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经验及启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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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经验及启示

深圳经济特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经验及启示

  摘要:

深圳经济特区经过30年的发展,已成功转型为自主创新型城市。

当前,深圳特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比重、专利申请和获授权数量、发明专利所占比重、企业作为专利获得者在全部专利授权主体中的比重等反映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都居国内前列。

深圳特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主要经验是政府重视、制度建设先行、以企业为创新主体、注重原创性研发及创新文化。

深圳经济特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经验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深圳特区;自主创新;发展方式

  中图分类号:

F42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685(2010)11-0024-04

  

  经过30年的发展,深圳经济特区已从刚起步时的出口加工型转变成为自主创新型城市,成为我国经济特区的一个范例。

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充分肯定了深圳特区“积极推进自主创新,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的成绩;并在对经济特区今后的发展所提的五点要求中,也把“坚持自主创新”,“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作为第一点要求的重要内容。

深圳经济特区对自主创新能力的打造,对各经济特区乃至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具有借鉴意义。

  

  一、深圳经济特区已转型为我国重要的自主创新型城市

  

  深圳经济特区1980年创建,定位于利用外资办出口加工区。

根据1980年3月中央在广州召开的广东、福建两省工作会议的纪要,经济特区主要是吸收侨资、外资进行建设,中央各部门、各地区,除经批准可在特区经营少数中外合资企业以外,一般不准在特区办企业。

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先上投资少、周转快、收效大的项目。

在发展加工出口工业的同时,有条件的,要逐步发展住宅、旅游等事业。

当时这样的定位,是符合特区建设的历史起点。

基本的动机是:

其一,在政策上明确吸引外资为主,以便解决特区发展“只给政策不给钱”的问题。

其二,抓住国际产业转移的契机,以外资带动实体经济特别是加工制造业的发展。

其三,特区既然是改革开放试验区,就要防止在改革伊始让内资大量涌入而复制旧体制的危险。

其四,控制内资进入,还防止在旧的投资体制下,各地政府有可能盲目到深圳“圈地”而导致破坏引资环境的危害。

因此,特区初创时,在创新问题上主要考虑的是制度创新;而自主技术创新需要基于“内源”经济的发展,不可能在短期内成为深圳发展的重要“抓手”。

但在特区起步时,实际发挥原始推动力的资本,还主要是有中资背景的境外企业及部分内地企业,其中,以深圳地方政府为投资主体的一批城市建设与服务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特区建设初期,来自海外的企业一方面是以中小资本为主,大企业和技术先进企业少;另一方面是某些外企的合作诚意尚欠缺,反映了外资当时的“短期行为”比较明显。

这样,使深圳的“内源”经济发展相比“外源”经济没有呈现太大的落差,从而为后来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打下了市场主体基础。

  1985年以后,特别是1995年关于“二次创业”的提出,深圳特区的技术创新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深圳特区的“内源”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在自主创新中逐渐成为重要主体。

1995~1999年,深圳特区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从146亿元增长到1064亿元,增长了63倍,占全部工业产值的比重从1992年的15.2%上升到2000年的347%,其中,自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于2000年起超过了50%,并且呈逐步提高比重的态势。

目前,深圳特区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产值约60%,其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价值占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约60%,体现了深圳特区的“二次创业”已找到了正确的方向,正在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的自主研发与创新能力的创新型城市。

  从国内专利授权情况看,截止到2002年1月,我国有专利申请与授权登记17年来共授权国内申请的专利总量691671件,其中,广东省为91451件,广州市17931件,深圳市6482件,此时深圳市累计获授权专利只占广东省的71%,绝对额低于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西安、沈阳、哈尔滨、青岛等9个城市。

但截止到2010年6月底,全国专利申请者累计获得授权专利2968020件,其中,广东省510365件,广州市77479件,深圳市119430件,此时深圳市累计获授权专利已占广东省的23.4%,超过了除北京(169047件)、上海(196327件)以外的其他城市。

考虑到深圳常住人口在2009年末为891万人,北京、上海分别为1755万和1921万人,深圳的专利获得授权的能力按人均计算高于京、沪。

迄今为止,中国企业在国外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最多的企业也出自深圳,目前获得国际专利的企业也最多。

深圳特区成立30年的时间,可划分为前15年与后15年两个阶段,前15年为摸索阶段,后15年为腾飞阶段。

在一个率先开放的城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所占比重目前能够达到近60%,实际上为中国在改革开放中怎样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重要的范例。

  

  二、从创新层次和创新主体看深圳特区技术创新的特点

  

  专利的拥有数量与质量是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表现。

而比起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来说,发明专利通常具有更高的科技含量;无论是一个企业还是一个地区,发明专利在全部专利获得中的比重越高,也越能表示其创新能力的较高层次。

从全国范围来看,发明专利所占比重逐步提升。

1985~1990年,全国发明专利授权只占总授权专利的4.7%;而截止2010年6月,全国发明专利获国内授权的占全部专利授权数的比重上升到18.7%,这是科教兴国与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取得进展的一个表现。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2010年上半年深圳与国内若干主要城市发明专利获国内授权情况比较看,当前深圳的发明专利已占28.3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9.6个百分点,其比重之高仅次于北京,且二者差距不大。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主体的分类,专利申请的主体可划分为五类,即:

个人、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企业、机关团体。

从专利技术与生产力的结合关系看,企业是最直接的,这不仅是因为企业申请的专利通常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要求而直接组织研发的,而且在获得授权以后在专利技术的组织应用方面也更直接有效。

所以,从对生产力的直接促进的角度,我们一直认为,企业能否成为研发的主体,是观察科技是否更好更快转化为生产力的一个关键性指标。

在深圳特区,企业作为专利申请和获得授权的首要主体,多年来一直名列获授权专利数的首位,这表明深圳特区企业研发能力强,研发成果与生产力结合紧密。

通过和全国及专利申请与授权最多的几大城市的比较可知(见表1),在获得授权的专利申请主体中,深圳的企业专利比重已近七成,该比重领先于京、津、沪、穗等国内主要专利大市。

因此,虽然深圳的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并不密集,但由于企业具有创新活力与积极性,无论是发明专利的比重,还是企业在专利获得中的比重,都在国内名列前茅。

  

  从创新层次与创新主体看深圳特区技术创新的特点,直接回答的问题是“创新什么”和“谁来创新”;同时也间接回答了这样的问题:

“创新为什么”和“创新是什么”。

当企业是创新最重要的主体时,创新就是为了发展生产力;至于“创新是什么”,答案也已经清楚:

在企业积极研发与发明专利比重大的现实情况下,创新已成为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竞争力增强的根本途径。

深圳特区对创新的实践,体现了深圳特区如何把创新转化为行动的“先行者”的意义。

  

  三、深圳经济特区提升创新能力的经验

  

  

(一)深圳特区提升创新能力的主观因素

  1.较好地贯彻了中央对特区的政策,并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注重“内引外联”并举,既积极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又不消极依赖外资,使“内源”经济在深圳也获得较公平的发展机会。

2007年以来,在深圳工业增加值中,外资企业提供的增加值保持在50%~60%的幅度,比2000~2001年间保持在80%左右的状态有很大改变,这里固然有国际金融危机对外企影响的因素,但同时体现了“内源”经济竞争力的增强,以致2006年以来GDP的增速高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速。

  2在经济转型方面具有超前的意识。

深圳特区较早注意扭转起步初期突出贸易而工业弱的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注意强化工业的地位,到90年代更进一步提出“二次创业”,并在优化强化第二产业的同时,加快了第三产业的开放与发展,有利于培育科技创新的产业基础。

  3注重促进科技创新的制度建设。

除了人才引进与使用的制度创新、企业组织与管理制度的创新在国内较领先外,还直接制订和落实一批非常有效的促进科技进步的文件。

早在1986年,深圳特区就颁布了《关于加强科技工作的决定》,1987年颁布实施《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

特别是1995年《关于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1998年《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及2004年1月和2006年1月两个“一号文件”即《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后者正式确立了深圳建设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定位)等,对深圳经济特区建设意义十分重大。

  

  

(二)深圳特区提升创新能力的客观因素

  1.中央政策的支持,国家经济改革的试点及赋予深圳特区立法权等政策,有力推动了深圳自主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制度建设、要素聚集条件和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建设。

  2.深圳特区毗邻香港这个亚洲最具开放度与活力的地区,使信息、资金的获得渠道更为便利,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也有近邻可借鉴。

  3.内地资金、人才的加入,包括一批中央企业、国内重要的大学与研究机构在深圳的布点及特区环境的吸引力带来的各种高质量要素的聚集,与外资的引入形成良好的互补关系,同时也提供了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空间。

  4.由于建特区前没有传统产业包袱,有利于及时抓住新产业发展的机遇;加之原有人口与劳动力少,大量年轻和文化素质较高的移民的加入,竞争与创新机制具有客观的人文基础,促进了城市活力的形成。

  

  四、启示

  

  

(一)制度建设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

  制度因素是获得和调动创新要素的基础,没有好的制度,科技创新的要素难以被吸引过来;即使有了这些要素,也难以整合并发挥其创新效益。

制度因素中最基本的有三方面:

一是该地对自主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建设和政府的引导、激励与保护的政策,这方面制度建设的关键在政府;二是该地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程度,重点是市场主体、市场机制建设,企业自身的制度设计与市场外部的良性长效竞争与合作机制的形成是互补与互动的关系,这方面更需要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合力;三是非正式制度中的文化因素,创新文化的构建是自主创新不竭的源泉。

  

  

(二)创新文化是形成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境

  从世界范围看,20世纪以来,美国是科技创新能力最强、成果最多的国家。

从国内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深圳特区成为区域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

二者的一个共同点是既有鼓励创新的制度安排,又没有墨守成规的文化制约,而后者与其移民社会的环境有关。

深圳在广东,而广东属于岭南文化区。

岭南文化的主要特色是“务实、包容、灵动”。

作为根植于岭南文化的观念,如同其他事物一样,存在一定的两面性。

过分强调“务实”,其背面可能孕育过多的实用主义,往往重战术而轻视战略,重眼前而轻长远;片面肯定“包容”,其背面容易导向拿来主义,所以往往注重获得现成品牌、技术和市场,“求新”而非“创新”,故相对弱化自主开拓创新;简单推崇“灵动”,其背面可能滋生不愿担风险,缺乏持续做大事的胆识和执著的恒心。

尽管深圳特区的文化带有移民社会的特点,但对传统文化的扬弃应该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要条件。

中国传统文化中,由于封建文化影响的根深蒂固,尚没有足够的历史阶段将其根本改造,加之儒家文化在鼓励创新方面存在明显局限,因此对全国和许多欲建立区域创新体的地区(城市)而言,文化的“基本建设”任重道远。

  

  (三)经济特区在发展方式转变上要具有一定的特色

  深圳特区发展到今天,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形象已初步建立,其发展方式的探索与转变是比较成功的。

深圳特区这样的“点”,对全国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的“面”的带动,更具可选择的因地制宜的参照价值。

从现有条件和可以预见的变化来看,不同的经济特区可根据各自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发展路径:

  1.深圳特区将在技术创新及相应的体制创新方面走得更多更好更快,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乃至上层建筑领域为国家今后的改革、发展探路。

其中技术创新将继续引领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发展;在产业结构上,工业提高科技含量的同时,第三产业中技术价值含量大的生产性服务业也将在本地和国内占重要地位。

  2.珠海特区主要从科教和宜居城市的角度提升竞争力。

工业要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建设新技术新产业孵化基地,发展国内前期与中期研发的“实验室经济”;同时在带动珠江三角洲西部发展中建设重要物流基地,并打造珠江三角洲海滨休闲度假区和海洋产业基地。

  3.汕头特区在加工制造和贸易往来方面可做出更大特色。

其创新的着眼点宜以渠道建设与创新及管理机制创新为侧重,在商业文化上取得扬弃和提升;同时在呼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应成为一个重要增长极。

  4.厦门特区的重点放在与台湾资金、技术、商品、劳务的交流合作上,是海西经济区主要的增长极。

应成为连接该经济区与国内腹地和国际市场的金融、物流枢纽。

  5.海南特区的重点是建设国际旅游岛,其工业布局应相对集中(可以目前岛内西北部为中心,适当向西部和北部略作扩展),避免污染面扩大;并注重开发旅游业为龙头的产业链,整合全省规划权。

将来不仅要成为国际旅游的重要目的地,也应成为国际旅游市场的重要交易基地;同时也希望能够作为中国重要的海洋产业集群地。

  6.喀什特区是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正式批准设立的新特区。

宜以贸易与投资为突破口,以地区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为重点,以辐射大西北、建设新疆经济引擎和建设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发展经贸往来的基地为目标。

考虑到喀什是广东支援新疆建设的对口城市,喀什特区与深圳特区都具有重要的开放特征,彼此间的发展可通过实质性合作,形成相互呼应、相互合作的紧密联系。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0―09―06

  

  (责任编辑:

闫春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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