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复习 资料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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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复习资料《国家公务员制度》讲义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义
(颜胶2014年6月9日)
第一章总论
一、公务员——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二、公务员制度——是对公务员进行管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起生效实施。
三、公务员必须符合的标准:
①职能标准(依法履行公职)②编制标准(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③经费标准(国家财政负担工作福利)
四、我国公务员的范围:
①行政机关②中国共产党机关③人大机关④政协机关
⑤审判机关⑥检察机关⑦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5、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目的)
1有利于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把机关干部从大一统的干部部队中分离出来。
2有利于加强国家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
3有利于促进公务员机关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同时这对其他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也必将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是吸纳对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是我国建立和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目的
六、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1)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的特点1.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3.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4.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5.我国的公务员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
(2)与原来人事制度相比:
1.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2.具有竞争激励机制
3.具有新陈代谢机制4.具有勤政保障机制
5.具有廉政保障机制6.具有健全的法规体系
七、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公平竞争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②党管干部原则③功绩制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④依法管理原则(法制)补:
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分类管理原则
8、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实施现状和改革重点
(1)现状:
1)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2)“凡进必考”的公务员考录机制基本建立;
3)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广泛推开;4)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5)公务员培训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5)公务员队伍的“出口”初步畅通;
(2)改革重点:
1)继续推进分类管理和聘任制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
2)继续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基层遴选制度,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
3)着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啊公务员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能力;
第2章国外公务员制度
补:
“政党分肥制”是随着资产阶级两党制的正式形成而出现的;
一、现代意义的文官制度在英国的建立,可以追溯到东印度公司的官制改革。
英国式吸纳带公务员制度的发源地;
二、美国现代人事制度的建立可追溯到1883年的彭德尔顿法案。
三、彭德尔顿法:
即美国的文官制度法,其主要内容是:
通过竞争性考试选拔公职人员,并且从低级公务开始,这是功绩制原则的核心,也是这部法律的中心思想。
相对的职业保障,凡通过文官考试而被录用的人员,不得因政治原因被免除公职。
-文职人员在政治上保持中立,禁止强制任何人采取政治行为。
补:
法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始于拿破仑;日本公务员制度又称日本文官制度,实在“明治维新”以后建立起来的;
四、国外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特点:
1.国外公务员制度产生——是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官吏制度。
2.其的特点:
①公开考试②择优录取③严格考核④论功行赏⑤终身任职
⑥知识化、专业化水平不高⑧标榜“中立”⑨立法比较完备
五、国外公务员制度的由来:
1.反对“恩赐官职制”和“政党分肥制”过程中,建立的国家公务员制度。
2.为了建立一个稳定、高效的政府,保护资产阶级利益过程中形成的。
六、国外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1.实行以考任制为核心的任用制度(国外公务员任用形式有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考任制。
)
2.实行以工作实绩为基础的考核制度。
第三章公务员管理机构
一、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指以推行公务员制度为目标,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等事务进行综合管理的组织。
上级和下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之间,是一种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关系。
二、公务员管理的监督方式:
①外部监督(立法~,司法~,社会~)②内部监督(行政部门内的监督)
三、国外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类型:
①部外制的管理机构(美日)②部内制(法德)③折衷制(英)
◆美国公务员管理机构:
①公务员管理总署②功绩制保护委员会③联邦劳雇关系局。
◆加拿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从横向结构看,表现为财政委员会、公务员委员会和公务员关系委员会“小三权分立”的格
四、公务员管理——指由公务员管理机构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惩、任免、职务升降、培训、交流、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等方面进行的各项管理活动。
五、简述我国公务员管理体系:
公务员管理体系——是指公务员的管理原则,公务员管理机构设置,公务员管理权力的配置与划分,由此形成的公务员管理系统。
(一)公务员管理的原则:
①公开公平原则②竞争择优原则③分类管理原则
④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⑤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二)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含义、组织形式、职能及法律责任:
1.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指以推行公务员制度为目标,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等事务进行综合管理的组织。
2.公务员管理机构组织形式:
(1)纵向看,分为:
①中央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②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2)横向看,分为:
①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各级人民政府的人事部门)
②各级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设立的执行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其内设的人事司(局)、处、科等)
3.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对公务员管理机构所担负的任务和所起的作用的规定。
其主要职能:
①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
②对同级政府的人事机构和下级人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③对某些管理事务进行跨部门,跨地区的组织协调
④根据管理权限的划分,综合管理机构行驶审核、审批权
⑤对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管理活动的开展进行监督。
4.部门执行机构主要执行以下管理权:
录用权、考核权、奖惩权、升降权、任免权、辞退权、其他人事决定权
5.公务员管理机构的法律责任:
依法实施(照章办事)
六、公务员管理的监督事由有哪些:
①不按法律规定的要求或条件办理的。
②不按法律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的。
③随意变更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的。
七、公务员管理的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
1.监督主体——监督行政机关2.监督对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负有公务员管理的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员
第4章公务员职位分类与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
一、人事分类制度:
①职位分类②品位分类
二、职位分类——是以职位为对象,以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为评价因素,把职位分类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作为人事管理基础的一种人事分类方法。
三、建立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的意义?
①科学的职位分类,提高了公务员管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②根据不同的职位类别设置相应的职务序列,为公务员提供了多样化的职业发展阶梯。
③重新确定了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发挥了级别晋升的激励保障作用。
四、公务员职位分类的程序:
①职位调查②职位分析③职位评价④职位归级
五、我国公务员职位划分为哪几个类别?
1.行政执法类2.专业技术类3.综合管理类
六、设置公务员级别的作用:
1.构建公务员职业生涯发展的“双阶梯”。
2.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
3.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七、特殊(哪些)公务员群体的衔级制度?
P65
1.人民警察五等(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警员)十五级的警衔制度,同时区分了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务。
2.海关工作人员五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关务总监,关务督察,关务督办,关务员)十三级关衔制度。
3.驻外外交人员衔级分为:
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和随员衔。
八、职位分类标准:
制定职系说明书、职级规范和职等标准;
九、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原则:
兼顾原则(职位和品位)、适用原则、渐进原则、动态原则、法治原则;
十、公务员职位分类的主要内容
(1)设置职位我国的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
(2)设置职务我国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1)领导职务:
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10类)
2)非领导职务:
巡视员、调研员、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8类)
(3)设置级别27级
领导职务序列
非领导职务序列
级别序列
1
国家级正职
一级
2
国家级副职
四级至八级
3
省部级正职
八级至四级
4
省部级副职
十级至六级
5
厅局级正职
巡视员
十三级至八级
6
厅局级副职
副巡视员
十五级至十级
7
县处级正职
调研员
十八级至十二级
8
县处级副职
副调研员
二十级至十四级
9
乡科级正职
主任科员
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10
乡科级副职
副主任科员
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11
科员
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12
办事员
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第五章公务员条件、职责(义务)与权利
一、公务员职责(义务)——指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即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所应该履行的某种责任。
二、公务员权利——指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作出某种行为,
要求他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根据权力来源的不同分为三种:
公务员以本身份取得的权利、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权利和公务员权利受到侵犯时的权利;
3、公务员职责(义务)基本内容: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4、公务员权利基本内容:
1.、履行职责时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5、参加培训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公务员权利和职责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①与职务相关联性;②权利和职责的一致性;③平等性;
④国家公务员权利的广泛性;⑤国家公务员权利的真实性;
第六章公务员考试录用
一、公务员的录用——按照一定标准,通过考试和考核等方法,从社会上选拔优秀人才到政府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并与其建立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等法律关系的行为。
二、公务员录用制度——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各种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称。
主要内容包括录用原则、标准、资格条件、方法、程序和录用的组织权限。
三、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原则:
①公开原则②平等原则③竞争原则④择优原则
四、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法:
笔试、面试、模拟演作试、技术操作试等
五、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
知识测试、能力测试、心里测试;
四、公务员录用过程中法定程序包含?
①发布招考公告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③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
④对考试合格者进行录用考核与体检;⑤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⑥试用⑦考录监督
1.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就是初步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宪法;(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4)具有与报考职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5)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6)具有考试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3)法律规定不得录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3.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计划录用原则2)综合择优原则3)回避原则
4.如果在考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
(2)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录用的;(3)XX,擅自出台、变更录用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4)录用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第七章公务员考核
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含义及意义:
1.公务员考核制度——指各级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进行考察,作出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任用、培训、晋级、增资等的依据的一种制度。
2.公务员考核意义:
①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公务员管理的基础。
②行政首长依法管理公务员的重要保证。
③社会公众监督公务员的必要手段。
二、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1)内容:
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绩,指工作实绩。
廉,指廉洁自律。
(2)方法:
①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②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③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2)民主公开原则(3)注重实绩原则(4)简便易行原则
4、公务员考核的等次: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5、公务员考核的后续管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作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4.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5.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
6.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并且可以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7.对于在考核中不称职的公务员,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8.对于受处分公务员的考核问题,应该遵循一下规定: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9.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八章公务员职务任免P107
一、职务任免制度的含义与意义:
1.职务任免——指任免机关依据职务任免条件的要求,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免公务员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免去公务员担任的一定职务,从而确立,变更或解除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关系的人事行为。
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是指有关国家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任免的情形和程序以及相关事宜的管理制度。
2.职务任免制度的意义:
①提高公务员素质的必要手段。
②合理选拔使用公务员的重要制度保障。
③实现公务员职务管理制度化的重要措施。
④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公务员任用的方式:
1.选任制2.委任制3.考任制4.聘任制
三、选任制的含义及适用范围:
P110
1.选任制的含义——依法通过选举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2.选任制适用范围——适用于选拔各级政府机关的主要领导成员,而不适用于选拔专业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
适用职务:
①中国共产党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产生的职务②人大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职务
③行政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机关④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职务⑤政协机关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⑥民主党派机关按照各民主党派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
四、委任制公务员的任免程序:
(一)任职程序:
①用人单位或上级提出拟任职人员。
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考核。
③按照管理权限,有关机关领导集体讨论。
④对决定任职者颁发任职通知和任命书。
(二)免职程序:
①提出免职建议②上级行政机关任命的公务员,有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拟免职建议,上级机关审核后,按照任免权限,有关领导集体讨论,发布免职通知。
③对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被辞退的、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或死亡的公务员,其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其说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包任免机关备案。
④按照规定履行免职手续。
五、公务员任职的条件与任期制P117
1.公务员任职条件:
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②受职数的限制③受职位空缺的限制
2.领导成员的任期制:
任期制——是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担任某一职务的任职届数、任职年限、任期内管理、任职期满后的去向安排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任期制适用范围:
是领导成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①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人民银行行长,
每届任期五年,但连任尚未规定能否连任。
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正副职领导人、秘书长、各厅局长、各委员会主任,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检察院院长,每届任期五年,连任未作规定。
6、有关公务员兼职的规定:
1)公务员原则上一任一职;2)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公务员可以在机关外兼职,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3)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7、公务员职务自行免除的规定:
(1)收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3)被辞退的;(4)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5)死亡的;
第九章公务员职务升降
一、公务员职务升降的含义、特点与作用:
1.公务员职务升降——指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表现,在其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提高或降低公务员职务的行为。
2.公务员职务升降特点:
①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②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③突出工作实绩,体现群众意愿。
④强调依法办事,加大依法办事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
3.公务员职务升降作用:
①保证各个职位获得合适人选主要途径②是合理使用公务员、充分发挥公务员作用的有效办法③是选贤任能、优胜劣汰的重要手段;
二、公务员职务升降制度——包括职务晋升和降职,是关于公务员职务升降的原则、标准、条件、方式、程序等规定的总称。
三、任前公示制涵义、适用对象:
1.任前公示制——指将党委确定拟提拔或调整的公务员的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听取群众的意见,然后再正式实施对公务员的任职的制度。
2.适用对象——委任制,选任制
①提拔担任地厅级一下(含地厅级)委任制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除特殊岗位外,列为公事对象。
②选任制干部的推荐提民人选、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人选。
四、公务员降职的条件和程序:
1.公务员降职的条件:
规定:
担任科员以上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
又不适合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予以降职。
不称职或不胜任:
①本人不思进取,思想作风差,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②本人缺乏履行现职的条件和能力
2.公务员降职的程序:
①所在机关或单位提出将至安排意见。
②对降职是由进行审核。
③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依法办理。
公务员本人如对降职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降职决定子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也可在接到降职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述。
3.我国公务员制度所规定的公务员讲降职的含义,必须把握两点:
1)降职是由于公务员不胜任现职而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2)降职是一种任用形式和任用行为,而不是一种惩戒种类和手段,不属于纪律惩戒范畴;
5、职务晋升原则: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平等竞争;依法实施;
6、职务晋升的条件:
标准条件和资格条件。
标准条件即对公务员在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及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方面的要求;资格条件主要是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要求;
7、职务晋升的程序(—职数限额和逐级晋升原则)
1.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讨论;3)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2.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可参照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办理;
第十章公务员奖励
一、公务员奖励的含义、特点和意义:
1.公务员奖励——指机关依法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授予一定的荣誉或给予物质奖励以示鼓励。
2.特点:
①奖励的主体和对象是确定的。
(主体是公务员所在的各类机关。
奖励的对象是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
)
②奖励的条件、种类、审批程序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③奖励的正式决定必须严格执行。
3.公务员奖励意义:
①贯彻实施我国现行宪法有关奖励制度规定的重要措施。
②完善激励竞争机制、鼓励公务员积极向上的主要途径。
③保护公务员积极性、优化公务员成长环境的重要手段。
五、公务员奖励的程序:
①评定②审核③执行(选择)
六、公务员奖励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2)公平得当原则3)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原则
七、公务员奖励的种类: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对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分为:
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八、公务员奖励的监督
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1)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2)严重违反规定奖励程序的;3)获得荣誉称号后,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公务员集体严重违法违纪的、影响恶劣的;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章公务员的纪律与惩戒
一、公务员纪律——指各级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