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旅游服务中心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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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旅游服务中心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细则

 

海峡旅游服务中心

(旅游会展中心)

基坑支护工程

 

监理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第十二项目监理部

2015年8月8日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海峡旅游服务中心(旅游会展中心)工程中的三轴水泥搅拌桩、混凝土梁支撑系统、锚管、喷射混凝土、基坑降排水和土方工程施工及验收的监督与管理。

2.编制依据:

2.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

2.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程》JGJ79-2012;

2.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8《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2.9《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22:

2005);

2.10《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2.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1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00—2002;

2.14有关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

2.15本工程《监理大纲》及《监理规划》;

2.16基坑支护设计文件。

3.工程特点及质量目标:

本工程的基坑采用喷锚结合放坡,采用三轴水泥搅拌桩止水,水泥搅拌桩桩径Φ850;本工程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侧壁安全系数为1.05,基坑周边地面荷载按15kPa考虑,基坑坡顶3米范围内不得堆载,环保人才网严禁超载。

质量目标:

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等级(合格)目标。

4.监理工作流程:

为了使建设监理工作标准化和程序化,理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承建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才能使监理工作有次序、高效率地进行。

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提出以下主要监理工作流程框图(见图1):

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报审

进场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报验

测量放线自检合格后报验

施工资质审查

合格同意合格

 

重新报验

合格不同意同意

分包资质审查

分包申请

进行下一道工序自检合格后报验

再下一道工序自检合格后报验

分项验收

分项自检评定

合格合格合格合格

图1

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控要点:

5.1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组织或协助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作好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

5.2基坑支护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计图纸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认真编写《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支护体系、土方工程﹚。

之后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论证。

然后,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监理人员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当符合工程实际情况、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程后,签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同意实施;否则退回《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

5.3总包单位若需要分包基坑支护工程,应在工程开工前,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附上经总包单位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业绩、专职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有关资质资料。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若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工程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返《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同意分包。

分包合同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填写《分包合同报验申请表》,同时附上分包合同报送监理部备案;如果不符合有关规定,则要求总包单位重新选择分包单位,重新申报。

5.4施工单位根据有资质测量单位的放样点,依照设计图纸进行放样,确定基坑开挖线、轴线定位点、水准基点、变形观测点,设立高程桩等,并且经自检无误后,填报《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监理人员在审查《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及其附图的基础上,会同施工单位对照图纸到现场进行复测。

当确认定位轴线、水准基点、高程控制点等准确无误后,签返《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表示同意;否则退回《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放样,并经自检无误后重新报验。

5.5核实施工单位材料进场计划,检查材料来源,为确保建材产品质量按照要求实行建材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造价人才网并履行质检手续。

5.6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有资质试验单位的复检报告,对施工单位报验的的钢筋、锚具、焊条、水泥、砂、砾石(圆砾)等建材质量进行审核,合格者签返《——报验申请表》:

同意使用;若不合格则不准在工程中使用,并限期撤出施工现场。

5.7施工单位进场的各种机械设备、仪表、测量仪器等,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及机械性能说明书,测量仪器和仪表还应提供具有检验资质单位出具的定期检定证明。

而后机械设备在现场进行组装、检修并试运行良好后,填报《——报验申请表》,监理工程师对机械设备安装、调试情况进行实地了解,若符合设计及工程实际要求,签返《——报验申请表》,同意在工程中使用;否则退回《——报验申请表》,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组织施工机械进场,重新报验。

5.8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检查、核实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施工劳动组合匹配情况;

5.8.1审查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5.8.2审查承包单位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质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要求;

5.8.3检查、核实技术管理人员是否进驻施工现场,对其所负责的工作能否胜任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

当承包单位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中人员组织合理,管理措施切实可行,技术管理人员资质合格,劳动力配备适当时,监理部可批准同意;否则,将《质量保证体系文件》退回承包单位,要求修改、落实,并重新报审。

5.9开工之前工程项目监理部应组织召开由施工单位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会,专业监理工程师论坛详细介绍本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并要求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5.10在完成上述5.1~5.9节工作内容,并表明施工组织健全,技术措施合理,报备手续齐全,开工准备工作充分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

经总监审查后,若情况属实,签署《工程开工报审表》,同意开工,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否则退回《工程开工报审表》,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各项准备工作和报审手续之后,重新报审。

6、施工测量控制要点:

施工测量是每一项工程施工前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序,从用地红线范围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空间定位,到各轴线、桩、柱、梁、板、墙乃至构造节点的位置及其稳定变形控制等,均需要测量来完成。

一旦测量数据出现错误,与其相应的后序工作全错。

因此,施工测量非常重要。

本地基基础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配合施工单位对业主方提供的建筑物角点或红线点、座标基点、高程基点等进行复核,当准确无误后方可使用;开工后应对施工单位施放的边坡坡顶边线及基坑内各分项工程的轴线(含坡脚线)进行复测,其偏差应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而后则对各种桩、锁口梁、腰梁、锚杆的座标位置、间距、顶面高程(含基坑底面高程)等,在施工单位放样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测并记录,其偏差均应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6.1测量前对业主方提供的建筑物角点或红线点进行复核,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根据甲方提供的控制点,采用全站仪、经纬仪和钢卷尺相结合,将轴线延长投测在附近固定的构筑物或固定标志上,用红漆做倒三角形标志,并注明编号;或在建筑物外距建筑物大于6.0m处测设控制点,用砼进行保护并做明显的标志,防止控制点被破坏。

6.2、支护排桩、支柱桩的控制性轴线放样,轴线位置应符合设计。

6.3、控制点、轴线经复核后,进行桩位放样,放样前根据桩位与控制点之间的相互关系计算出桩位与控制点之间的夹角、距离,用经纬仪与钢卷尺相结合进行桩位放样。

6.4、桩位放样后,应进行自检,质检员应对全部桩位进行检查。

6.5、桩位测设后应进行保护,在施工中发现桩位位移应进行重新放样,确保桩位误差小于20mm。

6.6、支护桩施工前应根据业主方提供的高程点对拟建物场地的地面高程进行测量,每个桩位的自然地面标高都应测出,并做好记录,作为控制桩顶标高的依据。

6.7工程用测量仪器、工具必须经技术监督局或其授权的具有仪器、工具检定资质的单位检定合格,施测程序和成果必须满足《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的要求。

7.三轴水泥搅拌桩施工阶段的要求与监控:

施工工艺及监理工作流程图

开工

 

放线

承包商

 

发返工通知

轴线、标高、桩位复核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合格

钻孔、插管施工

承包商

 

发整改通知

水泥浆制作

设计深度

深度检查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承包商

承包商

合格合格

高压喷浆、旋转提升

浆液质量检查

监理工程师

承包商

合格

 

不合格合格

至桩顶设计标高停喷

发监理通知

监理工程师

承包商

 

合格

下钻至复喷标高复喷提升、停机

复搅下沉、复搅复喷提升

复搅复搅

承商包

合格

成桩桩顶标高检查

发整改通知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

合格

搅拌桩质量检测

有资质试验单位

承包商

检测结果

不合格

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合格

合格

编写评估报告评定旋喷

桩分项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监理部

 

监理部发不合格工程通知,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并报验,之后从新组织验收

合格

搅拌桩分项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部组织有关单位

不合格

图1

合格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编写旋喷桩分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1三轴搅拌桩施工:

7.1.1搅拌桩施工工艺流程:

钻机定位钻孔插管喷射注浆旋转提升

旋喷结束拔管机械清洗移机

7.1.2三轴搅拌桩施工过程中质量监控的关键是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从放线定位、钻机就位和水泥浆制备开始直到成桩结束,监理工程师对每一道工序均要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认真地检查和落实。

检查的重点是:

钻具垂直度、钻孔深度、水泥浆配合比、喷射注浆压力及注浆量、旋转提升速度等。

7.1.3施工中应保持钻机底盘水平和导向架的垂直,钻孔垂直度允许偏差≤1.0%;钻孔位置允许偏差≤50㎜。

7.1.4水泥浆液的水灰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水灰比1.5-2.0:

1);

7.1.5三重水泥搅拌桩采用二重管法的高压水泥浆液流,浆压为30~35Mpa;

7.1.6当喷射注浆管贯入土中,喷嘴达到设计标高时,即可喷射浆液。

在喷射注浆参数达到规定后,随即按旋喷要求提升喷射管,由下而上旋转喷射注浆,使用的参数:

见表1。

喷射管的提升速度为0.1~0.15m/min,旋转速度可取10~12r/min。

当喷射管分段提升时,其上下段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

高压喷射注浆技术参数表1

介质及参数

喷射方法

单管法

二重管法

三重管法

压力(MPa)

流量(L/min)

喷嘴直径及个数

>20

30~120

φ2~3㎜(2~4个)

空气

压力(MPa)

流量(L/min)

喷嘴直径及个数

≥0.7

≥3

环状喷嘴

δ=1~3㎜(2个)

≥0.7

≥3

环状喷嘴

δ=1~3㎜(2~4个)

浆液

压力(MPa)

流量(L/min)

喷嘴直径及个数

>20

80~120

φ2~3㎜(2个)

>20

80~120

φ2~3㎜(2个)

1~3

100~150

φ10~14㎜(1个)

7.1.7搅拌桩之间应严密搭接。

7.1.8对需要局部扩大加固范围或提高强度的部位,可根据设计要求采用复喷措施。

7.1.9施工中对各钻孔内遇到的障碍物、洞穴、涌水、漏水及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不符等情况应详细记录下来。

7.1.10高压旋喷注浆完毕,应迅速拔出喷射管。

为防止浆液凝固收缩影响桩顶高程,必要时可在原孔位采用冒浆回灌或采用二次喷射措施。

7.1.11所用的水泥都应过筛,制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必须连续。

拌制水泥浆液的罐数、水泥和外加剂、掺合剂用量以及泵送浆液的时间等,应有专人记录;

7.1.12施工中应如实纪录高压旋喷注浆的各项参数和出现的异常现象。

7.2质量通病防治

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一览表表2

质量通病

原因分析

防治措施及处理方法

断桩

注浆管分段提升时,接头处搭接长度不够甚至未搭接

应保证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并对

断桩处复喷。

缩径或桩径偏小、固结体强度不均匀

1喷射压力偏小;②提升速度过快;

2土层密实度偏大;④喷浆设备出现

故障(管路堵赛、窜漏、卡钻)中断

施工;⑤采用的喷射方法与机具没有根

据地质条件进行选择。

 

①严格控制喷浆压力和转速;②

严格控制提升速度;③根据设计要求和地质条件,选用不同的喷浆方法和机具;④控制浆液的水灰比和稠度;⑤对易出现缩径部位及底部不易检查处进行定位旋喷(不提升)或复喷。

压力上不去

①安全阀和管路接头处密封不好;②泵阀损坏,油管破裂漏油;③安全阀的安全压力过低,或吸浆管内留有空气及密封圈泄漏;④拴塞油泵调压过低。

停机检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检修,

之后用清水进行调压试验,以达到所要求的压力为止。

 

压力骤然上升

①喷嘴堵塞;②高压管路清洗不静有浆液沉淀,或管路中有其他杂物堵塞;③泵体内或出浆管路堵塞。

①拆卸检查注浆管路与注浆泵体后彻底清洗;②严禁使用过期结块水泥,加强水泥浆液过滤措施

孔口大量冒浆

①注浆管密封不良,或接头处损坏;②土层密实度大,浆液切割范围小;③喷嘴尺寸过大。

1检查注浆管各接头;

2分析土层密实度资料。

成桩桩顶下凹

浆液析水后收缩或过早停止注浆

二次注浆或补灌水泥浆

旋喷封闭结构渗水漏水

①孔位偏差大;②钻孔倾斜度偏大;③桩体直径不均匀,桩间间隙大。

①钻孔放样要准确;②控制钻孔垂直度;③施工中按设计要求控制相邻桩体的搭接宽度

7.3质量检验

7.3.1质量标准:

执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中12.4节内有关条文规定;

7.3.2检验内容:

施工结束28d后,对桩体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内容为:

桩体强度,平均直径,桩身中心位置,桩体水泥土的均匀性等;

7.3.3检验数量:

施工注浆孔数的2%~5%,对不足20个孔的工程,至少应检查2个点。

不合格者应进行补喷。

7.3.4检查点选择部位:

1)帷幕中心线上;

2)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的部位;

3)地质情况复杂,可能对高压注浆质量产生影响的部位;

4)相同条件下随机抽检。

7.3.5检验方法

高压喷射注浆可采用开挖检验、钻孔取芯、标准贯入、载荷试验等方法进行检验。

1)开挖检验:

施工完毕,待凝固具有一定强度后(一般在3天之后),即可开挖直接检验。

由于固结体完全暴露出来,因此能全面检验固结体垂直度和固结形状。

2)钻孔取芯:

在已施工好的固结体中钻取水泥土芯样,并将其做成标准试件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检查内部桩体的均匀程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也可在现场进行钻孔,做压力注水和抽水两种渗透试验,测定其抗渗能力。

3)标准贯入试验:

在固结体的中部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每隔一定深度作一个标准贯入试验N值测试。

7.4检验标准

高压旋喷桩质量检验标准:

见表3

水泥搅拌桩质量检验标准表3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1

水泥外掺剂质量

符合出厂要求

查出厂质保文件或抽样送检

2

水泥用量

设计要求

查看流量表及水泥浆水灰比

3

桩体抗压强度及完整性检验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4

载荷试验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1

钻孔位置

mm

≤50

尺量

2

钻孔垂直度

%

≤1.5

经纬仪测钻杆或实测

3

孔深

mm

±200

尺量

4

注浆压力

按设定参数指标

查看压力表

5

桩体搭接

mm

>200

尺量

6

桩体直径

mm

≤50

开挖后尺量

7

桩身中心允许偏差

≤0.2D

开挖后桩顶下500mm处用尺量,D为设计桩径

8、基坑降水与排水施工阶段的要求与监控:

施工工艺及监理工作流程

8.1、施工工艺

8.1.1集水明排降水施工工艺流程:

坡顶或上层土坡砌筑截水沟

(一)集水明排降水施工工艺流程

开挖明沟、集水井

明沟、集水井定位放线

基坑土方开挖

抽、排水

安装抽水装置

调试

挖至基底标高

降水至设计标高

循环上述流程

结构底板完成后拆除抽水设备

 

(二)集水明排降水监理流程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验收施工材料及设备

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及设备准备

测量复核

明沟、集水井定位

现场检查

 

开挖、砌筑明沟、集水井、截水沟

检查

安装抽水装置

 

定期量测

抽、排水

检查、观察

降水结束、拆除抽水装置

 

8.1.2井点的工艺流程:

(一)井点降水施工工艺流程

填滤料

吊放井管

钻孔、清孔

井管定位

安装降水装置

调试

预降水

结构底板完成后拆除井管

降水至设计标高

过程中降水

(二)井点降水监理流程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验收施工材料及设备

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及设备准备

 

量测

定孔位,设护筒

现场检查

 

成孔

检查

清孔,填滤料

 

井管沉设、洗井、试抽

量测

定期量测

正式降水

 

降水结束,拔管回填

检查、观察

8.2、监理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基坑降水与排水的目标是在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地下水要满足支护结构和挖土施工的要求,并且不因地下水位的变化,对基坑及其周围环境和设施带来危害。

(1)、集水明排降水监控要点

1、集水明排施工监控要点

1.1排水明沟宜布置在拟建建筑基础边0.4m以外,沟边缘离开边坡坡脚应不小于0.3m。

排水沟纵坡宜控制在0.1%—0.2%。

1.2排水明沟的底面应比挖土面低0.3—0.4m;集水井底面应比沟底面低0.5m以上,并随基坑的挖深而加深,以保持水流畅通。

1.3沟、井的截面应根据排水量确定,基坑排水量应大于基坑总涌水量的1.5倍。

2、集水明排降水管理监控要点

2.1当基坑侧壁出现分层渗水时,可按不同高程设置导水管、导水沟等构成明排系统;当基坑侧壁渗水量较大或不能分层明排时,宜采用导水降水方法。

2.2基坑明排尚应重视环境排水,当地表水对基坑侧壁产生冲刷时,宜在基坑外采取截水、封堵、导流等措施。

(二)井点降水监控要点

1、井点降水施工监控要点

1.1审查施工单位的降水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1.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1)地质勘察报告和地质剖面图,必要时宜做现场抽水试验确定水文地质参数;

(2)井孔的施工方法及机械设备要求;基坑平、纵断面图;

(3)井点管的构造、长度、数量,抽水机械的型号和数量,滤管和砂滤料的规格和数量;水位观测孔位置与数量。

(4)降水区域内地下构筑物、管线及临近建筑物的资料。

1.3井点施工前,复测基坑平面位置,复核孔位位置,检查清除地面及地下障碍物;坑井点降水应在开挖前进行,降水深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1.4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或施工方案布置水位观测孔,对基坑内外的地下水位变化及邻近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沉降进行监控,当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变形速率或变形量超过警戒值时,可用回灌法或隔水法来控制对周围环境的有害影响;保护邻近建筑物安全,应在降水期间监测由于土体固结所引起的基坑挡墙向坑内位移及相应的坑外地面沉降。

1.5井点钻孔的监控:

钻孔的孔口应设护筒;井管直径应大于深井泵最大外径50mm以上,孔径应比管径大于300mm以上;督促施工时孔径应垂直,上下一致,孔底比管底深0.5~1.0m,实测每孔的孔深;

1.6分节组装的井点管直径应一致,钢管井点管的滤管应采用穿孔钢管,孔隙不应小于25%,外壁垫筋缠镀锌铅丝后并包土工布滤网,检查花管位置,并应使之与相应土层位置匹配。

1.7井管沉设监控:

沉设前应先配管;沉设位置应居中、垂直、管井的滤管应置于含水层中;分节沉设时,各节应同时,并连接严密;井井点管应高出地面300~500mm。

井点管就位固定后,管上口应临时封闭;

1.8滤料应洁净,其规格为含水层筛分粒径的5~10倍,投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滤料投放前应清孔稀释泥浆;滤料应沿井管周围均匀投放,投放量不得小于计算量的95%,投放滤料不能用反斗车一次投放;滤料填至井口下1m左右时应用粘性土填实夯实。

1.9排水管路断面应根据排水量流量确定并连接严密。

排出的水经过沉砂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1.10施工前必须查明地层情况及承压水层的水头情况,并验算抵抗坑底隆起的稳定性,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2.井点降水管理监控要点:

2.1降水井点系统应设双路电源供电;

2.2降水观测孔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降水基坑为二个以上含水层时,应分层布设;观测孔应沿基坑中向两侧垂直成排布设,并宜延长基坑外2-3倍坑深长度;临近地表水应增加观测点。

2.3降水期间应对地下水的水位、流量和各类降水设备运转情况进行观测。

做好现场降水记录。

压力表等计量器具必须有标定书;

2.4观测水位时,应在降水前观测初始水位高程,以后定期观测,雨季应增加观测密度。

2.5降水抽出的地下水含泥量应符合规定,发现水质浑浊时,应分析原因,及时处理;雨季施工时,地面水不得渗漏和流入基坑,遇大雨或暴雨时,必须及时将基坑内积水排除;井点宜采用潜水泵。

2.6降水井点系统,应在基坑回填土填至原水位以上或结构完成后方可停泵,并及时拆除。

井点管拔除后,及时用砂浆将井孔回填密实,检查回填情况。

2.7降水全过程必须做好坑外邻近建(构)筑物监测工作,监测频率按设计要求进行。

8.3、质量控制标准

1、质量控制标准如下表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1

排水沟坡度

1-2

目测:

坑内不积水,沟内排水畅通

2

井管(点)垂直度

%

1

插管时目测

3

井管(点)间距(与设计相比)

mm

≤150

用刚尺量

4

井管(点)插入深度(与设计相比)

mm

≤200

水准仪

5

过滤砂砾料填灌(与设计值相比)

%

≤5

检查回填填料用量

6

井点真空度:

真空井点

喷射井点

Kpa

Kpa

>60

>93

真空度表

真空度表

7

电渗井点阴阳极距离:

真空井点喷射井点

mm

mm

80-100

120-150

钢尺量

钢尺量

2、井管应沉放在井孔中间,滤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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