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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调流组织方案

交通调流组织方案

一.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范》(JTJ076-95)。

2、《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

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667-2009)。

4、《青岛市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

5、我公司的技术、管理水平,历年来同类工程施工的经验。

(二)编制原则

1、安全第一的原则

坚持施工准备完善、周全;过程控制科学、严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技术准确、管理科学、确保既有道路行车及施工安全。

2、质量根本的原则

严格遵守并落实执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3、风险预控的原则

为保证干线公路的行车及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我们在施工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切实制定可靠可行的预控指导方案和措施。

4、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

按照管理人员精干高效、技术人员业务精通、施工队伍经验丰富、施工设备先进合理的原则,履行合同承诺,满足现场需要,服从干线公路公路路政和交警部门的管理和要求,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安全目标的实现。

5、节约环保的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性发展的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及青岛市相关环保规定,科学、文明施工,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程概况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国省道干线公路上增设爆闪灯、交通标志、门架式可变信息标志及悬臂式可变信息标志等。

三.交通调流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项目总工分工负责,安全部、工程部、综合办公室、施工队负责人为现场负责的保安全畅通交通管理组织机构,如下图:

 

图1:

保安全畅通组织机构图

四.施工交通布控方案

(一)施工范围道路封闭方案

根据设计图纸提示,施工时对于占用超车道、行车道进行基础、及安装工程采用“1/4幅封闭施工,3/4幅通行”的交通封闭方案施工,确保道路通行。

车流从接近封闭车道段落前由临时交通标志引导,进入另一个车道,通过封闭段以后驶回本车道。

此过程中需设置持续减速标志、指向标志、封闭标志、限制速度,车道分界线通过锥形交通标和可变信息牌分隔。

(二)安全设施的设置

参照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示例,由公式

L=V2W/155(V≤60km/h)

其中:

L——锥形交通标渐变长度(m)

V——85%车位速或施工路段限速(km/h)

W——缩减之路宽(m)

在施工路段按公路管理方和交警部门的要求,结合国家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标准及现场施工具体情况进行交通布控。

(三)交通安全布控方案

1、交通安全布控方案

施工作业控制区应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六部分组成。

(1)警告区:

警告区长度大于1200m。

警告区内每一定距离设置有关警告标志,第一个警告标志到下一个警告标志的间距大于300m,最后一个标志离上游过渡区的第一个渠道装置间距大于150m,其余各标志间距在100m至300m之间。

警告区内设置限速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禁止车辆通行标志。

(2)过渡区:

过渡区分上游过渡区和下游过渡区。

当车辆行驶至上游过渡区时,车速应小于40Km/h。

该区长度为65-100m。

在上游过渡区前设置禁止驶入标志,在上游过渡区内设置作业标志车,车尾朝着车流方向,车尾挂有寻向性标志和限速牌;车身安装黄色频闪灯和防撞装置。

下游过渡区的长度应大于30m。

(3)缓冲区:

缓冲区的长度为80m。

其上游过渡区之间设置路障。

(4)作业区:

作业区是作业人员活动和工作的地方,其长度根据施工作业需要确定。

(5)终止区:

终止区的长度大于30m。

在终止区的末端,解除所设的限制标志。

2、各种交通安全管制设施的规定:

(1)锥标,其要求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布设间距为3-5米,具有反光功能,夜间需同时配施工警告灯。

(2)移动式标志车,要求颜色应为醒目黄色,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号,图案和显示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

(3)夜间照明设施,当夜间进行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施。

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

(4)安全设施的设置与撤除,当进行施工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

当作业完成后,应逆向交通流方向撤除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

4、具体布控方案示意图

(1)具体调流如下图:

 

可变信息板安装现场示意图:

 

表2:

路面施工单车道封闭交通布控设施一览表

序号

标示牌名称

数量

备注

序号

标示牌名称

数量

备注

1

前方1200m施工

2

1200m

12

水马墙

若干

2

前方800m施工

2

8000m

13

减速带

若干

3

限速牌

4

限速60

14

反光背心

100

4

前方500m施工

2

500m

15

施工警告频闪灯

2套

5

右侧变窄

2

16

可变信息标识牌

2

6

左侧变窄

2

17

禁止超车

4

7

向左改道

4

8

向右改道

4

9

锥形交通标

若干

10

夜间施工指示灯

6

11

限速解除

4

5、交通安全布控组织

(1)上路施工前首先与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及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涉路手续。

同时认真向路政、交警部门学习公路上路施工需注意的事项,提前谋划准备。

(2)提前组织交通布控所用的标志标牌、隔离设施、交通管理及管制人员到位,做好布控施工准备。

(3)为减少布控对行车的影响,尽可能减少施工设备和人员进入施工路段。

交通布控标志牌按规定位置摆放。

6、安保措施

(1)项目部对涉及施工的主要人员进行分工,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2)征得公路管理部门的同意,在交警、路政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规范化道路封闭作业。

(3)锥形交通标摆放不得超出行车道标线,间距准确统一,线形顺直,且标上带有夜间反光膜,以保证夜间行车安全。

7、施工设备、人员管理

(1)开始施工前,项目部邀请公路管理方、交警、路政等单位对参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路施工;

(2)施工人员需按照公路管理方、交警、路政等单位的要求佩戴袖章、穿反光背心、配备对讲机,施工人员不得在封闭施工区域外逗留、穿越;

8、文明、环保施工

(1)严格遵守既有公路管理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保护公路设施并注意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文明施工。

(2)施工过程中专门安排人员组成路面清扫组,随时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清洁无污染。

(3)加强对施工机具的保养和维修,严防施工过程中施工机具泄漏柴油,造成既有公路路面污染、破坏。

(4)密切保持和公路管理方的联系,当出现对公路路面污染或损坏且施工方不能及时有效处理时,积极配合公路管理方做好相应处理工作

9、其他注意事项

(1)施工期间应做好各方面防护工作,为了保证交通安全,在施工期间要采取专人指挥。

(2)在提前预告作业区起点处,应有50—100m的渐变段。

(3)交通锥形筒设置间距为3~5米,渐变段应适当加密,直接放置在路面上的标志牌,其周围应根据实际需要布设若干个锥形筒。

(4)标志板下缘距路面高度应高于1.5m。

(5)所有交通管制临时指示标志安放时,要面向行车方向,与道路中心线垂直成10°,交通管制临时指示标志字体高宽尺寸应在30cm以上,且摆放高度应在地面以上1.5m以上,以增强过往司乘人员对交通管制信息的读取能力。

五.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为了更好的杜绝公路工程封路范围内施工期间的交通事故,保证交通顺畅,并对其它可能引起的交通事故,规定其防范措施和应急响应措施,尽可能减少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干线公路公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封路范围内发生的交通行车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尽快恢复交通。

分秒必争,快速抢修破坏设施,尽快恢复通车。

(3)遵循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协调一致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

在速公路路政和交警部门指挥协调下,我项目部有关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治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

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治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公路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5、危险性分析

行车安全事故隐患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机动车驾驶员精神疲劳或其他原因造成车辆闯入施工区域,造成安全事故;

(2)施工人员横穿公路发生交通事故;

(3)行车车辆发生追尾事故等。

行车安全事故的影响分析

一旦发生行车安全事故,造成如下影响:

人员的伤亡;材料、物资的损坏或损失;影响周边生产生活环境。

6、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

(1)专项预案的启动条件

在干线公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封路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交通堵塞情况。

(2)启动程序

事故发生后,首先由现场交通安全巡逻小组成员用手机向项目部安全负责人紧急汇报情况,然后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迅速向公路路政和交警部门报告处理;项目部各级机构接到启动命令后,迅速开展工作,紧密配合,全力以赴完成事故救援工作。

7、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项目部应急准备与响应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

成员:

职责:

负责统一指挥、调动、根据事故发生的性质、采取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向上级和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8、事故应急救援处理体系响应程序

(1)接警和响应级别确定

一旦发生意外行车安全事故,现场值班人员立即按应急方案处治。

通知应急小组领导及交警部门,按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封闭标志,使车辆绕行,防止事故的扩大。

项目部接到现场值班人员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事故警情作出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程序关闭。

(2)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照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

首先紧急向公路路政和交警部门报警,项目部紧急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应急队伍、物资、机械等),紧急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

(3)救援行动

应急救援方案行动,必须在确保现场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

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必须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

参加应急救援和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处理的人员,必须配带具有明显标识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等。

有关应急队伍进入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项目部技术部门为解决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4)、应急恢复

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主要是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

(5)、应急结束

执行应急关闭程序,有事故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9、行车事故善后处理

(1)事故的调查:

由项目部事故调查小组配合公路路政和交警部门进驻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测量、收集数据并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事故责任人,对造成的损失由事故责任人赔偿。

(2)事故的报告

重大事故1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机关,特大事故立即报告当地县市政府、公安机关。

(3)受伤人员处理

对工程施工人员受伤积极开展治疗,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伤员情绪稳定,做好其家属和伤员的慰问工作,并按国家和企业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和采取其他优抚措施。

(4)环境和社会影响处理

积极消除对周边环境和社会造成的影响,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群众安抚工作,化解事态,并对环境造成影响做出相应补救措施。

(5)行车事故应急经验教训总结

通过本次事故的处理,总结经验不足之处,吸取经验教训。

10、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通信工作,保证应急救援通信的畅通。

(2)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

项目部根据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检查、促进应急救援建设,强化完善救援队伍,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

优化和强化以救援机械、救援队、救援物资供应为主体的救援抢险网络,合理配置救援资源;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安全防护器材,制订各类救援起复专业技术方案;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救援起复能力。

(3)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项目部办公室紧急调动施工范围内的交通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根据现场需要,由公路路政和交警部门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治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

(4)医疗卫生保障

由工地交通工具紧急送到地方医疗部门紧急救治。

(5)治安保障

由项目部配合公路路政和交警部门管理。

(6)物资保障

项目部经常对要按规定备足必需的应急抢险路料及备用器材、设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7)资金保障

行车事故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公路路政和交警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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