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管理第六章合同管理.docx
《二建管理第六章合同管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二建管理第六章合同管理.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建管理第六章合同管理
2020年二建管理第六章施工合同管理考点
6.1工程发承包模式
【考点】:
施工发承包的主要类型
一.施工发承包模式对比表
分项
施工平行发承包模式
施工总承包模式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程序
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该部分施工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
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施工总承包的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
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招标可以提前到项目尚处于设计阶段进行
费用控制
1.投标人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2..对降低工程造价有利;
3.对投资的早期控制不利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2.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起控制;
3.可能发生索赔
1.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2.对减低工程造价有利;
3.没有合同总造价,业主担风险
进度控制
1.缩短建设周期;2.业主用于招标的时间较多;3.业主管理风险大。
1.开工日期较迟;2.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相关事宜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而项目总进度计划相关事宜由业主负责。
1.缩短建设周期;2.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相关事宜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项目总进度计划的相关事宜由业主负责。
质量控制
(1)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
(2)应非常重视各合同之间界面的定义,否则对项目的质量控制不利。
(1)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
(2)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3)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
(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
分包进行管理;
(2)符合“他
人控制”原则;(3)各分包
合同交界面的定义由施工总
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业主
有利。
合同管理
(1)招标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2)业主在每个合同中都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3)业主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
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对业主有利
一般情况下,分包合同由业
主负责,对业主不利,但要
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
认可
组织与协调
1)业主决定所有工程的承包商的选择;
(2)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3)业主方可能需要配备较多的人力和精力进行管理,管理成本高
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比较有利。
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管理各个
分包,大大减轻了业主的工
作;
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①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整个项目的合同总额较有依据
②业主方节约投资有利
③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赚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差价
④业主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具有控制权
⑤缩短建设周期,有利于进度控制
【考点】施工招标与投标
一、施工招标(掌握)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该具备的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招标方式的确定
(1)公开招标:
无限竞争性招标(国际竞争性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
(2)邀请招标:
有限竞争性招标(有限国际招标)。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3.招标信息的发布与修正
(1)招标信息的发布
1)工程招标是一种公开的经济活动,因此要采用公开的方式发布信息。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拟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4)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除在发布媒介发布外,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也可以同步在其他媒介公开,并确保内容一致。
(2)招标信息的修正
1)时限: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
2)形式:
书面形式;
3)全面:
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4.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者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经认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
5.标前会议
(1)标前会议也称为投标预备会或招标文件交底会,是招标人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的会议。
(2)会议内容及问题回答都要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发给每一个投标人,但对问题的答复不需
要说明问题来源;
(3)当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应以补充文件为准。
(4)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标前会议上确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评标
评标分为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等过程。
(1)初步评审:
重点审查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审查的内容包括:
投
标资质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审查等,若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则为废标,还要对投标计算的正确性进行审查,如果计算有误,通常的处理方法是:
以大写为准、以正本为准、以单价为准,这些修改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2)详细评审:
是评标的核心,包括技术评审(技术方案、技术措施、技术手段、人员配
备等)和商务评审(报价高低、计价方式、计算方法、支付条件、优惠条件等)。
评标结束应该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
排列顺序。
二、施工投标
1.研究招标文件(理解)
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投标人须知:
工程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招投标时间
安排等;
(2)投标书附录与合同条件:
投标人中标后应承担的责权利;
(3)技术说明:
熟悉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了解技术说明中有无特殊施工技术要求和有无特
殊材料设备要求,以便根据定额和市场确定价格。
;
(4)永久性工程之外的报价补充文件:
对旧建筑的拆除,工程师现场办公的各项开支,会
议费用等。
2.进行各项调查研究(理解)
(1)市场宏观经济环境调查;
(2)工程现场考察和工程所在地区的环境考察;
(3)工程业主方和竞争对手公司的调查。
3.复核工程量(掌握)
(1)对于单价合同,尽管以实测工程量结算工程款为准,但投标人仍应根据图纸仔细核量,
相差较大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要求澄清。
(2)对于总价合同,投标前业主对争议工程量不予更正的,而且是对投标者不利的情况,
投标者在投标时要附上声明:
工程量表中某项工程量有错误,施工结算应按实际完成量计算。
可适当采用报价技巧,如:
不平衡报价(对某些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提高报价,而对某些
工程量可能减少的可以降低报价)。
4.选择施工方案(掌握)
施工方案应由投标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
5.投标计算(理解)
在进行投标计算时,必须首先根据招标文件复核或计算工程量。
作为投标计算的必要条件,
应预先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
此外,投标计算还必须与采用的合同计价形式相协调。
6.确定投标策略(理解)
以信用取胜、以低价取胜、以缩短工期取胜、以改进设计取胜、以特殊的施工方案取胜。
7.正式投标(掌握)
(1)注意投标的截止日期:
提交标书最后的期限。
(2)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在招标范围以外
提出新的要求,均被视为对于招标文件的否定,不会被招标人所接受。
(3)注意标书的标准:
基本内容是签章、密封,否则无效。
投标书需要盖有投标企业公章
以及企业法人的名章(或签字)。
(4)注意投标的担保:
担保方式、金额及担保期限。
6.2施工合同与物资采购合同
【考点】施工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掌握】
一、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1.发包人责任(掌握)
(1)办理道路的通行证,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
(2)发包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测量数据及其书面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
(3)发包人应对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
承包人承担责任;
【注】工程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时,发包人承担;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时,
发包人承担责任。
(4)工程开工后,双方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
预案;
(5)过程中发生事故,承包人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立即通知发包人,承发包双方立即
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2.发包人义务(掌握)
(1)发出开工通知
(2)提供施工场地
(3)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4)组织设计交底
(5)支付合同价款
(6)组织竣工验收
3.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延误付款;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
二、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掌握)
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2)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3)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4)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
(5)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6)为他人提供方便
(7)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2.承包人的其他责任与义务
(1)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
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安排的报告;
(3)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
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
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三、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掌握)
1.开工日期与工期(掌握)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工期调整(掌握)
(1)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可以索赔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①增加工作内容
②改变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③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
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⑤提供图纸延误
⑥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⑦其他原因
(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
(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但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
陷的义务。
(4)工期提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
支付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
3.暂停施工
(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①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②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
③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
④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
合理利润。
(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
①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
②发包人的原因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
及时向监理人提出书面请求,监理人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同意暂停施工请求。
(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①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发出复工通知。
②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无法
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
(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①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除
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复工,如监理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该部分视为可取消工作。
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视为发包人违约。
②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采取
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
五、费用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掌握)
1.预付款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
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
保函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2.工程进度付款
(1)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2)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
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
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并监理有权扣发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的相应金额。
(3)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7+7+14),支付进度款。
(4)监理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
成的该部分工作。
3.质量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
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
4.竣工结算14天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
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并由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注】1.方对付款证书有异议的话,按争议解决的约定办理。
2.第二章《施工成本管理》中涉及竣工结算的时间为:
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向
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监理先14天+发包人再14天)完成审批,并签发付款证书,再在颁发竣工结算证书后14天内付款。
5.最终结清14天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天内,将支付款给承包人
【注】第二章《施工成本管理》中涉及最终结清的时间为:
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颁发后7天内提出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总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再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
六、竣工验收(掌握)
1.验收
(1)发包人经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
理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2)不同意接收工程的,承包人返工重作或补救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然后重新提交竣
工验收申请报告。
(3)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
(4)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
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
2.试运行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3.竣工清场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七、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掌握)
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
程,其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2.缺陷责任(掌握)
(1)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
(2)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
(3)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谁的原因谁承担责任;
(4)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发包人可自行解决,对费用和利润的承担由责
任方处理。
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4.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在缺陷责任期,包括延长的期限终止后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
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5.保修责任
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
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注】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考点】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掌握】
一、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价格除外)供分包人查阅;
2.项目经理应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指令、批准、图纸等;
3.承包人的工作(掌握)
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各种证件、批件和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
(2)组织分包人参加图纸会审,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为分包人提供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确保分包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二、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掌握)
1.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无关系
2.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
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
3.分包人的工作
(1)按分包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竣工和保修。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费用。
(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5)按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有关手续,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地,
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
生损坏的,分包人自费修复。
三、合同价款(掌握)
1.合同方式:
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
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3.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考点】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掌握】
一、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掌握)
1.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工作
(1)向劳务分包人交付施工场地
(2)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信及施工道路畅通
(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
(4)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负责工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
6.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协调。
二、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掌握)
1.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不得擅自与发包人联系;
2.严格按照图纸施工;
3.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4.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监理人)的指令;
5.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
三、保险(掌握)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发包人为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等,由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
3.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为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
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考点】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掌握】
一、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掌握)
项目主要内容
质量要求
(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2)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则按照部颁标准执行;
(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为依据时,可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4)都没有时,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包装(供货方提供)
(1)押金回收;
(2)折价回收。
验收
(1)驻厂验收;
(2)提运验收;
(3)接运验收;
(4)入库验收。
交货期限
(1)送货,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2)提货,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3)物流,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价格
(1)有国家定价的,应按国家定价执行;
(2)按规定由国家定价但国家尚无定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报请物价主管部门的
批准;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违约责任
(1)供货方违约:
不能按期供货、不能供货、供应的货物有质量缺陷或数量不
足等。
(2)需方采购方违约:
不按合同要求接受货物、逾期付款或拒绝付款等。
二、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掌握)
设备价格与支付:
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
支付10%
(2)交货:
支付80%
(3)剩余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
6.3施工计价方式
【考点】单价合同(掌握)
适用范围工程量不确定的项目
结算完成合同约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合同单价
风险双方都无工程量方面的风险
优点发包单位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投标人缩短投标时间
缺点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对投资控制不利
特点“单价优先”,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
分类
固定单价合同(工期短、工程量变化不大的项目,约定范围内不可调价);
变动单价合同(工程量有较大变化、通货膨胀、国家政策变化时可调价)
【考点】总价合同(掌握)
一、总价合同的特点
(1)发包单位可以较早预测工程成本;
(2)业主的风险较小;
(3)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4)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
(5)发包单位能更容易、更有把握地对项目进行控制;
(6)必须完整而明确地规定承包人的工作;
(7)将设计和施工的变化控在最小限度内。
二、总价合同的分类
1.固定总价合同(一年左右的项目)
(1)适用条件
1)工程量小、工期短,变化小;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
5)双方权利义务清楚,合同条件完备
【注】固定总价合同“约定可调”
(2)承包方承担的风险
1)价的风险:
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
2)量的风险:
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范围不确定、工程变更或者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
的误差;
2.变动总价合同调价情形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考点】成本加酬金合同(掌握)
适用范围
(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
(2)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详细的商谈。
风险主要由业主承担,对业主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