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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国形式知识点

第六章国家形式

本章知识点

国家形式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一个重要内容。

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形式所关注的问题就是:

统治阶级是以什么形式来组织国家和进行政治统治的,以什么方式、方法来控制和管理国家的。

本章主要介绍了国家形式的三个方面,即政体、国家结构和政治体制的具体内容,通过对社会主义国家与剥削阶级国家的国家形式的比较研究,既强调了二者的不同本质,国体决定政体;又明确了政体与国家结构形式的复杂多样性,一个国家采用何种具体的国家形式,只能由各国人民独立自主地根据本国的国情决定。

第一节国家形式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

本节概述: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认为,对国家形式概念的理解是以对国体及其与政体的关系的认识为基础的。

本节介绍了国家形式的含义、基本内容以及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并强调了政体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

知识点1:

国家形式的含义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政治学忽视并混淆了国家形式与国家本质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剥削阶级的政治学家都否认或者歪曲国家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形式就是统治阶级为实现本阶级的统治而组织国家的形式,是组织、管理和控制国家机器的制度和体制的总和。

知识点2:

国家形式的基本内容

从具体内容上考察,国家形式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尤其是中央(全国)政权的组织形式,体现一个国家的横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

第二,国家的整合形式,即国家结构,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纵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

第三,国家机关权力的具体运作方式和具体制度,也称政治体制,是组织、管理和控制国家机器的制度的具体环节,属于国家形式的细节方面。

知识点3: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西方历史上的思想家们十分关注政体问题,政体问题一直是政治学领域的主要问题之一,但是他们并不承认政体与国体的关系。

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而政体则是阶级统治的形式。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国体决定政体,政体表现国体”,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

一方面,国体决定着一个国家由哪个阶级来统治,国家的阶级本质从根本上决定着政体的选择;另一方面,一定的国体要通过一定的政体形式来表现,政体作为国家的外部形态,并非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它在实现和保证统治阶级的地位和权力、增强政权的统治能力方面具有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在政体理论上的最重要贡献,就在于明确地区分了国体与政体,阐明了二者的关系。

知识点4:

政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影响政体选择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

国体对政体的决定作用是根本性的、第一位的,但并不是唯一的。

政体形式还受到政治力量对比的制约以及一个国家的具体历史条件、文化传统和民族构成、民族习惯、民族心理以及国际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政体具有多样性。

国体决定政体,每一种国体一般都会有某种比较适合的典型政体。

但并不意味着一种国体只有一种政体与其相适应,国体与政体并不是一种简单对应的关系。

相同性质的国家完全可能选择不同的政体。

政体选择应强调自主性。

历史上不同性质的国家在政体问题上存在着一定的继承和借鉴关系,国体相同,政体可能不同;国体不同,政体却可能相似。

一个国家采用何种政体,最终只能由那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和人民根据本国的国情独立自主地做出选择。

政体相对于国体具有灵活性和变异性。

国体有着较强的稳定性,除非产生了新的生产方式引起了新的社会革命,或者因为国内阶级力量的对比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一般不会发生国体的转变。

而政体却受到更多、更复杂的因素的影响,它的灵活性要大得多。

政治体制的改善和调整,也会对根本政治制度的实现、巩固和完备产生重要的影响。

第二节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本节概述:

不同国体的国家采用不同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对政体的划分标准也是不同的。

剥削阶级国家主要采用君主制和共和制,其中议会制和总统制是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政体形式;社会主义国家只能采用民主共和制,典型的形式有公社制、苏维埃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

知识点1:

政体的划分标准

不同阶级和时代的思想家划分政体的标准是不同的。

在古希腊、罗马时代,一些思想家就已经开始注意国家的政体形式问题并划分不同的政体,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较为系统地研究政体问题并提出政体划分标准的思想家。

他运用比较的方法研究了现实的各种政体,他根据统治者是为城邦还是为自己谋利和统治者人数的多寡把政体分为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两类,即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和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

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在批判封建专制统治的斗争中更加注意对政体问题的研究,布丹、洛克、孟德斯鸠等人继承和发挥了亚里士多德关于政体分类的学说,但仍然把统治者的人数多寡作为划分政体的重要依据,否认国体及其与政体的区别。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主张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分类不能脱离对国体的分析,在此基础上,认为政体的划分存在三个标准:

第一,最高国家权力的归属,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集体;第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产生方式及任期;第三,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力分配、地位和相互关系。

根据第一、第二条标准,可以把历史上出现过的国家分为君主制政体和共和制政体两大基本形式,第三条标准则进一步从君主制和共和制中区分出许多具体的政体形式。

知识点2:

君主制政体

剥削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主要采用君主制和共和制。

君主制国家以一名君主作为实际上或名义上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君主一般是世袭的,实行终身制,适应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剥削阶级统治的需要,曾经派生出几种具体的君主制形式:

⑴贵族君主制。

主要存在于封建社会早期,与领主占有制经济相适应并与分封割据制的国家结构相结合。

它实际上是一种君权比较虚弱并被分割的君主制,君主只在名义上掌握全国最高国家权力,他的权力实际上仅限于他自己的领地,而全国的国家权力则由君主和某种形式的贵族会议共同掌握。

⑵等级代表君主制。

中世纪后期一些西欧封建国家采用过的政体,其主要特征是建立了由不同的封建等级的代表参加的等级代表会议。

等级代表会议有权批准或拒绝国王征收新税,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提供咨询意见,但无立法权,其决议对国王没有强制约束力。

⑶专制君主制。

又称“绝对君主制”,是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国家所盛行的政体形式,其典型特征是君主独自掌握最高统治权,君主集立法、行政、司法、军事、财政大权于一身,拥有绝对的、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权力,也不受任何机关的制约和监督,通过直接对他负责的官僚机构进行统治。

⑷立宪君主制。

立宪君主制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其基本特征是君主拥有某些最高国家权力,但这些权力由宪法加以规定和限制,并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

根据对君主权力的限制程度、君主的实际权力和地位等方面的差别,立宪君主制可以分为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两种形式。

在二元君主制政体中,君主仍然拥有较大的实际权力,尤其是君主通过掌握内阁的任命权而控制着国家的行政权,内阁向君主负责,与掌握立法权的议会构成两个权力中心。

对议会通过的法律,君主一般有否决权。

某些情况下君主还可以任命和指派部分议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对议会的控制。

议会君主制是当代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之一。

其基本特征是责任内阁制的确立,政府不再向君主负责而是向议会负责,奉行“议会至上”原则。

议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

议会拥有倒阁权,政府如果失去议会信任,要么集体辞职,要么请求君主解散议会。

君主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称为“虚位”君主。

知识点3:

共和制政体

在共和制政体中,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严格的任期限制。

共和制分为两种基本形式:

贵族共和制,主要是古代奴隶制社会早期的城邦国家和较晚的个别奴隶制大国采用过的一种政体形式,一般由有任期限制的执政官作为国家的行政长官,由贵族组成的元老院实际掌握最高国家权力。

民主共和制的基本特征是国家权力机关都是通过公民普遍参加的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的,并有严格的任期限制,实行某种形式的分权和制衡。

根据总统、议会和政府三者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和分权制衡的不同形式,民主共和制又可以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两种主要形式。

在议会共和制国家,总统也是“虚位”国家元首,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首脑由议会选举产生并组织政府,政府要向议会负责,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须辞职或者请求总统解散议会,重新大选。

议会共和制与议会君主制又可统称为议会制政体,而与总统制相对。

总统共和制简称总统制,也可称为二元共和制。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掌握国家行政权,直接领导政府,提名并经议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议会掌握立法权,总统不由议会选举产生,也不向议会负责,议会不能对政府表示不信任,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现代资产阶级国家还有半总统制和委员会制的政体。

半总统制既有总统制的某些特点、又有议会制的某些特点,故称半总统制,如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和历史上的魏玛共和国。

总统主持内阁会议决定政府的政策纲领,由总理领导政府的日常活动,总统有任免政府总理的权力,总理和政府须向国民议会负责。

委员会制是瑞士采用的独特政体形式,其基本特点是政府作为议会的执行机关实行“合议制”。

瑞士联邦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议会选举联邦委员会,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委员轮流决策,集体决定、集体负责。

知识点4:

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在社会主义国家,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国家的统治者,第一次真正实现了占居民绝大多数的人民的统治权力和民主权利。

保证实现绝大多数人的统治和绝大多数人的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必须坚持的最重要原则。

民主共和制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国家唯一能够采用的政权组织形式,它实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是一种完全新型的、不同于任何剥削阶级的民主共和制。

社会主义的民主共和制是一种正在不断建设、发展和完善的政权组织形式,在其发展的历史上出现过多种多样的民主共和制形式,具有典型意义的有公社制、苏维埃制、人民代表大会制。

(1)公社制──巴黎公社的政权形式

巴黎公社采用了一种完全新型的政体形式,它的鲜明特点在于:

实行了普遍的直接选举;公社的一切管理人员直接向选民负责,接受选民的监督,并随时可以撤换;公社委员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统一行使立法权和行政权;废除常备军,废除旧式的警察和官吏,法官由选民选举产生,取消了公职人员的高薪制度。

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第一次尝试。

(2)苏维埃制

苏维埃制是俄国十月革命后建立的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其基本特点是:

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苏维埃作为人民的代议机关,苏维埃对人民负责,代表可以由人民撤换;最高苏维埃既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又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他一切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由它授权并向它负责;最高苏维埃设立主席团作为常设机构。

(3)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作为新型的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它的基本特点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他一切国家机关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实行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的原则。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下,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共和制与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制的显著区别之一,也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安排。

第三节国家结构形式

本节概述:

本节主要阐述国家结构的基本概念以及现代国家结构的两大类型即单一制和复合制,介绍我国具体的国家结构形式,提出国家结构形式的选择应由各国人民自主决定。

知识点1:

国家结构的概念

国家结构是指处理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全国政府与地区政府之间关系的基本模式,也就是一个国家的各个部分以什么形式和方式整合为国家的问题。

国家结构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民族统一的背景和进程,体现了其民族融合和国家统一的水平。

知识点2:

古代国家结构的基本形式

古代国家主要有两种国家结构形式:

帝国形式和诸侯割据形式。

分封割据形式一般与贵族君主制相联系,帝国形式一般与专制君主制相联系。

知识点3:

现代国家结构的基本形式

现代的国家结构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单一制和复合制。

单一制是中央政府将国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

其基本特征是:

国家具有单一的宪法、统一的法律体系和司法体系、统一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统一的行政机关体系和统一的国籍。

单一制又可细分为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和地方分权型单一制两种。

复合制是由若干个国家或者地区作为成员通过协议组成的联合共同体。

根据联合的程度和形式、权力的不同划分,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有两种常见的类型:

一种是邦联制,一种是联邦制,历史上还存在过“君合国”、“政合国”等形式。

邦联是若干个各自保留独立主权的国家建立起来的国家联盟。

邦联的联合是比较松散的、非永久性的,就这一意义而言,邦联制并不具有真正的国家性质。

联邦是由若干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地区作为成员单位联盟组成的国家。

联邦制国家有适用于全国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但是,各成员单位在不违反联邦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也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在全国范围内行使主要国家权力,而各成员单位可以建立自己的政府,在本区域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和财政等方面享有相当的自主权;在对外关系方面,只有联邦作为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全国人民具有共同的国籍。

区分国家结构的形式主要依据:

国家主权的归属,是属于全国政府还是属于地区政府;二是全国政府和地区政府的权力来源,是前者授权后者,还是后者授权前者;三是全国政府与地区政府之间的权力如何划分;四是双方权力划分的依据,是以一个事先制定的规则(盟约、宪法)为依据,还是以一方的意志为依据。

知识点4:

选择国家结构形式的依据和原则

一个国家采用何种国家结构形式,归根结底,是由阶级的、民族的、历史的、文化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国家结构形式的选择,最终只能由各国人民独立自主地根据本国的国情决定。

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都曾采用单一制和联邦制这两种主要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适应社会化大生产,有利于形成统一的民族市场,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有的国家在从分散走向统一的过程中,或者民族矛盾比较复杂,或者原有的政治共同体已比较成形,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实现民族联合和国家统一,又不能不照顾历史的和现实的情况,就可以用联邦制的形式来解决国内的民族问题。

社会主义国家只能根据“各民族的平等的联合”原则并结合本国的具体情况决定自己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是社会主义国家结构的理想形式,但有的多民族国家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过程中,国内存在比较尖锐的民族矛盾和复杂的政治局势,甚至还存在小的民族共同体。

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采用联邦制的形式解决国内的民族问题。

国家的结构形式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能转化的。

知识点5: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行中央集权型单一制,但本着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原则,实行适度的地方分权。

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是:

①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②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④全国人大批准省级地方的建置,国务院批准省级地方的区划并批准省以下地方的建置和区划,全国人大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⑤省、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但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自治区人大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消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消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既要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又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但是我国没有采用联邦制,而采用了单一制,这主要是因为:

①在我国悠久的历史上,有着统一的传统和实行单一制的渊源;②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之间有着和睦相处、友好往来的传统;③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在分族聚居的同时又与其他民族主要是汉族相互杂居,各民族之间建立了密切的关系;④近代以来,我国各族人民在抵御外敌入侵、实现国家独立的过程中结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统一战线;⑤我国各民族之间在各方面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各民族需要互相帮助,实现共同繁荣和共同进步;⑥我国各族人民还会面临各种外来势力的颠覆和分裂的威胁,为了防止和抵御外来干涉和侵略,维护我国的独立与安全,需要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合作。

我国实行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具有中国特色,其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人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独创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置和自治管理构成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是在吸取历史的经验,并根据社会主义国家形式的本质要求即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的需要而创造的。

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另外在相当于乡的民族聚居地方建立民族乡。

自治机关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的事务。

特别行政区: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实行一国两制,设立特别行政区,是国家结构问题上的重大理论创造和制度创新。

尽管特别行政区享有其他省级行政区所没有的高度自治权,但这些权力都是中央政府授予的,权力的来源在中央,一国两制并没有改变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的基本形式。

本章练习(不定项选择)

1.古希腊的思想家十分关注政体问题,尤其是()用了很大的精力对古希腊诸城邦的政体进行了考察和研究,自那时以来,政体问题就一直成为政治学所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

A苏格拉底

B柏拉图

C亚里士多德

D希罗多德

2.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日本是()的典型代表。

A贵族君主制

B专制君主制

C二元君主制

D议会君主制

    3.半总统制国家的典型为()。

A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B法兰西第四共和国

C法兰西第五共和国

D1848年之后的瑞士

4.在()国家,总统是“虚位”国家元首。

A半总统制

B总统共和制

C二元共和制

D议会共和制

5.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是()。

A大革命时期的法国所建立的督政府

B巴黎公社

C苏维埃制俄国

D中华人民共和国

6.1781至1789年期间的美国是()的典型。

A单一制

B邦联制

C联邦制

D带有某些复合制特征的单一制

7.英国属于()。

A中央集权型单一制

B地方分权型单一制

C邦联制

D联邦制

8.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有两大类,它们是:

()。

A君主制和共和制

B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

C议会君主制和议会共和制

D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

题目

答案

1

c

2

c

3

c

4

d

5

b

6

b

7

b

8

a

本章总结

对国家形式概念的理解是以对国体及其与政体的关系的认识为基础的。

国体体现着国家的阶级本质,统治阶级为了顺利地对被统治阶级进行有效的统治,都必须以一定的国家形式来协调和团结本阶级的力量,解决统治阶级内部及其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问题。

政体是国家形式中最重要、最关键的方面,政体与国体的关系也最直接,但是影响政体选择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国体不是唯一的影响因素。

君主制和共和制是剥削阶级国家主要采用的政权组织形式,其中,议会君主制与民主共和制是现代资产阶级国家采用的两种基本政体形式。

列宁指出,“资产阶级的共和制、议会和普选制,所有这一切,从全世界社会发展来看,是一大进步”。

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以往任何剥削阶级国家的政体是根本不同的,它在吸收人类社会创造的政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采用共和制的形式,实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是一种完全新型的民主共和制政体。

国家结构形式的选择是阶级的、民族的、历史的、文化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应由各国人民独立自主地根据本国的国情决定,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都曾经采用单一制和联邦制这两种主要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实行中央集权型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人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独创的制度,是我国单一制的两大特色。

本章常见问题

1.什么是国体、政体?

二者之间的关系怎样?

查看答案

政体即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尤其是中央(全国)政权的组织形式。

政体主要涉及中央政权机关的设置、权力配置和相互关系等,决定了国家机关设置和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体现一个国家的横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

国体表现的是国家的阶级性质,指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表现国体。

政体又有复杂性和多样性。

国体对政体的决定作用是根本性的,第一位的,但并不是唯一的,政体形式还受到政治力量对比的制约以及一个国家的具体历史条件、文化传统和民族构成、民族习惯、民族心理以及国际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2.什么是总统制、议会制?

各有何特点?

查看答案

总统制也称总统共和制。

在这种政体下,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由他掌握国家行政权,直接领导政府,提名并经议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议会掌握立法权,总统不由议会选举产生,也不向议会负责,议会不能对政府表示不信任,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议会制包括议会君主制与议会共和制。

议会君主制中,议会不仅是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因此议会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

议会拥有倒阁权,政府如果失去议会信任,要么集体辞职,要么请求君主解散议会。

议会共和制与议会君主制相比较,国家机关的权力划分和配置是基本相同的,区别仅仅在于用选任的总统取代了世袭的君主,因此,这两种政体又可以统称为议会制政体,而与总统制相对。

本章扩展资源

参考资源:

1.董崇山著:

《政体论》,中国展望出版社1986年版。

2.郭成伟主编:

《外国政体概要》,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3.樊体宁著:

《世界文化史知识:

第七卷光荣·梦想——西方国体与政权》,辽宁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4.朱光磊编著:

《政治学概要》第四章,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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