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外包商管理作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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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外包商管理作业办法
供货商-外包商管理作业办法
1目的
为积极保证供方所交之原物料、零件/成品、委外加工品均为合格品,以及减少制造工程之浪费,提高效率及质量。
并保证如期交货给客户,必须对供方进行适度管理。
2适用范围
凡提供给本公司原物料、零件/成品、委外加工品等之供方均适用之。
3定义及分类:
A.V.L.(ApprovedVendorList)合格供货商名录。
A.P.L.(ApprovedPartList)合格物料品名录。
供方(Supplier)包括供货商与外包商二大部分。
供货商分为I、II、III三类供货商。
A.I类供货商---
重要原物料(含安规类物料等)之厂商。
代工代料之组装厂商。
(指买断本公司订单,自行采购、生产和直接出货之生产型态之厂商)
B.II类供货商---简易包材厂商、贸易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及后备供货商。
C.III类供货商---客户指定之厂商或国外供应厂商。
外包商---由我方供料,仅从事制造组装加工生产型态之厂商。
4职责
采购单位/外包单位
负责开发新的供货商/外包商。
负责联络供货商/外包商评鉴时程,配合实施供货商/外包商评鉴。
实施供货商/外包商定期评价。
负责协调供货商/外包商重新评鉴时程,配合实施供货商/外包商重新评鉴。
必要时辅导申请的提出。
负责合格供货商名录的登录、维护与定期发行工作。
开发(工程)单位
配合实施供货商/外包商评鉴。
配合实施供货商/外包商重新评鉴及辅导。
对供货商/外包商进行技术协助。
品管单位
主导进行实施供货商/外包商评鉴。
实施供货商/外包商重新评鉴及辅导。
实施供货商/外包商定期评价。
负责对评鉴及辅导资料的保管。
5作业内容
供货商/外包商评鉴
适用时机:
A.为新开发之供货商/外包商。
评鉴小组之编组
由采购/外包单位提出申请,SQE单位协同采购/外包、开发(工程)等单位共同组成评鉴小组,对供货商/外包商实施现场评鉴作业。
小组成员应为各单位主管或其指定之工程师。
评鉴依据:
根据“厂商评鉴调查表”之评鉴项目,由评鉴小组到供货商/外包商处评鉴。
评鉴方式
B.书面评鉴: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供货商/外包商,可仅采取书面评鉴方式。
客户指定之供货商。
国外供货商/外包商。
贸易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已取得ISO9000,QS9000….等质量认证合格证明之供货商/外包商。
(注:
采购/外包单位应要求厂商提供有效期限内之『合格证书』)
简易包材供应厂商。
在大陆地区建档的海外供货商/外包商。
所有物料供货商/外包商,且能符合以下条件之进料验收方式者:
(i)交货时随货附出货检验报告或材质证明(C.O.C)。
(ii)采用定期或定批之抽样试作,或抽样送外化验。
C.现场评鉴:
由评鉴小组针对直接物料或零件/成品之供货商/外包商执行到厂评鉴作业。
评鉴流程
D.若采取书面评鉴方式时,可由采购/外包单位协调供货商/外包商填写并缴回供货商基本资料表及公司概况表(供给物料类厂商须缴交),经质量经理确认核准后入DCC数据中心保存,此即视同已完成书面评鉴。
E.若采取现场评鉴方式时,由采购/外包单位提供供货商基本数据表及公司概况表与厂商评鉴调查表给供货商/外包商。
供货商/外包商须先填写相应的数据并进行自评作业,在规定的期限内缴交数据。
相关数据经质量质量经理确认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并回复采购/外包单位是否需要安排时程,由评鉴小组实施现场评鉴。
F.现场评鉴后,采购/外包单位汇总提出厂商评鉴调查表等数据,呈报质量经理主管核准。
G.现场评鉴等级分为
A级供货商/外包商:
91≦分数≦100优秀
B级供货商/外包商:
71≦分数<91合格
C级供货商/外包商:
61≦分数<70再评鉴
D级供货商/外包商:
分数≦60不合格
H.若评鉴结果为C级者,采购/外包单位通知供货商/外包商针对缺失进行改善,待其改善后择期再进行评鉴(半年内两次评鉴未达合格标准者,取消其供方资格)。
I.如现场评鉴结果为B级(含)以上者,采购/外包单位通知供货商/外包商并会知品管、开发(工程)单位已取得评鉴合格,始可进行下一阶段零件承认。
若因特殊需求,为争取时效,零件承认与供货商评鉴可同时进行(外包商可免执行零件承认作业)。
供货商/外包商评价
质量评价(50%)
J.评价单位:
品管单位
K.评分方式
评分:
分数=﹛1-﹝特采批数*0.8+(退货批数+挑选批数)*1.0﹞/总批数﹜×50
交期评价(30%)
L.评价单位:
采购/外包单位
M.评分方式
迟交率
评分分数=30×(1-迟交率)
配合度评价(20%)
N.质量配合度评价(10%)
品管依据供货商/外包商关于质量问题之处理时效、态度,以及其它质量信息等配合意愿予以客观综合评价。
三天内未回复改善对策者,由IQC提出书面警告,质量配合度评价扣4分。
一周内未回复改善对策者,IQC通知采购停止订购,质量配合度评价扣8分。
一个月内三次(含)以上未回复改善对策者,质量配合度评价为0分。
O.交期配合度评价(10%)
采购/外包单位依据供货商/外包商关于交期、价格等方面之配合意愿予以客观综合评价。
配合意愿很好10~9分
配合意愿良好8~7分
配合意愿尚可6~5分
配合意愿差4~3分
配合意愿很差2~0分
评价作业
P.每月评价
品管单位与采购/外包单位应每月针对供货商/外包商交货情形,实施供货商/外包商评价。
每月供货商评价表由采购/外包单位会签品管并加以总结评价。
每月统计期间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止。
Q.年度评价
采购/外包单位针对供货商/外包商整体质量交期价格能力会同品管单位予以年度综合评价。
年度供货商评价表由采购/外包单位会签品管并加以总结评价。
每年度统计期间为上年度12月26日至本年度12月25止。
R.评价成绩
A级供货商/外包商:
91~100分
B级供货商/外包商:
70~90分
C级供货商/外包商:
61~69分
D级供货商/外包商:
60分以下
评价处理
S.月评价连续三次C级者,纳入辅导对象。
T.月评价为D级者,纳入辅导对象。
U.年度评价为A级者评为优秀供方并做为优选供货商/外包商。
V.年度评价为C级者评为备选供货商/外包商,且需进行辅导改善合格后方可下单。
W.年度评价为D级者评为不合格供货商/外包商,考虑检讨取消资格。
供货商/外包商重新评鉴
重新评鉴时机
X.I类供货商每半年重新进行一次现场评鉴。
Y.II、III类供货商每半年重新进行一次书面评鉴。
ZZ.外包商每半年重新进行一次现场评鉴。
AA.供货商/外包商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客户抱怨时。
BB.供货商/外包商更改厂名时。
CC.其它特殊情况者。
重新评鉴的实施由品管单位主导,评鉴内容依照厂商评鉴调查表实施。
重新评鉴等级与处置参照5.1.5内容实施。
若供货商/外包商有更改厂名时,必须先提交完整的供货商基本数据给本公司。
再由品管单位会同相关单位确定后,决定是否须对其重新进行评鉴。
评鉴合格者,方可将该供货商/外包商新厂名登录于系统中的“A.V.L”,同时旧厂名停止使用。
供货商/外包商资格管理
合格供货商/外包商之登录
DD.供货商/外包商经评鉴合格后,由采购/外包单位负责汇总提出供货商基本资料表及公司概况表与厂商评鉴调查表等资料(必要时)。
再转由DCC资料中心将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外包商登录建档于合格供货商名录。
合格供货商名录可从系统中之“打印厂商评鉴状况表”中查出,DCC数据中心每年将更新书面资料,分发采购/外包单位。
供货商/外包商资格之取消:
EE.符合下列任一情形,则采购/外包单位应提出合格供货商/外包商资格检讨。
(i)定期评价连续三次为C级(含)以下者。
(ii)供货商/外包商年度评价为D级者。
(iii)重新评鉴不合格的供货商/外包商。
(iv)交期严重延误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v)发生重大质量问题者。
(vi)经确认一年内无交易之厂商。
(vii)其它特殊情况者。
FF.供货商/外包商之资格检讨及审查事项应包括如下:
(i)与公司之历史渊源是否良好?
(ii)以往评价记录是否良好?
(iii)配合改善之意愿是否良好?
(iv)是否有其它供应来源?
是否为客户指定之供货商?
(v)如取消是否会造成公司重大影响?
GG.依据以上审查结果可做下列裁决:
(i)取消供货商/外包商资格(但如为单一来源,则必须待有其它替代厂商时方可取消)。
(ii)要求品管、开发(工程)单位对供货商/外包商进行辅导工作。
(iii)要求采购/外包单位寻找第二供料来源。
合格供货商名录维护与更新:
HH.当供货商/外包商有增加时,依照5.4.1内容实施。
II.如经确认有必要删除供货商/外包商资格时,应立刻填写合格供货商/物料品删除申请单。
通知DCC数据中心修正系统中的“A.V.L”,以利采购工作之进行。
JJ.涉及到“一年内无交易之厂商”的作业部份,原则上由采购/外包单位于每年一月份协请MIS单位辅助完成。
供货商/外包商辅导
辅导时机
凡符合下列任一情况之供货商/外包商,可由采购/外包单位以厂商辅导申请表或其它方式提出供货商/外包商辅导之需求。
KK.供货商/外包商之交货质量异常,以致本公司产品屡遭客户抱怨退货者。
LL.供货商/外包商交货质量重大异常,导致经常性生产作业困难者。
MM.供货商/外包商单一料号连续三批以上交货遭验退者。
NN.供货商/外包商单一料号连续有相同缺点,虽未达退货标准,但屡经抱怨仍却未见改善者。
OO.月评价连续三次C级者。
PP.月评价为D级者。
辅导申请
QQ.相关单位有需求对供货商/外包商进行辅导时。
由采购/外包单位负责提出厂商辅导申请表,会签相关单位(品管、工程为必要单位),并由公司主管核准后实施。
辅导实施
RR.由公司主管指派专人,协同相关单位指派人员,组成项目小组实施辅导。
SS.供货商/外包商辅导完成后,辅导人员将供货商/外包商辅导报告之结果记录于外出人员洽公报告书或其它类似之记录,并会同供货商/外包商负责人签认。
辅导跟催
TT.辅导执行之改善结果,应由品管单位持续追踪,以确定改善措施是否有效?
供货商/外包商是否配合落实执行?
并将稽核结果记录于外出人员洽公报告书或其它类似之记录。
UU.若供货商/外包商改善效果不佳,无法彻底解决质量异常时。
公司主管可视需要,要求相关单位主管或指定之工程师至供货商/外包商处检讨。
并作成检讨结论记录,连同申请数据及辅导报告等关联数据一并纳入数据中心列管。
连续辅导三次仍未见供货商/外包商配合改善时,采购/外包单位应提请质量总处主管检讨取消该供货商/外包商之资格。
辅导记录
辅导申请数据、辅导报告及相关数据由数据中心负责保存原件建档管理,并复印分发品管单位。
保存期限至少三年以上。
6主要参考文件
零件承认作业办法
采购作业程序
7表单
厂商评鉴调查表
供货商评价表
厂商辅导申请表
外出人员洽公报告书
供货商基本数据表
合格供货商名录
合格供货商/物料品删除申请单
合格物料品名录
7.9公司概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