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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民法模拟押题二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模拟题及答案

(二)

选择题:

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人格权范畴的是()

A、名誉权

B、生命健康权

C、配偶权

D、肖像权

答案:

C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人格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人格权是公民、法人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须享有的民事权利。

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所以A、

B、D三项属于人格权。

配偶权是身份权,不是人格权。

2、根据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他物权可分为()

A、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B、主物权与从物权

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D、自物权与他物权

答案:

C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物权分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指

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他物权。

A项是根据标的物性质所作的分类。

B项是根据物权能否独立存在所作的分类。

D项是以物权支配力的范围为标准

所作的分类。

3、某商场在国庆期间组织家电促销活动,后有关部门发现其销售的部分电器中有侵犯他人商标权的产品,但该商场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商场不构成侵权,但应停止销售

B、该商场是善意销售,不构成侵权.

C、该商场构成侵权,应停止销售,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D、该商场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损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A、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B、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C、剥夺其继承权

D、视其事先已经放弃了继承权

答案:

C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侵权责任的承担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商标法》第56条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

责任。

所以虽然该商场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停止销售,但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A、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B、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C、剥夺其继承权

D、视其事先已经放弃了继承权

答案:

A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遗产的分配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继承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第3款规定,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甲与乙是好朋友。

一日,甲对乙表示,愿以1300元的价格将自己一台八成新的彩电卖给乙。

因为乙不需要,遂将这一消息告知丙,丙向甲表示愿以1300元买下甲的彩电。

丙的行为属于()

A、要约邀请

B、要约

C、承诺

D、反要约

答案:

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要约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本题中,甲向乙的表示构成要约,因为乙拒绝,要约失效。

丙向甲的表示构成新的要约。

6、能够发生不当得利之债的事实是()

A、债务人清偿了未到期的债务

B、给付了因赌博而欠的钱

C、收款员多收了顾客的款

D、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

答案:

C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不当得利之债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他方遭受损失。

根据题意可知,应选C项。

7、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如果险情是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则()

A、由紧急避险人和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B、紧急避险人承担民事责任

C、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D、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适当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

C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紧急避险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选C项。

8、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

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

对李某的人身损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某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C、某小学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

D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侵权责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

任。

故D项正确。

9、下列选项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A、父亲将受伤的幼子送到医院救治

B、甲替出差的邻居支付居委会上门收取的清洁费

C、王某误将邻居家的鸡当成自家的鸡饲养

D、警察将迷路的小孩送回家

答案:

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无因管理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只有B项属于无因管理

10、三环商场对其出售的商品实行“三包”,某顾客购得一台冰箱不合质量要求,在此情况下,商场与顾客之间发生()

A、连带之债

B、种类之债

C、简单之债

D、选择之债

答案:

D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选择之债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债的给付是否可由当事人选择,债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前者是给付只有一种.当事人无可选择。

后老是数种给付申.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的债。

本题中,商场对商品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顾客有权从中选择一种,作为对质量不合格违约责任的救济。

所以选D项。

1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

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答案:

D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合伙企业财产处理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0条的规定可知,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A项正确。

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

限合伙人资格,原来的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因此,B项正确。

如果合伙协议事先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么李某

不能成为合伙人,只能要求退还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因此,C项正确。

李明是否愿意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作出意思表示即

可,不需要等到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另外,即便是本人愿意也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实现。

因此D项错误。

12、甲15岁,精神病人。

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答案:

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未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通则》第16条第4款规定,没有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

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

A项错误。

《民通意见》第14条第2款规定,监护人可以是一人。

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

人。

B项正确。

《民通意见》第16条规定,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或者第17条第2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

定。

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项错误。

《民通意见》第13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痛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

则》第16条(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

D项错误。

13、董某向吴某借款做生意,欲以一套房屋抵押,并正式订立了抵押合同,只是因嫌办理登记手续费用高而未予以登记;后董某又以其弟弟的一辆暂时闲置的汽车质押给吴某,三方签字订立了质押合同并将汽车交吴某看管,之后董的弟弟要拉几车货物提出用车,吴某也感到车占地方且需要操心看管,即同意董的弟弟把车开走。

1年后董某经营亏损无力偿债。

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押权。

依照法律规定()

A、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B、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C、抵押与质押均有效

D、抵押与质押均无效

答案:

D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抵押与质押的效力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

产时设立。

因此,房屋抵押合同必须登记,否则不发生抵押权效力;同时,动产质权只有转移动产给债权人时方生效,债权人丧失动产的占有,动产

亦不发生效力。

14、某公司在民政部门主办的大型赈灾义演会上,当众宣布向民政部间设立的救灾基金捐赠100万元。

事后,该公司迟迟未支付捐款。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背信行为应受舆论谴责

B、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该公司以虚假允诺骗取宣传报道的行为,民政部门可给予行政处罚

C、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有权在支付捐款之前予以撤销

D、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该公司无权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支付捐款

答案:

D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赠与合同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

适用前款规定。

15、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

A、民法在我国领土、领海、领空的效力

B、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

C、民法对哪些人有约束力

D、民法效力的范围

答案:

A

解析:

【考情点拨】本是考查了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我国领土、领海、领空的效力,所以,选A项

16、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形式要件是()

A、订婚

B、结婚登记

C、举行结婚仪式

D、财产公证

答案:

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结婚的形式要件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这一规定表明,结婚登记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唯一有法律效力的结婚形式,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以外,还必须办理

结婚登记,履行法定的程序。

17、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系列的是()

A、生命权、名称权、健康权、隐私权

B、生命权、健康权、亲属权、名誉权

C、名称权、健康权、监护权、名誉权

D、姓名权、肖像权、监护权、名誉权

答案:

A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人格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维护法律上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B项中的亲属权和C、D项中的监护权属于身份权。

18、公民的名誉权属于()

A、身份权

B、人格权

C、荣誉权

D、对人权

答案:

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名誉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名誉权是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资历、功绩等方面的评价总和。

名誉权是人格权,它与人的自然属

性相联系。

D项,对人权是请求权,与名誉权性质不相符。

19、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租赁协议,双方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则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

A、只能要求适用违约金条款

B、只能要求适用定金条款

C、可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两种条款

D、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答案:

D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违约金与定金适用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0、柴某与钱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一直没有共同居住,两人如果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柴某的工资

B、钱某以其婚前个人财产投资股票所分红利

C、钱某单位发给钱某的破产安置补偿费

D、柴某结婚前继承、结婚后取得的汽车

答案:

D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本题D项中柴某的婚酋个人受遗赠财产,属于个人单方财产,应归于柴某个人所有。

2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A、10年

B、15年

C、20年

D、25年

答案:

C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租赁期限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2、甲、乙二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乙合伙购买丙在北京市的两套房屋。

甲、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之债属于()

A、单一之债

B、简单之债

C、按份之债

D、选择之债

答案:

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债的分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债的标的可否选择,可将债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简单之债是指只有一种给付作为标的的债,选择之债的标的经特定后,即成

为简单之债。

单一之债是债的主体双方均为一人的债。

按份之债是债的多数主体各自按照明定的份额分享债权、分担债务的债。

23、甲、乙商定,半年后乙出租给甲一套房子,这属于()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撤销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

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并把这个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法律效力发生、变更、消灭的依据

的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则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为依据。

本题中“半年后”属于期限。

所以选B项。

24、在下列遗嘱方式中无须有遗嘱见证人见证即有效的遗嘱是()

A、自书遗嘱

B、代书遗嘱

C、录音遗嘱

D、口头遗嘱

答案:

A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遗嘱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在5种遗嘱形式中.只有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是无需见证人见证的.

25、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履行债务()

A、2个月内

B、不少于2个月

C、1个月内

D、不少于1个月

答案:

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留置期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担保法》第87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故选

B。

26、民法中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要求()

A、父母不得滥用监护权

B、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滥用职权同他人谈判业务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滥用权力

D、国家机关不得滥用职权

答案:

A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禁止滥用权利原则中的“权利”,一般仅指滥用者白身所具有的权利,而非他方所赋予或给予的权利或权力。

27、程某在服装店做了一套服装,取衣服时因加工费一时不够而将一部手机留在服装店,约定次日补费后取回手机。

依法律规定服装店对程某所留的手机享有的权利是()

A、抵押权

B、留置权

C、质押权

D、扣留权

答案:

C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质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所谓质押权,也称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8、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

A、协商收养

B、订立收养协议

C、一方决定收养

D、共同收养

答案:

D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收养的条件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收养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29、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间为1年,该期间开始的时间是()

A、行为开始之日

B、行为开始之次日.

C、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次日

D、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A、公民的文物一

答案:

D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合同法中撤销权行使的开始时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

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30、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遗产的是()

A、公民的文物一

B、被继承人在人身保险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

C、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D、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的近亲属的抚恤金

答案:

A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遗产的范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继承法》第3条正面规定了遗产的范围,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不可纳入遗产范围的也应注意:

(1)有关单位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不

是遗产;

(2)有人身保险合同的人死后。

其保险合同中注明了受益人的,保险金不得作为遗产,该保险金是合同中所注明的受益人的财产,而不是遗

产;(3)承包经营权、房屋租赁权等不得作为遗产。

31、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

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自行承担

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答案:

C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

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

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据此,C项说法正确。

32、民法中的平等原则是指()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C、男女平等

D、民事活动的结果应当平等

答案:

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平等有两种:

一是结果平等;二是机会平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只能

是机会平等,民法的作用和任务是保障民事主体在机会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竞争。

33、依据现行的《收养法》,以下关于送养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孤儿的监护人不可以作为送养人

B、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可以决定送养

C、社会福利机构不可以作为送养人

D、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答案:

D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送养人的条件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收养法》第5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12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因此

本题D项正确。

34、继父母子女间具有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条件是()

A、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B、相处融洽

C、继父母与子女关系较好

D、继子女未成年

答案:

A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婚姻法》第27条第1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因此选A

35、甲在某小区门口捡到一个钱包,内有1000元人民币。

过了两天见没人认领,甲就约朋友吃饭,将该钱花费殆尽。

甲的行为属于()

A、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非民事行为

答案:

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不当得利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他人遭受损失。

而法律规定,拾得遗物物,应归还失主,失主不明的,应归国家。

因此,本

题中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简答题:

36-38小题,每小题10分。

共30分。

36、简述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指民事主体对自己在民事活动中违反民事义务所应当承受的民事后果。

民事责任的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为目的。

(3)民事责任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4)民事责任是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37、简述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

(1)在受让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

(2)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3)转让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4)转让合同有效。

38、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2)养老育幼的原则。

(3)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4)男女平等原则。

此外,继承法中还体现有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

论述题:

39小题,20分。

39、论述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种类。

(1)民事权利,是法律为保障民事主体实现某种利益的意思而允许其行为的界限。

民事权利首先是一种自由权,意味着权利人在一定

范围内的意志自由,在这一范围内,他可以做他所希望做的事情。

(2)①按照民事权利的标的为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划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

其中,人身权是以人身利益为内容,包括人格权、身份

权;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等。

②以民事权利的作用方式为标准,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支配权为对权利标的直接进行排他性支配的权利,其行

使不需他人配合,他人不得为同样的支配行为。

请求权为法律关系的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形成权是依照

权利人的单方面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权利。

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

③以权利的相互关系为标准,可分为主权与从权。

主权是不以其他权利为存在条件的权利,从权是须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发生条件的

权利。

④以权利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为标准,可分为原权与救济权。

⑤以权利效力所及的范围,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是指权利效力所及为不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是指权利效力所及为特定人

的权利。

⑥以民事权利是否现实取得,可分为既得权与期待权。

案例分析:

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0、

王某于2011年准备建造一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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