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201本级计生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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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201本级计生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郴州市2011-2013年市本级计生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及省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精神,郴州市于2007年出台《关于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郴发[2007]13号)文件,确立了郴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总要求,市人口计生委每年根据当年工作需要向市财政部门申报市级计生事业专项资金,市财政部门根据市人大批复预算安排市本级计生事业专项资金。

根据市人大批复预算,2011年至2013年,市本级共安排计生事业专项资金3956万元。

其中:

2011年安排1241万元,2012年安排1334万元,2013年安排1381万元。

同时,要求市人口计生委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相关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绩效目标是:

认真落实《郴州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郴政办发[2012]55号),全面完成郴州市人口控制计划和工作目标。

具体绩效目标是:

1、人口出生数量、质量指标达标。

一是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全市“十二五”期末总人口控制在520万人左右,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6‰以内;二是出生政策符合率稳定在85%左右;三是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继续改善,出生性别比下降至112以内;四是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综合节育率达到9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在90%以上,计划生育优生咨询指导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人口分布及公共服务指标达标。

一是人口分布趋向合理,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基本全覆盖。

3、政策及管理体系健全优化。

一是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三项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落实率达到100%;二是初步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现代化,个案信息主要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三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层群众自治格局得到完善,村(居)民自治合格率达到65%以上;四是初步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二、项目资金到位、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分配情况

2011年至2013年,市本级安排的计生事业专项资金3956万元全部到位。

同期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拨付计生事业专项资金3084.41万元。

二项合计,全市2011年至2013年可用于计生事业的专项资金为7040.41万元。

全部根据计划和需要分配到市本级及其所属单位和11个县市区(具体分配情况见下表)。

2011年至2013年郴州市计生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项目单位

资金分配(万元)

2011

2012

2013

合计

中央、省级

市级

小计

中央、省级

市级

小计

中央、省级

市级

小计

总计

253.24

1241

1494.24

2414.88

1334

3748.88

416.29

1381

1797.29

7040.41

市计生委

21.20

460.17

481.17

16.46

473

489.46

359.31

359.31

1329.94

指导站

6.05

6.05

20.90

20.900

23.00

23.000

49.950

药具站

9.50

33.27

42.77

12.50

18.80

31.300

7.5

15.20

22.700

96.770

流管站

45.85

45.85

67.80

67.800

40.00

40.000

153.650

培训中心

9.80

9.80

19.80

19.800

61.00

61.000

90.600

市公安人口支队

10.00

10.00

10.000

计生协会

20.00

20.000

20.00

20.000

40.000

服务中心

9.00

9.000

7.00

7.000

16.000

北湖区

142.81

242.95

385.76

189.805

175.95

365.755

201.545

304.71

506.255

1257.77

苏仙区

73.93

231.42

305.35

167.775

206.71

374.485

207.245

209.60

416.845

1096.68

资兴市

29.40

29.40

252.37

59.59

311.960

71.62

71.620

412.980

桂阳县

3.00

17.12

20.12

396.67

20.84

417.510

34.09

34.090

471.720

永兴县

17.95

17.95

309.65

35.86

345.510

55.41

55.410

418.870

宜章县

37.51

37.51

238.08

56.50

294.580

46.24

46.240

378.330

临武县

24.57

24.57

124.55

20.14

144.690

14.45

14.450

183.710

嘉禾县

22.89

22.89

150.56

48.28

198.840

30.06

30.060

251.790

汝城县

19.37

19.37

228.58

33.14

261.720

37.18

37.180

318.270

桂东县

10.37

10.37

138.09

16.18

154.270

14.46

14.460

179.100

安仁县

3.00

21.88

24.88

189.79

31.51

221.300

37.68

37.680

283.86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1年至2013年,市本级财政共安排计生事业专项资金395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2011年至2013年市本级计生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项目

2011年(万元)

2012年(万元)

2013年(万元)

合计(万元)

占比(%)

一、支持基层乡镇计生事业和直接服务于计生对象

685

724.15

854.94

2264.09

57.23

1、计生宣传教育及培训经费

116

67

174

357

9.02

2、科技经费(阵地建设)

202

189

391

9.88

3、救助计生贫困母亲和生育关怀

20

20

20

60

1.52

4、新农村建设扶贫经费

50

40.5

65

155.5

3.93

5、计生奖扶和特扶

20

9.69

14.4

44.09

1.11

6、独生子女保健费

8

16

16.01

40.01

1.01

7、节育手术费

17

10

10

37

0.94

8、目标管理奖及业务先进奖

68

100.68

17.78

186.46

4.71

9、冬季集中服务活动及春节慰问贫困计生家庭

10

10

0.25

10、补助两区中心城区及社区工作经费

85

65

150

3.79

11、抽样调查经费

50

46.98

37.8

134.78

3.41

12、药具经费

25

25

0.63

13、流动人口经费

14

28.3

16.55

58.85

1.49

14、补助手术并发症免费对症治疗费

6.4

9.6

16

0.40

15、免费孕前优生(两区)经费

19

22.1

41.1

1.04

16、整治两非专项经费

5.5

2.7

8.2

0.21

17、计生网络建设项目维护费

11.5

191

202.5

5.12

18、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经费

80

80

160

4.04

19、药具智能机补助

8.6

8.6

0.22

20、北湖苏仙城独经费

178

178

4.50

二、市人口计生委直属单位专项经费

104.97

156.3

166.2

427.47

10.81

1、计生宣传及技术指导

6.05

20.9

23

49.95

1.26

2、计生药具管理

33.27

18.8

15.2

67.27

1.70

3、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经费

45.85

67.8

40

153.65

3.88

4、计生干部培训

9.8

19.8

61

90.6

2.29

5、计生协会及市公安人口支队补助

10

20

20

50

1.26

6、计生服务中心经费

9

7

16

0.40

三、市人口计生委专项业务经费

451.03

453.55

359.86

1264.44

31.96

合计

1241

1334

1381

3956

100

经核查,2011年至2013年,市本级计生事业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与项目资金具体实施基本相符,由于中央、省级财政计生事业专项资金的批复金额在年初未下达前具有不确定性,当年社会抚养费的实际征收额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在年中年末资金安排使用上有些微调,但总的使用范围符合计生事业费使用范围。

经抽查市本级、市人口计生委的四个直属单位、苏仙区、宜章县,资金均已拨付到位,没有发现截留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拨付。

项目资金为市本级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按要求拨付到位,没有发现截留资金现象。

2、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采取市财政和市人口计生委联合管理、财政监督使用的管理方式。

为切实加强计生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市人口计生委起草了《郴州市人口计生事业费管理办法》,现已报市财政局审核。

经核查市人口计生委机关及4个直属单位并抽查两个区县的情况分析,各项目单位为财政预算内单位,资金收支程序到位,会计核算基本客观无误,使用范围也没有发现不符合国家计生政策及计生事业费开支范围的现象。

(四)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计生事业经费的资助类型有两类,一类是需每年持续实施的常规项目,如目标管理奖励、特扶奖扶、独生子女保健、流动人口管理、节育手术、药具费、协会经费等,这类项目自上而下形成了较成熟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模式,且上级不定期检查监督,在管理上比较规范;另一类是当年安排的特殊项目,如2011年、2013年的抽样调查,2012年、2013年的整治两非、手术并发症等,这类项目一般当年上级出台了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和操作方法,且完成后上级会安排检查评比,管理也还有序,没有发现重大失误问题。

当年新增的项目,年初由市人口计生委下达项目实施文件,将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布置清楚,年中督查,年底评比检查,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三、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价结论

(一)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省市年度考核资料,2011年至2013年各项目的实施基本完成了当年项目工作任务量。

各年度的独特项目均如期完成。

1、2011年度。

各项指标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

一是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效。

当年出台了《关于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15%比例资金作为生育关怀专项资金的通知》、《生育关怀专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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