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法律责任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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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法律责任2
会计监督法律责任
会计监督很重要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重要职能之一
•《会计法》确立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单位内部监督——内部控制、内部管理
政府监督——强制性、无偿性
社会监督——独立性、有偿性
会计监督的知识要点-42
什么是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的体系?
1、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内部控制、
属于内部管理
2、社会监督——对内部监督的再监督、
独立性、有偿性
3、政府监督——是对上述两个的再监督。
强制性、无偿性
•会计人员要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一方面要认真掌握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以便准确地判断出各种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理的界限,不断提高会计监督水平;另一方面,要转变会计监督观念和改进工作方法。
很长一个时期以来,包括一些会计人员在内的很多人把会计监督单纯理解为“照章办事”,认为会计监督就是“挑毛病”、“找别人的错”,造成许多人一提起会计监督就“反感”。
这是对会计监督的误解。
。
•会计监督包括对不合法的收支予以制止和纠正等职能,但更重要的是一种服务职能,通过有效的会计监督为单位的经济活动服务,达到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因此,会计人员应转变对会计监督的观念,不断改进会计监督的方式和方法,把会计监督寓于服务之中,改变单纯的事后“制止和纠正”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改变事无巨细的监督为参与重大经济问题的管理和控制,更多地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这样,会计监督就会得到包括单位领导人在内的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会计监督就能顺利地进行
会计监督具体内容包括:
•
(1)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进行监督,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
(2)对各种财产和资金进行监督,以保证财产、资金的安全完整与合理使用;
• (3)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以保证财务收支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
• (4)对经济合同、经济计划及其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以保证经济管理活动的科学、合理;
• (5)对成本费用进行监督,以保证用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出;
• (6)对利润的实现与分配进行监督,以保证按时上交税金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等。
单位会计内部监督-20、21
•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
1、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
2、内部会计控制遵循的基本原则考点
考点24: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监督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考点25:
根据规定,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考点: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21
•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考点27:
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1、遇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
2、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单选题
•会计法》要求,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必须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
• A.经办人签字
• B.领导认可
• C.金额无误
• D.经过审核
答案D
单选题
《会计法》规定,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的要求。
• A.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 B.企业会计工作规范
• C.各地方相关法规
• D.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选择最高级:
A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监督会计(社会、政府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单位的会计行为及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哪些机构有权监督?
•监督机构的权利有哪些?
•.审计、税务、证券监管、人民银行、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对()实施监督检查。
• A.经济活动
• B.会计资料
• C.会计人员
• D.经营行为
答案:
A
•考点: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22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保险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 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22、23
•考点29: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
•格。
• 5、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
•主要讲述两部分内容:
•会计活动的监督
•一、见附表一
•二、
•1、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
•2、内部会计控制遵循的基本原则:
教材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
•②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人员、业务、岗位、机构的设置;
•③成本效益原则;
•④不断修订和完善。
•3、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
9条
•4、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
8条
•5、不相容职务:
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务、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规定有权自选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
• A.予以退回
• B.要求更正
• C.拒绝办理
• D.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
•1、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要求的有()
• A记账人员与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 B重大对外投资与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 C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 D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 答案:
ABCD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24
考点30: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 考点31: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
•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二、会计机构的设置p56
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
1、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会计机构负责人)
2、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不具备条件的,就当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代理记帐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大中型企业和具备一定规模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都应独立设置会计机构。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单位会计机构如何设置?
-25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任职资格有什么规定-26
(三)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有什么规定?
-27
回避制度:
-
注意适用范围: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
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的范围
(二)委托人的义务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四)法律责任
•三、代理记帐
1、财政部门对代理记帐机构实行监督检查
2、代理记帐的业务范围:
教材p57
①会计核算。
(注意审核原始凭证)
②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注意签章)
③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④其他会计业务
3、委托人的义务:
①“原始凭证”②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4、代理记帐机构的义务
•三、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是新实施的规章,所以要特别注意,根据上课时的内容,熟练掌握。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没有学历规定)
•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
三、会计从业资格
•
(一)哪些会计岗位要从业资格证书?
-29-
•
(二)
•1、会计从业资格报考条件是哪些?
2、什么情形五年内不能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
3、什么情形下会撤销
(三)资格证管理方面有什么规定?
-32-33
留意:
注册离岗调转
•(四)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34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几个级别?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是什么?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时间?
#四、会计机构负责人(注意解析)
会计机构负责人:
独立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非独立机构负责人
是单位的中层
任职资格:
特别注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关于“专业技术资格”、“主管工作经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所属农场、连队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 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负责。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铁道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铁道部分别负责。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考试科目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基础》
•《会计电算化》。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
•考试形式
• 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
•六、会计专业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1、会计专业职务分为:
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
会计师(中级职务)
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中级资格(会国统一考试制度)
高级资格、正高级资格(考评相结合制度)
3、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基本条件;
注意:
第4条: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a、持有当地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证;
b、持有异地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已在当地财政部门登记
4、高级会计资格报考;会计师职称3年以上
5、正高级会计资格报考:
会计师职称5年以上
1.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的基本条件与基本职责是什么?
•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
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土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具备履行助理会计师职责的能力,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后在财务会计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员职务两年以上,或者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担任会计员职务4年以上。
助理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
负责草拟一般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一般规定,分析、检查某个方面或某些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担任会计师职务的基本条件与基本职责是什么?
担任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
较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并能正确贯彻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单位或管理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某个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履行会计师职责的能力,或者取得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两年左右,或者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2~3年,或者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4年以上。
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
负责草拟比较重要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重要问题,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培养初级会计人才。
•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基本条件与基本职责是什么?
担任高级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
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者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
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
•专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有什么规定?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41
•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票据。
2、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必须具备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内容,增加:
总会师岗位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财务总监岗位
会计电算化岗位
•五、总会计师:
(行政职务)
1、“国有的”“国有资产占控制的”“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大、中”(特别注意没有小型)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2、总会计师的属于单位高层,单位领导成员,直接对单位负责人负责。
3、任职条件:
特别注意“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4、职责:
两部分:
“负责组织”(注意“负责本单位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组织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
“协助参与”(注意协助参与的商品价格和工资奖金方案的确定)
5、权限:
注意3、4、5条内容。
会计工作交接
•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 第二十六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
(二)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
•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 第二十九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注册逐项移交;接替转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
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
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注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第六节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48
•1、了解什么是法律责任
•2、违反《会计法》的法律形式是什么?
*
•法律责任违反《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关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
•3、什么事犯罪?
•4、什么是主刑和附加刑?
•5、行政责任的处罚范围是哪些?
*
行政责任有哪些内容——适用范围
1、能否分辨什么情形下,行政部门处以下列罚款?
•单位:
三千——五万
•个人:
二千——二万
•单位:
五千——十万
•个人:
三千——五万
2、行政处分
3、吊销资格证
第一章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