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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

江住建字〔2017〕22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

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站所、各二层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柳州市第十二届党代会二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经局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柳州市柳江区住建局关于贯彻落实中

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现将《柳州市柳江区住建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24日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柳州市第十二届党代会二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柳江区委部署安排,从今年3月到7月,在全局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为抓好我局贯彻落实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我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局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工作部署,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1.检查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是否重视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区委巡察办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各党支部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区委实施办法以及区委、区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强化制度建设,督促形成纪律自觉

1.是否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区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委、区委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部门、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部门、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深化“四风”整治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5.是否对突出问题做到切实整改,监管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强化纪律审查,督促从严执纪问责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区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成效如何;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区委巡察办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是否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自2017年3月下旬开始至7月中旬结束。

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健全机制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

(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

1.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实施办法、以及我区“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全面自查自纠。

要紧紧围绕柳江区“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部门突出问题,列出问题负面清单,形成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20日前报局纪检监察室汇总后上报区纪委。

3.开展系统检查。

结合今年中央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以及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私设“小金库”,公款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违规取酬,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会议费和培训费,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单位内部食堂公款消费,违规公务考察等开展系统检查,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

各部门自查要求在一周内完成,要明确责任,细分任务,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检查,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做到不发现问题不收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要形成检查综合分析报告,开列问题清单,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按时上报。

4.做好迎检工作。

柳州市将对各县区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交叉检查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整理有关工作台账,做好迎接自治区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

(2017年5月上旬至6月中旬)

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4月下旬局纪检组将牵头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

同时,督促计财股开展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和违规取酬等突出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检查活动。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

(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重点检查阶段结束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转入常态化治理,要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强化建章立制,注重源头防控,形成长效机制。

1.建立问题清单。

各部门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

2.健全长效机制。

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

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3.撰写整改报告。

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报局纪检组,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10日前报局纪检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

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突出问题导向。

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

紧盯任务,倒排时间,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

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做到“三个不放过”:

即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确保检查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

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组织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四)严格执纪问责。

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桂纪办〔2016〕2号)要求,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快查快结,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四风”问题,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局机关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持续震慑作用,警示教育住建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附件:

1.柳江区住建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柳江区住建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

头看”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1:

柳江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李培绿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

曾昭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

梁晋茂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懿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安副局长

刘永钊党组成员、人防办主任

成员:

阮贞局办公室副主任

曾燕芳计财股股长

莫建华人教股股长

覃立黔村镇股股长

覃保华房改办常务副主任

韦淞钟规划股、用地规划股股长

韦正玉公共事业股股长

林建华市政维护所所长

韦华开发股股长

覃义七建管股股长

覃义六路灯所所长

韦振和造价所所长

赵鸿志质安站站长

廖锐明燃气所所长

冯哲招标站站长

曾庆来人防办副主任

邓慧法规股股长

韦方媚档案室主任

张晓芳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明明园林所所长

吴先勇房产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曾昭烈同志兼任。

 

附件2:

柳江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任务分工

责任单位

(排在首位为牵头单位)

监督单位

备注

1

部署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室

纪检组

2

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

纪检监察室

3

检查局属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活动开展情况

纪检监察室

4

加大对玩风重,斗酒酗酒等问题的专项检查。

纪检监察室

5

加大对“为官不为”的组织处理力度,对不担当、不干事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纪检监察室

6

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纪检监察室

7

结合当年审计项目,加大审计力度,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审计监督检查

计财股

8

履行监管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对全局办公用房问题开展检查

计财股

9

履行监管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私车公养问题开展检查

纪检监察室

10

履行监管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对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领导干部违规领取工作经费等问题开展检查

纪检监察室

11

履行监管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对局属各部门各单位违规私设“小金库”专项治理、公款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等问题、会议费培训费、单位内部食堂公款消费、违规开展公务考察等问题开展检查

纪检监察室

区纪委

区督查考评办

12

履行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局属各部门各单位各单位开展违规取酬问题清理工作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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