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青少年犯罪时多处闲散状态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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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青少年犯罪时多处闲散状态图

流动青少年犯罪时多处闲散状态(图

漫画/高岳

人口流动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个显着特点。

在为流入地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同时,也给当地社会管理带来了一些难题。

”流动人口犯罪产生于近些年我国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在一些人口流入量较大的城市,流动人口犯罪成为城市发展的一块痼疾,给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危害。

而其中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更应引起重视。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陈晨博士近日在接受《法制日》采访时如是说。

一项名为”青少年重新犯罪预防“的课题研究让陈晨走进了流动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

流动青少年犯罪状况不容乐观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告2012》指出,当前,中国的城镇人口比重超过50%,流动人口规模达到历史新高,流动人口流量、流向、结构和流动人口群体的利益诉求都在发生深刻变化。

2011年,中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中国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约为28岁。

2012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开展了”青少年重新犯罪预防“课题研究,先后对江苏、河南、湖北、四川、广东五省的在押未成年犯和成年犯进行了问卷调查。

其中,选取了14至25周岁的流动青少年罪犯样本1356人,其中未成年犯占23.7%,18至25周岁的成年犯占76.3%.调查显示,流动青少年的再犯罪行为呈现低龄化特征。

流动青少年具有工作、居住、生活不稳定的特征。

他们的居住方式以合租房、居住集体宿舍为主,居住同伴以同事、同乡、同学较为常见。

调查显示,流动青少年的犯罪形式以同伙作案居多,初次犯罪有同伙的比例为81.8%,再次犯罪有同伙的比例为73.6%.在流动青少年罪犯自述的犯罪原因中,”交友不慎“(47.8%)、”抵制不住诱惑“(25.6%)、”侥幸心理强“(18.7%)排在前三位。

青少年犯罪时多处于闲散状态

调查表明,无论是初次犯罪还是再次犯罪,流动青少年犯罪时无业状态所占比例最大。

初次犯罪时,无业比例为55%,失学比例为5.5%,流浪比例为0.8%,合计为61.3%,即在初次犯罪的流动青少年中,6成左右处于闲散状态。

再次犯罪时,无业比例为47.8%,失学比例为17.7%,流浪比例为3.5%,合计为69%,处于闲散状态的比例高于初犯人群。

”一旦陷入就学、就业失败境地,再加之个人或家庭调节不利,就会大大增加违法犯罪行为的几率。

“陈晨说。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告2012》指出,大多数流动人口关心流入地的发展和变化,融入当地社会意愿强烈。

但流动人口与流入地其他社会群体交流却并不多,社会参与渠道较少。

陈晨分析,流动青少年离开居住地到异地寻求工作和发展机会,一方面是由于他们已经没有继续升学的可能,另一方面他们的家庭无法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发展途径,经济条件并不富裕。

这些流动青少年多数来自农村地区,农村和城市的二元分化格局,使得年轻的农村青年迫切期望走出农村,进入都市生活序列。

城乡之间的推拉之力将农村的青年一代带入城市空间,但有限的生活技能与城市需求之间的差距使得他们中大多数人仅能徘徊在城市底层,缺乏生活保障,产生巨大心理落差。

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不平等以及被排斥感让一部分人产生怨恨心理,从而引发复社会的行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调查结果还显示,重新犯罪的流动青少年文化程度普遍偏低,高中以上的不足20%.

”流动青少年以农村地区居多,同时家庭经济条件较差,这是造成他们文化程度低的客观原因。

初中之前为义务教育,大多数家庭可以保证子女完成这个阶段的教育。

高中以后是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开支大大增加,孩子初中阶段学业成绩不佳或家庭贫困无力支付的家庭则会果断放弃孩子初中之后的教育。

“陈晨说。

构建流动人口流入地和谐关系

当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如何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环境无疑显得十分重要。

陈晨谈到,预防流动青少年犯罪既要从流动人口的角度思考,更要从青少年的视角着手。

了解流动青少年犯罪诱因,有利于制定流动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策略,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调查发现,在流动青少年犯罪中,相当一部分人是由于孤立无援、遭遇挫折才走上犯罪道路。

陈晨认为,要构建流动人口与流入地的和谐关系,减少他们因为挫折心理而诱发的犯罪。

”加快完善流动人口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有效改善他们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对于预防和减少流动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陈晨说。

陈晨强调,要重视对流动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

此外,陈晨认为,还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加强对有违法犯罪经历的流动青少年的管理工作,社区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出监帮教工作,协助其顺利重返社会。

本朱磊来源法制日--法制

漫画/高岳

人口流动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个显着特点。

在为流入地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同时,也给当地社会管理带来了一些难题。

”流动人口犯罪产生于近些年我国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在一些人口流入量较大的城市,流动人口犯罪成为城市发展的一块痼疾,给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危害。

而其中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更应引起重视。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陈晨博士近日在接受《法制日》采访时如是说。

一项名为”青少年重新犯罪预防“的课题研究让陈晨走进了流动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

流动青少年犯罪状况不容乐观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告2012》指出,当前,中国的城镇人口比重超过50%,流动人口规模达到历史新高,流动人口流量、流向、结构和流动人口群体的利益诉求都在发生深刻变化。

2011年,中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中国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约为28岁。

2012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开展了”青少年重新犯罪预防“课题研究,先后对江苏、河南、湖北、四川、广东五省的在押未成年犯和成年犯进行了问卷调查。

其中,选取了14至25周岁的流动青少年罪犯样本1356人,其中未成年犯占23.7%,18至25周岁的成年犯占76.3%.调查显示,流动青少年的再犯罪行为呈现低龄化特征。

流动青少年具有工作、居住、生活不稳定的特征。

他们的居住方式以合租房、居住集体宿舍为主,居住同伴以同事、同乡、同学较为常见。

调查显示,流动青少年的犯罪形式以同伙作案居多,初次犯罪有同伙的比例为81.8%,再次犯罪有同伙的比例为73.6%.在流动青少年罪犯自述的犯罪原因中,”交友不慎“(47.8%)、”抵制不住诱惑“(25.6%)、”侥幸心理强“(18.7%)排在前三位。

青少年犯罪时多处于闲散状态

调查表明,无论是初次犯罪还是再次犯罪,流动青少年犯罪时无业状态所占比例最大。

初次犯罪时,无业比例为55%,失学比例为5.5%,流浪比例为0.8%,合计为61.3%,即在初次犯罪的流动青少年中,6成左右处于闲散状态。

再次犯罪时,无业比例为47.8%,失学比例为17.7%,流浪比例为3.5%,合计为69%,处于闲散状态的比例高于初犯人群。

”一旦陷入就学、就业失败境地,再加之个人或家庭调节不利,就会大大增加违法犯罪行为的几率。

“陈晨说。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告2012》指出,大多数流动人口关心流入地的发展和变化,融入当地社会意愿强烈。

但流动人口与流入地其他社会群体交流却并不多,社会参与渠道较少。

陈晨分析,流动青少年离开居住地到异地寻求工作和发展机会,一方面是由于他们已经没有继续升学的可能,另一方面他们的家庭无法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发展途径,经济条件并不富裕。

这些流动青少年多数来自农村地区,农村和城市的二元分化格局,使得年轻的农村青年迫切期望走出农村,进入都市生活序列。

城乡之间的推拉之力将农村的青年一代带入城市空间,但有限的生活技能与城市需求之间的差距使得他们中大多数人仅能徘徊在城市底层,缺乏生活保障,产生巨大心理落差。

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不平等以及被排斥感让一部分人产生怨恨心理,从而引发复社会的行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调查结果还显示,重新犯罪的流动青少年文化程度普遍偏低,高中以上的不足20%.

”流动青少年以农村地区居多,同时家庭经济条件较差,这是造成他们文化程度低的客观原因。

初中之前为义务教育,大多数家庭可以保证子女完成这个阶段的教育。

高中以后是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开支大大增加,孩子初中阶段学业成绩不佳或家庭贫困无力支付的家庭则会果断放弃孩子初中之后的教育。

“陈晨说。

构建流动人口流入地和谐关系

当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如何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环境无疑显得十分重要。

陈晨谈到,预防流动青少年犯罪既要从流动人口的角度思考,更要从青少年的视角着手。

了解流动青少年犯罪诱因,有利于制定流动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策略,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调查发现,在流动青少年犯罪中,相当一部分人是由于孤立无援、遭遇挫折才走上犯罪道路。

陈晨认为,要构建流动人口与流入地的和谐关系,减少他们因为挫折心理而诱发的犯罪。

”加快完善流动人口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有效改善他们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对于预防和减少流动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陈晨说。

陈晨强调,要重视对流动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

此外,陈晨认为,还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加强对有违法犯罪经历的流动青少年的管理工作,社区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出监帮教工作,协助其顺利重返社会。

本朱磊来源法制日--法制

漫画/高岳

人口流动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个显着特点。

在为流入地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同时,也给当地社会管理带来了一些难题。

”流动人口犯罪产生于近些年我国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在一些人口流入量较大的城市,流动人口犯罪成为城市发展的一块痼疾,给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危害。

而其中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更应引起重视。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陈晨博士近日在接受《法制日》采访时如是说。

一项名为”青少年重新犯罪预防“的课题研究让陈晨走进了流动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

流动青少年犯罪状况不容乐观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告2012》指出,当前,中国的城镇人口比重超过50%,流动人口规模达到历史新高,流动人口流量、流向、结构和流动人口群体的利益诉求都在发生深刻变化。

2011年,中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中国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约为28岁。

2012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开展了”青少年重新犯罪预防“课题研究,先后对江苏、河南、湖北、四川、广东五省的在押未成年犯和成年犯进行了问卷调查。

其中,选取了14至25周岁的流动青少年罪犯样本1356人,其中未成年犯占23.7%,18至25周岁的成年犯占76.3%.调查显示,流动青少年的再犯罪行为呈现低龄化特征。

流动青少年具有工作、居住、生活不稳定的特征。

他们的居住方式以合租房、居住集体宿舍为主,居住同伴以同事、同乡、同学较为常见。

调查显示,流动青少年的犯罪形式以同伙作案居多,初次犯罪有同伙的比例为81.8%,再次犯罪有同伙的比例为73.6%.在流动青少年罪犯自述的犯罪原因中,”交友不慎“(47.8%)、”抵制不住诱惑“(25.6%)、”侥幸心理强“(18.7%)排在前三位。

青少年犯罪时多处于闲散状态

调查表明,无论是初次犯罪还是再次犯罪,流动青少年犯罪时无业状态所占比例最大。

初次犯罪时,无业比例为55%,失学比例为5.5%,流浪比例为0.8%,合计为61.3%,即在初次犯罪的流动青少年中,6成左右处于闲散状态。

再次犯罪时,无业比例为47.8%,失学比例为17.7%,流浪比例为3.5%,合计为69%,处于闲散状态的比例高于初犯人群。

”一旦陷入就学、就业失败境地,再加之个人或家庭调节不利,就会大大增加违法犯罪行为的几率。

“陈晨说。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告2012》指出,大多数流动人口关心流入地的发展和变化,融入当地社会意愿强烈。

但流动人口与流入地其他社会群体交流却并不多,社会参与渠道较少。

陈晨分析,流动青少年离开居住地到异地寻求工作和发展机会,一方面是由于他们已经没有继续升学的可能,另一方面他们的家庭无法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发展途径,经济条件并不富裕。

这些流动青少年多数来自农村地区,农村和城市的二元分化格局,使得年轻的农村青年迫切期望走出农村,进入都市生活序列。

城乡之间的推拉之力将农村的青年一代带入城市空间,但有限的生活技能与城市需求之间的差距使得他们中大多数人仅能徘徊在城市底层,缺乏生活保障,产生巨大心理落差。

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不平等以及被排斥感让一部分人产生怨恨心理,从而引发复社会的行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调查结果还显示,重新犯罪的流动青少年文化程度普遍偏低,高中以上的不足20%.

”流动青少年以农村地区居多,同时家庭经济条件较差,这是造成他们文化程度低的客观原因。

初中之前为义务教育,大多数家庭可以保证子女完成这个阶段的教育。

高中以后是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开支大大增加,孩子初中阶段学业成绩不佳或家庭贫困无力支付的家庭则会果断放弃孩子初中之后的教育。

“陈晨说。

构建流动人口流入地和谐关系

当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如何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环境无疑显得十分重要。

陈晨谈到,预防流动青少年犯罪既要从流动人口的角度思考,更要从青少年的视角着手。

了解流动青少年犯罪诱因,有利于制定流动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策略,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调查发现,在流动青少年犯罪中,相当一部分人是由于孤立无援、遭遇挫折才走上犯罪道路。

陈晨认为,要构建流动人口与流入地的和谐关系,减少他们因为挫折心理而诱发的犯罪。

”加快完善流动人口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有效改善他们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对于预防和减少流动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陈晨说。

陈晨强调,要重视对流动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

此外,陈晨认为,还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加强对有违法犯罪经历的流动青少年的管理工作,社区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出监帮教工作,协助其顺利重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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