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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环境保护方案正文

隧道施工环境保护方案

1.编制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⑸、《新建兰渝铁路隧道设计图》中的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工程;

⑹、兰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设单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标工程的实际情况。

2编制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兰渝铁路LYS-11标段四分部(DK692+200~DK714+200)范围内隧道施工,本段有9座隧道,详见如下一览表。

隧道工程一览表

序号

隧道名称

中心里程

隧道长度(m)

备注

1

雨台山隧道

DK714+746.5

1294

2

赵家湾隧道

DK721+920

1182

3

胡家湾一号隧道

DK722+936

603

4

胡家湾二号隧道

DK724+591

202

5

胡家湾三号隧道

DK725+064

230

6

刘家沟一号隧道

DK725+567

550

7

刘家沟二号隧道

DK730+986

847

8

柴家湾隧道

DK731+360

960

9

谢家湾隧道

DK731+760

165

3.工程概况

3.1工程简况

DK692+200~DK714+200段9座隧道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和南部县境内,地处四川东北部丘岭地区。

设计围岩为Ⅲ~Ⅴ级,其中Ⅲ级围岩620m;Ⅳ级围岩1430m;Ⅴ级围岩4865m。

设计列车行车速度200Km/h(预留提速条件)。

洞口为Ⅴ级浅埋围岩。

隧道海拔高程在300m~500m,地形起伏相对较小,地貌属残丘剥蚀地貌山地。

气象为湿热气候。

3.2地质情况

本段沿线出露第四系全新坡残积、坡崩积、坡洪积、冲洪积粉质黏土、块石土等,下伏基岩为白垩系剑门关组、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遂宁组砂岩、泥岩。

管段内岩层产状较平缓,局部有扭曲现象,节未见断裂构造,发育宽缓褶皱,地质构造简单。

本段分布的不良地质有松软土、危岩落石,部分泥岩具膨胀性,沿线隧道均为低瓦斯隧道。

4.环保、水保的方针、目标

4.1环保、水保方针: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

4.2环保、水保目标:

坚持做到“少破环、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使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贯穿兰渝铁路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确保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环保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⑴、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环境污染,或其他由于环境污染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保证饮用水源免受因施工活动造成污染。

⑵、确保因施工产生的气体排放、地面排水、水土流失及污染等,不超过规定数值,也不超过适用法律规定的数值。

⑶、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管线等的正常使用。

⑷、严格按批准的弃碴规划有序地堆放,防止因任意堆放弃碴而降低河道的行洪能力和影响其他单位的施工以及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⑸、保护饮用水源免受因施工活动造成污染。

5.建立健全环保、水保管理组织机构

每个隧道架子队在分部的领导下,成立了以分部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保、水保管理小组。

环保、水保管理小组在项目部及分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隧道施工负责。

具体机构如下:

组长:

刘国波

副组长:

连殿云

组员:

各隧道工班长、技术员

环保、水保管理小组职责

执行项目部既定的全面而系统的环境与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的管理办法和措施,符合国家、铁道部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水保的标准,坚持施工过程中对环保工作的持续监督检查。

形成严密的控制格局,确实保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使施工现场环境与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满足国家和各级环保部门的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有计划地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减少和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创造适宜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保护自然生态和人身健康。

6.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6.1施工环境、水土保持规划制度

施工前对施工区域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国家、铁道部、地方政府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建设单位有关环保、水保管理办法,制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具体安排及相应措施,确保环境保护目标。

6.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施工的制度。

施工时根据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方案,做好设计环保设施及临时工程的环保设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及驻地周围环境。

6.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

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本标段环境保护工作由隧道综合队向业主单位负责。

隧道综合队负责隧道综合队项目部及工区和架子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制定、下达、实施和考核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与每个施工人员的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奖优罚劣。

7.环境保护措施

7.1减小生态破坏措施

⑴、不任意取土、弃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随意砍伐或改变工程沿线附近区域的植被与绿化;

⑵、工程临时占地不擅自占用或征用林地、保护沿线古树,材料、废弃物不得于林下堆放,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项目施工结束后做好抚育与恢复工作;

⑶、临时施工场地的选择与布置,尽量少占用绿地面积,保护好周围环境,减少对植被生态的破坏。

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或整理复耕,重视临时施工用地的复垦;

⑷、工程取土符合所在地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弃土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有序开挖取土,减少对生态的破坏。

并结合工程的实施,及时进行绿化,美化环境;

⑸、妥善处理废方,弃土尽量避免破坏或掩埋场坪旁边的林木、农田及其它工程设施。

弃土避免堵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而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危及周边环境安全。

7.2噪声、光污染控制

⑴、土石方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进行洒水,并配备洒水车,防止粉尘飞扬;

⑵、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应及时清扫、冲洗,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

⑶、主要运输道路进行固化,定时洒水防尘,严禁在场地内燃烧各种垃圾及废弃物;

⑷、合理分布动力机械的工作场所,尽量避免同处运行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

⑸、对空压机、发电机等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取装消音器来降低噪音;

⑹、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严禁鸣笛;

⑺、合理安排噪音较大的机械作业时间,距居民较近地段,严格控制噪音,不得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

⑻、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应在施工前报业主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委员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7.3水环境保护

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和渠道。

清洗骨料的水和其它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以免污染周围环境。

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取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⑵、施工中对地下水、泉点、水井进行定时观测,以免施工造成水位下降,防止因地下水、地表水流失改变水系,破坏生态平衡;

⑶、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壕沟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⑷、搅拌站以及其它施工区产生的施工污水经治理净化处理后排放,不直接排入河道。

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可排放;

⑸、机械存放点、维修点、车辆停放点以及油品存放点做好隔离沟,将其产生的废油、废水或漏油等通过隔离沟集中到隔油池,经处理后进行排放;

⑹、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施工隐患,不阻塞河道;

⑺、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水污染。

7.4大气环境保护

⑴、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经常洒水,尽可能减少灰尘对生产人员和其它人员造成危害及对农作物的污染;

⑵、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的物料时用蓬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

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净化系统确保达标排放。

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

7.5固体废弃物处理

⑴、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

⑵、施工和生活中的废弃物也可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

⑶、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

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不受破坏。

7.6水土保持措施

⑴、根据工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情况,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

⑵、合理安排工序,及时清运废弃的土方。

对已完坡面工程应及时植草绿化,增加植被覆盖率,减少土壤被雨水冲刷;

⑶、弃渣场地应事先构筑拦渣工程,并注意布置截、排水设施,可考虑利用低洼地进行弃土、弃渣,改造为今后城市建设用地;

⑷、对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结合城市化建设进程,考虑表土回填以利复耕或进行绿化恢复;

⑸、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

⑹、弃土、弃渣的堆放,要先建设拦挡墙(坝)及排水设施,后堆放弃渣,堆放结束后开始布置植物措施;

⑺、当工程跨越村庄和水源地时应先将排水措施和拦挡措施布设好,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排水设施,并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

⑻、在工程水土保持区域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植物措施,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主体工程区和边坡、便道等水土保持区域种植适合当地的树种和草皮,以更好地控制水土流失。

7.7隧道弃渣场环境保护措施

DK692+200~DK714+200段9座隧道弃渣除少部分经检验符合可利用标准的尽量用作路基填料外,大部分渣土都弃至隧道附近选定的弃渣场内,在渣场四周设置挡渣墙及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隧道弃渣场的位置,要进行综合考虑,在选择弃渣场位置要考虑一下两点:

⑴、根据设计提供的场地,到现场查看,应尽量少占耕地,尽量选在荒山、坡地位置,而且尽量位于上游位置;跟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并签订协议,不得私自弃渣。

⑵、根据设计渣场位置,在现场放样出其位置,核算其弃渣量是否能满足隧道弃渣要求,若不能,尽快与设计沟通,对渣场位置进行变更,总之,弃渣场储渣量必须满足隧道弃渣要求。

弃渣场排水系统施工,在弃渣前,先进行弃渣场底部盲沟和四周排水沟的施工,以确保排水畅通;具体施作如下:

⑴、弃渣场底部盲沟设置,设计中要求在渣场每隔20m设碎石盲沟,顺渣场纵向每隔20m放出盲沟位置,沿放出盲沟线性将沟槽开挖成20×20cm的尺寸,纵坡不小于0.3%,用卵石或不易风化的块石进行回填至渣场底部;碎石盲沟作用主要是排放渣场底部渗水。

⑵、四周排水沟施作,在靠山侧渣顶边缘外3-5m结合地形条件设置截水天沟,在渣场左右两侧设置纵向排水沟,以上排水沟截面尺寸为60×40cm,在渣场挡渣墙设置L形横向排水沟,从中向两侧分坡。

以上排水沟流水坡度不小于0.3%,以便排水畅通。

⑶、地表排水流入截水天沟,截水天沟积水流向两侧纵向排水沟,流水排出渣场;渣场底部渗水通过盲沟、挡渣墙泄水孔流入横向排水沟,最后流出渣场。

隧道弃渣场坡脚设置M10浆砌片石挡渣墙进行防护,防止隧道弃渣对环境造成污染。

隧道弃渣挡砟墙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弃渣场顶向外作3‰的排水坡。

挡渣墙埋置深度不小于1.5m,且挡墙基底承载力不小于0.25Mpa,挡墙尺寸根据地形按直线变化过渡,砌筑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以确保挡渣墙内在质量和稳定性;在挡渣墙内对应盲沟位置埋设φ100透水盲管,20m一道。

为利于渣场顶面种植或分化,先铲除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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