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考核评比办法.docx
《代理机构考核评比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代理机构考核评比办法.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代理机构考核评比办法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素质,促进招标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06〕3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相关文件备案管理和检查评审的通知》(湘建建〔2010〕217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考评范围为在湖南省境内工商注册的本省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在湖南省境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外省招标代理分支机构。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考评实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标办”)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省招标协会”)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参与、现场考核评分、结果与评先等挂钩的工作模式。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的考评活动原则上每年度组织一次,考核期为一个考核年度(上一年10月1日—本年9月30日)。
第五条省招标协会负责考评活动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省招标办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考评委员会的组成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考评工作由省招标协会组建的考评委员会负责。
考评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不少于2/3。
每参评单位限派评委1名。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选派的评委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为本单位专职人员,从事招标代理工作满5年;
(二)熟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招标代理业务;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第八条按照区域就近、数量均衡的原则,考评委员会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评委数量不少于3人。
招标代理机构评委不参加本单位打分。
第九条为促进行业间学习和交流,受考评单位可自愿参加列席本组考核,但不得影响评委评分。
第三章考评方法和标准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考评包括:
考评准备、现场考核评分,评分汇总并排序等工作。
考评时间为每年10月至11月。
第十一条现场考核评分程序:
(一)听取招标代理机构情况介绍;
(二)查看招标代理机构的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制度建设、档案建设等情况;
(三)检查项目代理情况(包括相关证明材料);人员在岗情况;
(四)询问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情况;向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查询市场行为情况;
(五)考核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专业能力,从考评题库中随机抽题、现场作答;
(六)按照现场考核评分标准评分;
(七)讲评考评意见(不包括评分情况)。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考评分别从企业情况介绍(3分)、办公场地和设备(12分)、档案和制度管理(10分)、人员情况(15分)、业绩和业务水平(25分)、市场行为(20分)、其他(15分)七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第十三条考评委员会负责评分汇总,并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时由考评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排序包括总排序、分市州(单个市州内)排序、分级(甲级、乙级、暂定级)排序、入湘分支机构排序等。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因提供资料失实影响考核评分结果的,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参加考评活动的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保证招标代理机构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十六条省招标协会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评结果报送省招标办。
考评结果作为省招标办年度评选“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先进单位”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现场考核评分标准表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
1
企业
情况介绍
企业情况介绍内容详细具体、全面完整的计3分,一般的1—2分
2
办
公
场
地
和
设
备
办
公
场
地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
无固定的办公场地或办公场地小于200㎡的,计0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大于200(含200㎡),但人均办公面积不足10㎡,计2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200—250㎡的(含200㎡),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3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250—300㎡的(含250㎡),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4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300—350㎡的(含300㎡),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5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350—400㎡的(含350㎡),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6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大于400㎡的(含400㎡),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7分;
乙级和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
无固定的办公场地或办公场地小于100㎡的,计0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大于100(含100㎡),但人均办公面积不足10㎡,计2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100—115㎡(含100㎡),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3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115—130㎡(含115㎡),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4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130—145㎡(含130㎡),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5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145—160㎡(含145㎡),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6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大于160㎡(含160㎡),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7分;
入湘分支机构:
无固定的办公场地或办公场地小于120㎡的,计0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大于120㎡(含120㎡),但人均办公面积不足10㎡,计2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120—135㎡(含120㎡),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3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135—150㎡(含135㎡),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4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150—165㎡(含150㎡),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5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165—180㎡(含165㎡),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6分;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办公场地大于180㎡(含180㎡),且人均办公面积达10㎡,计7分;
办公
设备
甲级公司有20台套及以上、乙级公司及暂定级有12台套及以上、入湘分支机构有7台套及以上办公桌椅及电脑等设备的计3分;超过以上条件,且人均1台套的,计4分。
每缺2台套扣1分(不足2台套的按2台套计算),扣完为止;
有完备的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的,计1分,缺项计0分;
3
档
案
和
制
度
管
理
档
案
管
理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
无专门的档案室,计0分;
有专门的档案室,但档案管理无序的,计1分;
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管理基本有序的,计2—3分;
有专门的档案室,设有档案管理岗位,资料齐全,分类管理,便于查找的,计4分;
乙级及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
对资料随机抽查,不能及时提供被抽查到项目的招投标资料的,计0分;
能较及时提供被抽查到项目的招投标资料,且资料较完整的,计1—3分;
能及时提供被抽查到项目的招投标资料,且资料完整的,计4分;
入湘分支机构:
对资料随机抽查,不能及时提供被抽查到项目的招投标资料的,计0分;
能较及时提供被抽查到项目的招投标资料,且资料较完整的,计1—3分;
能及时提供被抽查到项目的招投标资料,且资料完整的,计4分;
制
度
建
设
按现代企业制度设立组织机构,明确企业组织机构职责的,计1分;
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制订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控制标准的,计0.5分;
有内部质量审核制度的,计0.5分;有人事管理制度的,计0.5分;
有代理工作规则的,计0.5分;有合同管理办法的,计0.5分;
有财务管理办法的,计0.5分;
制度
实施
以上制度实施较好的(其中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员工行为规范等制度应醒目张贴),计1—2分;
加分
项目
企业文化建设有突出特点并建立了网站的,加1分;
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加1分;
4
人
员
情
况
人
员
配
备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
专职人员少于20人,或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少于10人,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少于5人的,计0分;
专职人员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的,计7分;
每增加1名专职人员加0.25分,加满2分为止;每增加1名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加0.5分,加满1分为止,可重复加分;
乙级及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
专职人员少于12人,或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少于6人,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少于3人的,计0分;
专职人员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的,计7分;
每增加1名专职人员加0.5分,加满2分为止;每增加1名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加0.5分,加满1分为止,可重复加分;
外省入湘分支机构:
专职人员少于7人,或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少于2人,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少于1人的,计0分;
专职人员7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2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的,计7分;
每增加1名专职人员加0.5分,加满2分为止;每增加1名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加0.5分,加满1分为止,可重复加分;
人员在岗情况
检查时,各类人员70%以上按要求在岗的计5分;
检查时,在岗率不足70%,1人不在岗的,扣0.5分/人,扣完为止;
5
业
绩
和
业
务
水
平
业
绩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
中标总金额5亿元人民币,计5分;
中标总金额每增加0.3亿元人民币(含0.3亿元人民币,不足0.3亿元人民币的不加分)加0.1分,加满3分为止;
中标总金额每减少0.5亿元人民币减1分(含0.5亿元人民币,不足0.5亿元人民币的以0.5亿元人民币计算),减完5分为止;
公开招标中标金额不足1亿元人民币的,计0分;
公开招标中标金额1亿元人民币,计1分;
公开招标中标金额每增加1亿元人民币加1分,加满3分为止;
乙级及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
中标总金额2.5亿元人民币,计5分;
中标总金额每增加0.15亿元人民币(含0.15亿元人民币,不足0.15亿元人民币的不加分)加0.1分,加满3分为止;
中标总金额每减少0.25亿元人民币减1分(含0.25亿元人民币,不足0.25亿元人民币的以0.25亿元人民币计算),减完5分为止;
公开招标中标金额不足0.5亿元人民币的,计0分;
公开招标中标金额0.5亿元人民币,计1分;
公开招标中标金额每增加0.5亿元人民币加1分,加满3分为止;
外省入湘分支机构:
中标总金额3亿元人民币,计5分;
中标总金额每增加0.2亿元人民币(含0.2亿元人民币,不足0.2亿元人民币的不加分)加0.1分,加满3分为止;
中标总金额每减少0.3亿元人民币减1分(含0.3亿元人民币,不足0.3亿元人民币的以0.3亿元人民币计算),减完5分为止;
公开招标中标金额不足0.6亿元人民币的,计0分;
公开招标中标金额0.6亿元人民币,计1分;
公开招标中标金额每增加0.6亿元人民币加1分,加满3分为止;
业主评价意见
提供有效业主评价意见少于业绩总个数50%的,得0分;
业绩总个数50%以下的业主评价意见满意的,得1分;
业绩总个数50%—70%(含50%)的业主评价意见满意的,得2分;
业绩总个数70%以上(含70%)的业主评价满意的,得4分;
文件编制情况
省招标办根据市州上报情况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编制情况进行通报,优秀的2分/次,
合格的1分/次,
不合格的扣2分/次;
业务水平考试
专职人员考试情况,不合格的,得0分;
考试情况合格的,得3分;
考试情况较好的,得4分;
考试情况好的,得5分;
6
市
场
行
为
企业获奖和社会责任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计2分;
获得地市级荣誉的计1分;
积极主动参加工程招标行业和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作出一定贡献的,计1—4分;
不良行为记录
上年度企业和个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得10分;
企业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
企业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
个人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0.5分,
个人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1分;
存在多项不良行为记录的,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监管部门评价意见
未提供监管部门意见,或监管部门评价意见较差的得0分;
监管部门评价意见一般的,得1分;
监管部门评价意见较好的,得2分;
监管部门评价意见好、满意的,得3分;
本省企业设立了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当地监管部门对其评价意见较差,且经确认的,扣1—2分/次,累计扣分;
资格动态监管情况
出现不符合相关规定,且省招标办发出了整改通知,及时进行了整改的扣2分/次;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次;
7
其他
基本分15分
根据当年招投标工作要点,另行安排;
说明:
1、本表中“办公场地”指企业用于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办公场地,面积以企业房屋产权证为准。
具有多项资质的企业,“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应该依据评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按照收入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面积乘1.2即为该企业代理办公场地面积。
参评单位有义务提供有分类业务收入说明的审计报表。
2、本表中“人员情况”,指企业自行申报名册,已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相关社保手续的固定工作人员。
其中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必须具有专职人员证,其注册单位必须在本单位才能加分。
一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两个及两个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不能重复计算,只能计算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的1人。
3、入湘分支机构人员配备以在省招标办备案的人员为准。
4、业绩评分的依据为企业提供的年度招标业绩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
5、入湘分支机构业绩以在本省行政区内备案的项目为准。
6、本省企业设立了分支机构的,人员和业绩等纳入公司总部进行考核。
7、企业获奖情况以上一年度为准,省部级和地市级荣誉以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证书或文件为准。
8、不良行为的有效期:
企业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均为本考核年度。
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9、监管部门评价意见,以被考评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招投标监管机构的评价意见为准。
出师表
两汉: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