商超联合销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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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联合销售合同
联合销售合同
甲方(超市):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共同繁荣市场,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在自愿友好协商基础上,就商品供销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
第一章 供应商资料
供应商编码:
。
供应商企业注册名称:
。
供应商企业注册地址:
。
开户行:
。
账号:
。
开户行全称及地址:
。
税号:
。
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
。
业务代表人:
。
电话:
。
第二章商品
一、价格
1.如相同时期同一商品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经营者或个人的商品零售价低于乙方供给甲方的进价,甲方有权跟价,由此造成的差价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2.甲乙双方商定的特价补差从乙方货款中扣除或用现金直接解入甲方财务。
二、调价
乙方如有价格变动,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由双方重新商定价格及生效日期。
双方在新价格生效前乙方仍按原价销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供货。
三、包装
1.商品的包装必须与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同意的规格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2.乙方如需要变动包装及规格,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如果乙方单方面变动包装及规格,导致甲方销售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3.包装标准:
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依次排序对照执行。
四、商品的质量
1.乙方须交纳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元,质量保证金自出具收据之日起,不计利息,代为保管。
双方合作期间,如不发生质量投诉等问题,甲方在合同终止时从货款中扣押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地业务终止后的内退还乙方。
2.乙方承诺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专利商标侵权等问题造成第三方经济索赔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该在甲方给付赔偿款或罚款后三天内将等额款项汇付甲方。
在此同时,甲方有权从乙方质量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下述相关费用作为乙方补偿给甲方带来的经济及名誉损失:
(1)被媒体曝光的每次人民币 元- 元;
(2)被执法部门处罚的每次人民币 元- 元;
(3)被甲方自行查处的每次人民币 元- 元;
(4)甲方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
3.甲方上柜销售的商品,有关部门抽查费用及样品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其有效期或保质期须剩四分之三以上。
5.对于经有关部门检测认定为不合格或违规进入超市并因此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已销售商品,乙方应负责限期追回。
五、保质期
乙方所供之国产商品应不超过1/3的商品保质期,进口商品应不超过1/2的商品保质期。
超出此约定期限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商品损耗
1.乙方愿意承担在销售过程中损耗的 / %。
2.乙方愿意承担商品销售额的 / %补差甲方销售过程中的正常损耗。
3.达成此协议后,一律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第三章商品送货与退货
一、商品送货
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下列担保或保证:
1.拥有已提供给甲方的“样品”同等的质量。
2.符合现行的法律和法规。
3.没有侵犯任何包括属于其他人权利在内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商业名称。
4.商品及其包装上的重量、长度、尺码、方位及有关商品的描述规定完全真实和正确。
5.自甲方或其指定商品受领者收到检验合格的商品后,甲方或其指定商品受领者即拥有该商品的所有权并有权出售该商品。
乙方不得以未付款为由而保留该商品的所有权。
(1)乙方送货应提供甲方之有效订单及乙方之有效送货单,乙方同意如送货时未能提供甲方有效的订单,甲方有权拒收该订单所列商品。
(2)到货日为甲方发出订单的日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装卸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有延迟,按照订单总金额的 %给甲方作违约金。
同时,如乙方未能按照订单数供足,甲方有权按照缺货总金额的10%一次性从乙方应付款中扣除。
如果乙方提前一个星期发出缺货通知不计算在内。
(4)乙方如遇商品暂时缺货,乙方应提前一个星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同意所经营的任一商品若连续两个星期不能按订单正常供货,甲方有权中止该商品的合作。
二、商品验收
1.甲方收货人员仅能当场点收箱数或件数,如需在第二次重新清点时发现包装内具体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时由乙方负责。
2.甲方收货主要针对数量验收,在完成收货手续后若发现有瑕疵、不符规定或非甲方人为造成的破损,仍由乙方负责。
3.商品如无条形码(或不能读取)乙方应支付需方条码费(人民币 元/张)。
三、退货
1.由乙方的违约行为或商品质量等问题引起的退货,必须通知乙方退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到甲方退货通知的 天内,必须将退货处理完毕,逾期甲方有权处置乙方该批退货。
第四章商品进场与退场
一、乙方提供资料
签定商品供销合同时,乙方须填写供应商、厂商基本资料;提供厂方有效的三证副本复印件及商品相关的必备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质检报告、条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特殊商品的相关文件等。
二、商品的淘汰
新增商品的试销期为三个月,若在试销期内商品销售量在同类商品中处于最后3%时,甲方有权淘汰该商品,所涉及费用甲方不予退还,试销期内原则上不允许结款。
三、在合同期内,如乙方需增加合同内容,双方须另行协商并签订《商品补充协议》。
第五章货款结算
一、账期
( )按销结款,月结 天, /
( )拉单结款,月结 / 天, /
( )其他 /
二、双方确定结算方式为( )网上银行( )汇票( )支票( )汇款( )银行承兑汇票
三、如付款日恰逢国家规定的休息日或节假日,乙方同意正常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如乙方未能如期完成账目核对和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则乙方同意顺延至下月付款。
四、如乙方变更第一章约定的资料信息,应在甲方付款日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其他约定
一、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商品增值税发票、甲方给予乙方的商品订单及规范的送货回单等结算单据送达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以上正确票证后按照约定账期付款。
乙方应保证其发票合法、有效,并承担因发票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乙方商品在甲方单位的区域内为总经销或总代理。
三、乙方商品在甲方门店试销期内(三个月)的销售量必需达到首次进货数量的 %,如达不到此销量甲方按照合约第四章第二条操作,并按照甲方实际总付款额 %作为甲方的形象宣传费。
四、促销员管理
1.经甲方许可,乙方可向甲方超市派遣驻场促销员。
驻场促销员系乙方员工,乙方保证与其建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并负责促销员工资的发放、社会保险的办理及其它管理费用的缴纳。
因乙方违反保护劳工法令致使甲方受到牵连而受有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2.为维护甲方商场统一、良好之公众形象,乙方同意甲方依照其制定的《促销人员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对促销员在甲方超市内的日常行为进行管理。
一旦发现乙方派遣之促销员有违反甲方超市内规章制度的行为或有其它任何有损于甲方超市形象之言行,甲方可作为必要的处置并及时通知乙方。
五、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合同生效和其他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的附件与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满,如未签订新的合同,甲方仍然下达订单且乙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继续履行。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
乙方一份,甲方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一:
廉洁承诺函
廉洁承诺函
致 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称“贵方”):
为增强与贵方的友好商业往来,体现公平、公正竞争原则,维护双方权益促进共同发展,乙方特作如下承诺:
一、不以各种名义向贵方员工支付好处费或回扣、红包;
二、不以各种名义向贵方员工馈赠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三、不得为贵方员工出工出力、提供交通、通讯工具和其它物品办理私事;
四、不得为贵方员工出资安排娱乐、休闲、宴请、婚丧或其它喜庆等活动;
五、不向贵方员工提供出差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
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贵方员工及其亲属朋友解决工作方面问题,不得为其及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七、若有贵方员工向我方提出上述要求的,我方将予以严正拒绝,同时我方有责任将此情况如实反馈给贵方,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协助贵方查处。
八、附则:
贵方发现我方有向贵方有关人员进行上述行为的,一经证实,贵方有权使用下列条款要求对我方进行惩处:
1.向贵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从贵方应付给我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支付的,在接到贵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一个月内以支票或汇票的形式补给贵方;
2.贵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或终止与我方的现有和今后业务往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永久性法律效力,其效力将追溯至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之日起。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承诺单位(盖章):
附件二:
商品补充协议
甲方:
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更好地促进商品销售,经甲乙双方同意,双方约定如下:
一、促销
。
二、销售奖励
项目
年度
收款日期
促销服务费用
节日促销服务
元
/
元/年/家
推广费
一次性
/元
注册费
/
元
转户费
元
DM宣传
全年
期,每期
元/个
陈列管理费
全年
/次,每期
/元
信息变更服务费
元/次
新店促销服务费
/元/家
信息费
元
促销管理费
元
横幅费:
全年人民币 元
1.月返:
供方同意按含税进货额 %支付给甲方。
支付方式为:
。
2.季返:
供方同意按含税进货额 / %支付给甲方。
支付方式为:
。
3.年返:
供方同意按含税进货额 / %支付给甲方。
支付方式为:
。
4.有条件返:
全年销售额达到 万元,返利 %;超过 万元,返利 %。
销售额达到 万元,返利 %;超过 / 万元,返利 / %。
5.配送费:
因乙方通过甲方配送中心配送商品而支付给甲方的仓储运输管理费,按月含税进货额的 %支付给甲方。
支付方式为:
。
6.其他:
。
三、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