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元素第三讲 影视艺术创作编剧导演表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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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元素第三讲影视艺术创作编剧导演表演
第三讲影视艺术创作:
编剧、导演、表演
第一节、影视的编剧艺术
一、影视剧本的编剧
(一)剧本的概念
影视剧本是用文字表述和描写未来影片的一种文学样式,它为影视拍摄而专门创作的一种特殊的文学样式。
它为影视创作提供蓝本,导演根据它来摄制完成未来的影片,所以,编剧是影视创作的第一个环节。
“编剧”一词,可以指影视剧本的作者,又可以指影视剧本的创作。
(二)影视剧作的特征
影视剧作是文学创作的一种类型,文学创作的一般要求也大都适用于影视剧本的创作。
但同时,影视剧作又是文学创作的一种特殊形式,它虽然可以供阅读欣赏,但它首先是影视创作的脚本,所以,影视剧作具有下述特性:
第一,造型性。
影视以影像为媒介,视觉造型性是影视语言的第一要素,所以,影视剧本是用“画面”来写的,剧本所描述的一切,包括事件、人物、场景等,都应当是可见的、具像化的。
第二,运动性。
影视的画面是运动的,这种运动既来自镜头内部,也来自镜头与镜头之间的蒙太奇剪辑,因此,影视剧本的创作在用文字表达形象时,需要意识到形象的运动感,要学会用蒙太奇思维来写作,用活动的画面造型来构思情节、刻画场面、表现时空。
第三,综合性。
影视是一门综合性艺术,时空综合、视听兼备、动静结合,以及声画组合等,都是影视独特的表现手段,这些也都需要体现在影视的剧本创作之中。
(三)影视剧本的结构形式:
影视剧本常见的结构形式有以下四种:
其一是戏剧式结构:
戏剧式剧作结构在电影史上称得上传统悠久,它较多地吸取了戏剧艺术结构上的特点,这也是影视艺术与戏剧艺术关系密切的一个体现。
戏剧式的影视剧作按冲突律来结构剧本,一般按顺时序发展剧情,有序幕、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尾声等几个部分。
戏剧式结构致力于表现人物的外部冲突。
这种冲突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表现:
语言和行为。
语言即对白台词,必须符合人物的性格、身份及环境;行为则是组成人物的外部冲突的一个部分,也是人的性格特征、心灵世界的外化。
其二是散文式结构:
散文式剧作结构的电影不追求情节的完整性和情节发展的因果关系,也没有很强的戏剧化的冲突,往往是截取一段生活流程,用较为写实的手法记录下来,像一篇叙事性的生活流散文。
其三是心理式结构:
心理式剧作结构常常也被称为时空交错式的剧作结构。
心理式剧作结构是以主要人物的心理活动(包括潜意识与显意识)的变化为结构的线索,与戏剧式结构相比,这种结构形式在于:
首先是时空交错的自由,它往往根据人物心境的变化,用回忆和倒序(闪回)的方式,把过去、梦幻、现在甚至未来自由地交织在一起;其次,它的重心在于表现人物的内心情感世界而非人与人之间的外部冲突。
其四是解构式结构:
解构式的电影剧作结构是后现代主义文化在电影艺术领域的一种表征,这种结构不求完整,甚至有意地自我解构的颠覆。
剧作者不再信奉影片再现现实的真实性原则,而把影片中的现实视作一种叙述上的自圆其说,一种电影的文本真实。
二、影视剧本的改编
影视与文学之间有着先天的亲缘关系,改编文学作品是影视创作的一条重要捷径。
影视改编的具体做法多种多样,但其基本原则大同小异,归纳起来可区分为两种:
一种是再现式改编,一种是写意式改编。
(一)再现式改编严格按照原著来规划电影,力求比较准确、完整地再现原著的主题、情节、人物以及风格风貌。
有的是把数十万字的长篇巨著浓缩为若干小时的影片,如《战争与和平》、《子夜》等;有的是将万把字、甚至数千字的精萃短篇扩充为饱满、充盈的银幕艺术,如《祝福》、《湘女潇潇》等;也有的是从长篇中节选出一个或几个章节作为改编的对象,如《小花》、电影《红楼梦》等;还有的是把一部作品与同一作家的其他作品合并连缀成一部电影作品,如《罗生门》、《红高粱》等。
(二)写意式改编,也可称作是表现式的,它不求在细部一定符合原著,甚至不一定表现原著的原貌,只将原著视为素材进行延伸意义的改编,改编后虽然在某些方面与原著有一定的联系,但重要的还是改编者意念的呈现,显示出改编者鲜明的主体意识与审美个性。
这种改编方法有的类似于鲁迅的历史小说,只把原著作为一个“由头”重新创作,以另一种方式转化原著的审美内核,如电影《黄土地》、《一个和八个》等;有的是原著中展现的历史和空间环境不符合导演的创作意图,编导者重新创造了一种新的时空环境来放置原作中的人物与情节,如张艺谋的系列影片《菊豆》、《大红灯笼高高挂》、《活着》等;还有的是把别的国家的文学作品拿来,融进本民族的历史和风俗,或用本民族的审美方式重新编排,如黑泽明的系列影片《珠网宫堡》、《乱》等。
第二节影视的导演艺术
一、导演的中心地位与职能
(一)导演
影视是一门综合艺术,它的创作是一项复杂的群体性的艺术生产,影视导演是影视综合创作过程的核心人物,是影视制作的设计者和指导者,导演的工作贯穿在影视生产从文学剧本到银幕形象转化的全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一部影片是其导演意念和风格的体现。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影视艺术常被称为导演的艺术。
(二)导演作为中心
电影从科技杂耍向一门艺术的转化,就是导演成为创作中心的历史。
电影并不是一开始就有导演的。
20世纪初,法国的梅里爱是世界上第一个电影导演,但他的电影并没有发展为导演的艺术。
大卫·格里菲斯使电影成为一门艺术,也同时使电影导演成为一门艺术。
随着电影艺术的发展,导演的中心地位逐渐确立。
发展到现代电影,开始出现以导演为标志的影片,出现了一批大师级的电影导演。
如瑞典的英格玛·伯格曼,在他的身边有一个富有才华的、固定不变的创作集体,包括演员、摄影师、录音师等其他创作人员,他们一同创作出一种非常个人化的风格——伯格曼风格。
还有黑泽明、安东尼奥尼等人的影片,充分体现了导演的创作个性以及他们对世界的看法。
对导演中心地位最强调的莫过于“作者论”的提出,法国新浪潮把导演比作诗人、小说家、画家,完全体现自己的主体风格。
导演中心地位的确立,一方面是历史原因,另一方面,是与电影艺术最终确立后的特性分不开的。
那就是电影的镜头语言的特性,电影对蒙太奇和场面调度这两种极为重要的表现手段的依赖。
另外,影视艺术的综合性也需要一个创作中心来保持风格。
二、导演的工作步骤
导演是影视综合创作过程的核心人物,导演的工作贯穿在影视创作的全过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导演构思阶段、实拍阶段、后期制作阶段。
(一)导演构思阶段
在构思阶段,导演对题材和剧本的选择即体现了导演的个人喜好、思想的深度等。
剧本确定后,在正式开拍前,导演有两项重要工作:
“导演阐述”和“分镜头剧本”。
导演阐述是导演创作意图的表述,阐明导演对未来影片的构思、设想和要求,是统一影片各部门对影片创作的指导性纲领。
导演阐述通常包括:
(1)导演对执导影片的整体思考和审美追求;
(2)阐明影片总体基调的设计;(3)阐明整部影片的矛盾冲突;(4)对摄影、表演、美术、音乐、剪辑等各部门提出原则性的工作要求。
分镜头剧本是导演总体构思的具体体现,是导演在文学剧本基础上,根据影片的总体设计再创作而成的镜头拍摄脚本。
它把未来影片所要表现的全部内容,分切成几百个准备拍摄的镜头,并详细注明镜号、画面、摄法、内容、音乐、音响效果和镜头有效长度等等,以作为影片摄制的蓝图。
导演阐述和分镜头剧本是导演构思的两种外化形式,可见,导演构思是导演创作里最重要、最有特点,也是必须首先完成的一项工作,对影片主题意念的把握是导演构思的出发点。
(二)实拍阶段:
在选演员、选外景等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后,就可进入实拍阶段。
在每个摄制现场,电影的拍摄都是随着导演的一声令下:
“预备、开拍”开始的。
这期间,导演始终是拍摄现场的中心人物和指挥者。
实拍阶段,“场面调度”是体现导演意图的关键手段。
“场面调度”一词源于法语,最初运用于舞台剧的实践,主要是导演在舞台上对表演活动的位置进行艺术处理,是舞台排练和演出的重要表现手段。
影视艺术诞生后,场面调度被引进影视创作过程,成为影视创作的重要表现手段。
在影视创作中,场面调度有着比舞台艺术中更为丰富的外延,它包括演员调度和镜头调度,经过这两方面的综合调度,导演的分镜头设计才获得实体展现。
演员调度:
演员表演是电影镜头造型的重要元素,拍摄时,导演按照预先的形象造型设计,通过演员的运动方向,所处位置的变动,以及演员与演员之间的动态变化,进行演员调度。
镜头调度即对摄影机的调度。
导演根据摄影机的移动或焦距的变化,以及方位和角度的变化,来获得不同的景别和造型的画面,用来展示人物运动、环境气氛以及人物关系变化的情景等。
(三)后期制作。
实拍结束后,导演的最后一项工作在剪辑台上,通过剪辑,导演进一步推敲镜头之间、声画之间的组合,进行必要的选择、取舍和组接,最后编成一个连贯流畅、含义明确、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第三节、影视的表演艺术
影视艺术中,人物形象是塑造是靠演员的表演来完成的,表演是影视艺术创作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而且由于演员总是凸现在银幕的前台,仿佛是影视艺术的主体和中心。
因而,对于观众而言,演员的光辉更为引人注目,观众大多记住了演员而不在乎影片的真正中心――导演,影视明星的社会感召力常常是惊人的。
一、影视表演艺术的概念
影视表演直接脱胎于戏剧表演,和戏剧表演有许多相近之处,它们的基本任务都是通过演员创造角色,把人物搬上舞台或银屏。
影视表演是同戏剧表演相比较而显示出来的。
影视表演在发展进程中,尽管受益于源远流长的戏剧表演,但毕竟从属于不同的艺术门类,受到影视创作形式和美学特性的制约。
影视表演属于是镜头前的表演,不同于表演性很强的舞台表演,银幕和屏幕的逼真性要求表演的极其生活化,同时,由于摄影机可以通过运动的方式,把处在各种景别里的演员的表演拍下来,所以影视表演解决了舞台表演中与观众距离远的问题,稍微夸张的表演都会显得过于失真。
二、影视表演的特殊规律性
其一是非连续性的创作。
戏剧表演是按照剧情发展的时间及逻辑顺序连续进行的,演员登台后便进入角色的规定情景从头至尾一口气演下去,其贯串动作与心理情绪不会被打断。
影视表演完全受拍摄日程的调遣,而任何影片的拍摄日程都不可能与剧情的时间顺序同步,这就给影视演员的表演带来“非连续性”的特点,即表演不按剧情起承转合的顺序进行,且被分割成一个个镜头,最后才经剪辑加以合成。
其二是一次性演出的艺术。
影视艺术是以给观众观摩的,仅仅有“首次演出”的艺术,影视演员的创作一次定型,一经实拍,表演就永远固定在胶片或磁带上。
因此,演员要在开拍前充分做好案头工作,重视和抓紧排练,以便开拍时进入应有的创作状态,在拍摄现抓住最佳的表演瞬间,将最佳的表演固定在胶片或磁带上。
其三是特殊条件下的创作。
影视演员所处的表演环境与戏剧演员截然不同。
当戏剧演出在剧场里进行时,演员同舞台上的对手及舞台下的观众之间,存在着活生生的现场交流。
而影视表演则“无交流性”,通常是在杂沓的拍摄现场进行的,尤其是在拍近景、特写时,演员面前往往没有交流对象,只能与假想中的对象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