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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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3篇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3篇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第1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保障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创新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推进和谐建设,现就我镇全面建设全国安全社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意义安全社区建设,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举措。
引进安全社区建设的经验,从基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以人的健康安全和全面发展为目标,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新的理念、新的机制、新的方式推进社区建设,对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安全社区建设,就是以镇作为安全社区基本单位,以社区为基础,实现社区群众安全、健康为目标的活动,主要是全面改进社区的安全水平,促进社区生活质量和工作环境的提高,加强安全预防,减少事故和人员伤害,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双基)建设,创造安全、健康、和谐环境的系统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把全国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委会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大力推广安全文化,以实现人的安全健康为目标,以改善社区工作生活环境为主旨,预防伤害和促进安全的建设活动,使人人享有安全和健康的权利,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环境优美的新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工作相结合,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始终把广大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生活需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不断推进的整体合力。
(三)建设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镇安全社区的建设工作将在20xx年10月成功建设成省级安全社区的基础上,继续扎实开展工作,加大全员参与、加强资源整合、坚持持续改进,切实提升伤害预防和安全水平,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健康,人人享有安全的工作宗旨,计划在20xx年10月建设成全国安全社区。
三、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内容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安全社区6个方面的标准要求和国家《安全社区基本要求》的12个方面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社区建设机构与职责。
成立镇建设全国安全社区工作促进委员会,制定建设安全社区工作职责。
设立建设安全社区工作促进委员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开展建设推进工作。
成立安全推进项目工作组。
(二)信息交流和全员参与。
借鉴国内外安全促进的成功经验,利用社区内的资源,发挥社区中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及社区内外的各类人才、专家型志愿者的作用与优势,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三)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
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的调查摸底。
确定高危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弱势群体的主要伤害风险,需要优先解决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及解决方案。
(四)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
在社区内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弱势群体,确立干预项目,制定计划,成立干预项目的安全促进小组,开展持续改进工作。
(五)安全促进项目。
根据社区调查的结果和我镇实际,挑选几个重点安全推进项目,成立对应的7个安全推进项目工作组,进行安全干预预防。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经常性地进行各种安全知识、专业技能的教育与培训,让更多居民了解安全社区的理念。
(七)应急预案和响应。
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应急响应措施。
(八)监测与监督。
对高风险场所、高风险环境及弱势群体及安全促进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测,提供数据资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九)事故与伤害记录。
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收集社区内各种事故和伤害数据,为各项目实施提供依据。
(十)安全社区建设档案。
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社区档案,全程记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总结建设过程中的工作。
(十一)预防与纠正措施。
针对不断变化的调查结果,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十二)评审与持续改进。
循环式地对安全促进项目进行回顾总结,不断消除,降低和控制各类事故与伤害风险。
四、组织领导根据建设工作内容,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及办公室、7个安全推进项目工作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立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
(二)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具体建设工作。
负责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指导各项目组工作。
2、针对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向上级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协调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3、制定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计划和规章制度。
4、协调、指导、督查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成员职责:
参加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会议;参与制定专项安全的伤害预防计划和专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四)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在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领导下,做好日常事务和建设指导工作,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工作的资料收集归档。
(五)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1.非专项工作组
(1)宣传报道组
(2)效能督查组(3)伤害统计与监测组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安办主任周敏任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其它伤害数据统计单位交警中队、派出所、民政办、卫生院、明德学校、各村等单位配合。
对各类记录、尤其是伤害记录进行统计(各类活动文字、图片、声像等,各类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等,各类数据资料,尤其是伤害记录),根据统计进行绩效分析,包括主要问题和各类伤害的发展趋势(如意外伤害总数,住院人数等)以及主要原因,对各类伤害统计分析(按年龄、性别、职业、文化、伤害类别、伤害原因等进行分析)。
进行绩效评估(不同年度意外伤害数据比较,不同年度伤害类别比较,不同年龄组伤害类别分布变化情况,不同年度伤害原因分布变化情况,死亡率比较,治愈率比较)。
2.专项工作组3.村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小组在镇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建设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建立人口综合信息数据库、社会单位综合信息数据库和公共设施数据库,完善各类工作台账。
收集事故伤害等方面的信息和数据,利用墙报、专栏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共建社区、共管社区的建安意识,帮助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五、促进计划和主题活动建设时间从20xx年4月至20xx年9月,(共分五个阶段):
(一)前期启动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1.在社区内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建设安全社区工作规划。
2.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考察、学习和培训,借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
3.成立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促进委员会,设立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召开建设工作动员大会。
成立各项目工作组和村(社区)建设全国安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实施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4.举行镇建设全国安全社区启动仪式。
5.开展安全现状调查,进行现有规章制度、安全需求、伤害检测点摸排,建立伤害监测网络。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7月)1.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推广安全社区持续改进,促进事故和伤害预防理念和安全社区建设标准。
2.组识培训,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自我防范伤害和事故的意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建设氛围。
(三)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8月)1.依据安全现状调查,邀请有关专家,开展干预项目情况调查、伤害数据收集、危险源辨识,形成统计、评价工作机制。
2.确定重点安全促进项目,制订相应目标、实施方案和计划,分阶段推进。
3.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实施意见进行进一步完善。
4.持续整改薄弱环节,降低伤害。
5.利用电子显示屏、小区黑板报宣传安全社区工作,把各干预项目工作全面引向深入,从而构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6.定期召开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工作组会议,制定阶段性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7.对推进项目分析评估,数据收集、分析、建立好基础资料。
(四)申请验收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1.总结两年来安全社区建设成果。
2.对近两年来干预项目进行评估。
3.收集整理材料,撰写汇报书,向省安全社区工作委员提出省全国安全社区的申请,并接受检查验收。
(五)持续改进阶段(20xx年10月以后)1.把伤害监测与评审贯穿始终,完善伤害监测体系。
2.进一步组织运行、实施、检查和纠正,持续改进。
3.推进所有项目分析评估总结。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一项自我纠正、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系统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达到全国安全社区标准的基础上,要继续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总体规划,不断推进区域安全建设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把建设安全社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帮助解决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各负其责。
(二)服从大局,提高实效。
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这个重点,以安全促进项目为抓手,对参加具体项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式,把安全社区建设与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健康社区、文明社区等建设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步谋划,整体推进,确保安全社区建设落到实处。
(三)坚持标准,持续改进。
要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规范建设程序,建立建设制度,加强监测与评估。
结合社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预防项目,确保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广泛宣传,整合资源。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经常性地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开展县级相关单位与镇、村资源整合,凡是与大安全有关的工作信息及时融入到安全社区建设中。
开展跨界组织资源整合,广泛动员社区内的单位资源、专家资源、志愿者资源以及社区居民群众、所属企业员工参与到安全社区建设中来,真正做到共驻、共建、共享。
为做到人人注意预防事故和伤害,确保自身安全,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第2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结合做好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20xx年全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统筹推进年"为主题,将安全社区建设和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有机结合,以"7+N"建设模式为导向,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立足长效、依法治理,系统建设、过程管控,统筹推动、综合施策"的原则,不断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和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快速向好发展。
进一步强化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打造乡镇、街道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安全发展体系。
通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日益完善,夯实城市安全发展的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好社区安全的细胞作用。
二、目标任务新建150个"四川省安全社区"(其中纳入民生工程85个);复评"四川省安全社区"175个;打造10个安全体验中心;每个市(州)建设1个示范安全社区。
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树立一批安全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搞好示范带动和典型引路。
省财政给每个市(州)划拨一定的示范安全社区扶持资金,每个市(州)至少要建成一个示范安全社区,为辖区内安全社区持续改进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完善基层安全网格化工作体系各地要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网格资源,充分发挥社区网格管理员作用,实现对辖区内安全风险隐患的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
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模式,加强社区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调动社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和公民法人参与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治理、社会协同、居民广泛互动的社区安全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三)加强基层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覆盖至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充分发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距离现场近、情况熟、反应快、行动快的优势,开展先期应急处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切实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通过培训,确保全省范围内每一个建设单位配备符合数量要求的应急救护培训师资、急救员,持续提升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教育覆盖率,不断提高社区居民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最新要求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实现社区预案与政府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有效衔接,在机关单位、学校、公众聚集场所等重要场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全面提升公众应急基础能力。
(四)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安全社区宣传工作要以提高居民安全素质和技能为目标,采用多元化方式进行:
一是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查询、解读、公众互动交流信息平台。
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切实提升居民的安全法治意识。
加强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协同能力及自救互救技能。
三是鼓励创作和传播安全生产主题公益广告、影视剧、微视频等作品。
四是进一步加大安全体验中心建设力度,发挥体验式、互动式宣传教育的功能和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生动性、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地要加强安全体验中心的项目管理和施工进度,确保当年建成投用。
五是拓展宣传阵地,进一步丰富安全文化广场、安全社区示范街、安全示范校园的实质内涵。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社区建设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考核权重,明确建设任务及完成时限,尤其要加强对现场评定的初审把关、安全体验中心建设进度及示范安全社区建设的管理。
要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专款专用。
要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的过程指导和审查,实行工作动态月报告制度,坚决制止突击建设等现象,确保实现建设常态化,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调整安全社区评定方式各市(州)安办要统筹谋划辖区安全社区新建和复评单位的初评工作,严把安全社区评定第一关。
切实履行好指导和现场评定工作,做到不符合标准的不推荐,评定发现的问题未完成整改的不推荐。
通过市(州)安办初评的单位,由省安全社区推进办组织评审组进行抽验。
(三)加强评审员管理和培训工作加强四川省安全社区评审员管理和培训工作,规范评审行为,严格评审纪律。
评审员不得单独从事验收和评定工作。
现场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要求,一律轻车简从,不得层层陪同,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及土特产品等,坚决打击利用评审员身份和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并经核实,取消评审员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按照《四川省安全社区评审员管理办法》,凡资格审查不过关的评审员严格执行退出机制。
(四)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专家不得单独从事安全社区评审或验收。
在安全社区建设及评审过程中,不得以省安办、省应急管理厅、省安全社区推进办、省安全社区评审员等名义开展超出技术范畴的诸如报告编纂、档案制作、迎检准备等工作。
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和建设单位,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川安全技术中心和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要加大免费指导咨询力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热诚为基层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服好务。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配合,积极做好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第3篇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近年来,上海市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基本形成"政府引导、跨界合作、典型示范、梯度推进、持续发展"的格局,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
本市广大社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各类安全促进项目,狠抓隐患治理,通过安全社区建设这个载体,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减少、预防事故及伤害,提高了社区的防范能力和安全水平,效果明显。
但是,目前全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地区对安全社区理念理解不够,有待引导开展;已经开展创建的区域还需要进一步普及,提高参与率,扩大覆盖面。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改善社区安全环境,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依据安全社区建设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紧紧围绕本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切入点,建设安全社区,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安全发展水平。
二、组织领导本市建立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公安、民政、卫生、教育、建交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市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制定和发布本市安全社区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区、县政府应当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安全生产规划,引导和支持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有序、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承担如下工作:
1.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1)组织制定"上海市安全社区"评定标准;
(2)协调和指导各区、县的创建活动及证后管理工作;(3)负责"上海市安全社区"的审定和命名工作;(4)把握标准,认真做好全国安全社区、国际安全社区的审核推荐工作。
(5)组织参加国际安全社区交流活动。
2.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市安全社区促进中心)受市安全监管局的委托,负责本市安全社区建设的日常工作。
(1)做好安全社区推进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2)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宣传贯彻安全社区理念,培训安全社区建设骨干;(3)规范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依据安全社区标准,研究制定相关实施要求和管理办法;(4)负责安全社区的评审推荐、协调管理,配合市安全监管局做好证后管理工作;(5)组织参加国内安全社区创建学术交流等工作。
3.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1)负责指导本地区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2)负责安全社区的审核、推荐工作;(3)做好本地区安全社区的证后管理工作;(4)组织本地区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参加本市的推进会议,协调组织好学习、交流、培训等各种活动。
4.各区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社会单位、民间组织,应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实现共建、共享。
5.各社区按照安全社区标准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实施安全促进,实现安全发展。
三、建设依据和工作机制1.安全社区建设实施依据: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xx﹞11号);
(2)《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xx);(3)《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4)《上海市安全社区基本条件》;(5)《上海市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6)其他有关要求。
2.建立安全社区推进机制。
各区、县要根据本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要求,提出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跨界合作的推进模式。
3.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机制。
对于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成果好,群众满意度、参与度不断提高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有条件的给予奖励。
4.建立安全社区建设约束机制。
已经命名的"上海市安全社区",要坚持不断改进和完善。
发生不符合《上海市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中"证后管理"要求的,将按规定撤销命名。
5.建立安全社区推进长效机制。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创建单位要长期、有效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切忌运动化和形式主义,切忌搞成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6.建立全员参与机制。
创建单位要组织社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促进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形成全员参与机制,提高社区成员安全认同度和知晓率。
四、建设要求1.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将安全内容有机融入各类社区建设项目和工作中。
要调动和发挥社会单位、志愿者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和居民的积极性,形成共建、共享安全与健康的创建机制。
安全社区创建的单元,原则上以一个乡镇或街道为宜。
2.区、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其他社会资源,开展各类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资源支持。
3.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科学创建。
4.要通过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覆盖。
对于较小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商贸网点,创建单位要建立台账,了解其安全生产状况,整合基层社区各类安全监管力量,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信息、资料和宣传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5.创建单位要依据标准建立跨界合作的安全社区创建组织,明确职责,制定社区安全规划,组织策划和实施安全促进项目,评估安全绩效,持续改进,实现安全目标。
6.创建单位要运用规范的安全社区建设方法,提高社区安全绩效。
(1)科学运用风险管理模式。
创建单位要在安全监管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事故与伤害风险识别方法,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的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2)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故与伤害监测机制。
创建单位要规范生产、交通、消防、燃气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记录和统计工作。
有条件的地方,应依靠专业部门,选择适用的伤害监测方法,为全面评估安全绩效提供依据。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和计划。
创建单位要制定安全社区创建目标和计划,并结合引发事故与伤害的重点因素,制定事故与伤害预防控制目标以及相应计划。
目标和计划要切实可行,能够指导安全促进项目的制定,体现持续改进的要求。
(4)策划实施安全促进项目。
创建单位应结合社区安全情况和社区条件,有针对性地策划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实现既定目标和计划。
安全促进项目可以通过多种措施包括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服务、安全设施和产品、安全工程等手段实现。
(5)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
创建单位要针对社区潜在的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响应预案或处置方案,配备应急设施和器材,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使社区居民具备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
(6)加强信息交流,强化监督检查。
创建单位要建立、畅通外部信息交流和内部信息交流渠道。
要选择和实施适用的监督检查方法。
对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7.市安全社区促进中心和各级创建机构要指导社区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安全社区创建过程、安全促进项目、事故与伤害发生发展情况、社区成员安全认知情况以及满意度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实现持续改进。
8.已命名的安全社区,要做好每年的工作总结及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并及时上报市安全社区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