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公交客运车辆委托维修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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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公交客运车辆委托维修采购项目
姜堰公交客运车辆委托维修采购项目
公布招标文件
(编号:
JYZC-2018025)
采购人:
泰州市姜堰公共交通
采购代理单位: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
2018年03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受泰州市姜堰公共交通委托,就姜堰公交客运车辆委托维修采购项目进行公布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
JYZC-2018025。
二、项目名称:
姜堰公交客运车辆委托维修采购项目。
三、报价方式:
工时报价及材料治理费报价
四、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依照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交通部门许可的一类客车整车维修或二类客车整车维修许可证;
(3)设备、设施、人员条件应达到交通部门规定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大型客车整车维修。
提供技术工人、质量查验员名单,证书影印件。
(4)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一、二类大型客车修理、维修场所,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效劳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效劳响应;
(5)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3、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投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治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标准编制或项目治理、监理、检测等效劳的投标人;
(4)被“信誉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随同本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免费下载。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假设存在变更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人必需于投标截止时刻前从投标单位的大体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
账户名称: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4
开户行名称:
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分通达支行
注:
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需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如投标人系姜堰区诚信保证金投标人,那么按《政府采购实行诚信保证金治理暂行方法》执行。
九、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刻:
投标人须于2018年03月12日下午5时0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
采购人有权拒绝邮件之外的一切送达方式。
采购人将在确认函邮件发送截止时刻,安排专人统一在网上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那么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刻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十、投标截止时刻和地址:
投标人应于2018年03月26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超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刻和地址:
2018年03月26日上午9:
00整,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泰州市姜堰公共交通,联系人:
戚先生、韩先生,联系:
、,邮政编码:
225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地址:
姜堰区罗塘东路196号,联系人:
冯女士,:
,邮政编码:
225500。
泰州市姜堰公共交通
2018年03月5日
附:
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JYZC-2018项目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姜堰公共交通:
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位JYZC-2018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电话:
,:
,邮箱:
。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
一、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二、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按时刻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已提交确认函的投标人,如无合法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无益于投标投标人的处置。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车辆维修监督治理机制
为进一步标准车辆修理,严格操纵车辆维修本钱,保证车辆平安技术状况始终良好,达到供需两边共赢之目的,特制定以下车辆维修监管方法。
(一)供需两边每一个月组织一次车辆维修、和谐会议,及时发觉解决生产中的矛盾和问题,长效保护合作关系。
(二)车辆维修程序
1、车辆维修保养严格按车辆维修合同条款执行;
2、车辆进厂维修需标准填写《车辆维修保修单》,驾驶员签字;
3、车辆维修材料由驾驶员领取、签字,驻厂治理人员复核无误后签字;
4、配件材料需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别离说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旧配件或修复配件,明确标价并保证质量;
5、大件改换需二人以上鉴定,并请示报上级领导同意。
达机务事故级别的并附书面报告,查清事实,事后要对相关责任人视情处置。
6、轮胎非正常快磨,非质量问题爆胎和胎面重大损伤,要妥帖保管好旧件,组织人员进行鉴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视情处置。
(三)车辆维修质量保证
1、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期为车辆行驶20000千米或100日,二维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千米或30日,一级保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2000千米或10日,例行检查2天1次,确保检查期内车辆平安数位良好,按期抽查。
2、质量保证期从车辆维修完工后交接车辆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完工后验收接车的当日起从头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修理人员的维修质量及配件质量问题,造成所修车辆的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时费和材料费由厂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晚班、误点厂方补偿。
(每班次200元)
3、二级保护(含)以上车辆维修完工查验合格的,由维修质量查验人员签发行业部门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完工出厂合格证。
(存档)
4、修理厂安排维修人员早中晚值班、随到随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营;
5、车辆因故抛锚,厂方接到报修后迅速安排救援人员,快速赶赴现场,能修复的当场修复,不能修复的协助牵引进厂尽快修复,确保平安;
(四)工时、材料审核
1、车辆维修工时、材料、清单标准填写,当班驾驶员签字,驻厂人员复核无误后签字。
2、每一个月安机部组织人员对上个月度公司车辆修理、保护产生的工时、材料进行复核,无误后,进行审批程序。
(五)其它
此监督治理机制作为委托修理、保护合同的附件,一起具有法律效劳。
二、车辆委托保护修理规定
(一)修理保护
(1)车辆保护保养严格依照车辆维修合同条款执行;
(2)车辆维修所用材料由驻厂机务人员审核,驾驶员签字;
(3)例行检查二日一次;
(4)一级保养每15天一次;
(5)车辆二维周期3万Km;
(6)大件改换需二人以上鉴定请示报告;
(7)事故车辆维修5000以上与承修方签定维修合同报安机部备案存档;
(8)车辆维修工时、材料清单每一个月25日送安机部审核;
(9)工时、材料清单审核后交财务验收记录录入车辆单车核算;
(10)财务结算由安机部申报审批程序。
(二)车辆检测
1、车辆正常检测,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邦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1号文件),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记录,主管部门记录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三)特种设备检测
(1)LNG天然气瓶压力表6个月改换检测;
(2)LNG天然气瓶平安阀12个月改换检测;
(3)LNG天然气瓶真空度12个月压力测试(视情);
(4)LNG天然气瓶每3年进行平安检测;
(5)CNG天然气瓶自购买之日起3年进行平安检测,3年以后每一年检测一次;
(6)天然气瓶检测安机部向上级分管领导报告申请,审批后安排组织实施;
(7)天然气瓶检测费和材料由安机部申报审批交财务结算。
三、维修企业必需具有条件:
(1)维修企业应有举升设备2台以上,维修地沟3个以上;
(2)主生产厂房面积很多于500m2;
(3)直接生产工人很多于20人,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需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发动机、地盘、电工、钣金工、漆工等工种均由一名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负责,各工种技术品级不低于低级。
应有二名以上经专业培训,取得《质量查验员证》的查验员进行查验工作。
四、质量及商务要求:
(1)本着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热情周到、随到随修,全日制效劳(节假日、双休日照常作业)。
(2)二级保护时刻不得超过12小时(待料除外),二级保护作业含附加作业时刻不得超过2天(待料除外)。
(3)维修工时,依照江苏省1996年版《江苏省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为依据,收费标准依照维修行业自律价进行浮动,高出省厅工时定额和维修行业收费自律价视为废标。
(4)肇事及特殊项目修理,依照作业内容面议按时定价,另签合约。
(5)严格执行相关部门规定的汽车保护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不得缺项漏项,保证维修质量。
(6)成立车辆维修档案,完善和落实进出厂查验制度,凭机动车维修出厂合格证出厂。
(7)不准挂靠修理和先修后补单,不按规定显现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8)汽车配件、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有正规的出厂合格证,不得利用“三无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以旧代新,质价不符,少修多报,乱收费、弄回扣等。
违背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回损失,取消定点厂家资格,没收履约担保金和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9)汽车配件、大件、总成件改换,有专人审批,查对,不然不予认可。
五、维修质量保证期
机动车维修实行完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
车辆行驶20000千米或100天,二维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千米或30日,一级保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千米或10日。
质量保证期从维修完工后,由乙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完工后乙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从头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六、付款方式
一、依如实际车辆维修保养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两边商定车辆维修结算,原那么次月结清上月车辆维修费。
结算时应附维修保养清单,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公对公转账的方式结算。
二、甲方在次月10日前应向乙方出具法定的结算单据,附工时清单和材料清单应当分项列明。
3、乙方在甲方送达清单和单据后20个工作日通过审核完成报批手续。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
姜堰公交客运车辆委托维修采购项目
2
采购数量及单位: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报价分别为:
(1)工时费报价:
工时费最高限价为10元/工时,超出最高限价10元/工时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材料管理费报下浮率,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低于10%,低于10%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
更换的零配件必须为原装品牌,零配件价格应为厂家供应的含税金等全部费用的优惠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交纳。
5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
6
项目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
签订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7
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如有投标人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视情况予以答复;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上发布答疑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投标文件组成:
正本1份;副本4份。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03月26日上午9:
00时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为无效投标文件。
10
开标时间:
2018年03月26日上午9:
00时。
开标时间地点: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11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12
中标结果公告: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于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
13
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告结束后,如无异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14
投标保证金退还:
除本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外,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
履约保证金:
按中标金额的5%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交纳,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
16
投标文件有效期:
开标后60天。
17
解释:
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一、总那么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格式文本(第二章、第四章内容除外)由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编制,未经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同意,采购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概念
一、“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二、“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效劳”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效劳。
五、“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文档等。
六、“履约保证金”系指采购人为避免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进程中违背合同规定或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要求中标人提交的保证金。
7、“主管预算单位”系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集体组织。
八、“★”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一、本次招标采纳公布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数费用。
★(六)专门说明:
一、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和效劳必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投标所利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与企业认证必需为本企业所拥有。
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觉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爱惜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补偿采购人,且民事补偿并非免去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付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数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一、招标公告
二、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标准
五、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六、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依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数资料,或投标人没有对本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致使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一、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觉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往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澄清。
二、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回答、修改或补充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澄清、回答、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份。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回答、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回答、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1)投标函(详见第六章格式三);
(2)开标一览表(详见第六章格式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随带备查);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详见第六章格式二);
(5)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带备查);
(6)银行出具的大体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随带备查);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原件随带备查);
(8)检察机关出具的或网上查询打印的投标人《行贿犯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或查询时刻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刻前);
(9)投标人企业简介(详见第六章格式五);
(10)投标人售后效劳许诺书(详见第六章格式六);
(11)项目组织和实施方案(详见第六章格式七);
(12)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形表及相关证书(详见第六章格式八);
(13)拟投入本项目的要紧设备、材料(详见第六章格式九);
(14)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及评分方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资料(如有);
注:
以上投标文件资料提供不全、复印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无效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文件作出无益于投标人的评判。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一、投标文件和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之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二、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利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不然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二、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钱,应包括全数货物及设备、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和安装、检测、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许诺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同意。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一、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维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那个规按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在特殊情形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同意延期要求而可不能致使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维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必需在投标截止时刻前抵达指定帐户。
账户名称: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
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分通达支行
账号:
4
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依法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并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
3、以下情形,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进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刻、地址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一、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或装订混乱致使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二、除开标一览表外,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组成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
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假设有修改遗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因笔迹潦草造成无法分辨或表达不清所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一、开标一览表(详见第六章格式五)必需与其他投标文件别离封装,请将此表单独封装在小信封(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密封后与其他投标文件别离递交。
二、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3、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或在密封口封条上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刻之前,能够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刻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修改后从头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和签字。
五、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过失,可许诺其在评标终止之前进行修改或补正(能够是复印件、件等)。
修改或补正投标文件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示之前查核原件。
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阻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判和评分结果。
一、在资格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提供开标一览表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或委托书无效的;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能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6)不具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信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致使资格审查时无法评判的;
(7)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同意的附加条件的;
(9)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0)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1)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利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利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许诺其修正的除外);
(1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笔迹模糊、无法识别的,或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笔迹模糊难以辩认或修改处未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