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电梯监督管理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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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电梯监督管理办法.ppt

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9号)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和销售第三章使用第四章日常维护保养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老的无锡电梯令名称:

无锡市电梯无锡市电梯使用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日期:

2007年12月1日新的无锡电梯令名称:

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日期:

2013年1月1日新老电梯令的不同处:

一、第一章总则:

1.管理的电梯概念的不同:

07版电梯令: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

13版电梯令: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五十条居民私人住宅内安装,仅供家庭内部使用的电梯不适用本办法,但安装后住宅改变用途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2.管理对象的不同:

07版电梯令: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的使用(包括销售、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检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13版电梯令: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3.管理部门的变化:

07版电梯令:

第四条江苏省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房管、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本市电梯使用安全相关工作。

13版电梯令:

第三条市和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住保房管、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对检验机构的要求不同:

07版电梯令:

第五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在电梯使用安全监管过程中,应当坚持便民原则,为电梯销售、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单位提供服务并加强指导。

13版电梯令:

第四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应当依法进行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并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5.电梯安全节能技术的应用:

07版电梯令:

无要求13版电梯令:

第六条鼓励电梯使用中所涉相关责任单位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支持相关单位开展电梯安全、节能等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促进电梯生产、使用水平的提高。

6.宣传要求的不同:

07版电梯令:

未提及13版电梯令:

第七条学校、社会团体、物业服务企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等单位,应当开展法律法规和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电梯安全公益性宣传活动。

二、第二章生产和销售1.对生产单位的要求不同处:

07版电梯令:

无要求13版电梯令:

第八条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对电梯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电梯。

2.新的电梯令第一个亮点:

物联网的运用07版电梯令:

无要求13版电梯令:

第九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提供并单向开放新安装电梯标准安全信号接口,方便利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对电梯进行故障检测分析、应急救援。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投入使用的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逐步开放标准安全信号接口。

3.电梯配件的提供和保障技术服务的提供提出了要求。

07版电梯令:

无要求13版电梯令:

第十条电梯发生故障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等异常情况的,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提供备品备件和必要的技术帮助,协助排除隐患。

三、第三章使用1.电梯的使用登记的明确:

07版电梯令:

无要求13版电梯令:

第十三条电梯应当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登记,未经使用登记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2.新的电梯令第二个亮点:

电梯使用单位的确定:

07版电梯令: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电梯使用单位,包括电梯所有权人、电梯租赁人以及受电梯所有权人委托行使电梯管理的责任人。

13版电梯令: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一)由所有权人自行管理的,使用单位为电梯所有权人。

(二)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使用单位为接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三)新安装电梯未移交的,使用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

(四)多方共有产权的电梯,由所有权人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使用单位。

(五)所有权人出租含有电梯的场所,应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为电梯使用单位,否则电梯使用单位为电梯所有权人。

无法明确电梯使用单位的,电梯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其所有权人确定使用单位或者指定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使用单位。

3.电梯出现故障或存在隐患停用公示的要求:

07版电梯令:

无要求13版电梯令:

第十四条(六)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告知电梯停止使用的原因、恢复使用日期。

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使用电梯。

4.公共场所和新安装住宅电梯的特殊要求:

07版电梯令:

无要求13版电梯令:

第十五条下列公共场所和新安装住宅电梯,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示系统,并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有效联网:

(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疗机构。

(二)广场、公园、桥梁、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公共汽车站、轨道交通站点、公共停车场。

(三)商场、超市、宾馆、写字楼、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娱乐场所。

(四)体育场(馆)、展览馆、影剧院、音乐厅、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院)、美术馆、科技馆等场所。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电梯安全运行监示系统标准由市质监部门另行制定。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住宅电梯,应当在改造时加装电梯安全运行监示系统。

5.新的电梯令的第三个亮点:

电梯的安全评估07版电梯令:

无要求13版电梯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向检验机构申请电梯安全评估:

(一)电梯使用超过10年的;

(二)故障率高,影响安全使用的;(三)需要电梯安全评估的其他情形。

评估结论可以作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依据之一。

6.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重大维修费用以及电梯广告收入的运用:

07版电梯令:

无明确13版电梯令:

第十七条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余额不足的,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办法由市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与电梯相关的广告业务等收入应当优先用于电梯改造、重大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

7.电梯乘用人员中儿童乘坐的要求:

07版电梯令:

无明确13版电梯令:

第二十条电梯乘用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六)无监护人陪同的儿童单独乘坐电梯。

四、第四章日常维护保养:

1.维保中对电梯安全运行监示系统的运用要求:

07版电梯令:

无要求13版电梯令:

第二十七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有效应用电梯安全运行监示系统,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实施控制和监督。

2.电梯维保单位履行职责的变化:

13版电梯令:

第二十六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发现电梯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使用单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同时向质监部门报告。

(三)不得使用无证人员和非本单位人员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开展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时,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应当随身携带操作人员证书。

(四)详细记录电梯发生故障的情况,并按照规定报送质监部门。

五、第五章应急管理1.电梯事故和重大故障的协调:

07版电梯令:

无明确13版电梯令:

第二十九条市和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电梯事故及重大隐患应急处置协调机制。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协调化解电梯事故及严重事故隐患中的社会矛盾纠纷。

质监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应急救援社会网络并指导运行,及时、有效救援电梯安全突发事件。

2.电梯困人救援的时间要求不同:

07版电梯令:

第二十二条:

城区一般应当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排险救援。

13版电梯令:

第三十一条:

除不可抗力外,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应当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做好记录。

六、第六章监督管理1.质监部门建立电梯安全监察举报制度:

07版电梯令:

无要求13版电梯令:

第三十四条质监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监察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地址,受理有关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2.安全监察指令书的出具:

07版电梯令:

无明确13版电梯令:

第三十五条质监部门发现电梯安全存在隐患的,应当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改正,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其及时整改。

3.移交其他部门处理的明确:

07版电梯令:

无明确13版电梯令:

第三十七条质监部门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移交住保房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一)电梯制造单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需要撤销相关证照或者核准内容的。

(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不符合规定条件被撤销许可后,需要撤销相关证照或者核准内容的。

(三)电梯使用单位未落实电梯管理安全责任或者收到安全监察指令书拒不改正,需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或者对电梯使用单位的资质作出处理的。

(四)电梯使用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需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的。

(五)电梯井道建筑工程质量影响电梯安装,需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的。

(六)住宅电梯的选配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

(七)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行为的。

七、第七章法律责任可以有所了解,主要是监察部门的职责。

八、第八章附则主要是电梯的概念和实施时间已在前面讲过。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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