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的暂行规定.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7224604 上传时间:2023-06-28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的暂行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的暂行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的暂行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的暂行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的暂行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的暂行规定.docx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的暂行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的暂行规定.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的暂行规定.docx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的暂行规定

大连工业大学

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如下。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具体要求是:

1.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科研道德,服从国家需要,积极为国家建设服务。

2.必须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各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应根据学科发展和实际情况来确定,研究方向不宜过窄,同时要注意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发展的要求,不断增加新的研究方向。

(三)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答辩,研究生本人需提前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

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4年(含休学时间)。

前一阶段时间(约1~1.5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后一阶段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或创作)和撰写学位论文。

优秀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及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2.5年,由各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四)培养方式

1.培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应采取指导教师负责与学科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既要发挥指导教师在培养中的主导作用,也要注意发挥学科的集体力量。

2.在整个培养过程中,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既要使研究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使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相应工作的能力。

3.在政治思想教育方面,党、团组织必须加强对研究生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导,建立研究生政治思想工作的管理体制。

要有专(兼)职政治思想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政治教育。

研究生入学时,要进行入学教育,每学年要组织研究生进行一次学年鉴定,毕业时要进行毕业鉴定。

(五)学科、专业培养方案

凡培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应制定研究生学科、专业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是制定培养计划及进行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

制定培养方案要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体现我校的特点。

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是: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既要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实行质量第一的原则。

培养方案主要包括学科简介、培养目标、主要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学位论文要求、论文评审与答辩、毕业及学位授予、培养方式与方法等内容。

培养方案须经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学院,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六)培养计划

指导教师应按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的特点,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应对课程的总学分、学位课、选修课、每学期的学分分配、实践环节、学术报告等作出具体安排,并于研究生入学后两个月内提交各学科负责人审查批准。

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研究生学院、所在学院、指导教师、研究生本人各存一份。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选修课二类,课程设置按一级学科设课。

课程应有教学大纲,大纲要明确规定该课程的主要内容、教学环节、考核方式、学分、预修课程和参考书目等。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除外语、政治课程外,一般16学时为1学分。

学位课为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必须学习的课程,反映该学科、专业最主要的基础理论,它给予研究生的是该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每门课程都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不宜太窄太细,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系统性。

它是同一学科、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共同课。

选修课为该学科、专业不同研究方向开设的选学课程,研究生可根据科研课题情况和本人特长进行选择。

为了扩大专业知识面,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发展,研究生可在指导教师同意后,自选其他学科、专业课程1~2门。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要求为≥30学分且≤34学分(具体要求详见各学科培养方案),其中学位必修课为22~24学分。

实践环节2学分和学术报告1学分,不记入总学分中。

1.学位课(22~24学分)

学位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第一外国语、数学类课程、专业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1)政治理论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2)第一外国语

英语(日语、俄语)3学分

(3)数学基础课(在以下课程中选1~2门)

数值分析3学分

数理统计3学分

矩阵理论2学分

数据分析2学分

优化分析与实验设计2学分

管理学学科的数学课程可自行安排,艺术学学科可不安排数学类课程。

2.选修课

选修课分为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其中公共选修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和外语课。

(1)政治理论课

须从以下两门课程中选择1门。

自然辨证法概论1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2)第一外国语

英语口语1学分

(3)第二外国语

二外(日语、英语)1.5学分

第一外国语语种为非英语的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二外(英语)为必选课。

(4)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程是对研究生知识的进一步拓宽和加深,设课要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确保能把研究生带到本学科的前沿。

3.补修课程

由学科和指导教师根据研究方向来确定研究生是否补修本科课程。

(八)实践性环节

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性环节为必修环节,有教学实践、生产实践和社会调查三种形式,可任选一种,具体时间由指导教师根据情况安排,考核通过后,记2学分,不通过者需重新进行实践,第二次仍不通过者,不得授予学位。

1.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可采取助课、协助指导本科生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论文)等多种形式,须填写教学实践报告并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通过者取得2学分。

2.生产实践

校外专业生产实践,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大力加强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对没有或缺乏本专业生产工作经验的研究生,可安排专门生产实习一次,时间约1个月。

参加生产实践应写出总结报告,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通过者取得2学分。

3.社会调查

研究生社会调查是指研究生走出校门深入社会就某项专题进行实地调查的活动。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调查目的要求,写出较详细的调查提纲。

在社会调查结束后,研究生应该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写出一篇质量较高、有自己见解、能解决或阐明实际工作问题和理论问题的调查报告,由指导教师审阅并写出评语,通过者取得2学分。

(九)学术报告

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术报告环节为必修环节。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学术活动,如国内外学术会议、专家讲学、科技讲座、专题研讨等,了解科技发展最新动态及学科前沿知识和信息。

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参加五次学术报告活动,并至少作一次学术报告。

各学院负责组织学术报告活动,并对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达到要求者,记1学分。

(十)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如实反映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工作;论文应阐明选题的目的和学术意义,或对社会发展、文化进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价值;论文作者应在了解本研究方向国内外发展动向的基础上突出自己的工作特点,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的见解。

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研究方向

培养研究生工程领域的研究方向应根据本领域的发展和实际情况来确定,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既要有稳定的、长远的研究方向,又要有反映新技术的内容,能较真实地反映本领域的特色及发展方向。

(三)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答辩,研究生本人需提前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

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含休学时间)。

第一学年内应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和论文的开题工作,第二学年主要从事工程实践、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

(四)培养方式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采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各培养领域要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以提高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质量。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实践教学要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即由我校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企业单位专家共同担任。

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指导教师应以高度责任心教书育人,严格要求,保证培养质量,并根据培养计划督促学生的课程学习,指导论文选题、文献查阅、调研、课题研究、工程实践、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

(五)领域培养方案

凡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领域应制定领域培养方案。

工程领域培养方案是制定培养计划及进行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

制定培养方案要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体现我校的特点。

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是: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既要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又要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实行质量第一的原则。

培养方案主要包括领域简介、培养目标、主要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学位论文要求、论文评审与答辩、毕业及学位授予、培养方式与方法等内容。

培养方案须经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学院,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六)培养计划

指导教师应按照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的特点,制订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应对学习课程的总学分、学位课、实践课、选修课、每学期的学分分配等作出具体安排,并于研究生入学后两个月内提交领域负责人审查批准。

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研究生学院、所在学院、指导教师、研究生本人各存一份。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应体现厚基础理论、注重实际应用与职业需求,侧重综合素养、应用知识与能力的培养。

应按工程领域实际需要设置课程,包括公共课程、基础理论类课程、专业技术类课程、选修及其他课程。

各领域应根据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确定各类课程的内容和学分,以达到其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要求。

实践课为必修课,实践课教学可采取实验、实习、工程训练、案例分析、模拟训练等形式,要有明确的考核形式及要求。

理论学习与实践环节要紧密衔接,理论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践环节可以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

专业类课程教学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理论环节和实践环节。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要求≥30学分且≤34学分(具体要求详见各学科培养方案),包括学位课、实践课和选修课,其中学位课为19~21学分。

实践课为4~6学分。

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一般为1~3学分/门,选修课一般为1~2学分/门。

每学分对应16学时,外语和政治理论课除外。

1.学位课

(1)公共课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第一外国语3学分

知识产权基础1学分

信息检索1学分

专业外语由各领域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是否开设,但不超过2学分

(2)基础理论类课

①数学基础课(在以下课程中选1门)

数值分析3学分

数理统计3学分

矩阵理论2学分

数据分析2学分

优化分析与实验设计2学分

②专业基础、专业技术类课程不少于4门

2.实践课(必修)2~3门4~6学分

研究生应于每门实践课程的开课前与任课教师一起制订实践计划。

每门课程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实践报告。

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践报告,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成绩在及格以上(含及格)的学生均可获得相应学分,不及格者不记学分。

3.选修课

(1)公共必选课

自然辨证法概论18学时1学分

(2)专业选修课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与专业任职资格挂钩。

重视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可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具有较好理论水平的企业人员承担部分选修课程。

(八)实践性环节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实践教学要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各领域须开设实践课4~6学分,具体要求见(七)、2。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型研究课题或工程实际问题,应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学位论文内容和形式可以是:

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形式。

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应能体现学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可以在校内或相关企业完成,具体由指导教师和学生自主确定。

三、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设计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

1.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设计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二)研究方向

培养研究生艺术领域的研究方向应根据本领域的发展和实际情况来确定,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有稳定的、长远的研究方向,能较真实地反映本领域的特色及发展方向。

(三)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答辩,研究生本人需提前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

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4年(含休学时间)。

第一至第三学期主要用于课程学习,后一阶段主要从事艺术实践、科学研究(或创作)和撰写学位论文。

(四)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中应突出领域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

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积极创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即由我校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校外艺术家共同担任。

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

(五)培养方案

培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科领域,应制定学科领域培养方案。

学科领域培养方案是制定培养计划及进行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

制定培养方案要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体现我校的特点。

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是: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设计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3.实行质量第一的原则。

培养方案主要包括学科领域简介、培养目标、主要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学位论文要求、论文评审与答辩、毕业及学位授予、培养方式与方法等内容。

培养方案须经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学院,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六)培养计划

指导教师应按照学科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的特点,制订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应对学习课程的总学分、学位课、实践课、选修课、每学期的学分分配等作出具体安排,并于研究生入学后两个月内提交领域负责人审查批准。

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研究生学院、所在学院、指导教师、研究生本人各存一份。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要求≥50学分。

除外语和政治理论课外,按16学时为1学分设课。

1.学位课

(1)公共课程:

(≥8学分)(考试)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2学分

艺术原理2学分

艺术设计方法研究2学分

外国语2学分

(2)专业必修课程:

(≥16学分)(考试)

专业必修课程根据研究方向特点确定,课程设置不少于4门。

2.专业实践(≥19学分)(考试或考查)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1年,一般应在实习单位或设计实践现场完成,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专业实践开设3~5门实践课,每门课程结束后要求有作品册。

专业实践要求至少有两次实践作品展示,实践课程的指导教师根据作品册和作品展示情况写出评语,并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成绩在及格以上(含及格)的学生可获得相应学分,不及格者不记学分。

3.选修课程:

(≥6学分)(考试或考查)

选修课程根据研究方向特点确定,课程设置不少于3门。

4.必修环节(1学分)

(1)毕业设计选题与工作计划1学分(考查)

要求在查阅一定数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毕业设计工作计划与选题报告。

考核成绩含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两部分。

(2)中期汇报(考查)

(八)实践性环节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突出领域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

积极创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艺术领域须开设实践课19学分,具体要求见(七)、2。

(九)实践展示和学位论文

各学科领域及专业方向须对实践展示作出具体要求,学生在学期间须按领域方向培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举办不少于两次的不同内容的专门展示。

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应是对作品的创造思考和理论阐释。

论文须符合学术规范,且不少于5000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