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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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和特点

二、工程质量监理要求

1.工程材料要求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7)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10)现场配置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置。

2.工程施工基本规定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4)施工单位应遵守有鬼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规范GB50210-2001的要求。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7)墙面采取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8)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10)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必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三、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包括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

1.一般抹灰工程

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

(1)材料质量要求

1)水泥水泥必须由出厂合格证,标明进场批量,并按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分别堆放,保持干燥。

如遇水泥强度等级不明或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及受潮变质等情况,应经试验鉴定,试验结果确定使用与否。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应进行复验。

2)砂抹灰宜用中砂(平均粒径0.35mm-0.5mm),或粗砂(平均粒径≮05mm)与中砂混合掺用,尽可能少用细砂(平均粒径0.25mm-0.35mm),不宜使用特细砂(平均粒径<0.25mm)。

砂在使用前必须过筛,不得含有杂质。

含泥量应符合标准。

3)磨细石灰粉其细度过0.125的方孔筛,累计筛余量不大于13%,使用前用水浸泡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时间最少不小于3d。

4)石灰膏石灰膏与水调和后具有凝固时间快、在空气中硬化时体积不收缩的特性。

用块状生石灰淋制时,用筛网过滤,储存在沉淀池中,使其充分熟化。

熟化时间常温一般不少于15d,用于罩面灰事不少于30d,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他物质。

在沉淀池中的石灰膏要加以保护,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

5)纸筋采用白纸筋或草纸筋施工时。

使用前要用水浸透(时间不少于3周),并将其捣烂成糊状,并要求洁净、细腻。

用于罩面时宜用机械碾磨细腻,也可制成纸浆。

要求稻草、麦秆应坚韧、干燥、不含杂质,其长度不得大于30mm,稻草、麦秆应经石灰浆浸泡处理。

6)麻刀必须柔韧干燥,不含杂质,行缝长度一般为10mm-30mm,用前4-5d敲打松散并用石灰膏调好,也可采用合成纤维。

7)膨胀珍珠岩抹灰用膨胀珍珠岩应具有密度小、导热系数低、承压能力高的优点,宜用Ⅱ类粒径混合级配,即密度80-150kg/m3,粒径小于0.16mm的不大于8%,常温导热系数0.052-0.064W/m·K,含水率<2%。

(2)监理巡视要点

1)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砌块的空壳层要凿掉,光滑的混凝土表面要进行斩毛处理,并洒水湿润。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先铺钉加强网,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4)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5)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当混凝土(包括预制和现浇)顶棚基体表面需要抹灰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对基体表面进行技术处理。

6)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

7)抹灰的面层应在踢脚板、门窗贴脸板和挂镜线等木制品安装前进行涂抹。

8)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9)板条、金属网顶棚和墙面的抹灰,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底层和中层宜用麻刀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各层应分遍成活,每遍厚度为3mm~6mm。

②底层砂浆应压入板条缝或网眼内,形成转脚结合牢固。

③顶棚的高级抹灰,应加钉长350mm~450mm的麻束,间距为400mm,交错布置,分遍按放射状梳理抹进中层砂浆内,待前一层7~8成干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10)冬季施工中,抹灰砂浆应采取保温措施。

抹灰时,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各抹灰层硬化初期不得受冻,做油漆墙面的抹灰砂浆中,不得掺入食盐和氯化钙。

(3)监理验收

1)验收标准

①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湿润。

②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附言应合格。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取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④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⑤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b.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缝应清晰美观。

⑥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⑦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⑧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⑨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⑩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14的规定。

2)验收资料

①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②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④施工记录。

表3-1140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1

立面垂直度

4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垂直度

4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

1.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2.装饰抹灰工程

(1)材料质量要求

1)水刷石抹灰材料

①水泥宜用不低于32.5等级的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应用颜色一致的同批产品,超过3个月保质期的水泥不能使用。

②砂宜采用中砂,使用前应用5mm筛孔过筛,含泥量不大于3%。

③石子要求采用颗粒坚硬的石英石(俗称水晶石子),不含针片状和其他有害物质,石子宜采用粒径约4mm的规格,如采用彩色石子应分类堆放。

④石粒浆级配水泥石粒浆的配合比,依石粒粒径的大小而定,大体上是按体积比水泥为1,用大八厘(粒径8mm)石粒1,中八厘(粒径6mm)石粒1.25,小八厘(粒径4mm)石粒1.5。

稠度为5cm~7cm。

如饰面采用多种彩色石子级配,按统一比列掺量先搅拌均匀,所用石子应事先淘洗干净待用。

2)斩假石装饰抹灰材料

①骨料所用集料(石子、玻璃、粒砂等)颗粒要坚硬,色泽一致,不含杂质,使用前过筛、洗净、晾干,防止污染。

②水泥宜采用32.5级普通水泥、矿渣水泥,所用水泥是同一批号、同一厂生产、同一颜色。

③色粉有颜色的墙面,应挑选耐碱、耐光的矿物颜料,并与水泥一次干拌均匀,过筛装袋备用。

3)干粘石装饰抹灰材料

①石子粒径应小一点为好,但也不宜过小或过大,太小则容易脱落泛浆,过大则需增加粘结层厚度。

粒径以5mm-6mm或3mm-4mm为宜。

②水泥必须用同一品中,其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级,过期水泥不准使用。

③砂子最好是中砂或粗砂与中砂混合掺用。

中砂平均粒径为0.35mm-0.5mm,要求颗粒坚硬洁净,含泥量不得超过3%,砂在使用前应过筛。

不要用细砂、粉砂,以免影响粘结强度。

④石灰膏应控制含量,一般灰膏的掺量为水泥用量的1/2-1/3。

用量过大,会降低面层砂浆的强度。

合格的石灰膏中不得有未熟化的颗粒。

⑤颜料粉原则上要使用矿物质的颜料粉,如现用的铬黄、铬绿、氧化铁红、氧化铁黄、炭黑、黑铅粉等。

不论用哪种颜色粉,进场后都要经过试验。

颜色粉的品种、货源、数量要一次进够,在装饰工程中,千万要把住这一关,否则无法保证色调一致。

4)假石砖装饰抹灰材料

①水泥应采用32.5级以上的普通水泥。

②砂中砂,过筛,含泥量不大于3%。

③颜料应采用矿物质颜料,使用时按设计要求和工程用量,与水泥一次性拌均匀,备足,过筛装袋,保存时避免潮湿。

(2)监理巡视要点

1)当用普通水泥做水刷石,斩假石和干粘时,在同一操作面上,应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批量的水泥。

所用的彩色石粒也应是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同批量的,并应筛洗干净,要统一配料、干拌均匀。

2)水刷石、斩假石面层涂抹前,应在已浇水湿润的中层砂浆面上刮水泥浆(水灰比为0.37-0.40)一遍,以使面层与中层结合牢固。

水刷石面层必须分遍拍平压实,石子应分布均匀、紧密。

凝结前应用清水自上而上洗刷,并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墙面。

3)干粘石面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中层砂浆表面应先用水湿润,应在已浇水湿润的中层砂浆面上刮水泥浆(水灰比为0.40-0.50)一遍,随即涂抹水泥砂浆(可掺入外加剂及少量石灰膏或少量纸筋石灰膏)粘结层。

②石粒粒径为4mm~6mm。

③水泥砂浆粘结层的厚度一般为4mm-6mm,砂浆稠度不应大于8cm,将石粒粘在粘结层上,随即用滚子或抹子压平压实。

石粒嵌入砂浆的深度不小于粒径的1/2。

④水泥砂浆粘结层在硬化期间,应保持湿润。

⑤房屋底层不宜采用干粘石。

4)斩假石面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斩假石面层应赶平压实,斩剁前应经试剁,以石子不脱落为准。

斩剁的方向要一致,剁纹要均匀。

②在墙角、柱子等边棱处,宜横剁出边条或留出窄小边条不剁。

(3)监理验收

1)验收标准

①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②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④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⑤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b.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c.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d.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⑥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⑦有排水要求的部分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⑧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3-115的规定。

表3-115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水刷石

斩假石

干粘石

假面砖

1

立面垂直度

5

4

5

5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3

5

4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阳角方正

3

3

4

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3

3

3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3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2)验收资料

①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②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④施工记录。

3.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1)材料质量要求

1)水泥宜采用32.5级普通水泥或矿渣水泥,应选择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厂家生产的水泥。

水泥进场需对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日期等进行外观检查,同时验收合格证。

2)砂子宜采用细砂,使用前应过筛。

3)磨细生石灰粉不含杂质和颗粒,使用前7d用水将其闷透。

4)石灰膏使用时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杂质,熟化时间不少于30d。

5)颜料应采用矿物质颜料,使用时按设计要求和工程用量,与水泥一次性拌均匀,计量配比准确,应做好样板(块),过筛装袋,保存时避免潮湿。

(2)监理巡视要点

1)勾缝前,将门窗台残缺的砖补砌好,然后用1:

3水泥砂浆将门窗框四周与墙之间的缝隙堵严塞实、抹平,应深浅一致。

门窗框缝隙填塞材料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堵脚手眼时需先将眼内残留砂浆及灰尘等清理干净,后洒水润湿,用同墙颜色一致的原砖补砌堵严。

3)勾缝砂浆配制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要求,并且不宜拌制太稀。

勾缝顺序应由上而下,先勾水平缝,然后勾立缝。

4)勾平缝时应使用长溜子,操作时左手拖灰板,右手执溜子,将拖灰板顶在要勾的缝的下口,用右手将会将灰浆推入缝内,自右向左喂灰,随勾随移动拖灰板,勾完一段,用溜子在缝内左右推拉移动,勾缝溜子要保持立面垂直,将缝内砂浆赶平压实、压光,深浅一致。

5)勾立缝时用短溜子,左手将拖灰板端平,右手拿小溜子将灰板上的砂浆用力压下(压在砂浆前沿),然后左手将拖灰板扬起,右手将小溜子向前上方用力推起(动作要迅速),将砂浆挑起勾入主缝,这样可避免污染墙面。

最后在缝中上下推动溜子,将砂浆压实在缝中。

6)勾缝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一般可控制在4mm—5mm为宜。

7)每一操作段勾缝完成后,用笤帚顺清除,先扫平缝,后扫立缝,并不断抖弹笤帚上的砂浆,减少墙面污染。

8)扫缝完成后,要认真检查一遍有无漏沟的墙缝,尤其检查易忽略、挡视线和不易操作的地方,发现漏沟的缝及时补勾。

9)勾缝工作全部完成后,应将墙面全面清扫,对施工中污染墙面的残留灰痕应用力扫净,如难以扫掉时用毛刷蘸水清刷,然后仔细将灰痕擦洗掉,使墙面干净整洁。

(3)监理验收

1)验收标准】

①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沟。

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

③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很深度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④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

2)验收资料

①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②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④施工记录。

四、门窗工程

门窗工程包括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

1.木门窗制作与安装

(1)材料质量要求

1)制作普通木门窗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表3-116的规定。

表3-116普通木门窗用木材的质量要求

木材缺陷

门窗扇的立梃、冒头、中冒头

窗棂、压条、门窗及气窗的线脚、通风窗立梃

门心板

门窗框

活节

不计个数直径(mm)

<15

<5

<15

<15

计算个数,直径

≤材宽的1/3

≤材宽的1/3

≤30mm

≤材宽的1/3

任1延米个数

≤3

≤2

≤3

≤5

死节

允许,计入活节总数

不允许

允许,计入活节总数

髓心

不露出表面的,允许

不允许

不露出表面的,允许

裂缝

深度及长度≤厚度及材长的1/5

不允许

允许可见裂缝

深度及长度≤厚度及材长的1/4

斜纹的斜率(%)

≤7

≤5

不限

≤12

油眼

非正面,允许

其他

浪形纹理、圆形纹理、偏心及化学色变,允许

2)制作高级木门窗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表3—117的规定。

表3—117高级木门窗用木材的质量要求

木材缺陷

木门扇的立梃、冒头,中冒头

窗棂、压条、门窗及气窗的线脚、通风窗立梃

门心板

门窗框

活节

不计个数,直径(mm)

﹤10

﹤5

﹤10

﹤10

计算个数,直径

≤材宽的1/4

≤材宽的1/4

≤20mm

≤材宽的1/3

任1延米个数

≤2

0

≤2

≤3

死节

允许,包括在活节总数中

不允许

允许,包括在活节总数中

不允许

髓心

不露出表面的,允许

不允许

不露出表面的,允许

裂缝

深度及长度≤厚度及材长的1/6

不允许

允许可见裂缝

深度及长度≤厚度及材长的1/5

木材缺陷

木门扇的立梃、冒头、中冒头

窗棂、压条、门窗及气窗的线脚、通风窗立框

门心板

门窗框

斜纹的斜率(%)

≤6

≤4

≤15

≤10

油眼

非正面,允许

其他

浪形纹理、圆形纹理、偏心及化学变色,允许

3)制作木门窗所用的胶料,宜采用国产酚醛树脂胶和脲醛树脂胶。

普通木门窗可采用半耐水的脲醛树脂胶,高档木门窗应采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

4)工厂生产的木门窗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由于运输堆放等原因受损的门窗框、扇,应预处理,达到合格要求后,方可用于工程。

5)小五金零件的品种、规格、型号、颜色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必须合格,地弹簧等五金零件应有出厂合格证。

(2)监理巡视要点

1)木门窗制作

①制作前必须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

②严格控制木材的含水率。

③刨削木材应尽量控制一次刨削厚度,顺木纹方向刨削,避免戗茬,制作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各构件(制作)表面及细部的平整、光洁,减少表面缺陷。

④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

榫槽要紧密适宜,以利锤轻击顺利插入,达到榫槽嵌合严实;必须避免因过紧而产生榫槽处开裂的现象。

榫槽用胶料胶结并用胶楔加紧。

⑤成型后的门窗框、扇表面应净光或磨光,其线角细部整齐,对露出槽外的榫、楔应锯平。

2)木门窗安装

①将修刨好的门窗扇,用木楔临时立于门窗框中,排好缝隙后画出铰链位置。

铰链位置距离上、下边的距离宜是门窗宽度的1/10,这个位置对铰链受力比较有利,又可避开榫头。

然后把扇取下来,用扇铲剔出铰链页槽。

铰链页槽应外边线,里边深,其深度应当是把铰链合上后与框、扇平正为准。

剔好铰链槽后,将铰链放入,上下铰链各拧一颗螺丝钉把扇挂上,检查缝隙是否符合要求,扇与框是否齐平,扇能否关住。

检查合格后,再把螺丝钉全部上齐。

②双扇门窗扇安装方法与单扇的安装基本相同,只是多一道工序——错口。

双扇门应按开启方向看,右手门是盖口,左手门是等口。

③门窗扇安装好后要试开,其标准是:

以开到哪里就能停到哪里为好,不能有自开或者自关的现象。

如果发现门窗扇的高、宽有短缺,高度上应将补钉的板条钉在下冒头下面,宽度上,在装铰链一边的梃上补钉板条。

④为了开门方便,平开扇上、下冒头最好刨成斜面。

(3)监理验收

1)验收标准

a.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表3-116、表3-117的规定。

b.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122)的规定。

c.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d.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

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直。

e.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木门窗应用双榫连接。

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并应用胶楔加紧。

f.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

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茬。

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棱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棱应加压胶结。

横棱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g.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h.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i.木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j.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k.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l.木门窗上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m.木门窗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n.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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