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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期末复习

CLEAN(A1)

填空题

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即.法的历史类型

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基本上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

大陆法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盎展起来的.

法的创制的的最后一个阶段是法律的公布

法的创制的基本形式主要有创制和认可。

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古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因此法的创制具有很强的程序性

法的实施的目标是法的实现

法的体系是一定经济关系的反映。

法的制定过程比较复杂,但一般可以分为两个独立的阶段,即准备阶段和确立阶段

法律不把一定后果的产生与当事人的意志相联系的客观事实或现象,称为(法律)事件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法律规班是一种盎达的社会规范,在逻辑上遵循着如果一则二否则的公式,

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

法律规范一般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构成。

法律规范在人们的行为中的具体落实,即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叫做法的实现

法律价值有两方面的特性,一是它的客观性,一是它的主体性o

法律监督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法律事实基本上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

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意志行为

法律调整机制有四个基本要素,其中机动性要素为法的适用

法律一般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情和行为,而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这是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原则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进行的分类。

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

法学是一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靠的学科的且称。

法制是以法为核心,包括法律意识以及法律实践。

法制以法为核心,包括法律意识以及法律实践。

个别性调整是针对具体主体、具体情况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一次性调整

根据法律监督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规范性调整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调整。

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称为法的体系

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不同形式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叫做法的渊源。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针对行政机关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特点提出的.

合法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范或法律原则要求的,对社会有益至少无害的,从而为法律所保护的行为。

合法行为是符合法律规范或法律原则要求的,对社会有益或至少无害从而为法律所保护的行为。

划分法的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

社会调整的发展过程具体说,就是由自发个别性的调整发展到自觉的规范性调整。

社会主义产生的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特点是人民群众参加法的创建

社会主义法的首要任务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确认和保护。

社会主义法是上升为法律的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

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耳节是有法必依’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划分法的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体系中的主导法律部门是宪法。

一般禁止型法律调整是按“凡法律所不允许的作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参加法的创建。

,都是禁止”的原则进行

一般允许型法律调整是按“凡法律所不禁止的,都允许”的原则进行调整。

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中输人的现象称为法律移植

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称为法的体系

在法律规范结构中,指明什么条件下才可以适用的部分,称为假定_。

在法律规范终止生效方面,当今世界各国大都采用明示废止法律的方法.

 

选择题单选

保证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方法是〈C))。

c说服教育和必要的强制相结合

大陆法系建立发展起来的基础是(C)。

C.罗马法D.美国法

大陆法系是以(C)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c.罗马法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包括〔AC)。

A法治原则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动用法律手段保护已经建立的法律关罩、法律秩序使之不侵犯或恢复、弥补被侵害的击定权利的职能叫做(B),B.法的保护性职能

法的第三层本质是(C)法的内睿出走于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法的第三级本质是(C〉。

c.法律上规定的行为自由和责任是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C)决定。

c. 物质生活条件

法的社会本质归根结底取决于(C)。

C.经济基础的性质D.一国的民族文化特点

法的实施有作保证。

D.国家强制力

法的体系的基本要素是(Cc.法律规范

法理学与部门法的关革是(A〉.A一般与特蛛日整体与局部

法理学与部门法的关系是(A)。

A.一般与特殊

法理学与部门法的关系是(A)。

A.一般与特殊B.整体与局部

法律、法规中关于该法何时开始生效的规定,属于(D)。

D.业务性规范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Cc.主体、客体和内容

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相连接的中间环节是(C)。

C.法律事实

法律规范中关于该规范适用的条件的部分为法律规范的(A)。

A.假定B.处理

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A)。

A.意志行为

法律调整是一种(B)。

B规范性调整

法律文化是(ABCD)(A法的制定B法的实施C法律教育D法学研究等活动的经验的积累.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D)意志。

D.共同

法学是一切专门以(A)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A.法律现象

法与利益的关系正确的是(ABCDA利益是法的创制的初始点B利益是法的实现的动力和归宿C法确认、协调、实现利益D.法的实现就是法所保护的利益的实现

法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叫做法的(B)B.社会公共职能

法治指的是(B)B.依法治国的原则

法作为法所固有的、满足主体法律需要的价值是(C)。

c.法律价值

法作为法所固有的、满足主体法律需要的价值是(C)C法律价值

法作为法所固有的、满足主体法律需要的价值是(C)。

C.法律价值D.法的社会公共职能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三种方式中具有立法性质的是(C)。

C.法典编纂D.法的创制

社会主义法产生的根本前提是〈D)。

D法的社会公共职能

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所具有的一个规律性的特点,也既区别于剥削阶级旧法产生的一个重要标志是(A)A人民群众差参加法的创建

社会主义法的人民性和阶级性得以统一的可靠物质保证是(AA.共同的经济基础

社会主义法的重大特点之一是(A)的统一。

A.阶级性与人民性

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是(A)。

A.有法可依

通过对法律条文的文字排列、语法结构、标点符号和上下文关系等方面的分析,来理解和阐明法律的含义的一种方法是(A)。

A.语法解释

我国《刑法》规定: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告诉的才处理。

这一规定属于(D)。

D.任意性规范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式起点的标志是(A)。

A.1954年宪法

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根本方法是(C)。

C.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

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法律制度的总称为(A)。

A.法制B.法治

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做的分类称为(D)。

D.法律意识

英美法系是以(A)A.英国法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原始社会主要的社会调整手段是(D),D.习惯

在法律意识系统中,可以自发形成的是(D)。

D.法律心理

在人类历史上存在过(C)种类型的法律制度。

C.四

在我国,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法的关系,应当是(A)。

A.政策指导法,法制约政策

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是(BA.个别性调整B.规范性调整

自由与纪律在法律上的体现为(A)。

A.权利与义务B,允许与禁止

作为专门的法学术语,法的渊源这一概念在法学研究中有其固有的含义,是指(C)。

c.法律效力的来源

 

多选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察案件范围的规定》属于(BD)。

A.立法解释c.行政解释B.司法解释D.检察解释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AD)A.法治原则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包括(AC)。

A.法治原则B.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原则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D.坚持改革开放原则

当国内法与国际法发生矛盾时,采取(AC)A.同时进行必要的国内立法保证国际法的履行c.国际法优先原则

法的保护性价值实现的方式是(BC)。

A.确认法律关系B.惩罚犯罪C.恢复被侵害的权利D.分配社会财富

法的价值的特性包(BD)B.客观性D.主体性

法的价值具有两方面的特性,分别是(AB)。

A客观性B.主体性G.变异性D.多维性

法的适用的范围包括(ABCD)A.解决争端c.确认某种法律关系B.惩罚犯罪D.分配资源或提供福利

法的渊源具有不同的含义,可以分为(ABCD)。

.法的理论渊源法的物质渊源法的历史渊源法的政治渊源

法的正式解释包括(ABC)A.立法解释C.行政解释B。

司法解释D.官方解释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ABCA. 假定B. 处理c.制裁

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BCD)A对事效力C空间效力B群体法律意识D国家法律意识

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BCD)。

A.对事效力B.时间效力C.空间效力D.对人效力

法律调整的要素包括(ABCD)。

A.法律规范B.法律关系C.实现权利义务的行为D.法的适用

法律调整机制的基本要素(ABCD)A.法的适用c.法律关系B.法律规范D.实现权利义务的行为

法律文化是(ABCD〉等活动的经验的积累。

A.法的制定c.法律教育B.法的实施D.法学研究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因为(ABC)。

A.它是社会经济基础的直接反映B.它的对象是法律现象C.它具有较强的强制性D.它是多层次的意识体系

法是(ABCD)。

A.一种行为规范B.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c.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D.规定人们权利与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与利益的关系正确的是(ABCD)。

A.利益是法的创制的初始点B.利益是法的实现的动力和归宿C.法确认、协调、实现利益D.法的实现就是法所保护的利益的实现

法与政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

A反映的内容不同B在上层建筑中的地位不同C形式不同D调控的功能不同

根据法律意识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悻意识划分为〈ABC).A.个人法律童识C社会法律意识

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基本形式是(BD)B. 制定D.认可

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是(AB)。

A.法律调整的对象B.法律调整的方法C.法律调整的原则D.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

勒内·达维把当代各国法律划分为三大法系,即(BCD)。

A.资本主义法系B.大陆法系C.英美法系D.社会主义法系

社会主义法通过以下(ACD)方面直接调整和保护生产力的发展。

A.对劳动者的保护B.对经济制度的保护C.对生产资料的保护D.对科学技术的保护

社会主义法同社会主义道德的区别表现在(ABCD)。

B.表现的形式不同D.发展的前途不同A.制定的方式不同c.对人们的要求不同

社会主义法直接调整和保护生产力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BC)A.社会主义法对劳动者加以保护B.社会主义法对生产力资料加以保护C.社会主义法对科学技术加以保护D.社会主义法保护多劳多得的分配方式

社会主义法治基本要求是(ABCD)。

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D.违法必究

我国法律调整对外关系的基本方式有(ABD)。

A.通过缔结或参加大量双边、多边国际协议来促进国际关系领域的各方面的合作B.当国内法与国际法发生某种矛盾时,采取国际法优先的原则C.当国内法与国际法发生某种矛盾时,采取国内法优先的原则D.通过国内法调整涉外关系,并使国内法与相应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相衔接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有(ABCD)。

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以下关于法与利益的说法正确的有(ABCD)。

A.社会利益的分化导致法的产生B.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决定着法的存在和本质C.法既可以促进也可以阻碍一定利益的形成和发展D.法可以协调和实现利益

以下属于理论法学的学科有(ABCD)。

A.法理学B.法哲学C.法社会学.D.比较法总论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DA。

有国家就有法制且有国家就有法治C有法制就有法治D。

有法制不一定有法治

在以下哪种情况下法发挥了法的保护性职能(ABCA.赔偿损失13.罚款C.追缴税款D.依法纳税

 

名词解释

大陆法系,是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和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2分)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生活关系和生活秩序。

法的部门,是指对一国现行法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出的分类

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通过对人们思想的影响,(1分)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预测,(2分)实现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对非法行为的谴责、制裁、警戒和预防的作用。

(2分〉

法的价值,是指法这个客体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4分)法的价值具有客观性和主体性0

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法的实施是指使法掉规程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的活动它强调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贯彻.

法的实现是指法律规范在人们的行为中的具体落实,即权利被亨有、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

法的适用,是指-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律的规定运用国家权力,(2分)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人或组织,(2分)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专门活动。

(1分〉

法的渊源指法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即个行为规则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具有何种外部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具高法律规范的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或处理问题的规范性怯据.

法的制定,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法典编寨,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

法规清理,是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2分〉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法律部门,是调整因其本身性质而要求有同类调整方法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ci分)每个法律部门都以它调整的社会关系及调整方法的不同而与其他部门相区别,又相互联系,协调统一。

法律的可诉性,是指当法律中规定的权利被侵犯或滥用、义务被违反时,法律必须提供适当的救济程序和手段,(3分)尤其要提供专门的法律机制使得诉求人有可能通过专门的司法机构如法院来保障其合法权利或正当利益。

(2分)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行为规则。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一个法律规范由哪些要素构成,以及这些要素之间在逻辑上关系。

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行为规则。

法律监督(狭义),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对法的创制和法的实施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一定利益所采取的(2分〉、有义务人的义务所保证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法律体系,是指法的内在结构,0分〉即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既分为不同部门,又是内在统一、有机联系的系统。

法律调整,是根据一定社会的社会生活的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如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实现法的活动等),(2分)对相应社会关系所施加的规范、组织、控制和调节活动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傲、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法律原则是指作为法律规范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原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2分)法律原则是法的精神和内容的集中概括,反映了客观规律的要求,体现了法的价值目标。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特定机构对违法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相互关系中由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生活关系和生活秩序。

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法罩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法制,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法治,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

构成性规范,是指以该规范的规定作为产生某种行为方式和社会关系的前提条件的法律规范。

(3分)这种规范先于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没有这种规范,相关社会关系也就不会存在。

广义的法律监督泛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2分〉所进行的检查、监察、督促和指导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

规章,是指行政规章,即特定行政机关出于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需要,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立法体系又称制定法体系,是指一国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立法体制,是指有关国家立法权限划分的基本制度,是立法制度的重要部分。

(2分)主要包括在一个法律体系中,哪些国家机关享有立法权,各个机关立法权限的范围,各个立法机关之间的关联等。

立法原则,是指在立法的指导思想指引下,在总结一国立法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而逐步形成的,(2分)在立法工作中所遵循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基本准则和方法。

(3分)

目的解释,是论理解释的一种方式。

(l分〉它是指联系法律的目的来确定法律含义的一种解释。

司法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司法权,运用法律处理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违法行为,是指个人或单位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有过错的不合法行为。

习惯法,法的重要渊源之一。

o分〉指经有权的国家机关以一定方式认可,赋予其法律效力的习惯规范

系统解释,是把要解释的法律规范放在其所在的系统中(2分),联系其他的法律文本来确定其含义的一种解释方法。

(2分)它是论理解释的一种。

(1分)

一国两制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

 

简答题

科学立法原则要求:

(1)立法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

具体而言就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

我国的立法工作必须充分考虑到现实国情和实际,以此作为根本依据,而不能脱离、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

(3分)

(2)立法工作必须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出发。

要反对脱离客观实际,主观主义地为完备法制而进行立法,甚至照搬照抄外国法律的倾向;也要反对在客观条件已经具备和成熟的情况下,不积极主动、抓紧时机去完备法制的倾向。

(3分)(3)立法工作必须主观符合客观,加强调查研究。

立法者必须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广泛了解社会发展的需要,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才能使立法符合客观发展的规律,才能制定出符合客观需要的法律法规。

当代中国法的基本渊源包括z

(1)宪法;(1分〉

(2)法律;(1分)(3)行政法规;(1分〉(4)地方性法规、规章;(1分〉(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分)(6)军事法规和规章;(1分)(7)特别行政区的形式法源和国际条约。

(1分〉我国法的形式渊源的主要特点是z

(1)基本的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川1分〉

(2)法的制定机关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多样性;(1分〉(3)存在着"一国两制"框架下的特别形式渊源

当代中国法对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主要有哪些?

答z我国社会主义法对市场经济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g

(1)法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和稳定发展。

(1分〉主要表现在z法律保障商品生产、交换和分配的有序、安全、公平和高效;以法律保护市场中的自由竞争,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p法律保护和推动市场的开放性。

(2分〉

(2)法律保护市场主体的自由独立地位及合法权益。

(1分〉表现为z以法律确认和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以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各种市场行为;以法律保障市场主体的多样化利益。

(2分〉(3)法是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1分)如促进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为经济手段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法律保障,使相关宏观调控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解决在经济结构转变过程中所出现的宏观经济领域及相关社会领域中的问题;促进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

(l分〉(4)法律有助于抑制市场经济对基本社会价值和利益的侵害。

(l分)对社会共同目标、基本价值等关注不够甚至有所损害,正是市场的自身缺陆之一。

法律除了在经济领域中促进市场缺陷的克服,还在社会价值领域中阻止市场经济的不良影响。

法律是捍卫社会基本价值的强有力盾牌。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有哪些?

(1)法治原则。

即依法治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的原则。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这一原则反映了法作为以同一尺度衡量事实上不平等的人的调整器的特殊规律性。

不仅指权利的平等,而且包括义务上的平等。

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

这一原则既体现在法的创制过程中,也体现在法的实施过程中。

法的本质。

(1)第一层本质,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2)第二层本质,统治阶级的意志确认人们某项行为是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不是随意的,实际上是被历史地、阶级地规定了的行为自由和责任的反映。

(3)第三层本质,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受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法的本质有哪些?

我们可以把法的本质分为三个层次:

<1)法的第一层本质,就是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共同的、抽象的,而不是个别人的意志,也不是全体统治阶级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二层本质,就是法律通过确认权利和义务来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换句话说,统治阶级将符合他们利益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在法律中,以体现它们的意志并确保他们利益。

(3)法的第三层本质,也就是法的深层本质。

法律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规定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的工具性价值主要有哪些方面?

答z法的工具性价值是从法这一客体如何满足主体需要的角度来理解法的价值的。

从这方面看,法有以下一些价值:

367

(1)确认性价值,即确认其他价值的价值.(2分〉

(2)分配性价值,即有分配其他价值(如财富、权利等〉的价值。

(2分〉(3)衡量性价值。

法律往往对其所中介的价值,依其价值的大小多寡作不同的规定,从而法律就成了人们衡量不同价值的标准,具有衡量性的价值。

(2分〉(4)保护性价值,即法具有保护其所确认和分配的价值的价值。

(2分〉(5)认识性价值。

法律规范可以成为人们认识它所规定的事实、关系的性质和意义的手段,法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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