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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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细则
钢结构施工监理要点
1、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1)钢材
1)主控项目
①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②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a、国外进口钢材。
b、钢材混批。
c、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d、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e、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f、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2)一般项目
①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②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③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b、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c、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2)焊接材料
1)主控项目
①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②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一般项目
①焊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焊钉》GB10433中的规定。
②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3)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1)主控项目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2)一般项目
①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
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赃物,螺纹不应损伤。
②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
(4)金属压型板
1)主控项目
①金属压型板及制造金属压型板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②压型金属泛水板、包角板和零配件的品种、规格以及防水密封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一般项目
压型金属板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表面质量、涂层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5)涂装材料
1)主控项目
①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②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品种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一般项目
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2、钢结构焊接工程
(1)钢构件焊接工程
1)主控项目
①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期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熔和存放。
②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③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④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内部缺陷
超声波探伤
评定等级
II
III
检验等级
B级
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内部缺陷
射线探伤
评定等级
II
III
检验等级
AB级
A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注:
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⑤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
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且不应大于10mm。
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4mm。
⑥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
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
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2)一般项目
①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
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mm,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按每25mm板厚1小时确定。
②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③焊缝感观应达到:
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2)焊钉(栓钉)焊接工程
1)主控项目
①施工单位对其采用的焊钉和钢材焊接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瓷环应按其产品说明书进行烘熔。
③焊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其焊缝和热影响不应有尽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2)一般项目
焊钉根部焊脚应均匀,焊脚立而后局部未熔合或不足360°的焊脚应进行修补。
3、紧固件连接工程
(1)普通紧固件连接
1)主控项目
①普通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时,当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的规定。
②连接薄钢板采用的自攻钉、拉铆钉、射钉等其规格尺寸应与被连接钢板相匹配,其间距、边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一般项目
①永久性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
②自攻螺钉、钢拉铆钉、射钉等与连接钢板应紧固密贴,外观排列整齐。
(2)高强度螺栓连接
1)主控项目
①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小时后,每个被抽查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2个。
③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专用扳手终拧掉梅花头者外,未在终拧中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
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作标记。
2)一般项目
①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定》JGJ82的规定。
②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③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除设计要求外摩擦面不应涂漆。
④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也径不应超过1.2d (d为螺栓直径)。
⑤螺栓球节点网架总拼完成后,高强度螺栓与球节点应紧固连接,高强度螺栓拧入螺栓球内的螺纹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螺栓直径),连接处不应出现有间隙、松动等未拧紧情况。
4、钢构件组装工程
(1)焊接H型钢
1)一般项目:
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缝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
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应小于2倍板宽;腹板拼接宽度不应小于300mm,长度不应小于600mm。
(2)组装
1)主控项目
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应下挠。
2)一般项目
①顶紧接触面应有75%以上的面积紧贴。
②桁架结构件轴线交点错位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3.0mm。
(3)端部铣平及安装焊缝坡口
1)主控项目
端部铣平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
两端铣平时构件长度
±2.0
两端铣平时零件长度
±0.5
铣平面的平面度
0.3
铣平面对轴线的垂直度
l/1500
2)一般项目
①安装焊缝坡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
坡口角度
±5°
铣边
±1.0mm
②外露铣平面应防锈保护。
(4)钢构件外形尺寸
1)主控项目
钢构件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
单层柱、梁、桁架受力支托(支承面)
表面至第一个安装孔距离
±1.0
多节柱铣平面至第一个安装孔距离
±1.0
实腹梁两端最外侧安装孔距离
±3.0
构件连接处的截面几何尺寸
±3.0
柱、梁连接处的腹板中心线偏移
2.0
受压构件(杆件)弯曲矢高
l/1000,且不应大于10.0
5、钢构件预拼装工程
(1)预拼装
1)主控项目
①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连接的多层板叠,应采用试孔器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采用比孔公称直径小于1.0mm的试孔器检查时,每组孔的通过率不应小于85%。
b、当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的试孔器检查时,通过率应为100%。
6、多层钢结构安装工程
(1)基础和支承面
1)主控项目
①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锚栓)的规格和位置、地脚螺栓(锚栓)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多层建筑以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或以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③多层建筑采用座浆垫板时,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④当采用杯口基础时,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一般项目
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地脚螺栓(锚栓)的螺纹应受到保护。
(2)安装和校正
1)主控项目
①钢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②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0%紧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
③钢主梁、次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④多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
(mm)
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
(H/2500+10.0),
且不应大于50.0mm
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
L/1500,且不应大于25.0mm
2)一般项目
①钢结构表面就干净,结构主要表面不应有疤痕、泥沙等污垢。
②钢柱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
③钢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④主体结构总高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⑤当钢构件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其支座中心对定位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当采用大型混凝土屋面板时,钢梁(或桁架)间距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⑥多层钢结构中钢吊车梁或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类似构件,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⑦多层钢结构中檩条、墙架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⑧多层钢结构中钢平台、钢梯、栏杆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式钢直梯》GB4053.1、《固定式钢斜梯》GB4053.2、《固定式防护栏杆》GB4053.3和《固定式钢斜梯》GB4053.4的规定。
⑨多层钢结构中现场焊缝组对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钢结构涂装工程
(1)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
1)主控项目
①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缝、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
当设计无要求时,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涂料品种
除锈等级
油性酚醛、醇酸等底漆或防锈漆
St2
高氯化聚乙烯、氯化橡胶、氯磺化聚乙烯、环氯树脂、聚氨酯等底漆或防锈漆
Sa2
无机富锌、有机硅、过氯乙烯等底漆
Sa2
②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
室外应为150μm,室内应为125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
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
2)一般项目
①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
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②当钢结构处在有腐蚀介质环境或外露且设计有要求时,应进行涂层附着力测试,在检测处范围内,当涂层完整程度达到70%以上时,涂层附着力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③涂装完成后,构件的标志、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2)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
1)主控项目
①防火涂料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及防锈底漆涂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②钢结构防火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
90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防火喷涂材料性能试验方法》GB9978的规定。
③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
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④薄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0.5mm,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1mm。
2)一般项目
①防火涂料涂装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尘和泥沙等污垢。
②防火涂料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应闭合无脱层、空鼓、明显凹陷、粉化松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乳突已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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