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版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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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版正文

 

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和整体移交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能力,建立健全电力行业工程建设管理和卓越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规范电力行业达标投产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包括:

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和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三部分考核内容。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火电工程单机容量300MW、水电工程装机容量250MW(冲击式、贯流式1OOMW)

及以上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发电工程,33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

其它等级和类型的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以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关于电力建设的现行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

准及有关规定等为依据。

遵循“节约型”、“环保型”的原则,达标投产不得以提高观感质量为由,擅

自提高装饰和建设标准,力戒做表面文章和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达标投产工程应贯彻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

 

第二章达标投产的考核

 

第六条项目法人单位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在设备和施工

 

招标前组织编写工程项目的达标投产计划,作为施工组织设计大纲的附件提交审查,在审定

 

的基础上制定达标投产实施细则,在所有的承包合同和工程实施过程中,都要体现达标投产

 

计划和细则的要求,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第七条达标投产工程在建设期间的动态考核,由项目法人单位和其上级主管单位负责。

 

第八条达标投产考核原则上分自检、预检、复检三个阶段进行。

 

第九条凡申请达标投产的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应进行达标投产自检,并向其上级主管

 

单位提交自检报告和预检申请,由上级主管单位根据项目法人单位的申请组织预检。

项目法

 

人单位在预检并经整改后,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达标投产复检申请,由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复

 

检。

 

上级主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预检和复检合并一次进行。

 

第十条凡申请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统一命名和挂牌的达标投产工程,其复检工作应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组织进行。

 

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建设项目,其复检工作一般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组织进行。

 

第十一条同期核准建设两台及以上机组的发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可按单台(首台包括公用部分)

或多台进行。

多台申报时,仍按单台考核评价。

 

输电线路、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为同期核准建设的,达标投产考核可以分别进行,也可以作为整体项目进行。

整体申报时,仍分别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达标投产自检

 

(一)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参建单位和运行单位参加。

 

(二)自检工作一般应在机组(工程)投产、性能试验(火电)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

 

(三)自检内容:

 

1.逐项核查达标投产的八项必备条件。

 

2.在安全可靠、额定负荷运行(水电在当前最大负荷)工况下,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六个考核

项目逐条、逐项地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抽查。

 

3.对建设过程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评价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核查建设期工程管理评价、安全检查、质量检查、现场协调会等提出整改意见的完成情况。

 

5.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六个考核项目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6.填写“达标投产自检结果表”和“达标投产申报表”,按本管理办法附表3的要求,整理出版真实、齐全的“达标投产支持性材料”,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另附电子版)。

 

(四)对全部满足达标投产八项必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

 

达标投产自检报告和达标投产预检申请。

 

(五)对不能全部满足达标投产八项必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应向上级主管单位

 

提交专题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计划。

 

第十三条达标投产预检

 

(一)由项目法人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组织,项目法人单位及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参建单

位和运行单位参加。

 

(二)预检工作一般应在机组(工程)投产、性能试验(火电)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

 

(三)预检内容:

 

1.重点核查达标投产八项必备条件。

 

2.核查自检结果中的扣分项及质量监督提出整改意见的完成情况。

 

3.检查可能产生安全隐患、质量隐患及影响经济运行的现场实物和工程档案资料。

 

4.在安全可靠、额定负荷运行(水电在当前最大负荷)工况下,按“达标投产预检结果表”对六个考核项目分别按不小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作出考核评分,提出预检报告。

 

5.核对、修改并完善“达标投产申报表”和“达标投产支持性材料”(另附电子版)。

 

(四)全部满足达标投产八项必备条件的工程,应向复检单位提交达标投产预检报告和达标投产复检

申请。

 

第十四条达标投产复检

 

(一)由复检单位负责组织。

项目法人单位及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参建单位和运行单位参加。

 

(二)复检工作一般应在机组(工程)投产、性能试验(火电)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

 

(三)复检内容:

 

1.逐项核查达标投产的八项必备条件。

 

2.核查预检结果中的扣分项及质量监督各阶段所提出整改意见的完成情况。

 

3.重点抽查可能产生安全隐患、质量隐患及影响经济运行的现场实物和工程档案资料。

 

4.在安全可靠、额定负荷运行(水电在当前最大负荷)工况下,对六个考核项目分别进行重点抽查,抽检率应不小于50%,对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过程要进行追溯性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当预检和复检合并进行时,抽检率应不小于60%。

 

5.核查同期核准建设的环保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6.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填写“达标投产复检结果表”。

由复检组提出复检报告,

按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

 

第三章达标投产的必备条件与评分办法

 

第十五条达标投产的必备条件

 

(一)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按设计全部完成建筑和安装工程,通过质量验收及质量监督;影响安全稳定运行的所有重大问

题都已经解决。

 

(三)按相关规定全部完成调整试验、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火电)工作,并移交生产。

 

(四)建设期未发生重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特大交通事故、重

 

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五)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且单位工程优良率:

建筑工程不低于85%(水电75%),安

装工程不低于95%(水电90%)。

 

(六)

 

同期建设的环保项目在达标投产复检时应符合设计,运行正常。

(七)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复检考核等效可用系数:

300MW级机组应不低于

85%,600MW级机组应不低于

80%,600MW级以上机组应不低于

75%;水电机组:

不低于

85%;输变电:

不低于

90%。

(八)

达标投产复检六个考核项目的得分率分别达到

80%以上。

第十六条达标投产的考核评分标准

 

(一)火电机组:

标准分为1000分

 

其中: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

150分、建筑工程质量与工艺

150分、安装工程质量与工艺

200分、调

整试验及技术指标200分、工程档案管理

100分、工程综合管理

200分。

(二)输变电工程:

标准分为

1000分

 

其中: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150分、建筑工程质量与工艺150分、安装工程质量与工艺200分、质

量控制指标及调试技术指标200分、工程档案管理100分、工程综合管理200分。

 

(三)水电工程:

标准分为1000分

 

其中: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150分、土建工程质量工艺与进度控制300分、机电及金属结构工程质量与工艺200分、调整试验及技术指标100分、工程档案管理100分、工程综合管理150分。

 

第十七条各考核项目中的子项不设扣分限额,考核时不扣分即得分。

 

第十八条为追求观感质量,违反质量与工艺标准,擅自增加抹面、喷涂等工序遮掩瑕疵;管、线不走捷径,片面追求美观和集中效果的,加倍扣分。

 

第十九条量化的考核指标,严格按本管理办法的考核标准统计填报。

瞒报、虚报指标加倍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达标投产资格。

 

第二十条难以量化的考核项目,按本管理办法考核标准的范围、内容、数量和计量单位等进行核

查。

 

第四章达标投产工程的命名

 

第二十一条凡通过达标投产复检的机组(工程),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认定后,由上级主管单位命名为“达标投产机组(工程)”。

 

第二十二条凡经中电建协复检、审核,并符合达标投产考核标准的机组(工程),由中电建协命名“达标投产机组(工程)”,统一颁发证书、奖牌,并根据申报单位的建议,对建设、运行单位及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主体参建单位分别颁发证书、奖牌。

 

第五章奖罚办法

 

第二十三条建议项目法人单位对达标投产工程做出贡献的主体参建单位给予适当的物

 

质奖励。

 

第二十四条建议工程建设招标单位在工程招标中,对具有达标投产业绩的主体参建单

 

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第二十五条对达标投产工作中弄虚作假,考核结果与实际严重不符,经核查属实者,

 

取消命名、收回奖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解释。

 

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

 

条文说明

 

第一章本章阐明了编制本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

 

1.体现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新形势、新特点的需要。

 

2.采用了新颁布的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如《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0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

土建工程》D1/T5210.1-2005、《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1部分土

建工程》D1/T5113.1-2005、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办电输(2006)8号《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

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3.加强了对现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度,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

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建质监〔2005〕57号)、《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试行)》(国电水电质监〔2002〕13号)。

 

4.增加了近年来电力工程应用脱硫、脱硝、直接空冷、750kV超高压输变电新技术、循环流化床锅

炉、燃气轮机、抽水蓄能等工程质量控制及检查的内容。

 

5.引入了“国家优质工程质量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奖》、“中国建筑鲁班奖”等国家级奖项

现行评选办法的相关内容。

 

6.总结电力行业十年来达标投产工作经验,健全了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卓越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7.本管理办法强调了实现达标投产必须是全过程控制和系统的工程建设管理,既是电力工程达标投

产的事前策划、事中过程控制和事后卓越绩效考核评价的管理体系,也是实施创优的指导大纲。

 

8.明确了达标投产考核的具体操作办法。

 

第十条本条所称“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建设项目,其复检工作一般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组织进行”指实施后期,对照本管理办法,认为符合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基本符合优质工程申报条件,计划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其达标复检工作一般应由中电建协组织复检,对已具备完善的达标投产考核能力的大型电力企业,也可自行组织复检。

第十一条本条所指的输电线路及变电站分别申报时其容量界定为:

线路100km以上;

 

三相变压器容量:

500kV750MVA;330kV240MVA。

 

第十二条达标投产检查中“支持性材料”指直接针对考核项目的主要依据资料清单或数据。

与“备

查资料”的不同点在于,达标投产阶段备查资料一般以档案为主,支持性材料是进一步核实原始资料的提纲。

 

例:

“合法性依据证明文件一览表”是支持性材料,由项目法人单位提交检查人。

内容包括归档号、

 

文件名称、发文单位。

而表内所指具体文件及内容则是“备查资料”,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可到档案室核实原件。

 

“达标投产支持性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

 

1.安全情况汇报总表。

 

详细说明事故考核结果。

汇总表应包括机组建设期内各参建单位按全口径统计的全部事故。

 

2.保安电源动作情况汇总表。

 

详细说明第5条保安电源的考核结果。

汇总表应包括机组建设期内,保安电源、备用电源、UPS、事

故照明电源等各类保安性电源的全部自投情况。

 

3.起吊设施使用许可证汇总表。

 

分别统计各参建单位施工用的全部起吊设施和机组运行检修用的各类起吊设施,汇总表应包括起吊设施的名称、型号、规范、使用单位、安装地点、使用许可证发放单位和有效期等内容。

 

二、建筑工程质量与工艺

 

1.“火电建筑、安装静态质量评定汇总表”,见《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1996年

版)》(建质〔1996〕111号)附表1,按机组汇总,另附建筑单位工程名称清单。

公用系统计入首台机组。

 

2.本专业采用的技术标准清单

 

3.建筑工程主要里程碑工期计划、实际完成情况汇总表。

 

三、安装工程质量与工艺

 

1.“火电建筑、安装静态质量评定汇总表”同上,按机组汇总,另附安装单位工程名称清单。

 

2.安装工程主要里程碑工期计划、实际完成情况汇总表。

 

3.受监焊口焊接质量统计表,其中应包括被焊部件材质、外观检查及无损检验、应检当量数、一次

合格当量数、返修当量数及一次检验合格率等内容。

 

四、调整试验及技术指标

 

1.分系统试运项目验收签证汇总表。

 

2.进入168h满负荷试运时水汽品质化学监督原始记录及168h满负荷试运期间水汽品质化学监督记

录。

 

3.热控自动投入率统计表,包括机组进入168h满负荷试运时和168h期间,按《火电机组热工自动投

入率统计方法》的规定统计的热控自动投入率。

 

4.热控仪表投入率统计表按设计全数统计。

 

5.电气自动装置投入率统计表,包括发变组、各级厂用电和升压站等全部电气自动装置。

 

6.电气保护装置投入率统计表,包括发变组、各级厂用电和升压站等全部电气保护装置。

 

7.电气仪表投入率统计表按设计全数统计。

 

8.耗燃油统计表,是指本台机组从首次点火吹管至完成168h满负荷试运期间全部消耗的燃油量,还

应说明点火方式和燃油的计量方法等。

 

9.168h满负荷试运曲线,应是在线录制的24h一张(时间坐标最好设定为12格)便于确认负荷、压力、

温度、流量等主要参数值的彩色曲线。

 

10.可靠性统计表,包括机组等效可用系数、强迫停运率、强迫停运次数和非计划降出力等,应符

合电力可靠中心的规定。

原始资料备查。

 

11.考核期化学监督项目一览表是机组逐月统计的水汽合格率。

应由生产运行单位提供。

 

12.供电煤耗统计计算表。

 

供电煤耗应是机组投产6个月期问任意2个月供电煤耗的平均值,并应提供计算依据。

 

13.热控监测仪表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

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14.DAS模拟量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

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15.DAS开关量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

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16.热控保护装置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

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17.热控自动装置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

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18.电气监测仪表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

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19.电气继电保护装置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

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20.电气自动装置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

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五、工程档案管理(不编入支持性材料册中,但复查时由档案部门提供备查)

 

1.由档案部门提交,包括移交案卷类别、案卷数、批次、移交单位、日期、接收单位、移交人、接

收人情况一览表。

 

2.建设项目档案保存单位与保管期限表。

见附表6。

 

六、工程综合管理

 

1.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费一览表”(即该工程的全部设计变更发生费用的统计表),包括由

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建设全部工程洽商单所发生的费用增减清单。

 

2.合法性依据文件一览表,由项目法人单位提交。

包括归档号、文件名称、发文单位。

 

3.由项目法人单位提交主要参建单位中标项目及其相对应的资质、管理体系认证一览表。

 

4.机组建设质量总评表

 

5.由生产单位提出的包括该工程主设备、主系统和辅助设备等未消除的缺陷项目一览表。

 

第十三条本条明确了达标投产预检工作的三方面要求。

预检工作对八项必备条件必须逐项核查,按“达标投产自检结果表”进行核查。

 

预检查组成员资格:

 

1.熟悉电力建设程序及相关标准,从事电力建设工作十年以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经过达标投产管理办法的培训,掌握达标投产现场检查方法和程序,熟悉考核项目的考核内容、

要求和扣分标准。

 

3.身体健康、逻辑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能适应高节奏的

 

现场检查工作。

 

4.认真、公正的履行职责,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第十四条本条明确以下内容:

 

(一)由复检单位负责组织。

 

1.复查组成员资格:

 

1.1具备预检组成员资格

 

1.2熟悉电力建设程序、精通电力建设相关标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电力行业内曾担任过大中型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复查迎检工作注意事项:

 

2.1由项目法人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向复查单位提交复查申请、申报表,组织迎检组。

 

2.2迎检组向现场复查组的每位专家提供迎检资料一册,包括汇报材料、申报表、达标投产支持性

材料、预检报告和专业配合人员名单。

 

3.复查程序:

 

3.1达标投产复检汇报会(首次会):

由复检组组长主持,复检组成员、各主要参建单位、运行部门

领导及专业人员参加。

由建设单位为主围绕达标投产考核内容进行汇报,主要参建单位和运行部门可作

补充。

汇报会时间包括光盘播放在内一般为60~90分钟。

 

3.2迎检人员应是参建单位和运行单位被检工程项目相关专业负责人,熟悉达标投产预检结果。

 

3.3现场实物复查应备好安全帽、手电筒、检测工具,如靠尺、塞尺、测温仪、测振仪、电阻测试

仪、力矩扳手及经纬仪等劳动保护用品及器具;生产运行人员应做到现场复查配合及时到位。

 

3.4资料核查应事先对照考核内容,本着满足完整、准确、高效检查的原则,落实好备查资料和地

点。

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到配合及时到位。

 

3.5复查组内部沟通会议

 

3.6达标投产复检总结会(末次会议):

由复检组组长主持并作复检总结,各专业组复查专家作专业

点评。

达标投产复查结论上报复查组的派出单位审核批准。

 

(三)核查同期核准建设的环保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是指: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首台机组投产时仅考核运行是否正常。

 

第十八条本条是“力戒做表面文章和搞形式主义”的体现,倡导严格执行工艺和验收标准,一次

成优原则的导向。

 

第十九条

 

本条是对“瞒报、虚报指标者”的惩罚。

第二十六条

版的过渡,正在执行

本管理办法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原则上2004版应同时废止,考虑到2004版和2006

2004版的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当延长2004版的执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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