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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原则技巧和辩词
对于辩论大家应该都不陌生,通常我们在交流时遇到意见相左时往往就会据理力争一分高下,这其实就是比较简单的辩论了,但是真正辩论大赛是需要规则才能进行下去的,否则就会无疾而终,下面是为大家整理了,欢迎大家阅读。
【辩论的两个原则】
孙子曰:
"上兵伐谋",高水平的论辩赛首先是认辩双方在论辩思路与立场上的较量。
对于一个已经确定下来的命题,如果能找到一个最佳的思路,确立好自己的立场,那么就能为整个论辩的胜利奠定基础。
在论辩赛中,论辩命题一般可分为价值命题、事实命题和政策命题三种。
价值命题一般是讨论某伯事是否较好,如"发展旅游业利大于弊"。
这类命题要求论辩员有很强的逻辑推理能力,对辩题的背景知识有通盘、深入的了解。
事实命题是讨论某件事是否真实,如"儒家思想是亚洲四小龙取得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推动因素"。
这类命题注重举例实证,要求论辩者掌握大量材料:
政策命题是讨论某事该不该做,如"亚太区国家应该成立经济联盟"。
它要求理信论与实践的结合,既需逻辑推理,又应有大量材料佐证,所以论辩比赛中政策命题较为常见。
对论辩命题分类的意义在于根据不同命题的特点和要法语来确定思路、建立框架、组织材料,最终的目的是要形成自己的立场。
在确定思路时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知已知彼。
对一个辩题,围绕正、反方立场,可以有多种理解。
这时候就不仅要找出自己论证辩题的各种思路,而且还要找出对方可能出现的各种思路,尽可能地把双方可能的思路都逐一考虑,并找出应付之策,这样对已对彼都心中有数,就为我方确立适当的立场找到了根据。
确立立场就是针对对方可能出现的思路,在我方可以选择的各种思路中找出对本方观点论证最有利、例证材料最丰富的思路。
确立立场的两个基本原则是:
一弱化我方命题,强化对方命题。
确立立场不仅应确立我方对辩题的理解,还须限定对方对辩题的理解,也就是必须明确指出对方应该论证的内容。
尽可能扩大我方立论范围,从而给我方留下较大的加旋余地。
其主要方法有两种:
一是对辩题中的主要概念作限制性解释。
如在南大队对台大队"人类和平共处是一个可能实现的理想"论辩中,正方南大队一辩开头就指出:
"人类和平共处""是和战争相对而言",消除了战争也就实现了人类和平共处。
这样就把其他形式的暴力行为排除在外,为本方以后论述打下了较好基础。
另一个方法是对辩题加条作。
如1986年亚洲大专辩论会北大队对香港中文大学队的比赛中,辩题是"发展旅游业利大于弊",北大队是反方,正方中文大学队举出许多例子论证许多国家由于具备某些条件,发展旅游业获得了成功。
北大队马上指出,正方的立场并不是"在一定条件下"发展旅游业利大于弊,所以中文大学队跑题了。
这实际上是要正方证明"在任何情况下"发展旅游业都利大于弊,当然使正方无从论证,陷入被动。
二尽量选择逻辑性强、不易受攻击的立场。
其主要方法是"高立论"。
在任何一个细节上都和对方纠缠不休往往会丧失本方的优势,到最后仍是"一笔糊涂帐";不如干脆对一些显而易见的事实、众所周知的观点予以承认,接着立即指出:
这些仅仅是问题中一个方面,但我们应该讨论的是更重要的东西,把争论上升到更高层次,使对方精心准备的材料无从发挥,在我方熟悉的阵地上与其交锋,高屋建瓴,势如破竹。
如在北大队和澳门东亚大学队的比赛中,辩题是"贸易保护主义可以抑制",北大队是正方。
具备一点经济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当今世界范围内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而新加坡更是饱尝贸易保护主义之苦。
东亚大学队开始就大谈"贸易保护主义是否严重"这一层次上与对方纠缠,显然要占下风,而且很可能引起评委和观众的反感。
所以北大队经过仔细斟酌,论辩伊始就明确说明,当今世界范围内贸易保护主义确实相当严重,在这一点上我们非但不否认,而且还可以举出比你们多得多的例子。
但是,我们应该讨论的是贸易保护主义是否可以抑制,而不是贸易保护主义是否存在或是否严重。
这样就避开了对方拥有大量材料的事实,把论辩中心提高到对我方有利的"可以抑制"层次上来,避其锋芒,争取主动。
确立立场时还应该注意的是:
立意要新奇,要能够"言人所未言,见人所未见"。
从新的角度来分析问题,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往往会起到很好的场上效果。
同时,对手对此准备不足,也会措手不及,仓促应战。
当然不能故作惊人之语,应当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这就要求教练和队员们对辩题仔细揣摩和思索,努力使自己的立场既无懈可击、固若金汤,又新意迭出,令对方猝不及防,从而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辩论赛辩词范例】
陈述
正方:
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
反方:
钱不是万恶之源。
因为钱无法涵盖世间所有的恶。
根据人类学的研究,我们知道恶的形态主要分为四大类,而其中有三大类就跟钱完全没有关系。
正方一辩:
《圣经》中"失乐园"的故事和中国先贤孟子的教诲都说明人之为恶并非本性使然,而是外在的诱惑使人迷失了自己的良知。
那么外在诱惑如此之多,为什么偏偏是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呢第一,钱具有与任何商品进行等价交换的现实合法性。
第二,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
第三,人对钱的崇拜还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
钱本来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但在现实中,却被人们当做了顶礼膜拜的上帝。
反方一辩:
对方辩友刚才告诉我们,钱之所以是万恶之源,因为她把钱等同于目的了。
那我想请问二辩一个问题,我今天奉公守法地去追求钱,请问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吗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们,钱有时不是万恶之源,是因为有法律的制约。
那法律是不是制约我们行为的准则呢如果是制约行为的准则,那钱还是万恶之源吗我方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
正方二辩:
对方同学有一个前提错了,他们告诉我说,《辞海》中“万”是一切,可是我方也查过《辞海》,无论是《辞海》、《辞源》,还是《说文解字》,“万”从来就没有一切的意思。
其实钱是万恶之源,就是说钱能够产生数量极多,而且品种繁复的恶行。
这一点,历史早有凭证。
想当年,罗马帝国雄居一方,征服给帝国带来了荣耀,也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
但是很快,原本纯朴的罗马人就拜倒在金钱的脚下,沉迷于声色犬马的放荡之中,而帝国终于也在这种腐朽和堕落中分崩离析。
事实胜于雄辩。
古人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面对着东西方的历史,我们不仅要问,金钱,究竟有多少罪恶由你而生和由你而亡
反方二辩:
既然对方列举了很多例子,但其实就只有一种,那就是贪钱。
而世间的万恶真的就只有贪钱一种吗而且对方说,今天“万”不叫做全,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今天我说你万万不可同意我的立场,是不是说,你大部分时候不同意,偶尔可以同意一下呢
正方三辩:
首先,对方告诉大家,万万不可表明一切的意思,您搞错了。
万万不可的万字是一个副词,我们今天说的万恶之源的万字是一个形容词。
您把副词和形容词来做类比,是不是叫做马嘴安到牛头上了呢
反方三辩:
首先说“万”是一个副词,而不是一个形容词。
形容词多得很,什么叫万全之策,万无一失,什么叫万有一例,万物之灵呢这些“万”难道不是指全部,难道是指有例外吗第二,对方今天逻辑其实很简单,他告诉我们,因为钱有诱惑力,所以钱就是万恶之源。
第三,对方从一辩到三辩形形色色的告诉我们种种关于恶的类型,其实一句话,就只有一个贪钱而已。
但是贪钱,恶在于贪,还是在于钱呢如果说恶在于钱的话,那么我告诉你,人类不只贪钱,还贪吃、贪喝、贪睡觉,那么吃饭、睡觉本身难道又是万恶之源吗
总结
正方:
总有一种力量能让我们迷失本性,那是金钱无所不能的魔力。
然而同时也有一种力量,让我们返回本心,那是我们心中永恒不灭的人性之光。
反方:
有人为了钱去做恶事,有人为了钱也去做善事。
如果这个万恶之源一时为善,一时为恶,那它怎么还会是万恶之源呢
反方四辩:
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论都起源于对方一辩在开展论题的时候所犯下的几个关键性错误。
第一,他告诉我们,今天所有的万不指全部。
但是对方辩友用《辞海》断章取义,只看到一个“万”字,不看万恶之源这四个字,是不是有点离题之嫌呢对方辩友第二个假定是告诉我们,今天人本身是没有恶性的,这个恶是从哪儿来的呢是外在诱惑而来,然后他们就告诉我们说,钱怎么重要,怎么诱惑做恶事。
我想请问各位,人类本身的那种兽性是从哪里来的呢
正方四辩:
总结对方同学今天的观点,其实无非是说恶源于人的本性。
可是请大家想一想,什么才是人的本性呢我们人都有是非、恻隐、恭敬、羞辱这四端,这才是本性。
外在诱惑就是我们人心中的杂质,而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则是这种种外部诱惑的抽象化身,所以我们才说钱是万恶之源。
评委亮分:
正方对“万”这个字的解释,就是说它不等于一切,在策略掌握上由二辩点出,失了先机。
反方一开始就把金钱和贪念划分开来,金钱和念头不同,不是一回事。
在金钱不存在的时候,念头照样存在,也许在钱这个工具还没有创造之前。
正方把念头定为兽性,但仍然默认念头是存在的。
反方一直强调金钱不是问题,而是人性贪念的问题,更何况贪不能代表一切的恶行。
反方也强调,为了信念、爱情,或者是名誉而带来的恶行,也是恶行,并不是钱带来的。
但是正方强调每一个例子后面都有钱的因素。
正方为了应付这个局面就提出了“万”不代表一切,所以只能证明有很多并不代表所有。
评委判定:
反方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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