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标准巡讲(电气专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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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与建审技术交流消防设计与建审技术交流电气(建规、火规)电气(建规、火规)宣贯内容仅作参考,不作为消防设计审核依据消防设计与建审消防设计与建审-电气电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第5.1.1民用建筑分类民用建筑分类1、住宅建筑:
、住宅建筑:
(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层一类:
高层一类:
54米建筑高度;米建筑高度;高层二类:
高层二类:
27米建筑高度米建筑高度54米;米;单、多层:
单、多层: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27米。
米。
2、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
(包括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包括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医疗建筑均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米的医疗建筑均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用作宿舍的学生公寓或职工公寓,按公共建筑的一般要求设计;酒)用作宿舍的学生公寓或职工公寓,按公共建筑的一般要求设计;酒店式公寓的用途及其火灾危险性与旅馆建筑类似,其防火设计要求店式公寓的用途及其火灾危险性与旅馆建筑类似,其防火设计要求按旅馆建筑的要求确定;按旅馆建筑的要求确定;(3)建筑类别千差万别,一般通过类比确定。
)建筑类别千差万别,一般通过类比确定。
宣贯内容仅作参考,不作为消防设计审核依据消防设计与建审消防设计与建审-电气电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第5.3.2.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条的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第第5.3.6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8、步行街、步行街,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内外均应设置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内外均应设置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
消防应急广播。
宣贯内容仅作参考,不作为消防设计审核依据消防设计与建审消防设计与建审-电气电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第5.4.7剧场、电影院、礼堂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剧场、电影院、礼堂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第第5.4.8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确需布置在一、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确需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其他楼层时,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其他楼层时,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第第5.4.10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符合下列规定:
3、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置(指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等)(指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等),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行(指消防电源负荷等级)(指消防电源负荷等级)。
宣贯内容仅作参考,不作为消防设计审核依据消防设计与建审消防设计与建审-电气电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第5.4.12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第第5.4.13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5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第第5.4.17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4在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在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5瓶组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瓶组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6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的规定。
定。
宣贯内容仅作参考,不作为消防设计审核依据消防设计与建审消防设计与建审-电气电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第5.5.235.5.23避难间(层)电气要求避难间(层)电气要求44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5米,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米,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77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和应急广播。
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和应急广播。
88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第5.5.245.5.24高层病房楼避难间电气要求(疏散照明)高层病房楼避难间电气要求(疏散照明)44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和应急广播。
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和应急广播。
55避难间的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避难间的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第6.2.96.2.9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空隙应采用防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火封堵材料封堵。
第第6.3.4.电线、电缆、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不宜穿过建筑内的电线、电缆、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不宜穿过建筑内的变形缝,确需穿过时,应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变形缝,确需穿过时,应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形措施,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宣贯内容仅作参考,不作为消防设计审核依据消防设计与建审消防设计与建审-电气电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第6.4.26.4.2封闭楼梯间,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封闭楼梯间,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他门、窗、洞口。
第第6.4.36.4.3防烟楼梯间,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防烟楼梯间,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上不应开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第第6.4.116.4.11建筑内的疏散门,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建筑内的疏散门,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的标识。
第6.4.14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第6.7.11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1或B2级的保温材料中;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设置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部位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宣贯内容仅作参考,不作为消防设计审核依据消防设计与建审消防设计与建审-电气电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7.3.8消防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第7.4.2直升飞机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第9.3.9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第9.3.16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
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
当采取机械通风时,机械通风设施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宣贯内容仅作参考,不作为消防设计审核依据消防设计与建审消防设计与建审-电气电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消防设施的设置消防设施的设置宣贯内容仅作参考,不作为消防设计审核依据消防设计与建审消防设计与建审-电气电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消防设施的设置消防设施的设置宣贯内容仅作参考,不作为消防设计审核依据消防设计与建审消防设计与建审-电气电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消防设施的设置消防设施的设置8.4.1解释:
解释:
第第1条条“等类似用途的厂房等类似用途的厂房”15年版指南:
年版指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1条第1项规定的类似用途的厂房是指“单一建筑任一生产加工车间或防火分区,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超过200人或者人均建筑面积小于20的丙类厂房”。
第第7条条“大中型幼儿园大中型幼儿园”是指是指69,1012个班规模;儿童活动场所个班规模;儿童活动场所2015版指南:
版指南:
儿童活动场所是指托儿所、幼儿园、儿童福利院、孤儿院的儿童用房以及儿童游乐厅、亲子儿童乐园、儿童特长培训班、早教中心等学前儿童的活动场所。
第第11条条“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中中2015版指南要求:
版指南要求:
旅馆的客房、公共活动用房等场所;第第13条条所涉及的系统均需要依靠报警系统连锁控制的场所;未涉及应所涉及的系统均需要依靠报警系统连锁控制的场所;未涉及应急照明系统、消防电梯、消火栓系统及部分自喷系统;急照明系统、消防电梯、消火栓系统及部分自喷系统;其他:
其他:
15版纪要规定:
楼梯间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版纪要规定:
楼梯间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宣贯内容仅作参考,不作为消防设计审核依据消防设计与建审消防设计与建审-电气电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消防设施的设置消防设施的设置新旧版关于设置报警系统用词不同:
新旧版关于设置报警系统用词不同:
05版高规:
除了。
以外的下列部位应设置。
版高规:
除了。
以外的下列部位应设置。
06建规:
建规:
下列场所应设置。
下列场所应设置。
14版建规: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
版建规: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
宣贯内容仅作参考,不作为消防设计审核依据消防设计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