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渠安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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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渠安全方案
安全施工方案
第一章 工程概述
平邑县唐村灌区二干渠、支渠改线工程,位于平邑县北方石材城厂区,全长1388米。
干渠0+000-0+160、0+326-0+823、0+909-1+389.13为明渠,0+160-0+326、0+823-0+909为箱涵。
明渠10m/节共96节(含转弯段),7m/节共1节、10.34m/节共1节。
10m/节箱涵共18节,转弯段2节。
罐区垫层采用C15混凝土,底板和边墙采用C25混凝土,箱涵采用C30混凝土,混凝土抗冻标号采用F150,抗渗采用W4。
支渠0+000-0+744.94为明渠,0+744.94-0+784.94为箱涵,明渠10m/节共74节,4.44m/节共1节,10m/节箱涵共4节。
灌区垫层采用C15混凝土,底板和边墙采用C25混凝土,箱涵采用C30混凝土,混凝土抗冻标号采用F150,抗渗采用W4。
第二章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全生产条例
4.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9.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
我公司的安全方针是:
以人为本,健康安全,自觉遵守法规;安全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因工死亡事故为零。
2.因工轻伤事故率5‰以下,重伤事故率0.3‰以下。
3.职业病为零。
根据公司的安全目标我项目部在该工程中做以下承诺:
1.持证上岗专业人员保证不低于规程要求;
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按公司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执行,达到公司安全方针和
目标要求。
第四章 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为项目的第一安全责任者,由安全负责人(兼保卫、消防安全负责人)专管安全工作。
设专职安全员主要负责土方开挖、钢筋绑扎、模板支设、混凝土浇筑及土方回填的安全防护工作。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全面建立和推行《塘村灌区二干渠、支渠改线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塘村灌区二干渠、支渠改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名单
序号
职务
姓名
备注
1
项目经理
2
项目专业工长
3
项目技术负责人
4
专职安全员
第五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及制度
一、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
1.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依据项目规模特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组织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
1.2组织制定具体的施工现场安全施工费用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结合项目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办法和要求,并监督实施。
1.3负责组织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等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
1.4项目开工前,对施工现场按照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形象的要求,进行规划、管理。
1.5负责组织对本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
1.6负责组织项目各专业人员进行危害辨识,做好预防预控,制定文明安全施工计划并贯彻执行。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评估安全管理绩效,研究分析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7负责主持制定文明安全施工方面的奖罚制度,并组织实施。
同时,接受上级机关对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施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意见,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重复发生。
1.8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全事故,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和防止事故危害扩延的措施。
对于重大未遂事故亦应履行保护现场及时上报的工作程序。
1.9负责对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形成记录并保存。
2、项目专业工长
2.1组织工长(或专业施工人员)、安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设备、设施验收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实施。
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保证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符合相关标准并有效运行。
2.3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等,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2.4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新工人、转岗工人、使用“四新”技术成果技术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5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支持项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整改并制定预防措施,及时解决和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所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2.6协助项目经理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并具体负责应急救援小组的演练。
发生伤亡事故时,负责迅速抢救伤员的,妥善保护现场,协助项目经理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2.7负责对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形成记录并保存。
3、项目技术负责人
3.1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
3.2针对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地上、地下工程环境,参加或组织方案工程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项目工程及其环境季节等特点,主持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形成记录。
3.3项目应用“四新”技术成果要事先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
要注意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3.4负责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3.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与预防意见。
3.6参加、配合因工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3.7负责对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形成记录并保存。
4、专职安全员
4.1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对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
参与临时用电工程、机械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安全检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4.2严格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严格查处违章行为,发现事故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有权越级上报。
4.3根据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册,督促并参与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的对新工人、新换岗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操作技术指导。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参加制定或修订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协助工地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4.4参加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根据工程进度和有关安全规定,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不同气候、环境、部位特点,协助并参加对有关人员的安全交底工作。
会同工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有关方案进行旁站监督。
监督各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5负责收集整理工地安全工作的基础性资料,会同八项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料档案,搞好文明安全施工的内业工作。
4.6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上报和对事故进行统计归档工作。
监督防止事故范围扩大或事故重复发生措施的实施情况。
4.7负责对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形成记录并保存。
2、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1安全生产是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开展生产经营的头等大事,是关系到每个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大事,是企业现代化管理和主要内容之一。
1.2项目部要全面、广泛地开展安全生产人员宣传教育,使全体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指导思想,从而使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制度。
1.3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考出的成绩要记录在案,并作为职工晋级的参考依据。
1.4新工人参加施工,必须严格三级教育(即公司、项目部、班组),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5变换工种的工人。
应进行安全知识、岗位安全操作的再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6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技术教育外,应参加上级有关劳动部门举办的培训学习,取得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上岗作业。
1.7项目部安全管理干部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2、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2.1单位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2施工现场必须在进出口、深坑、预留洞口,吊装区域;高低压带电电器等危险作业区,除防护措施外,均必须有明显的标志牌示警,夜间施工应设立明灯示警。
2.3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场容整洁,砂石、构件等堆放井然有序,各堆场应设标牌指示名称。
2.4严格做好钢筋短头、铁钉、铁丝的回收管理工作,严禁随意乱扔、乱丢,以防扎脚伤人。
2.5施工现场搭设脚手架等,必须符合国家及临沂市的有关规定,临街或人口密集处设立安全防护棚。
2.6全体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设备,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自觉遵章守纪,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操作和违章进入施工现场。
2.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任何人有权拒绝执行,并有权力和责任制止说服他人违章作业。
2.8要切实保证职工在特殊气候条件下作业,夏天、冬天施工中,尤其要加强对降温、防寒、防冻和台风等的防范措施。
2.9加强对工地用电,机械使用的管理。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回检查,制订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制度。
3.2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当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主要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末然。
3.3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合气候特点,开展防物体打击、防触电火灾、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人、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
整政计划要定人、定措施,定期完成。
4、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4.1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原则。
4.2验收范围:
(1)各类脚手架;
(2)暂设电气工程设施;
(3)各种起重机械及其他中小型机械设备;
(4)安全帽、安全带和护目镜、防护面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4.3验收程序:
(1)脚手架杆件、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出厂证明或验收合格的单据,有项目经理、工长、技术人员共同审验;
(2)暂设电气工程设施,由安全负责人牵头,会同电气工程师、项目经理、方案制定人、工长进行检查验收;
(3)起重机械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工地的负责人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4)工地使用的中小型机械设备,有工地技术负责人和工长牵头,会同工程部检查验收;
(5)所有验收,必须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否则无效。
5、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5.1根据保卫工作任务目标,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以打促防,打防结合保障安全的原则。
5.2门卫值班人员应监督施工现场内物资材料和各类人员的进出,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生产秩序。
5.3门卫必须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不得擅离岗位,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制度。
5.4门卫对外来人员应进行查问,验证,并作登记手续,方得放行。
5.5凡内部物资、材料运出工地应持有关主管领导签发的证明,否则不得放行。
6、安全会议制度
6.1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会议(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并做好上岗记录。
6.2项目部坚持每周四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例会由安全负责人主持,各作业队第一责任人和专职安全员参加,由作业队汇报上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中出现的各种违章事件进行通报,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者给予表扬和奖励,传达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及监理安全例会下达的各项安全管理文件和相关要求,并布置下周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及重点。
6.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总结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7、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7.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监理、业主等有关部门。
7.2发生伤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7.3发生伤亡事故,如有隐瞒、虚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的,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7.4发生特大事故24小时内要写出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第六章 安全措施
一、防火安全措施
施工工地人员复杂,机械设备和其他物质及各种仪器较多,并且施工过程中需要用到明火和氧气、乙炔等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因此,必须加强施工工地的防火工作,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消防管理责任人,职责明确,确保施工安全。
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项目经理为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并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具体措施如下:
1、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
按规定设临时防火员1名,临时防火员要认真负责,作业前要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并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培训计划和管理办法。
3、重点部位(危险仓库、油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
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规章制度,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才能进行。
5、酸碱泡沫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器正常使用。
6、特种工种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动用明火管理制度进行作业,把火灾发生的危险降到最低程度。
7、电气焊作业时,乙炔瓶、氧气瓶和焊枪三者要相距10m。
8、动用明火、焊接、切割后,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现场安全后才可离开。
9、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居住20人以上的宿舍,必须设置两个安全门
10、生活区、施工现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
冬季取暖要经主管部门检查,食堂燃料的使用要有专项管理制度,用火处和燃料不能放在同一房间内,要有专人管理,停止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11、对施工现场四周道路旁侧城市专用消防龙头调查清楚,加强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二、防噪声安全措施
1、优先选用先进的环保机械。
控制施工噪音,确保离开施工作业区边界30m处噪音小于70dB,撞击噪音最大不超过90dB。
同时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重型运输车辆的运行时间,避开噪声敏感时段;较高噪声、较高振动的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环境噪声值较高的白天施工;禁止施工人员在居民区附近和夜间施工时高声喧哗,避免人为噪声扰民。
3、合理分布动力机械设备的工作场所,避免一个地方投入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
4、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装备排气消音壁,现场只允许命低音喇叭,场外行驶严禁鸣笛。
5、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国家和临沂市有关法规要求,控制噪声、振动对周围地区建筑物及居民的影响。
施工噪声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施工振动对环境的影响遵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施工场界噪音限值(GB12525—90)。
6、在夜间施工时,严禁大声喧哗,装卸物料及码放时轻拿轻放。
三、救护
1、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自救活动
迅速检查周围可能继续产生危险的坠落物、障碍物。
高处坠落不仅产生外伤,还产生内伤。
不可急速移动或摇动伤员身体。
应有多人平托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在平缓处。
发现伤员呼吸障碍,应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开一次,以免坏死。
动脉出血应用指压根部动脉止血。
2、触电抢救
抢救人员必须首先保证自己不被伤害的情况下,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体。
应首先迅速切断电源。
如附近无电源开关,应寻找干燥木方、木板等绝缘材料,挑开带电体。
如可行,迅速呼唤电工,使触电者摆脱带电体。
应对触电者迅速进行抢救,步骤如下:
(1)使触电者仰面平躺,检查有无呼吸和心脏跳动。
(2)如触电者脉搏微弱,应立即进行人工心脏按摩,在心脏部位按压、松开,频率为60~80次/分钟,帮助触电者复苏心脏跳动。
(3)如触电者呼吸短促或微弱,胸部无明显呼吸起伏,立即对其做口对口人工呼吸,16~18次/分钟。
(4)触电者如自我感觉良好,应使其平躺,保持安静,同时保持周围空气流通,由医生来决定治疗。
3、机械伤害抢救
由在现场人员迅速切断电源。
将人员救出后,立即检查伤害部位,进行止血。
如有肢体切断部分,应找到并妥善保管。
4、坍塌抢救
应先检查坍塌处的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实施抢救。
如有二次坍塌可能,在抢救前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清理塌方不可使用机械清除,避免对伤员的二次伤害。
应把伤员平托,缓慢放到平坦地面上。
止血和人工呼吸处理同以上1、2的方法。
四、治安管理安全措施
加强工人思想教育,提高工地自保能力,建立工地治安联防队,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作好工地治安和保卫工作,积极维护好安定的社会环境。
具体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是文明施工的一个重点,也是使施工能够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
2、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管理责任人,现场设保安队员,负责工地的保卫工作。
3、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
4、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法规、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5、保卫部门参与现场布置设计,办公室、更衣室、仓库等要严格按照公安局经保处“七合格”的规定管理。
加强办公室、更衣室及施工现场综合管理。
6、实行逐级负责制,将综合工作落实到班组、个人,加强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
7、强化消防器材、防汛材料的管理,确保消防、防汛工作的正常进行。
8、加强对外来劳务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已经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并上报。
第七章 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1、本项目开工前,对土方开挖、机械施工、运输、混凝土浇筑等作业编制实施性安全防护手册。
2、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3、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3.1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架子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进行培训教育。
3.2未经安全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3..3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且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
3.4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做到: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5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要保证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作定期检查。
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进行检查。
3.6建立安全事故追究制度,对项目部内部发生的每一起安全事故,都要追究到底,直到所有防范措施全部落实,所有责任人全部得到处理,所有职工都取得了事故教训。
二、行为控制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
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2、凡从事2m 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三、劳务用工管理
1、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每日上班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3、强化对外施工人员的管理。
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跨省市违法用工。
第八章各工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土方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