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河水上公园亮化提升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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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河水上公园亮化提升工程监理规划

会昌河水上公园(瓯海段)亮化提升工程

(二期)

编制:

审核:

温州市恒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

一、监理工作概况

二、监理工作范围及权限

三、监理工作内容

四、监理工作目标

五、监理工作依据

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计划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八、监理工作程序

九、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十、监理工作制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会昌河水上公园(瓯海段)亮化提升工程(二期)

2、建设地点:

瓯海区新桥街道

3、建设单位: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

4、设计单位: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

温州市恒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

江西省园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建设工期:

90日历天

8、工程造价:

8646278元

9、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10、工程概要

本工程为会昌河水上公园(瓯海段)二期亮化提升工程,工程范围东起地质桥,西至三溪桥,河道全长约为1.5公里。

内容包括岸线亮化、绿地植物景观照明、绿地内构筑物装饰照明、桥梁景观照明以及河岸可视范围内的部分建筑外立面装饰照明。

亮化工程的主要目的是形成会昌河两岸连续的灯光夜景线,为水面夜游营造景色。

(1)景观照明灯具布置及安装说明

1、岸线主要以3W小射灯结合双光束点光源装饰照明,小射灯照明驳岸栏杆,点光源装饰驳岸立面,两个灯具应上下位置对齐使其整齐美观;灯具安装间距应根据栏杆实际跨度,每个栏杆位置安装一盏小射灯,在无栏杆位置,双光束点光源布置间距为2米;在局部灌木茂密的岸线采用萤火虫灯装饰,该灯每组3~6支,高度0.8~2.5米不等,平均布置间距为1.5米,应营造出自然无序感。

2、岸上绿化照明采用54W投射灯,采用暖白色和白色两种色彩,照明的树种选用树形优美、较大和位置相对较好的乔木,每棵树采用1~4盏灯具照明;在绿地内,灯具落地安装于C20混凝土基座,规格300*300*400,基座表面与绿地覆土齐平;为达到照明效果,部分灯具上树安装,上树电缆应采用仿树藤护套装饰,灯具在树上采用仿鸟巢装饰外置;树木下有灌木的应采用支架将灯具支起,避免灌木丛对投射灯光线的遮挡;投射灯在安装前应进行调试,保证树木照明效果良好,不得对周围环境形成炫光作用。

3、三溪桥、国鼎路桥、铁桥和幼儿园的变色控制系统采用DMX512,各设防水控制箱一只。

4、灯具安装应注重控制炫光,安装前应进行透射角度的调试,不得对环境形成炫光,朝下照明的洗墙灯须带遮光片。

5、线性灯具安装时应首尾连接紧密,保证光线无断点,安装收尾时应根据建筑线性长度来定制合适长度的灯具进行调试,使建筑夜景轮廓完整、美观。

6、本工程所应用的灯具防护等级应不小于IP65,灯具外表面应做同色化隐蔽,与环境、建筑物色彩融为一体。

(2)景观照明电气设计说明

1、本工程岸线及绿化景观照明总用电负荷102KW,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就近引自市政公用电源。

2、共设置室外型景观照明配电箱49台,其中河岸绿地内的8台为落地式,其余41台为室外壁挂式;配电箱进线电缆长度暂定为200米,若实际超出此长度则应由设计单位校验后方可施工;绿地配电箱进线电缆穿管埋地暗敷,埋深0.7米,建筑照明配电箱进线电缆穿管明敷。

3、景观照明采用时间自动控制,控制元件集中安装于配电箱内;

4、除大功率投射灯、泛光灯采用交流220V配电外,本工程其他灯具均采用直流24V配电,24V直流电源由防水开关电源供电。

5、配电电缆采用YJV-0.6KV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开关电源低压侧电缆采用RVV-2×4硅胶软电缆

6、本工程所有灯具、开关电源应自带短路保护装置。

7、本工程配电回路中末端灯的电压降不得超过6%。

8、工程绿地配电箱塑壳开关分断能力为35KA,采用热磁脱扣器。

9、本工程绿地照明配电箱内及各路出线须加装电缆防盗报警系统,型号为FONDA-GSM-FD,由厂家配套协调安装。

(3)接地

各灯具、灯杆、开关电源外壳及金属保护管外壳可靠接地,进线电缆PE线在配电箱处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本工程采用TN-S接地系统,PE线与N线分开严禁合用。

中杆灯每杆单独制作角钢(50×50×5)人工接地极,做保护及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二、监理工作范围及权限

依据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规定,监理单位工作范围包括对该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核实工程量等。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1、变更设计;2、超清单范围的计量;3、增加工程费用的施工方案;4、工期延长;5、索赔事项;6、开、停工令;7、其他发包人认为需要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三、监理工作内容

控制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承包单位对建设合同的履行情况,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1、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建设工程监理细则;

3、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细则实施监理;

4、出具书面建设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5、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形式进行监理;

⑴、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⑵、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

⑶、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规格与质量;

⑷、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争议;

⑸、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⑹、检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根据甲方需要);

⑺、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检查安全防护的设施;

⑻、督促承包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⑼、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监理任务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四、监理工作目标

1、监理服务质量目标

以工程承包合同中确定的质量目标为基准,圆满完成监理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质量目标

以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等为依据,监督施工单位科学管理、精心施工,全面实现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合格。

本工程技术规范、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CJ/T163-2008)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201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3、进度目标

接到工程设计文件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现场勘察,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及交通组织要求,会同业主及时确定施工进度计划,确定控制工期。

监理过程中,以主动控制为主,对施工进度进行动态控制,确保工期不拖延,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目标。

4、投资目标

以定额及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为依据,动态管理,认真做好现场签证确认工作,确保各阶段投资实际值不突破计划目标值,从而控制工程决算不突破投资计划。

5、安全、文明施工:

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温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暂定办法》审查承包商安全网络体系和文明施工标准化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监理部拟按ISO质量文件《质量手册》、《质量管理体系》执行,做好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管理,坚持公司宗旨“科学、公正、诚实、信用”,为委托方提供优质服务。

五、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批示;

2、政府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及协议;

5、监理单位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6、本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及地质资料等技术文件;

7、国家、地方现行的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8、其他现行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序号

姓名

专业

职务

1

市政

总监理工程师

2

市政

专业监理工程师

3

市政

市政监理员

4

市政

见证员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一)监理人员的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②、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③、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④、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表情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⑤、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⑥、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⑦、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施工结算;

⑧、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⑨、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⑩、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发行以下职责:

①、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②、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③、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④、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⑤、负责本专业分期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⑥、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⑦、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⑧、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⑨、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⑩、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①、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②、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③、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施工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④、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⑤、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⑥、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二)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建设事业。

2、应当坚持并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准则。

3、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坚持原则。

4、不在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中兼职,不承包业主的工程施工,不充当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业务单位的直接或间接中介入。

5、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颁布的监理条例、规定和办法。

6、自觉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和约定的责任。

7、不收取设计,承包商等承包商给予的任何形式的钱物。

8、不泄露监理项目部需要保密的事项、在发表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和论文时需经得业主允许。

9、坚持科学态度,不唯业主和上级的意图是从,当自己的意见被否决时应允许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10、自觉接受监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八、监理工作程序

(一)监理工作总程序

 

(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流程图

 

(三)单位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四)现场监理工程师工作流程

 

(五)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六)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七)进度控制工作程序图

 

(八)计量支付管理程序

 

(九)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十)工程延期的申请、审批程序

 

九、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实行工程监理制,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协助业主具体组织、协调建设,进行全方位的项目动态管理—“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是实现投资意图的理想方案。

监理方介入工程建设的宗旨是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对项目进行主动管理和动态管理,使工程建设的三大目标—“质量、投资、进度”得以实现。

(一)质量控制:

1、开工前的检查

按会同要求,监理组在开工令下达之前,对施工单位应做的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特别是下述各项:

(1)承包单位进驻现场的组织和工地试验委托的落实情况,人员、测试设备的进场情况,主要技术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文件所列清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和不符合要求的测试设备,监理组有权提出更换或补充;

(2)承包单位自检制度是否建立,质量控制措施是否落实,质保体系是否完整;

(3)机械、材料的进场和落实情况,对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如不能满足工期、质量要求的,监理组有权提出变换或补充,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机械、仪器、设备必须到场或提出出场计划;

(4)临时用地、施工场地布置、用地计划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5)承包单位开工以前填报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拟开工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表;

(6)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是否已进行复核和按要求进行保护;

以上条件如不具备,监理组指令承包商限期整改,没有总监批准,不得开工。

2、工序安排:

承包单位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中,应提出各工序的划分单元,经批准后作为中间验收环节的依据。

3、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1)承包单位应有一名经监理组批准的有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质量保证和自检工作,并应一直在工地,专门从事质量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应授予该人员在工程质量认定方面的否决权;

(2)承包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项目部设质检科,施工队设质检组,报监理组批准;

(3)制定各级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岗位责任制和质量奖、罚制度:

①自检各个分项工程的开工条件,提供技术资料;

②在各分项工程施工中,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操作及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旁站监理的认可;

③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工程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上报监理组处理;

④按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通知实验人员取样或现场检测,并对保留在工程现场的试样的养护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⑤及时检测各工程部位的位置、标高和几何尺寸,并提供资料,以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⑥对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进行自检、调试、审查有关试验资料,确认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报验资料;

⑦对各分项工程建立质量档案,在交工验收时,提交详实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

4、质量控制环节:

(1)工程开工前测量准备工作:

①工程开工前,监理组会同业主、承包单位在现场就业主提交的基准桩及测量成果等资料进行复核;

②监理人员应现场监督和抽查承包单位的测量放样工作;

③当天测量记录由监理工程师收回审核,如符合精度要求给予批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审查工作:

承包单位在每个分项工程开工以前要填写《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并有足够的附件证明其具备分项工程的开工条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的3天内,对其审核检查,总监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退回承包单位加以完善补充,《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未经批准,不得开工。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的附件包括:

①分项工程技术方案报审表;

②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横道图);

③施工放样报验单;

④建筑材料报验单;

⑤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及试验资料;

⑥进场设备报验单(投标书中承诺的关键设备必须按计划进场);

⑦开工报告,对该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技术难点加以说明,提出合理的机械和劳动组合的质量控制手段,确定试验、检测标准和频率。

(3)中间检验:

承包单位在每道工序完成后,经自检合格,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报验单》,由监理工程师现场对已完成各部位、各工序,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测或取样试验。

特别是隐蔽工程覆盖前的验收,未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不得擅自覆盖,否则,不论该项工程合格与否,监理工程师均有权要求承包单位重新剥露检测。

上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承包单位提交《中间报验单》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检查合格的工程签字认可,作为监理工程师对该道工序、该部位的质量鉴定和工程计量的依据;若不合格,及时通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许可标准;若承包单位不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纠正其差错,监理工程师可按合同条款采取必要措施直到下达停工整改的指令,以防止危害工程质量的事件发生。

(4)旁站监理:

①本项目部对各施工点都将派出监理人员监督施工,按施工程序旁站监督,跟班检查。

根据工程施工工艺的难易程度,可采取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旁站和巡视检查三种形式,对承包单位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督。

现场监理人员有权制止违章、违规行为,责令修补缺陷,使质量事故的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中;

②旁站监督检查的项目有:

a、观察和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b、施工单位施工手段和方法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

c、检查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是否与已批准的相符;

d、承包单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和配合比是否与批准的相符;

e、现场原材料、元器件、管线、混凝土试件等是否随机取样,杜绝承包单位提供刻意制作或提交虚假检测资料;

f、观察并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放样。

(5)试验监督

本工程预先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均由监理工程师按抽样规范和规定的频率亲自取样和监督承包单位取样。

5、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

(1)当工程出现技术规范验收评定标准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时,应先由承包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和方法,经总监批准方可实施,对难以修补的质量缺陷必须做返工处理;

(2)难以修补又难以返工处理的质量缺陷构成质量事故的,承包单位应尽快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由总监组织事故调查,调查报告上报业主,必要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由承包单位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由总监批准后实施,重大事故应由业主和设计院代表会审确定。

6、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组织措施方面:

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制定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责任;

(2)技术措施:

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审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原材料的检验,严格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控制,严格控制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

(3)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

严格质检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达到业主特定质量目标要求的,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的内容和任务:

(1)督促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提交进度计划,并按批准的开工日期准时开工;

(2)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各种计划,并提出完善修改和建议;

(3)监督承包单位按批准的进度计划执行;

(4)根据设计变更等因素的影响,及时修改进度计划,并确保批准的工期不得延误;

(5)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1、督促承包单位提交进度计划:

(1)督促承包单位提交总体进度计划横道图报验,总监审批后严格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2)承包单位在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时,同时提交该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由总监审批完善后按其进行施工;

(3)每月承包单位需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分项工程作业进度图。

3、进度计划的审批:

(1)总进度计划的审批由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详细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进度表和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可靠,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有无保证,并着重审查一下几点:

①承包单位的工作程序和工作量的安排应符合业主下达的工期计划;

②承包单位配备的机械品种、规格、数量以及劳动组合应以满足进度计划的实现;

③施工场地的占用、临时用地计划应合理,并符合业主的提交计划(以合同为依据);

④材料供应应畅通,有可行的采购,供料计划;

⑤施工环境及气候影响及保护措施要可行可靠。

监理工程师对总体计划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按有关要求向施工单位提出,并要求作出进一步解释或修改、补充和调整。

对限于外部条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提出可预见的影响范围或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能够采取的对策意见,并记录在案,经仔细分析后,提出局面初审意见,报总监批准,并上报业主。

(2)月度和分项工程作业计划的审批:

监理工程师仔细审查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报总监批准,对月度计划的审查要注意其受总体计划控制并预期相配,月度计划由进度监理工程师审核,报总监批准。

4、进度计划执行的监督:

(1)检查和信息采集:

分项工程开工后,各监理工程师应每天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进度进行定期检查,收集各种有关影响进度的信息,根据监理日记、月报等资料掌握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和分析。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进度时应作出如下记录:

①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已完成的工程量;

②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和生产效率;

③当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原因;

④当日发生影响进度的特殊事件及原因;

⑤当日天气情况。

(2)进度计划的调整或修改:

当工程进度未能达到计划要求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可先由承包单位自查,再共同弄清情况。

如属于承包单位自身原因,则指令再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必要时,总监可要求承包单位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但必须保证总工期的完成。

对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计划延误,总监将承包单位申诉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根据合同条件,审定延长的工期,经业主批准后实施。

5、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

进度监理工程师按工程计量进度编写监理月报,于每月底前报总监审核后,报业主。

6、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

(1)组织措施:

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监理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2)技术措施:

建立多级网络计划体系,监控承建单位的作业实施计划;

(3)经济措施:

对工期提前当实行奖励,对应急工程实行较高的计件单价,确保资金的及时供应;

(3)合同措施:

按会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工序的进度,以确保建设工程的形象进度。

(三)投资控制:

1、预付款:

由总监根据合同规定签署预付款支付凭证,报业主审批,并于规定的期限内,在中间计量支付中扣回;

2、中间计量支付:

承包单位在每月底前,将监理工程师已签收的《中间检验申请单》、《工程报验单》和《计量表》,经批准的《价格变更单》、《索赔报告》上报监理组,经计量工程师现场核实,约定时间与承包单位计量人员共同计量,《计量单》经计量工程师签认后2天内,承包单位编制《付款申请》,报总监签署中期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

3、对于合同外工程,一律报业主审批;

4、合同价款、业主批准的合同外工程费用,和工程变更费用,即为投资总额控制的依据;

5、预付款及中期付款的总额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金预留范围;

6、待缺陷责任期解除后,由总监签署最终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

7、投资控制的具体措施:

(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2)技术措施:

对材料、设备采购,通过质量价格必选,合理确定生产供应单位,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使组织施工合理化。

(3)经济措施:

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费用的分析比较,对原设计施工方案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用,为此产生的投资节约按合同予以奖励。

(4)合同措施:

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量的支付,减少施工单位的索赔,正确处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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