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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读后感读书笔记16篇

《散步》读后感读书笔记(16篇)

《散步》读后感1

我脑中有一幅温馨和谐的画面,这是我在阅读了《散步》这篇佳作以后所产生的印象最深的场景。

它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里,久久抹之不去,挺美好的。

文章中的主人公在分岔路口意见不一致:

母亲欲走大路,走大路平顺嘛;儿子要走小路,觉得走小路有意思,且父母的陪伴时间长些;父亲还是顺了母亲的意愿,然而,母亲摸了摸儿子的头变了挂,“还是走小路吧,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

”这样,一家人在阳光下,向着金色的菜花,整齐的桑树和水波粼粼的鱼塘走去。

到了一处,父亲蹲下来背起母亲,妻子蹲下来背起了儿子,他们慢慢地、稳稳当当地前行着,特别小心,好像他们加上身上背的就是整个世界。

他们的身影构成了一串和谐的音符、形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铸成了一首动人的诗篇。

他们之间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感染着我,教育着我,激励着我。

此时此刻,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是爱的感觉。

的确,在我们的生活中,倾注了父母无限的爱,那么,我们应该对父母做些什么呢?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带着一颗爱心活着,多多关注身边的人和事。

一首《爱的奉献》唱得好“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是啊,有了爱世界才会和谐。

在今天这个新时代,让我们高高兴兴地手拉手,共同迎接和谐、灿烂、美好的明天吧!

《散步》读后感2

但凡自认读了两句书的人大抵都会沾染些呆气,即便性格原本随和,遇事也总有些不愿放弃的主张,亲人之间由此引起的吵架思量起来足以让人感慨出千百种生活的酸甜苦辣。

(英子曰:

这句话的意思似乎是说,读过几句书的人大多有一点自己的主张,跟自家人吵架,经常是因为坚持自己的主张,殊不知,有一句俗话说得特别对,“家不是讲理的地方”,同理,夫妻也不该是“对方辩友”。

多说一句,不管读没读过书,有的人一旦轴起来更是要人命的,这跟个人的性格特别是情商有关,也跟有没有爱的能力有关。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原本我倒是颇有点想模仿韩家那篇著名的作文来个“我想到的是人性,鲁迅先生阐之未尽。

我有我的看法。

”但是终究吵架两个字传递着负面情绪,不免让人底气不足而以面壁反思的角度开始(遇到问题先自我反思,这才是真的大丈夫气!

)。

孩子的纯真藏不住家丑(谁家的勺子碰不到碗呢,如果说夫妻吵架算“家丑”,要么是您言重了,要么就是您二位的确吵得太严重了……),我和妻子的吵架进了儿子的语文课堂(怪就怪您家宝贝童言无忌,而且,嗓门特大啊!

),聪明的老师隔空给我和妻子布置了一篇莫怀戚《散步》的读后感(哈哈,说者有心,听者也有意,一拍即合!

),让人莞尔的同时,也委实可以写几句感慨。

《散步》一开篇便极有画面感,自始至终。

朴素的词汇描绘了一副普通而又经典的母慈子孝、夫唱妇随的景象。

年的中国青年报,春天虽然晚来,但是阳光、菜花,还有家人,以及“我”和妻子好像背起了整个世界。

同样作为一个中年人,引申开去,可以有很多关于时代关于文化的感想(咱可以不说文化,只说家事……)。

但是最让我感慨的,还是和吵架两个字对应的,课文里关于消除“分歧”的叙述:

“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以及后面听母亲还是听孩子之间的抉择等等。

辅助以一系列的心理描述,通过外出散步这样一个简短的场景,作者成功的传递给了我们一个关于家庭关系的传统典范,确实,谦让和包容是爱的重要支点,在张扬自我追求个性的今天,这种理念更是显得尤为珍贵。

(是的,有多少因为爱而组建的家庭,就是毁于不肯谦让和包容,相反,幸福而稳定的家庭是一定要有互敬互谅为基础的。

我不知道这样的读解是否足够符合编者的良苦用心,但是对于孩子来说,我相信这一课一定会使他们内心关于爱的形象更加丰润起来(要真正懂得爱的真谛,也许还需要自己的经历,这些经历所给予的教育,任何经典文本都不能替代)。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生活都能写进教案,也并不是所有爱都有同一个格式。

和《散步》不同的是,我和我的母亲,以及妻子,一场关于如何教养的拉锯,经历数年,浓缩社会争论的精华。

统一口径,温柔而坚定,我们几乎都没能做到。

两年前的一天,儿子悄悄的和妻子说:

“你小的时候外公有时间,管你管得多管的细,爷爷比较忙,他不大管爸爸,让爸爸自由成长,所以你和爸爸对教育我的方法不一样也很正常的。

”我不知道一个四年级的男孩一直在以什么样的眼神观察着我们的分歧,他是经过了怎样的思考,做到完全独立的给他的爸爸妈妈找到了我们自己也不曾考虑过的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

(父母有分歧居然会被一个小孩子看出来,这绝对是爸爸妈妈不对,父母吵架不会关起门来进行,小孩子会听壁角的好吗!

更何况,他们很会利用矛盾钻空子的好吗!

对孩子的教养是父母的成长涅槃,这句话真是没错。

孩子在以他特有的胸怀和情感包容着父母的缺点和不足(确定这个孩子不是“别人家的孩子”吗?

)。

我想,希望儿子今后在说到我的爸爸妈妈经常要吵架的时候,脸上会带着笑容(儿子说:

才怪!

),其实争吵并非一定是要站在宽容的对立面,也绝非和爱无缘。

这是后话,需要下一次再来写一篇读后感。

(这位爸爸狡猾狡猾地,他故意在结尾把话说得很鸡汤,很含糊,听上去好像很有道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争吵并非一定站在宽容的对立面”?

莫非争吵与宽容还能是共舞齐飞的吗?

到底哪一种“争吵”是“和爱无缘”的,倒是要好好分辨一下,窃以为,即使是“爱的争吵”,也真的会很伤感情的。

而且,他也避开了最重要的问题——作为一个大男人,要如何想办法避免这样的争吵?

如果开始争吵了,要如何及时灭火而且不留后患?

听说长假期间这位爸爸要召开一个家庭小会,专门讨论这个问题,我很期待后续……)

《散步》读后感3

感悟“爱与责任”,读《散步》有感

嫩芽吐新绿,

冬水绽生机。

迎着初春的气息,

一家四口在田野上散步。

他们在路口发生分歧:

儿子理解母亲,要走大路;

奶奶包容孙子,要走小路。

一种责任:

儿子背起母亲,

妻子背起儿子。

两者在一起,

仿佛背起了整个世界。

《散步》读后感4

没有炫目的修辞手法,没有穿插其中的名言警句,没有倒叙插叙设置悬念,不无病呻吟也不故作深沉,在朴实的路上一走到底。

可是,就是这样一篇不到七百字的小散文,却感动了一个又一个读者。

看来美好的东西,真的不需要太多的雕饰。

就像清风与明月、花香与流水。

这不仅仅是一次地理意义上的散步,也是一次亲情之旅、人性之旅、生命之旅。

先说其中的亲情与人性。

此文写于年,当时莫怀戚的父亲去世不久,母亲处在丧偶综合症中,情绪不稳定。

需要子女的陪伴方能安稳度过。

所以莫怀戚带母亲散步不仅是为了母亲的身体,也是为了宽慰母亲的心。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

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

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

她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看母子之间的这份默契与相互信赖。

读来实在动人。

什么是“默契”?

默契就是心灵相通,彼此配合得好。

只因是你,便无需多言。

看似简单,但要达成这种默契,却需要多年的相处与磨合。

“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多么“顺从”而又可爱的母亲,多么“强势”而又孝顺的儿子。

伴着老母,带着妻儿,在春天的田野上一起散步,吹着风,闻着花,看着绿草,你尊重我,我体谅你,其乐融融、幸福满满。

文中对妻子和儿子虽然着墨不多,但看儿子说出“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这样俏皮而机灵的话语。

看妻子在外面听我的,并且在母亲和儿子有分歧时选择不发一言让“我”来决断时的贤惠与体贴。

再加上我伴着母亲走在前面以方便照顾老人的贴心,母亲决定走小路前摸摸孙儿小脑瓜时的亲昵,一家四口浓浓的亲情,“我”的孝顺、母亲的慈爱、儿子的纯真和妻子的善美已尽在不言中。

再说其中的生命意识。

天气很好。

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但是春天总算来了。

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冬季。

两个“太迟了”,再加上后面的“总算”和“熬过”,“我”对母亲的担忧之情跃然纸上,敬畏生命,珍视生命。

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绿芽也密了;田野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

这一切使人想起一样东西——生命。

生命是上天绝无仅有的一次赐予,自然万物的生命,人的生命都是如此。

所以要欣赏生命,热爱生命。

除了敬畏珍视欣赏热爱生命,我们还要担起生命的责任,做好传承。

我们来看很容易被人忽略的文章的第一段。

我们在田野散步:

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这句话其实完全可以改为“我们在田野散步:

我,母亲,妻子和儿子”。

为什么一定要加上“我的”呢?

我认为那是因为我是一家四口的纽带人物,而且是一家人的决策者。

“我的”这两个字里既有满满的骄傲与幸福,又有沉甸甸的责任。

文章的最后,我和妻子分别背起母亲和儿子,那般仔细谨慎,又那般郑重庄严。

三代人,因为这背与被背而联系到一起,融合在一起。

中年人要敬老爱幼,做好传承。

这般责任,这种使命,可不就是整个世界的重量么?

上有老,下有小,当然是一种负担。

但却是一种甜蜜的负担。

不信你看作者笔下那金色的菜花,那整齐的桑树和水波粼粼的鱼塘。

你看那田野,你看那太阳,你看那一家四口的幸福脸庞。

而且,若没有这份负担,那轻飘飘的生命的意义又在何处呢?

生命是什么?

生命是牵挂与被牵挂,爱与被爱的交集。

幸福亦然。

我也已人到中年,背起肩上的世界,守护身边的幸福,履行传承的使命,领悟生命的意义。

生生世世未了情,聚聚散散皆是缘。

既然如此,就心中有爱,眼里有光的伴着我们在乎的人仔细地走下去吧,必要的时候,就像莫怀戚一样把他们背起来,谁都离不开谁,谁都不放下谁,走向幸福,走向生命的圆满。

《散步》读后感5

开头写作者的老母亲因为身体不好而不想出来散步,但最后还是出来了。

看到这里,我们都会以为作者的母亲是被作者强迫拉出来的,其实作者本意不是这样的。

俗话说:

“生命在于运动”,作者也是想让多病的母亲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锻炼一下身体,这对老人来说是有好处的。

从这儿我也体会到了作者对母亲的敬爱。

在散步时,作者的母亲和儿子发生了分歧,因为作者的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对老人来说是比较方便的。

而作者儿子却要走小路,因为走小路有意思,在路上也可以玩一玩。

但是,作者毕竟是一家之主,所有的人都得听他的。

作者考虑到母亲体弱多病,应当顺她的意。

所以作者决定委屈儿子,因为作者陪伴他的时日还长。

作者便说:

“走大路”。

然而,出于对孙儿的爱,就决定走小路了。

从这件开始由意见分歧到因为作者对母亲的孝心和母亲对孙儿的爱而意见一致的事,充分说明了他们一家人是多么和睦。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

作者对母亲是多么孝顺,而我呢?

当母亲累了时连端上一杯茶都做不到,我实在是太惭愧了!

从老母亲对孙儿的疼爱,不禁让我想起了《荔枝》一文。

这是作家肖复兴写的,文中主要是讲作者给母亲买了一些荔枝,但是母亲舍不得吃,却给了她最心爱的孙子吃了。

种种事迹都表明,亲情是多么珍贵。

我们都要去爱我们的亲人,因为他们是我们最亲近的人。

其实,我们的亲人都深爱着我们,我们也应当爱他们,如果你没有爱,请从现在开始,爱你们的亲人吧!

《散步》读后感6

莫怀戚的散文《散步》写了一件生活琐事:

一家人在初春的田野上散步,发生了走大路还是走小路的分歧,“我”决定按照母亲的意思走大路,但是母亲却依着孙子的意思走了小路。

走到一处,我背起了母亲,妻子背起了儿子。

就是这样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却被作者写得无比郑重,奇妙的是,当我们在读这篇散文的时候,却并没有“作者在装腔作势”的错位感,这是怎么做到的呢?

作为一个中年人,首先让我感到认同的是文中借这件小事所体现出来的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的沉甸甸的责任,以及责任感,由这件事表达这个主旨,是贴切的,没有刻意的拔高。

这是“事件”与“义理”之间的一致,也是本文可以称得上是“以小见大”的原因,小,是所写的事情小,大,即主旨较有深度。

有深度的主旨,不等于放诸四海皆准的大道理,一定是从这件事中自然开掘出来的,而非生硬地贴上的标签,比如,有些小朋友很爱写自己生病了,父母送自己去医院的事,他们在作文结尾往往以此来感叹父母“好伟大”,文章明明本意是想赞美,却往往给人一种“高级黑”之感,就是因为事件与义理之间是不匹配的,造成某种错位,给人滑稽的感觉,如果把主旨落在比较平实的“父爱或母爱的温暖”上,反倒显得更诚恳。

而在《散步》这篇文章中,我更有兴趣的是它的语言形式,我觉得,这种“以小见大”效果的成功达成,跟作者使用的语言形式是密不可分的。

比如,文章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我们在田野上散步:

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这句话其实可以改成各种样子,而意思不会改变:

1.我们在田野上散步。

2.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在田野上散步。

3.我们在田野上散步:

我,我的妻子,我的母亲,我的儿子。

可以发现,改的句子跟原句相比,虽然意思没变,但是表达效果变了,改动之后的第一句和第二句主语是按照一般的表达放在句首的,只是简单地交代在有谁在田野上散步,而原句却先在句首用代词,再用一个冒号在句末郑重其事地介绍了散步的都有谁,类似于电影里的片头,先有画面,再隆重推出主演者的名单,这就在开头先给这篇文章奠定了郑重其事的基调。

而改动的第三句和原句相比,原句更强调本文中四个人物的主要关系是母子+母子,这在后文几处有照应,如第5节借儿子之口点出“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第8节“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

更有意思的是,这里所有的人物都是用“我”来标注身份的:

“我的母亲”、“我的妻子”、“我的儿子”,这又与后文碰到事情的时候“一切都取决于我”相合,“我”作为一个男人,在这个家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这篇文章中,两两对称的句子随处可见:

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

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

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

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伴同母亲的时日已短。

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

……

这种对称的语句使得语言有一种舒缓典雅之感,与本文的基调相合。

而作者对于词语的选择,则更是花费了很多心思。

如这一句:

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

仔细琢磨一下,这里的“强壮”和“高大”两个词语就用得很有意思,因为作者考虑到了视角问题,同样是“我”,在母亲眼里是“强壮”的,这是与身体衰弱的母亲相对而言,可以想见,母亲随着年事的增长,不但身体逐渐衰弱,精神上也不再像年轻时那么强大,这个时候儿子就是她的依靠,也是她依恋的人,无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是如此;而“高大”是从儿子的视角去看的,在一个几岁的小孩子的眼里,父亲是需要仰视的,既是令人生畏的也是令人崇拜的。

再比如这一句:

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有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

课堂上讨论的时候,小朋友问,“金色的菜花”可不可以用“整齐的菜花”来形容,我说,可以,但是,不是最好,为什么呢?

“金色”是抓住菜花的颜色来写的,而一眼望去最先冲击你的视觉的,不是菜花的整齐,而是灿烂的金色,作者在这里先写菜花,而且特意强调菜花的温暖的颜色,也是因为体察到了母亲此时此刻的心情。

为什么母亲会改变主意走小路?

疼爱孙子是最大的原因,不愿意让心爱的儿子为难是小小的原因(因为儿子已经做了决定),还有一个原因——母亲的心情已然由前面那个“本不愿出来……走远一点就觉得累”悄悄地发生了转变,不但同意出来散步了,而且有心情去欣赏初春的美景了。

这种转变,是不是跟疼爱孙子有关,更跟儿子对她的体贴入微的爱有关?

记得有个小朋友在作文里引用邓布利多的话说,爱是世界上最厉害的魔咒。

我们从这篇文章里读出来的,不仅仅是责任感,更有家人之间无微不至的爱。

《散步》读后感7

《散步》确实是一篇感人至深的佳作,尤其是这一段“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

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表达了母子之间亲人之间浓浓的亲情和爱意。

读完这篇散文,感慨沉思之余,不由得回想起家中2年前发生的类似的情景。

那是年的春节过后开学的第一天,我们搬了新家,孩子也是转学后上学的第一天,前一天的晚上孩子以肯定的语气表示她认识回家的路并能独自乘车回家。

但到了放学时间已过很久的傍晚,孩子还没回家,在家等待中的外公外婆焦虑万分并电话通知了我和妻子说孩子还没回来。

我仍记得那是个昏黑寒冷的初春傍晚,华灯初上,满街的车辆和人流,我丢下手头的工作压抑心中的焦虑和慌乱顺着孩子放学回家的道路搜寻着孩子的身影,感到就要失去自己至亲至爱的孩子的巨大恐慌让我窒息,这一幕都是发生在电视中发生在别人的家庭中,为何会降临在我的家中,我鼓起勇气继续寻找,目光穿过川流不息的大街,穿过一群群背着书包欢快地从后身边涌过归家的孩子们,但我没有找寻到我的孩子,伴随着我的是种种不详的预感。

走到路的一半我跳上一辆出租车赶到了学校,向站在学校门口的门卫和下班的校长打听,都说学校已经关门了,校园里的孩子早就已经回家了。

我只能再顺着孩子放学回家的道路继续寻找,天越发的黑了,迎面而来的是刺眼的车灯和喧嚣的人流,路旁人家的窗口不时传来央视《新闻联播》熟悉的声音,可我的孩子在哪里?

她是遇到什么不幸还是仅仅是迷路了?

我茫然地在路上继续搜寻着,在转弯的路口我遇到了同样焦虑同样找寻中的妻子,我们商量着种种可能发生的情形并不时和家里用电话联系,商讨着是否要向派出所报警并询问孩子的老师,一切仿佛是停滞了,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过去的是那么匆忙又那么缓慢,那一段过程至今在我的脑海里仍是定格着的,昏黑的夜空,刺眼的车灯和呼啸而过的车辆,匆匆而过的行人……我的心仿佛沉到了心底,内心的压抑和焦虑让我呼吸困难。

走到我们家楼下不远的路口,我们仍只能站在路边仔细地张望着内心祈祷着孩子能平安归来,或许是一种预感或许是一种召唤,一瞬间,我的目光穿过无数飞驰而过的车辆和匆匆闪过的人流,在马路对面远远的人行道上,我看到一个熟悉的孩子的身影,背着沉重的书包,忽隐忽现在人流中,我脱口而出“在对面!

”话音未落,妻子已经冲到了疾驰的车流中向对面的人流跑去,我紧跟着她无视一辆辆从身边冲过的车辆闪烁的车灯和鸣叫的喇叭,当我来到她们身边时,妻子已经紧紧抱着孩子,孩子睁大天真的眼睛只是简单地说:

“妈妈我迷路了,我自己能回家”。

那一刻,我感到万分紧张过后的虚脱,无言地体会着巨大危机过后生活的美好,感谢上苍给了我将会陪伴我走完一生的妻子和孩子的平安与幸福,满眼的万家灯火又变得是那样的温馨和明亮。

《散步》读后感8

持续了一早上的大雨终于停歇了,空气中弥漫着阵阵的雨雾迟却迟没有散开,而是带着湿气,沁着丝丝的凉意舒爽着雨后的小城,憋闷在家中透过窗子一直在望雨的我突然产生了出去走走的想法,带上一把雨伞跟妈妈打了下招呼,出了门,向着旷野中走去。

我的家住在小城的东头,走稍许,附近就有一处空旷处,尽管许多地方都已经纳入了开发规划,却由于尚未正式的开发,所以也就残存下了这一块仅有的绿地,农田,乡间小道在这里依然可见,有这样一处安静的散步所在,这对于一向喜欢在大自然中追寻感觉的我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幸事。

夏末秋初,农田里的玉米已经有一人多高了,再有个把月大概也就要进入了收割期了,经过雨水冲刷的玉米叶子一个个蔫着,原本挺直的秸秆也顺着风势偏倒着,无精打采的弯折着。

其实也不仅仅是这玉米,就连着泥泞小道上偶然出现的一株株大树,也难以幸免,在这样的一场大风雨之后,霜打了茄子般萎靡着。

梁实秋的散文《散步》中言道,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种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

初读时并无多大的认同感,甚至不懂得什么是这种“分段苦”,而现在独处在这相似的情境中,心中却有些明了,方才发现,这不就是“天覆地载,孑然一身”的写照吗?

随心所欲,顺其自然,虽说是种安慰,却与无畏处透着淡定无为的心境。

已走到了路得尽头,那雨雾也渐渐的开始散去,头顶那大片的乌云也已飘散开来,天要放晴了。

也就是在刹那间,一处光亮透过了层层的迷雾射到了地上,泛着夺目的黄色光芒,大地通亮了许多,太阳出来了,地上的影子被拉的好长,我被转了身趁着暑气还未升腾起来开始往回走。

《散步》读后感9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课文《散步》。

文章讲的是在一个春天一家人在田野上散步的一个情景故事。

祖孙三代一起散步,原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但是就是这再平常不过的场景,却蕴含着浓浓的亲情。

我认真地读着这篇课文,读着读着,我被“一家人”之间那些感人的小细节,所深深地感动,那充满爱意的一幕幕仿佛出现在我的眼前。

文中的儿子和儿媳都很孝顺母亲,母亲也很疼爱自己的儿孙们。

尽管年迈的母亲知道小路有些地方很难走,但是她还是按照孙儿的意愿选择了走小路。

细细看来,文中最能打动我的人是那位年迈的“母亲”,在家庭里她担任着“母亲”和“奶奶”双重的角色。

年迈的“母亲”对儿子很“顺从”,是因为她很体谅自己的孩子,不愿意给孩子找麻烦。

善良的“奶奶”虽然自己年岁大了喜欢走平路,但她却因为爱自己的孙儿,不想让年幼的孙子不愉快,也不想让儿子为难,更不想因为方便自己而让全家人扫兴,最后还是选择了顾全大局的方法。

“母亲”看似很平常的行为举止,却体现了她崇高的母爱。

文中简单的故事情节,让人感觉到了浓浓的爱意,更加彰显了“爱”和“德”的传承。

文中的最后一段,最能扣人心弦,也最令我感动。

年青的儿子背着年迈的母亲,年轻的妈妈背着年幼的儿子,我读着读着,眼前仿佛看到了那一幕其乐融融、充满爱意的画面。

这祖孙三代一家人幸福和睦的生活景象,不正是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的真实写照吗?

《散步》读后感

读《散步》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称是《散步》。

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件很平常的小事,然而这平常的小事,也能体现浓浓的亲情。

当我初次读完这篇文章时,感觉很平淡。

可是当我又细细品味课文时,我好像看到了一家三代人出去散步,看到了他们的高兴地样子。

看到了它们因走大路和走小路而发生了分歧,而它们祥和解决了问题。

文中的父亲当时感到自己有责任重大,一面是养育自己的母亲,一面是自己可爱的儿子,自己却想不出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

最终他决定委屈自己的儿子,因为他认为自己陪伴儿子的时日还长,便尊重母亲的选择。

但是母亲摸摸孙子的小脑瓜,变了主意:

“还是走小路吧。

”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整齐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

”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

母亲对我说。

我从这段话中感受到;母亲的慈祥,想让孙子高兴,改变了主意,反映了母亲对孙子的疼爱。

而不顾自己的身体状况。

由此,我想到了唐代诗人孟郊的《游子吟》中的诗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是啊,在现实生活中,母亲总是好事留给自己的孩子,把一生的精力都花在了这生活的点点滴滴上。

拥有母爱的人,不在乎在这些等自己知道母爱是伟大的,去报答母亲时,母亲早早已两鬓斑白。

就像文中的母亲自己虽然老了,可是心中还在为孩子着想,为子孙后代着想。

人生中,父母的关心和爱护是最博大无私的,父母的养育之恩永远也拆说不完的:

吮着母亲的乳汁离开襁褓,揪着父母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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