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培训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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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徐其功我国法律规范体系我国规范体系,规范持续不断修订完善汇报本人参编规范的情况:

参编行业标准: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金属屋面与采光顶技术规程参编的广东省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高层建筑钢-混混合结构技术规程主编的广东省标准:

钢结构设计技术规程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技术规程基坑支护:

岩土和结构两个专业的结合基坑支护:

岩土和结构两个专业的结合介绍1.修订内容2.从结构专业看基坑规程两版规程依据背景:

工程数量基坑深度设计主体的演变、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注册师制度的施行从业人员地下空间的开发大量地方规程的颁布主编风格数易其稿:

从内容增加较多、有争议精简、统一形式改变较大:

表达更直接、对初学者更易理解内容改变不太多:

吸收成熟的成果1.0.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般地质条件下临时性临时性建筑建筑基坑基坑支护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基坑开挖与监测。

对湿陷性土、多年冻土、膨胀土、盐渍土等特殊土或岩石湿陷性土、多年冻土、膨胀土、盐渍土等特殊土或岩石基坑基坑,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应用本规程。

关键词:

临时性临时性建筑建筑基坑基坑二、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增加及调)增加及调整的主要内容和强制性条文整的主要内容和强制性条文一、一、基本规定3.1.1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其设计使用期限。

基坑支护的设计使用期限不应小于一年。

关键词:

设计使用期限使用年限:

对设计、施工、建设各方的影响基坑支护是临时措施可靠度荷载一般不需考虑长期作用、材料耐久性。

避免超越设计状况,支护结构的支护期限规定不小于一年,一年中的不同季节,地下水位、气候、温度等外界环境的变化会使土的性状及支护结构的性能随之改变,3.1.2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1.1.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2.2.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新增新增强条)强条)本条规定了基坑支护应具有的两种功能。

A:

应具有防止基坑的开挖危害周边环境的功能,这是支护结构的首要的功能。

B:

应具有保证工程自身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功能.应为主体地下结构施工提供正常施工的作业空间及环境,提供施工材料、设备堆放和运输的场地、道路条件,隔断基坑内外地下水、地表水以保证地下结构和防水工程的正常施工。

支护结构的设计和施工应把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放在重要位置。

该条规定的目的,是明确基坑支护工程不能为了考虑本工程项目的要求和利益,而损害环境和相邻建(构)筑物所有权人的利益。

3、支护结构设计时应采用: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细化了8点)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细化了4点),结构重要性系数未变。

协调结构规范与岩土规范表达方式1.明确了:

结构按分项系数表达岩土按按安全系数表达2.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由材料强度控制的结构构件的破坏类型采用极限状态设计法,荷载效应采用荷载基本组合的设计值,抗力采用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并考虑结构构件的重要性系数。

3.涉及岩土稳定性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采用单一安全系数法,本规程的修订,对岩土稳定性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问题恢复了传统的单一安全系数法,一是由于新制定的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中明确提出了可以采用单一安全系数法,不会造成与基本规范不协调统一的问题;二是由于国内岩土工程界目前仍普遍认可单一安全系数法,单一安全系数法也适于岩土工程问题。

4.以支护结构水平位移限值等为控制指标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表达式也与有关结构设计规范保持一致。

协调结构规范与岩土规范表达方式3.1.5支护结构、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沉降、地下水控制的计算和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或过度变形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式要求:

(3.1.5-1)对临时性支护结构,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3.1.5-2)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由支护结构的位移、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等控制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式要求:

(3.1.5-4)结构荷载组合简介(非本规范内容)材料强度设计值=材料强度标准值/材料分项系数(非本规范内容)钢材牌号钢材厚度(mm)强度设计值强度标准值强度极限值抗拉、抗压、抗弯fa、fa抗剪fav端面承压(刨平顶紧)fce抗拉、抗压、抗弯fak、fakfauQ235162151253252353751640205120225375406020011521537560100190110205375Q3451631518540034547016353001753254703550270155295470501002501452754703.1.6支护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1.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25。

2.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支护结构,其结构重要性系数分别不应小于1.1、1.0、0.9。

3.各类稳定性安全系数应按本规程各章的规定取值。

3.1.8基坑支护设计应按下列要求设定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控制值和基坑周边环境的沉降控制值:

1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建筑物的沉降控制值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对地基变形允许值的规定;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道路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地面沉降控制值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对其允许变形的规定;2当支护结构构件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不应大于主体结构设计对其变形的限值;关键词:

地基变形允许值1.常规设计:

上部结构独立设计基础设计:

承载力计算、沉降验算2.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一套系列规范又相互独立3.房屋鉴定一直到送审稿还有具体规定,最后定稿取消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中规定,“当无明确要求时,最大水平变形限值:

一级基坑为0.002h,二级基坑为0.004h,三级基坑为0.006h。

”新修订的深圳市标准深圳地区建筑深基坑支护技术规范湖北省地方标准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42/159-2004中规定,“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如设计有要求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可按如下变形量控制:

重要性等级为一级的基坑,边坡土体、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最大值)监控报警值为30mm;重要性等级为二级的基坑,边坡土体、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最大值)监控报警值为60mm。

3.1.14土压力及水压力计算、土的各类稳定性验算时,土、水压力的分、合算方法及相应的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地下水位以上的各类土,土压力计算、土的滑动稳定性验算时,对粘性土、粘质粉土,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三轴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cu、cu或直剪固结快剪强度指标ccq、cq,对砂质粉土、砂土、碎石土,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有效应力强度指标c、;2对地下水位以下的粘性土、粘质粉土,可采用土压力、水压力合算方法,土压力计算、土的滑动稳定性验算可采用总应力法;此时,对正常固结和超固结土,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三轴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cu、cu或直剪固结快剪强度指标ccq、cq,对欠固结土,宜采用有效自重压力下预固结的三轴不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uu、uu;3对地下水位以下的砂质粉土、砂土和碎石土,应采用土压力、水压力分算方法,土压力计算、土的滑动稳定性验算应采用有效应力法;此时,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有效应力强度指标c、,对砂质粉土,缺少有效应力强度指标时,也可采用三轴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cu、cu或直剪固结快剪强度指标ccq、cq代替,对砂土和碎石土,有效应力强度指标可根据标准贯入试验实测击数和水下休止角等物理力学指标取值;土压力、水压力采用分算方法时,水压力可按静水压力计算;当地下水渗流时,宜按渗流理论计算水压力和土的竖向有效应力;当存在多个含水层时,应分别计算各含水层的水压力;4有可靠的地方经验时,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尚可根据室内、原位试验得到的其他物理力学指标,按经验方法确定。

粘质粉土可采用总应力法砂质粉土应采用土压力、水压力分算方法二、支挡式结构二、支挡式结构1、支挡式结构包括锚拉式结构、支撑式结构、悬臂式结构(双排桩)、(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结合的)逆作法。

2、根据结构的具体形式与受力、变形特性等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

3、要针对不同的设计工况进行结构分析,并应按其中最不利作用效应进行支护结构设计。

4、4.1.44.1.10在原规范的附录中。

引入一个新名词2.1.6支挡式结构retainingstructure以挡土构件和锚杆或支撑为主的,或仅以挡土构件为主的支护结构。

锚拉式结构支撑式结构悬臂式结构双排桩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结合的逆作法取消逆作拱墙一章新增双排桩一节土压力土压力计算新旧规范差异图3.4.2土压力计算1.基坑底以下主动土压力3.1.14土压力及水压力计算、土的各类稳定性验算时,土、水压力的分、合算方法及相应的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地下水位以上的各类土,土压力计算、土的滑动稳定性验算时,对粘性土、粘质粉土,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三轴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cu、cu或直剪固结快剪强度指标ccq、cq,对砂质粉土、砂土、碎石土,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有效应力强度指标c、;2对地下水位以下的粘性土、粘质粉土,可采用土压力、水压力合算方法,土压力计算、土的滑动稳定性验算可采用总应力法;此时,对正常固结和超固结土,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三轴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cu、cu或直剪固结快剪强度指标ccq、cq,对欠固结土,宜采用有效自重压力下预固结的三轴不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uu、uu;3对地下水位以下的砂质粉土、砂土和碎石土,应采用土压力、水压力分算方法,土压力计算、土的滑动稳定性验算应采用有效应力法;此时,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有效应力强度指标c、,对砂质粉土,缺少有效应力强度指标时,也可采用三轴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cu、cu或直剪固结快剪强度指标ccq、cq代替,对砂土和碎石土,有效应力强度指标可根据标准贯入试验实测击数和水下休止角等物理力学指标取值;土压力、水压力采用分算方法时,水压力可按静水压力计算;当地下水渗流时,宜按渗流理论计算水压力和土的竖向有效应力;当存在多个含水层时,应分别计算各含水层的水压力;4有可靠的地方经验时,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尚可根据室内、原位试验得到的其他物理力学指标,按经验方法确定。

2在支护结构土压力的影响范围内,存在相邻建筑物地下墙体等稳定界面时,可采用库仑土压力理论计算界面内有限滑动楔体产生的主动土压力,此时,同一土层的土压力可采用沿深度线性分布形式;3需要严格限制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时,支护结构外侧的土压力宜取静止土压力;4有可靠经验时,可采用支护结构与土相互作用的方法计算土压力。

稳定性验算1.悬臂式支挡结构1.抗倾覆计算嵌固深度1.悬臂式支挡结构Kem嵌固稳定安全系数;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悬臂式支挡结构,Kem分别不应小于1.25、1.2、1.15;悬臂式支挡结构可不进行抗滑移、抗整体稳定性、抗隆起稳定性验算按抗倾覆计算的嵌固深度大于抗滑移、抗整体稳定性、抗隆起计算的嵌固深度悬臂式支挡结构与原规范相同2.单层锚杆和单层支撑支挡结构Kem嵌固稳定安全系数;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锚拉式支挡结构和支撑式支挡结构,Kem分别不应小于1.25、1.2、1.15;原规程对支挡式结构弹性支点法的计算过程的规定是:

先计算挡土构件的嵌固深度,按原规程规定的确定挡土构件嵌固深度后,一些原本需要验算的稳定性问题自然满足要求了。

但这样带来了一个问题,嵌固深度必须按原规程的计算方法确定,假如设计需要嵌固深度短一些,可能按此设计的支护结构会不能满足原规程未作规定的某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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