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副业务大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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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副业务大全
三副业务大全
1、救生艇标记:
⑴救生艇上应以经久的明显字迹标明所批准的救生艇的乘员定额。
⑵应以印刷体罗马字母将救生艇所从属的船舶名称及船籍港标明于艇首两侧。
⑶识别救生艇所从属船舶和救生艇号码的标志,应能从空中看清。
2、救生艇属具主要有:
⑴救生手册1本⑵具有发光剂或适当照明装置的操舵罗经1只⑶有效的首缆2根,其长度不小于从救生艇存放位置至最轻载航行水线距离2倍或15米,取其长者。
自由降落救生艇的2根首缆应设置在救生艇的前端附近备用。
其他救生艇上的一根缆绳应与脱开装置相连并设在救生艇的前端,另一根应牢牢地系固在或靠近救生艇的前端备用。
⑷太平斧2把,救生艇每端各一把。
⑸救生信号:
火箭降落伞信号4支,手持火焰信号6支,漂浮烟雾信号2支。
⑹救生艇额定乘员每个人不少于10000KJ的口粮。
⑺以短绳系于艇上的水手刀1把,开罐头刀3把。
⑻探照灯1具,具有垂直和水平扇面至少为6度,所测的光强为2500cd,能连续工作不少于3小时。
⑼足供不少于救生艇额定乘员10%用的保温用具或2件,取其大者。
(10)急救药包一套。
(共31项)
3、消防、救生演习时间间隔及要求:
演习应尽可能按实际应变情况进行。
每个船员每月应至少参加一次弃船和一次消防演习。
若有25%以上的船员未参加该船前一个月的弃船和消防演习,应在该船离港后24小时内举行这两项演习。
4、救生圈的配备;船长100米以下 /8只
船长100米至150以下 /10只
船长150米至200米以下/12只
船长200米及以上 /14只
(船舶救生圈中有一半应配备自亮灯浮)
5、货船至少应为其每艘救生艇配备3套浸水服,或者,如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而且可行,为船上每个人配备1套浸水服。
6、驾驶台上应配备多少支救生信号?
(12支火箭降落伞信号)
7、救生艇吊艇索的保养更换有何要求?
5年换新/30个月掉头;如不可掉头吊艇索经船检部门的检查及认可,可以使用4年。
8、是否只要船长在驾驶台,就意味着由船长指挥驾驶?
否,必须履行职责并对航行安全负全部责任,除非船长特别明确由其承担责任。
9、当船长和引航员均在驾驶台且由引航员领航时,值班驾驶员有哪些工作职责?
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怎么办?
不解除值班驾驶员对船舶安全所应负的责任;值班驾驶员有责任向引航员通报船舶吃水、操纵性能、船舶尺度、装载货物和其他与航行安全有关的情况;勤测定船位并标在海图上;调整好雷达,每次变换雷达的距离档要告诉引航员;要明确理解引航员的口令并转达;值班驾驶员应紧密配合引航员的工作,当对引航员的命令有任何疑问时,必须向引航员澄清,如仍有疑问应立即报告船长,如船长当时不在驾驶台,在船长到来之前应采取有效的行动。
10、什么时候叫船长上驾驶台?
为什么叫船长?
根据船长的常规命令;遇到或感到视距不良时;对通航情况或其他船运动产生忧虑时;维持航向有困难时;对船位存有任何疑问时;主机、舵机或任何必要的航海设备故障时;发现异常目标,受他国飞机、军舰查询和干扰时;发生海事、有人落水、有求救信号和目标时;对局面有任何疑问时。
因为船长承担船舶安全管理的全部责任。
三副工作程序
上船后,一般立即要做的工作是下面第1、第2项:
1、应变部署表》名单,一般分布是:
驾驶台、机舱、餐厅层。
2、更新各种船员名单,包括:
2.1、救生艇艇员名单。
注意共四份,各艇正副艇长各一份,即:
大副、三副、水手长、木匠。
2.2、演习指挥手持名单。
注意共四份,船长、老轨、大副、三副。
2.3、防火控制图名单。
要求是工作语言。
为应付国内外检查,可做成中英文名单,共二份。
防火控制图一般防在生活区左右门口各一个。
(平时要多检查防火控制图,拧紧盖子防止受潮。
2.4、救生艇里面存放的船员名单。
这份名单有的船上没有,但我在遇到的检查时有过要求,做了也不为多吧。
3、如果换班超过25%,要编制新的演习计划报船长。
在离港后24小时内搞次演习。
救生艇脱钩3个月一次。
4、对照有关表格,熟悉自己分管的设备。
对于有有效期要求的物品,如救生艇食品、淡水、急救药箱、降落伞信号、烟雾信号、红火号、抛绳器(分组合式和一体式,组合式的只换火箭弹即可)。
建议你做一个列表,<贴在三副工作簿》封离,便于检查和自己工作。
5、熟悉各种检查要求,尤其是PSC检查的要求,工作时分清主次。
6、救生艇罗经不能有气泡,罗经液不能出现混浊。
每年做个罗经自差表贴在艇内。
7、为防止上浪使救生圈受损,可在开航后将之收回,靠港前放回原处。
注意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艇的各种标志要齐全、清晰,具体内容可对照海监室表格。
8、容易受损的物品,如救生圈灯浮、救生衣灯浮、皮龙水枪要有一定数量的备品。
如果救生圈灯浮为干电池式,要有足够的电池备用。
9、消防栓不能有渗漏,如有则及时申请修理。
切记,如果你分管的项目有缺陷,但若你已申请修理,但领导或公司没安排,在检查时则就没有你的责任了,否则,呵呵,就知道当三副是多么的不幸了。
10、救生筏每年检查一次,及时申请。
(若有机会换备品,里面的不锈钢剪刀非常好,想着留下修剪你漂亮的小胡子啊)
11、各种IMO标志要有足够的备用数量,国产的不好用,尤其要多备。
12、EEBD(紧急逃生呼吸装置),分布在生活区和机舱,一般是7个。
有专供训练用的,不必充气。
但其余的如果在平时检查中发现不足时即申请充气。
好象还有年度检验(记不清了),注意日期。
13、各种灭火器使用方法要会用,在消防授课时要教船员使用的。
14、各种灭火器注意年度检验和换药,它的检查卡片也要有足够可备用的。
15、驾驶台两翼烟雾发光灯浮,大概一般有效期是三年吧,注意核对有效期。
16、救生艇的手电记得常看看,及时更换电池。
艇内的各种灯要保证随时可用。
17、消防栓注意及时加油活络,一般在每次冲完甲板后进行。
有空的时候对之除锈保养。
18、在船员公共活动场所应有最新版的《训练手册》,还有公司编写的灭火手册(名字忘记了,注意看下)。
后者最后按海监室的要求应有本船的演习程序和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如果没有,自己加上去。
19、文字方面的东西:
19.1、每个航次开始前做个航次工作计划报大副,最好详细些,这样可以提醒自己按部就班的开展工作。
19.2、在每次演习后即做好下次演习的计划报船长。
机舱、生活区、其它地方的演习轮流进行。
19.3、做好消防授课记录,(一般是专门的一个记录本)。
19.4、每半年填写《消防救生工作反馈表》寄海监室。
19.5、每季度填写《季度防火检查表》。
19.6、按时填写船技处编写的《消防设备循环保养检查表》(好象是这个名字,查一下)。
19.7、物料统计和申请,简单至极,就不说了。
20、注意检查救生艇的排水泵是否有软管及橡胶老化。
艇底塞是否位置到位,放艇前塞好它。
21、对于呼吸器和呼吸器钢瓶,一定要经常检查,保证面罩气密良好和钢瓶气体充足。
22、如果到了国内和一些如印尼、印度、非洲等国家的港口要做好防盗工作,把水枪、救生圈、灯浮干电池收回,救生艇尽量上锁。
遇到检查时,向他们解释下就行。
以上内容是三副工作中的一些体会和遇到的实际情况,主要是起到启发和提醒作用,可能还有遗漏,希望在以后的工作当中能有所帮助。
三副在交接班期间主要工作
1.认真查阅三副交班备忘录(建立专用记录簿)、三副交接班报告表的逐条内容。
另外注意下列事项:
1.1 驾驶台设备
1.1.1 电子海图、GPS、组合导航设备、自动跟踪导航系统、雷达、ARPA、电罗经(分罗经)、磁罗经、操舵装置及自动/手动/应急转换、子母钟、测深仪、航向记录器、自动车钟记录、气压计、记程仪、风速仪、舵角指示器、车钟/主机转速指示器、转率指示器、对讲器、手提扩音器、测深锤/绳、六分仪、方位仪、白昼信号灯/手提摩斯灯、烟雾(火)探测报警系统、大型灭火系统、雷达应答器、应急无线电示位标、驾驶台/主甲板/运河灯/信号灯电源控制操纵面板、自动雾笛等,以及其他助航仪器/设备,基本使用操作介绍,使用注意事项;
1.1.2 驾机联系制度、备车及主机遥控操纵特性;
1.1.3 无线电通讯设备、有关GMDSS无线电操作的基本方法及误报警的消除,使用注意事项;
1.1.4 本船的视距盲区图、雷达盲区图介绍;
1.1.5 本船操纵要素、特性,要舵后到产生舵效的时间;
1.1.6 消防员装备,抛绳设备;
1.1.7 旗号、号型、声号、信号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
1.1.8 驾驶台各类检查表的存放及使用;
1.1.9 航海日志、OFFICIAL LOG BOOK及各种记录薄及记载要求;
1.1.10 机舱舵机房内应急舵的转换和操作程序。
1.2. 消防设备
1.2.01 固定灭火系统操作释放程序,操作释放的位置、处所;
1.2.02 通往机舱、货舱及每个货舱阀的转换,释放操作是否有中、英文说明;
1.2.03 管路的吹通操作程序,最近一次吹通时间;
1.2.04 消防站内通风、照明、通道、通讯、卫生等情况;
1.2.05 大型固定灭火系统钢瓶压力测试时间、遥控释放操作程序;
1.2.06 应急通风、应急油路切断等标识是否清晰;
1.2.07应急消防泵、应急发电机的启动方法;消防员装备存放位置、数量(套),
呼吸器钢瓶压力测试时间;
1.2.08水灭火系统隔离阀及转换,喷淋式灭火设备的使用;
1.2.09生活区、甲板、机舱手提式、舟车式灭火器配备的数量、类型、钢瓶压力测试时间;
1.2.10溢油间及溢油回收器材、备品;
1.2.11机舱舟车灭火机、泡沫枪、扫气道固定灭火系统,设备的数量、状况;
1.2.12逃生孔,逃生呼吸器的数量,状况;呼吸器钢瓶压力测试时间;
1.2.13油漆间消防设备及操作;
1.2.14 各类消防设备、器材的产品证书,检验报告。
1.3 救生设备
1.3.1艇的释放、回收程序,操作步骤,是否在艇甲板明显位置张贴;
1.3.2艇的遥控脱钩系统原理、操作及要点,救生艇的操作说明书;
1.3.3艇机启动操纵、艇舵、脱钩装置的操作要点,注意事项,保养事宜;
1.3.4艇内备品及存放,是否均在有效期内,清单是否最新;
1.3.5吊艇机、刹车、脱钩系统的以往工况。
艇内放艇注意事项,拉绳(钢丝)位置高低是否与放艇滚筒钢丝速度同步;
1.3.6救生筏/静水压力释放器的数量、位置,检验报告/产品证书;
1.3.7个人房间救生设备的配置是否齐全,上层居室个人房间有否救生绳;
1.3.8各层甲板救生器材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注意驾驶台两翼救生圈的烟雾灯浮信号的有效期;
1.3.9各类救生设备、器材的产品证书,检验报告。
1.4 资料、书籍交接:
1.4.1消防、救生设备资料及说明书,列有清单;
1.4.2主管设备、器材的操作规程,列有清单;
1.4.3三副维修保养工作记录薄;
1.4.4消防、救生知识授课教案薄;
1.4.5三副物料间备品库,消耗和库存的最新情况,摆放整齐,列有清单;
1.4.6《训练手册》、《职务规则》、《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远船舶主要作业和技术操作的安全规定》、《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规则》;
1.4.7 交接班报告表、交接班备忘录薄;
1.4.8有效的通函及资料;
1.4.9两舷梯口附近防火控制图装入专用筒(箱),保持清洁,图物相符;
1.5 其它:
1.5.1年度、航次维修保养计划及CWBT计划指令;
1.5.2物料、备品的计划请领单及供船情况;
1.5.3检验、航修计划申请单及完成情况;
1.5.4PSC、FSC、安全监督员检查遗留的不符合项目,纠正措施;
1.5.5应急演练计划方案存档薄;
1.5.6三级岗位责任制责任区卡;
1.5.7各种应变卡;
1.5.8房间物品登记卡;
1.5.9装卸载计划及大副的指示要求;
1.5.10航次任务及备航要求;
1.5.11港口国及港口的特别要求;
1.5.12船舶规章制度介绍;
1.5.13在三副交接班报告表、交接班备忘录、三副维修保养工作记录薄,签字。
三副的部分具体或专项职责
2.接班后开航前主要工作
2.1 尽快熟悉本船情况:
船舶规范、主要尺度数据、本船操纵要素、特性;
2.2 船舶资料记录等查阅,熟悉了解上述《1》及三副交接班报告表、交接班备忘录的逐条内容;
2.3 查阅消救设备的说明书、保养维修记录,了解设备是否出现过问题,以及注意事项,防止误操作;
2.4 尽快熟悉掌握驾驶台各种航海仪器的使用方法;(参阅1.1.1)
2.5 熟悉三副在各应变部署中职责,了解和熟练掌握:
操舵系统的转换、应急舵、大型CO2/1211固定灭火设备的操作方法,消救设备的使用;
2.6 遵守在港期间的值班、交接班规定。
值班前及值班期间,了解和熟悉甲板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注意事项,能够正确操作;
2.7 装卸货值班的工作要点请见停泊值班的内容;
2.8 严格执行航前会上船长的部署,落实出航前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反馈;
2.9 核实所需物料、备品是否齐备,相关产品证书是否收妥;
2.10 检查在港航修、检验项目是否按规定标准完成,核实检验报告是否收妥;
2.11 检查全船消防设备器械、烟火监测及报警系统,确认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12 检查全船所有救生设备、器材及备品,确认处于适航状态;
2.13 编制船员变动后的船舶应变部署表,提交大副审核,报请船长批准,按公要求张贴,公布实施;
2.14 填写与应变部署表相吻合的船员应变卡,送达每一位船员,对新任船员告知其岗位、逃生路线、集合地点、消防救生设备器材在本船的配备及位置;
2.15 若船上载有旅客,负责告知船舶应变反应时的警报和信号、逃生路线、集合地点、基本海上求生自救知识。
(时间允许,应进行消救知识授课);
2.16 编制消防、救生演习方案报大副审批、船长批准,分送船长、轮机长、大副、自存一份,并按此计划执行开航后的演习训练;
2.17 一港船员变动达25%以上时,开航后24H内应执行上述演习训练;
2.18 将两舷梯口附近水密筒(箱)内的防火控制图的船员名单更新;
2.19 做好所管设备器械及备品系固状态检查和必要的加固工作;
2.20 装运易燃危险货物,应复查并确认货舱灭火系统、烟火探测系统、水灭火系统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21 参加航前会,认真记录有关要求,如实反映所管辖设备是否工作正常,存在问题,备品是否齐全,提出建议和安全措施。
认真阅读‘出航报告表’、‘开航前船长令’的内容,并签字确认;
2.22 做好个人责任区的防偷渡、防走私、防毒品等检查;
2.23 重点检查处所:
救生艇内部、救生软梯帆布罩下、大型灭火系统装备站及其控制站、所管备品储存间;
2.24 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大副,并在《抵离港检查报告表》上签字;
2.25 对备航工作及检查结果应做好记录、反馈大副、报告船长,随时接受并执行船长、大副的指令及布置的工作。
开航前准备
1. 当船上人员发生变动时,重新编制船舶应急部置表和船员应急任务卡。
2. 检查救生艇的属具和备品是否已按规定配齐,食品和淡水是否充足且在有效期内,吊艇设备和艇内机械是否处于良好状况下。
3. 检查救生筏及降落装置,检查送检的救生筏是否已送回并妥善就位。
4. 检查救生衣、救生圈、保温服等是否按规定的数量和要求配置,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
5. 检查探火系统、报警装置、固定来火系统是否正常可用,各类手提灭火器是否放置在规定的位置。
6. 向大副和(或)船长报告开航准备情况。
按程序文件规定,填好开航前船长指令并签字。
靠、离、移泊时的职责
1. 在驾驶台协助船长、引航员了望,维持驾驶台秩序。
2. 执行船长、引航员的车钟令,记录过浮时间、车钟令、重要船位和有关情况。
3. 传达船长、引船员给船艏,艉的指令及转向报告。
4. 负责驾驶台与机舱的联系以及VHF通信。
5. 督促并检查水手及时、准确地显示有关号灯、号型和旗帜。
6. 监视有关仪器、仪表的工作情况及有关数据,监视操舵装置的工作情况及操舵情况。
7. 执行船长的其它指示。
8. 将靠、离、移泊的全过程记录在航海日志记事栏内。
停泊值班职责
锚泊值班职责
1. 锚抛下时应立即测定船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旋回范围(测定的船位时要记下船首向,从船位向船首向反推约一个船长的距离即为锚位,旋回圈的半径等于锚链长度加船长)。
对锚地的潮汐、流向、水深、底质、周围情况及当地气象应做好心中有数、并记入航海日志。
2. 如情况许可,应经常利用固定航标或岸上容易辨认的物标,校核船舶是否保持在锚位上。
(定位可采用多种方式,锚泊期间除采用雷达,罗经进行陆标定位外,还可充分利用GPS锚泊值守功能,一般将范围定为1-2海里档,经过船舶一段时间的旋回可清楚的看出其运动规律,如出现异常形态,应马上以陆标定位等方法判断是否走锚,也可使用ARPA雷达使电子方位线和活动距标圈穿过最近一艘有危险的船舶或目标,观察距离和方位的变化以判断本船是否面临危险。
最好的办法还是多种定位手段并用,起到相互核实,相互补充的目的。
)
3. 确保维持了有效的了望,并注意:
1. 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上风或上流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以防他船走锚危及本船安全
2. 来泊船的锚位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若过近,应设法通知对方并报告船长。
3. 如过往船舶或邻近锚泊船起锚离开时距本船过近,应严密注视其动态,如判断对本船有威胁时,应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
4. 以适当的时间间隔巡视全船,注意船舶吃水,龙骨下富余水深以及船舶的一般状态。
5. 注意观测气象、潮汐和海况的变化,注意锚位、锚链受力、船首偏荡的情况,在转流时,注意船身回转及周围船舶动向,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6. 不论本船或他船走锚,或因过往船舶距离过近而出现危险局面,果断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船长。
7. 在急流区锚泊或遇大风浪天气,除执行船长批示外,还应勤测锚位,定时巡视甲板,检查锚链和制链器是否正常。
8. 督促水手按时升降旗及锚球,开关锚灯,甲板照明,按规定显示或悬挂相应的号灯、号型,鸣放相应的声号。
9. 遇能见度不良时,应严格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加强了望,鸣放雾号(一短-一长-一短),开亮锚灯和各层甲板的照明灯,并通知船长。
10. 锚泊中进行装卸作业,除应执行靠泊值班中有关装卸业务方面的职责外,还应注意旁靠船、驳的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 根据锚地情况及水上安全管理机关的规定,用VHF在规定的频道上守听。
12. 严格遵守船舶防污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船舶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损害。
系泊值班职责:
1. 掌握全船人员动态,经常巡查船舶四周,装卸现场及工作场所,关心从事高空、舷外及封闭舱室内工作的人员安全,督促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持部门间联系畅通。
2. 督促值班水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升降国旗、开关灯显示或悬挂有关号灯、号型。
督促值班水手经常检查舷梯、锚链、跳板及安全网,及时调整系泊缆绳。
在有较大潮差的泊位上,应加强巡查,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系泊设备的安全。
3. 注意船舶吃水,龙骨下的富余水深以及船舶的一般状态。
4. 加强与港方的联系,掌握装卸进度,监督货物装卸,制止违章操作,解决装卸中出现的问题。
装卸危险品,重大件,贵重货物时到现场监督指导。
5. 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开关舱。
注意及时收听天气预报,当收到恶劣天气预报或大风警报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船舶、人员和货物的安全。
6. 按船长或大副的指示或根据情况需要,通知机舱注入、排出或调整压载水(我公司由木匠和四轨负责),并注意船体平衡和船舶吃水的变化。
注意检查污水进、压载舱及淡水舱的测量记录。
监收加装的淡水以及送船物料。
加油船来时,通知机舱,并注意防火安全和防止溢油入海。
7.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及防火规定,遇火警、人落水或船进水时,应立即发出警报。
8. 掌握船舶稳性情况,以便在失火时,能向港口消防部门提供不到危及本船安全的消防用水大致数量。
9. 船上进行明火作业及修理工作时,应按规定申请批准,作业时应注意现场巡查和监护。
10. 采取各种有效预防措施,避免船舶在系泊区域内排放各种污染物,避免船舶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损害。
11. 注意过往船舶,当有他船系靠本船或系靠前后泊位时,应在现场守望,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记下该船名、国籍、船籍港及事故经过,并向船长报告。
12. 主机试车前,应确认螺旋桨附近无障碍物,试车不至碍及他船,不至损坏舷梯,跳板,缆绳装卸属具及港口设施等,否则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13. 做好船舶靠泊期间有关动态和工作情况的正规记录。
停泊交接班
1. 交班和接班驾驶员在交接班前均应巡查全船和船舶四周,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2. 交接班驾驶员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锚泊时的交接班地点应在驾驶台,系泊时的交接班地点可以是在作业现场或货运工作室,也可以是在驾驶员值班室。
任何情况下交班驾驶员不得在接班驾驶员未到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班。
3. 交班驾驶员如有任何理由,认为接班驾驶员不能有效地履行职责,则不应交班,并应报告船长。
4. 接班驾驶员应确保本班人员完全有能力并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
5. 在交接班时若正在进行重要操作,除非船长另有指令,该操作应同交班驾驶员完成。
6. 交班驾驶员应当面向接班驾驶员交接航海日志和停泊值班记录薄。
7. 交班驾驶员应告知接班驾驶员下列事项:
1. 航海日志和停泊值班记录簿中所记载的本班所发生的重大事情;公司指示,船长命令以及港方通知;有关人员来船联系以及需对外联系的事宜。
2. 锚位、出链及锚链受力情况;转流时间与船舶回转情况;系缆情况;泊(锚)位水深、船舶吃水;涨落潮时及水位;气象与海况;周围锚泊船舶和旁靠船(驳)情况,以及周围锚泊船舶及前后系泊船舶动态;主机情况和应急使用的可能性以及消防设备的情况。
3. 港口及本船悬挂的信号、显示的号灯、号型和鸣放的声号;港口特殊规定以及当发生紧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