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及安装类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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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采购及安装类合同
供应及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设备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通讯联系
甲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三、合同定义
1、“合同”:
系指甲方、乙方已达成的协议,由双方共同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2、“合同价款”: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3、“货物”/“材料”:
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
系指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5、“甲方”:
系指合同货物的采购方。
6、“乙方”:
系指提供合同货物供应的乙方,即在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合同货物供应及配合指导安装的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7、“现场”:
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
8、“验收”:
系指甲方依据本合同确定的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四、合同价款及交货期
1、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合同价如下:
供货品种、数量、金额
序号
产品规格型号
使用公司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3
4
5
6
总计
合计:
人民币金额(大写):
2、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合同总价以实际测量现场安装平米数*综合单价为准;综合单价包括:
设备(材料)生产、供应、检测、运输、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保险、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税金、因要符合政府有关单位规定而必须改善或替换的任何费用、装卸费(必须使用大型机械而现场又不具备)、办理相关手续、抽样检测、现场测量及安装、安装所需所有辅材、特种设备检测(如果有)现场清理费和质保期内保修等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除合同条件另有说明外,金额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
任何计算承包金额的错误皆由乙方承担并视为已被双方接受。
3、供货周期:
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后内将合同产品运抵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4、安装周期:
乙方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工地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在现场进行安装,安装期为安装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
五、质量要求
1、本合同所供应设备(材料)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技术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对设备(材料)要求的全新产品。
本合同的技术要求见若上述标准之间出现差异,须遵循最严格的标准执行,且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等要求。
六、付款结算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2、货物到达工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同全额发票,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3、质量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年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将质保金无息返还。
但乙方必须执行质保期为两年的承诺。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足额的税务发票将是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前提之一。
5、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不能收取费用;
6、为确保款项的及时支付,供方向需方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注:
开具发票事宜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约定。
七、交货、包装与验收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一)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
按甲方指定地点。
2、工期:
在签订合同后内将合同产品运抵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安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每逾期一天收取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逾期违约金。
安装质量应当通过甲方的验收,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当进行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
3、每批次货物到达甲方指定施工现场后,甲方需在两天内完成验货工作并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甲方在七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4、乙方将货物依据甲方工程进度需要运至交货地点。
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设备(材料)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材料)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6、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
7、设备(材料)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
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
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且供货期不应顺延,逾期的主有权按照乙方迟交货物处理。
货物到达现场后,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8、乙方负责设备(材料)指导安装及调试,直至正常使用。
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
(二)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
以确保产品质量。
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或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
包括:
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八、货物的检验及安装竣工验收
1、货物到达工地现场后,由甲方组织乙方的代表共同开箱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质量、数量、外观的验收。
2、经检验合格的,在安装竣工验收之前货物保管责任及相应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除因乙方原因之外,货物损失风险转移。
4、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发现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质量保证条款向乙方提出索赔。
5、乙方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如果在7个日历天内不答复,应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一切索赔。
九、索赔
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合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或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退货,并将退货金额全额退还甲方。
乙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而发生的费用、为追偿货款而发生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为完成工程订用其他乙方设备(材料)的差价等,以及因上述原因造成总承包合同工程的工期延误等全部相关费用。
2、按照货物的疵劣和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计价结算价款。
3、调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
乙方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担甲方遭受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以及因上述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价格体系及相关服务承诺绝对保密,不向第三方透露;
2、甲方有义务知会乙方必要的项目状况;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察、现场监造;
4、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联系方式的变动;
十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保证满足甲方开发项目的需要及规定提供供货的能力及履行保修期内保修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确保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相关国家、地方与行业标准。
存在多个标准的,应保证符合所有标准。
乙方有义务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经国家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通过验收。
对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准用检查要求的产品,乙方保证已经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准用检查,并获得了当地颁发的准许使用证明;
3、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产品无国家或地区不合格抽检记录,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来源可靠、产品生产规范,无材料掺假等行为;
4、乙方有义务在签订供货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供乙方产品的详细资料,包括产品样本、性能介绍、技术数据、检验报告、图片资料等;
5、乙方有义务在签订供货合同之前及时与甲方沟通,确保合同签订后及时供货进场;
6、乙方有义务免费提供施工安装的技术对接、现场指导、调试验收等技术支持工作,并进行必要的确认。
乙方保证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交付产品质量能一次性通过所有相关部门的验收;
7、乙方有义务确保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
8、乙方须接受甲方合理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9、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人员对乙方工厂参观考察及临时抽查;
10、在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当极尽注意之义务。
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11、乙方应当为在甲方安装的工作人员缴纳保险,并对其行为、安全负责。
1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商定;
13、乙方应保证乙方提供的材料正常使用年限满足国家规定标准;
14、乙方须保障甲方或在使用其提供的设备、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
任何第三方如果向甲方或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5、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联系方式的变动;
16、乙方有义务对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内容;
17、严格执行双方本合同所约定之内容;
18、安装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完成后移交设备,并承担保修责任。
十二、质量保证及保修期限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乙方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3、乙方须在货物进场至安装验收完毕期间由专职的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解决出现的问题,对提出问题的解决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日历天。
4、质量保证期是指设备安装调试后,经质检等有关部门及甲方验收合格并发出竣工证书之日起24个月。
5、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无偿提供服务,以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十三、维护保养
乙方有责任在保修期内根据产品维修需要,免费派遣有能力的技术人员来货物使用地点进行维护和修理服务。
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坏,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24小时内派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受损的零部件,使货物恢复正常使用,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若乙方未能履行此职责,甲方有权扣除其保修款项,用以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若保修款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追偿。
十四、违约
(一)1、乙方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1)甲方收到对乙方的产品或服务的投诉达到3次并经调查属实的;
2)乙方有任何其他违约行为达3次的。
2、乙方产品未获得准用许可,甲方有权选择单方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履行的,必须向对方赔偿因提前终止合同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采购相对于本合同价款货物产生的差价损失。
4、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或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的,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全部损失20%的违约金。
(二)迟交违约
1、如延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者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五的款项作为每逾期一天的违约金,在届时的应付款项中扣除。
2、本合同货物中已经注明的分区域、分类型安排的详细的供应到场的时间计划,因非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照上述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区域(或类型)货物总价(含供应、安装调试及综合费用)的千分之五的款项,作为每逾期一天的违约金,在届时的应付款项中扣除。
3、如迟延交货超过原定期限二十天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乙方仍应承担上述逾期违约金,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因延迟所发生的费用、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以及因上述原因导致总承包工程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质量缺陷违约
1、因乙方的货物或者安装有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给全部损失,并且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五、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它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⑴、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⑵、乙方供货的质量不能达到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要求。
⑶、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的安装调试及服务承诺。
⑷、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目的任何其它义务。
2、一旦因乙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乙方向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能够正常运行并达到其说明书所述的使用目的,且不会给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无论任何时候,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4、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1)合同项目需为甲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3)乙方须提供的服务;
4)安装的地点和安装方式。
5、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项目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款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3个日历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
十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期间双方仍应履行合同。
十七、其他
(一)合同转让
1、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目的义务。
2、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项目所授予的所有供应合同。
但该通知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目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二)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
设备(材料)检验报告;乙方提供。
附件2:
报价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三)合同生效和份数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2.合同正本份,甲方、承乙方各执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地: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9号勒泰中心B座八层
甲方:
(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