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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术语大全

1、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2、三大权利——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3、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追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三不原则——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5、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人伤害。

6、一通三防——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防治煤尘。

7、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若瓦斯浓度超过1%,则不准放炮。

8、三违现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9、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10、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瓦斯浓度在5%~16%爆炸范围内;引爆火源温度在650~7500C;空气中的氧气浓度大于12%。

11、煤尘爆炸的三个条件——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悬浮于空气中的煤尘具有一定浓度;点燃煤尘爆炸的热源。

12、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13、三大保护——供电系统(包括小型电器)的过流保护、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

14、井下安全供电的“三无”、“三全”、“三坚持”——三无: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三全:

保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

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15、三直一平——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每排支柱各成一条直线,这三条直线要互相平行。

16、三畅通——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工作面上、下平巷畅通,工作面内人行道畅通。

17、三懂四会——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操作和维修人员要达到三懂:

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四会:

会使用、会维修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矿井通风的任务

(1)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

(2)把井下有害气体及矿尘稀释到安全浓度以下并排出矿井。

(3)保证井下有适宜的气候条件(温度、湿度与风速),以利于工人劳动和机器

矿井通风设施的作用矿井通风设施的作用是控制井下风流的方向,使其按规定路线流动,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的有效风量,防止采空区和旧巷中的有害气体涌到矿井风流中,保证矿井安全。

为了把新鲜空气按不同需要分送到各个工作点,井下根据需要设置了风门、风墙、风桥和风障等。

有的在巷道和硐室里还设有调节窗,用它来调节风量。

还有一些地点设置了通风瓦斯记录牌、危险警告牌等。

这些都很重要的通风设施,大家都要认真爱护,不能随意损坏或拆除。

调节风窗上的木板,不可随意拨动。

每次通过风门的时候,一定要随手把风门关好。

更不能在运料或推车时将两道风门全都打开支上,这样就造成了风流短路,工作面无新鲜风流,很容易造成瓦斯积聚和瓦斯事故,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每个入井人员都要深知这一点,自觉地把风门关好

进风巷、回风巷、盲巷进风风流所经过的巷道叫进风巷。

为全矿井或矿井一翼进风用的巷道叫总进风巷;为几个采区进风用的巷道叫主要进风巷;为一个采区进风用的巷道叫采区进风巷;为一个工作面进风

用的巷道叫工作面进风巷。

回风风流所经过的巷道叫回风巷。

为全矿井或矿井一翼回风用的巷道叫总回风巷;为几

个采区回风用的巷道叫主要回风巷;为一具采区回风用的巷道叫采区回风巷;为一个工作面

回风用的巷道叫工作面回风巷。

凡长度超过6M而又不通风或通风不良的独头巷道,统称为盲巷。

盲巷内往往积存大量高深度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是导致不员窒息、瓦斯燃爆事故的重大隐患。

有害气体矿井内空气中的有害气体,是由煤体及围岩中涌出或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这些气体中,一氧化碳具有剧毒性,二氧化氮和硫化氢具有强烈毒性。

二氧化硫和氨具有强烈腐蚀性,瓦斯和氢气具有强烈爆炸性。

对煤矿井下而言,最大的危害气体就是瓦斯和一氧化碳气体。

矿井内空气的主要成分矿井内空气的主要成分是氧气、氮气和二氧化碳三种气体,此外还有少量的水蒸气、有害性气体和矿尘等。

氧气(O2):

氧气是维持人体呼吸不可缺少的气体,当风流中氧气的浓度降到17%,人在

工作时会引起喘息、呼吸困难和心跳加快;当氧气浓度降到10%〜12%,人将失去理智,时

间稍长便会有死亡危险。

氮气(N2):

矿井内风流中的氮气,主要来源于有机物质的腐朽、爆破工作、煤岩层裂隙中释放。

氮气的增加,相对地减少了氧气的含量。

二氧化碳(C02):

相对密度为1.53,比空气大(空气相对密度1.29),往往积聚于巷道底板上及下山掘进工作面,易溶于水,对人体有窒息作用。

矿井瓦斯管理的“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监控监测,以风定产”。

“一通”是指矿井通风,“三防”是指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煤矿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矿用爆破器材主要包括炸药和起爆器材:

1.炸药

炸药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发生快速化学反应,释放大量热量,产生大量气体,因而对周围介质产生强烈的机械作用,呈现所谓爆炸效应的化合物或混合物。

炸药一般有酸铵类炸药、水胶炸药、硝化甘油炸药和乳胶炸药。

其中硝酸铵类炸药是我国矿山最广泛使用的工业炸药。

硝酸铵类炸药曾称“硝安炸药”或“硝铵炸药”,是经硝酸铵为主加有可燃剂或再加敏化剂(硝化甘油除外),可用雷管起爆的混合炸药。

该炸药的特点是氧平衡接近于零,有毒气体产生量受到严格限制。

硝酸铵炸药均为粉状,用纸包装加工成圆柱形药卷,外涂一层石蜡防水。

硝酸铵炸药的贮存期为4〜6个月。

水胶炸药是20世纪70年代研制成功的新型炸药,是硝酸甲胺的微小液滴分散在以硝酸盐为主的氧化剂水溶液中,经稠化、交联而制成的凝胶状含水炸药。

水胶炸药具有抗水性能强、密度高、威力大、安全性好、生产工艺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无硝酸铵类炸药的主要缺点。

硝化甘油炸药是硝化甘油被可燃剂和(或)氧化剂等吸收后组成的混合炸药。

其优点是威

力高、耐水(可在水下爆破)、密度大、具有可塑性、爆炸稳定性高。

缺点是会“老化”、“渗油”,机械敏度高,生产和使用安全度较差,价格昂贵,已经很少使用。

乳化炸药是通过乳化剂的作用,使以硝酸盐为主的氧化剂水溶液微滴均匀地分散在含有气泡或多孔性物质的油相连续介质中而形成的油包水型膏状含水炸药。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工作面或工作地点应使用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

家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许用炸药。

2.起爆器材

起爆器材可分为起爆材料和传爆材料两大类。

雷管是爆破工程的主要起爆材料,导火线、导爆管属于传爆材料,继爆管、导爆线既可起起爆作用,又可起传爆作用,是两者的综合。

(1)雷管。

雷管由外界能激发,能可靠地引起其后的起爆材料或各种工业炸药爆轰的起爆材料。

雷管有火雷管与电雷管两种。

使用导火索引爆的雷管称火雷管,用通电点火引爆的雷管称为电雷管。

由于煤矿井下存在瓦斯和煤尘。

因此,煤矿井下禁止使用明火起爆,只能采用电能激发的电雷管。

电雷管可以分成如下几种:

激发后瞬时爆炸的称“瞬发电雷管”,隔一定时间爆炸的称“延期电雷管”。

按延期间隔时间不同,延期电雷管又可以分为“秒延期电雷管”和“毫秒延期电雷管”。

延期电雷管是为了提高爆破效果,加大自由面,使工作面各种炮眼的爆炸有一定的先后顺序。

此外,还有抗静电性能的雷管,称“抗静电电雷管”。

(2)导火索。

导火索又叫导火线,用于引爆火雷管。

由于导火索点燃后,自身是一发火体,因此不能在有瓦斯或矿尘爆炸的场所使用。

(3)导爆索。

导爆索又叫传爆线,是以副爆药为索芯,以棉、麻、纤维等为被覆材料,能够传递爆轰波的索状起爆材料。

导爆索可用来传递爆轰波并直接引爆炸药或与之相连的另一根导爆索。

(4)继爆管。

继爆管是专门与导爆索配合使用的延期起爆器材,借助于继爆管的微差延期继爆作用与导爆索一起实现微差爆破。

(5)导爆管。

导爆管是一种非电起爆器材,不能直接起爆炸药,只能传递爆轰波起爆雷管,由雷管引爆炸药。

导爆管也不能用于有瓦斯或矿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

3.爆破材料的安全管理

(1)爆破材料的储存。

为防止爆破材料变质、自燃、爆炸、被盗以及有利于收发和管理,

《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爆破器材库里。

爆破器材库由专门存放爆破器材的主要建构筑物和爆破器材的发放、管理、防护和办公等辅助设施组成。

爆破器材库按其作用及性质分总库、分库和发放站;按其服务年限分为永久性库和临时性库两大类;按其所处

位置分为地面库、永久性硐室库和井下爆破器材库等。

(2)爆破材料的运输。

爆破器材运输过程中的主要安全要求是防火、防震、防潮、防冻和防殉爆。

爆破材料的运输包括地面运输到用户单位或爆破材料库,以及把爆破材料运输到爆破现场(包括井下运输)。

地面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在井下运输要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要求。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

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爆破作业必须按爆破设计说明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瓦斯整治七项措施

一是对瓦斯灾害严重的45户重点煤矿派驻安全督导组,进行跟踪监察。

二是从全国抽调煤矿安全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和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逐个进行安全评估,帮助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

三是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规定,凡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把产量降到通风能力许可的范围内。

四是历史上有过瓦斯动力现象,但未按突出矿井管理的,一律按突出矿井管理。

五是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高瓦斯和高突矿井没有建立瓦斯抽放和监测系统的,一律限期整改。

六是加快煤与瓦斯突出机理及预测预报科研攻关,尽快取得突破。

七是成立国家煤层气工程研究中心,推进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变害为利。

矿山电气设备为什么要接地

答: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使它的金属外壳以及电气设备所接触的其他金属物上出现危险的对地电压。

人体接触后,就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为了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最常用的方法是接地。

就是把电气设备中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通过接地装置(由接地体和接地线组成)进行接地。

一旦发生绝缘损坏,而使金属外壳(构件)带电,人触

礁及外壳时,由于接地装置的分流作用,通过人体的电流就大大减少。

如果电气设备接地良好,则接地电阻比人体电阻小得多,分流作用越大,通过人体的电流越小,保护作用就越大。

矿山利用接地干线、支线或铠装电缆的金属外皮和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把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极,与设在水仓中的主接地极(不少于两组)相连,形成接地网,以降低

系统的接地电阻。

也可防止不同电气设备不同相位同时碰壳接地时产生的短路电流较小,而不足以使过流保护装置动作,造成可能导致的设备及电气火灾事故。

保护接地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井下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

2欧姆。

每一移动电气设备至接地干线的接地导线电阻,不得大于1欧姆。

设在水仓或水窝内的主接地极,应采用面积不少于0.75平方米,厚度不小于5毫米钢板制成。

设置在排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采用面积不少于0.6平方米的钢板制成,并应平放在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5毫米,长度不小于1.5米钢管制成,并直埋于地下,钢管上至少有20个直径不小于5毫米的孔。

矿山采掘工作场所为什么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供电方式?

答:

中性点接地供电方式是指将变压器的中性点通过金属接地体与大地相接。

中性点与大地绝缘则称中性点不接地方式。

当电网一相接地时,中性点接地系统即为单相短路,短路点将产生很大的电弧,在有瓦斯的矿井内,会引起瓦斯爆炸;短路电流在大地流通时,易引起电雷管爆炸事故。

而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只要保持较高的对地绝缘电阻,接地电流就比较小。

此外,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供电系统中,若人体触及一相带电导体时,通过人身体的电流是从电网的一相经过人身入地,再经过其他两相对地绝缘电阻和对地电容回到电网其他两相,由于此种条件下对地绝缘电阻较高,所以限制住过大的电流,对人体的触电危害就小。

而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当人触及一相带电体时,人体跨接电网的相电压,流过人体的电流远远超过极限安全电流。

对人是很危险的。

由于矿山环境恶劣,对安全用电要求高,所以安全规程规定井下配电系统和露天采矿场内采用中性点不接地方式电气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是什么?

答:

矿山在供电、用电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触电,火灾,爆炸和设备损坏等事故,其原因除了矿山环境条件十分恶劣、电气设备线路容易损坏等客观因素外,从电气工作角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用电知识,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电源电压、电气设备等方面的选用与所处的环境条件不相符;

(3)使用了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设备、器材,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

(4)设备使用不当,超载运行或强行起动。

(5)设备和线路安装不合格,检查、维修不善,带病运行等等。

根据电气事故的原因和电气安全技术的特点,从技术上、组织上采取的综合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加强电气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搞好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安全性能,满足保证电气安全基本要素的要求;

(3)根据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采用相应等级的电压和安装适合场所要求的电气设备。

(4)采用合理的中性点连接方式,并选择与之相适应的电气保护形式。

(5)采用各种电气保护装置,使用合格的电气安全用具。

(6)搞好设备和线路的检测与维修,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井下常见的人身触电事故有哪些?

答:

触电事故是人身触及带电体或接近高压带电体时,有电流通过人身而造成的。

触电对人身破坏很大,其主要伤害为电击和电伤。

电击是人身触电后,人体构成了电路的一部分,电流通过人体,引起热化学作用,电解血液,刺激人的呼吸器官,心脏和神经,使其受到破坏。

电伤是指通过人身的电流很大时,烧伤人体,包括电弧烧伤、烫伤及电烙印等,更有甚者,会造成触电死亡。

矿山井下常见的触电事故有:

(1)人身触及已经破皮漏电的导线或由于漏电而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造成触电伤亡。

(2)停电检修时,由于停错电或维修完毕后送错电而造成维修人员触电伤亡。

(3)误送电造成触电伤亡。

(4)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带电作业,造成触电伤亡。

(5)在停车场乘坐罐车或违章爬乘煤车时触及带电的架空线而触电伤亡。

(6)在设有电车架空线的巷道中行走,肩扛金属长钎子或撬棍并高高翘起碰到架空线而触电。

(7)高压电缆在停电以后,由于电缆的电容量较大,必定储有大量电能,如果没有放电就有人去触摸带电的火线,容易造成触电伤亡。

井下常见的漏电故障有哪些?

答:

井下常见的漏电故障有:

(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绝缘部分受潮或进水,电缆长期浸泡在水中,使与地之间的绝缘电组下降到危险值以下,造成一相接地漏电。

(2)铠装电缆受机械或其他外力的挤压、砍砸、过度弯曲等而产生裂口或缝隙,长期受潮气或水分侵蚀,使绝缘损坏而漏电。

(3)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时,由于火线接头压接不牢,封堵不严、接线嘴压板不紧,移动时接头脱落,造成一根火线与外壳搭接,或接头发热烧坏而漏电。

(4)电气设备内部的连接头脱落,由于长期过负荷运行使绝缘损坏造成一相火线接外壳而漏电。

(5)电气设备内部任意增设其他部件,使带电部分与外壳之间的电气距离小于规定值,造成火线对外壳漏电接地。

(6)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时,由于接错线,使一相火线接外壳而漏电。

井下常见的电缆故障及预防措施有哪些?

答:

井下常见的电缆故障有:

(1)电缆落在地上,甚至浸泡在水中,遇到各种机械性的压力表、挤、刨、刺或砸等使电缆绝缘损坏而漏电或短路的事故。

(2)铠装电缆弯曲半径过小,使电缆的铠甲裂口,铅包裂纹,导致由此侵入潮气或水分,使电缆的绝缘损坏而漏电造成事故。

(3)电缆吊挂位置过低,电车头或矿车掉道时将电缆碰撞坏;电缆吊挂过高,巷道顶板来

压时,由于支架变形将电缆挤坏。

(4)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是造成漏电和相间短路的主要原因之一。

(5)电缆或电缆接头制作质量不合要求,造成相间短路或断线。

(6)回柱绞车钢丝绳或运输机的链板等将电缆拉断。

(7)由于过负荷运行使电缆过热,绝缘老化而损坏。

为了防止发生各种电缆事故,除设计安装应符合技术规程的要求外,还必须按规定悬挂高度、强度适当;使用中还要定期巡回检查,出现可能危及电缆的情况时,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应定期测定其绝缘电阻,按规定作预防性绝缘性能试验,发现问题或缺陷,及时汇报处理;必须正确地设置漏电、过负荷和短路保护装置,并保证其动作可靠。

井下常见的电气短路事故及预防措施有哪些?

答:

井下常见的短路事故及产生原因有:

(1)电缆放炮(爆炸)。

电缆放炮或爆炸,就是发生了两相或三相短路,这时将发出较大的爆裂声。

产生这种短路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制作电缆接头时工艺质量不合格,常在三叉口发生短路;由于矿车掉道等机械性撞、压、挤,放炮崩等原因,使芯线绝缘损坏击穿而发生短路;铠装电缆由于弯曲过度使铠装层和铅包层发生裂纹、受潮气侵入后发生短路。

(2)变压器、电动机、开关等电气设备内部发生短路。

产生这种短路事故的原因有:

产品质量不合格,检修质量低劣,由于金属工具遗忘在设备内部造成相间短接或长期闲置绝缘受潮,投入运行前又没有按规定作必要的绝缘性能试验,一送电就使绝缘击穿而造成短路事故。

(3)三相短路接地线没有拆除就送电造成三相短路。

电气设备停电进行维修或处理有关问题时,为了安全,按规程要求,必须将三相短路接地以后才能在设备上工作。

如果忘记拆除这种短路接线就送电,会立即发生短路事故。

(4)不同相序的二路电源线或两台变压器如果并联运行,立即造成相间短路。

两路电源线或两台变压器并联时,必须按相序相同的原则进行连接,连接前必须找好同相序,如果相序不同,必然造成相间短路。

(5)加在电器上的电压过高(即过电压)使电气设备的绝缘击穿而发生短路。

什么是特殊型电气设备?

答:

凡在结构上不属于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正压型、充油型、充砂型等基本防爆类型及其组合类型的电气设备,经充分试验又确实证明具有防止引爆周围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能力的设备。

矿用电气设备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答:

(1)采用间隙隔爆技术;

(2)采用本质安全技术;

(3)采用增加安全程度的措施;

(4)采用快速断电技术。

防爆电气设备的联锁装置有何作用?

答:

联锁装置可以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的明火引爆瓦斯和发生人身触及机电设备事故;对联锁装置的要求是:

设备带电时或可卸部分打开时,该设备送不上电。

电气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是什么?

答:

矿山在供电、用电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触电,火灾,爆炸和设备损坏等事故,其原因除了矿山环境条件十分恶劣、电气设备线路容易损坏等客观因素外,从电气工作角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用电知识,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电源电压、电气设备等方面的选用与所处的环境条件不相符;

(3)使用了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设备、器材,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

(4)设备使用不当,超载运行或强行起动。

(5)设备和线路安装不合格,检查、维修不善,带病运行等等。

根据电气事故的原因和电气安全技术的特点,从技术上、组织上采取的综合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加强电气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搞好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安全性能,满足保证电气安全基本要素的要求;

(3)根据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采用相应等级的电压和安装适合场所要求的电气设备。

(4)采用合理的中性点连接方式,并选择与之相适应的电气保护形式。

(5)采用各种电气保护装置,使用合格的电气安全用具。

(6)搞好设备和线路的检测与维修,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什么是特殊型电气设备?

答:

凡在结构上不属于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正压型、充油型、充砂型等基本防爆类型及其组合类型的电气设备,经充分试验又确实证明具有防止引爆周围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能力的设备。

矿用电气设备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答:

(1)采用间隙隔爆技术;

(2)采用本质安全技术;

(3)采用增加安全程度的措施;

(4)采用快速断电技术。

防爆电气设备的联锁装置有何作用?

答:

联锁装置可以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的明火引爆瓦斯和发生人身触及机电设备事故对联锁装置的要求是:

设备带电时或可卸部分打开时,该设备送不上电。

保证井下安全用电的预防措施是什么?

答:

(1)按照允许温升条件正确选择、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

(2)设置漏电保护,及时切除具有危险性的漏电网路,确保人身及生产安全。

(3)合理选择电气设备的额定值,以适应设备的需要,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转。

(4)加强日常运转的维护工作,要求值班人员经常注意电器运行情况,注意日常的检查修理。

(5)保证电气设备的安装质量,电缆敷设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

(6)变压器油压应定期取样试验、检查。

当绝缘性能降低时,可进行过滤和再生处理,并经耐压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7)井下照明必须有保护罩或使用防爆日光灯。

矿山供配电有哪些安全要求?

答:

对矿山供电有以下基本要求。

(1)供电可靠:

对矿山企业的重要负荷,如主要排水、通风与提升设备,一旦中断供电,可能发生矿井淹没、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甚至坠罐等事故。

采掘、运输、压气及照明等中断供电,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

根据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不同,矿山电力负荷分为以下三级:

1)一级负荷。

凡因突然中断供电会造成人员生命危险,重要设备损坏报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均属一级负荷,如矿井的主排水泵,有爆炸危险的矿井主通风机和竖井载人提升机等。

对于一级负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电源,即双回路供电,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2)二级负荷。

凡因突然停电会严重减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为二级负荷,如井下和地面生产系统的主要设备等。

二级负荷的供电线路一般应设一回路专用线路,有条件的可采用两回路线路。

3)三级负荷。

凡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为三级负荷,如机修厂、生活福利设施等。

对它们的供电一般采用单回路供电线路。

(2)供电安全:

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供电,满足矿山生产的特殊环境,确保安全生产。

(3)供电质量:

供电质量主要是衡量供电的电压和频率是否在额定值和允许偏差范围内,因为用电设备的确在额定值下运行性能最好。

供电电压允许偏移范围为±5%,电压偏移增大,用电设备性能恶化,严重时会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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