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连锁岗位职责共18篇.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7132335 上传时间:2023-06-27 格式:DOCX 页数:76 大小:63.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药品零售连锁岗位职责共18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6页
药品零售连锁岗位职责共18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6页
药品零售连锁岗位职责共18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6页
药品零售连锁岗位职责共18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6页
药品零售连锁岗位职责共18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药品零售连锁岗位职责共18篇.docx

《药品零售连锁岗位职责共18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药品零售连锁岗位职责共18篇.docx(7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药品零售连锁岗位职责共18篇.docx

药品零售连锁岗位职责共18篇

药品零售连锁岗位职责(共18篇)

第1篇:

新版GSP信息部职责药品零售连锁

信息部职责

1、负责对计算机和服务器中央数据处理系统的安全运行;

2、负责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3、负责对公司内部操作人员上岗前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

4、依据质量管理部门审核的结果,负责对操作人员的权限设置;

5、按照要求对公司软件资料进行备份;

6、负责计算机系统系统日常养护和管理;

7、负责维护和处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故障;

8、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信息部负责人职责

1、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管理;

2、负责指导计算机信息管理的规范操作;

3、负责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4、组织对计算机操作人员上岗前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5、负责指导计算机信息管理员对各操作人员权限范围的设定;

6、负责及时处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出现的问题;

7、其他应当由计算机信息部履行的职责。

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管理;

2、负责对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维护;

3、负责对计算机使用者的专业指导;

4、负责处理计算系统的问题或故障;

5、负责按要求对公司软件资料进行备份;

6、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第2篇:

新版GSP采购部职责药品零售连锁

采购部职责

1、负责对药品供货单位资格的初审;

2、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申报;

3、负责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4、负责建立药品采购记录;

5、负责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6、负责组织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

7、负责建立药品质量评审档案;

8、负责建立供货单位质量档案;

9、负责药品的收货工作;

10、负责其它相关工作。

1、采购部负责人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采购部日常管理工作;

药的储备采购;

2、负责制定季度或月度采购计划,做好季节性、突发性用

3、负责对药品供货单位的资格初审并报质管部审核;

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查,并报质管部审核,质量负责人批准;

5、负责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应符合GSP要求;

6、负责组织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

7、安排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建立药品采购记录、建立药品

质量评审档案、建立供货单位质量档案;

8、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采购员岗位职责

1、负责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申请表格填写,并交采购部长审查签字;

2、负责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法票据以及必须的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

3、建立药品采购记录;

4、建立药品评审档案;

5、建立药品供货单位质量档案;

6、协助采购部长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收货员岗位职责

1、负责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2、负责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3、负责对冷藏冷冻药品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有权拒收;

4、负责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志,通知验收。

5、冷藏,冷冻药品放在冷库内待验;

6、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第3篇:

新版GSP财务部职责药品零售连锁

财务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业务结算和承付货款;

3、确保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与发票上的购、销售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4、确保承付的货款其药品入库凭证均有药品验收人员签字或盖章;

5、负责财税工作;

6、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财务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

2、督促相关岗位人员执行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把好付款流向关;

4、协调与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关系;

5、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第4篇:

附录7药品零售连锁管理

附件2

附录7药品零售连锁管理

第一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企业总部统一领导下,建立覆盖包括总部各管理部门、企业物流配送机构以及全部连锁门店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统一企业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计算机系统、统一人员培训、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实现规模化、集团化管理经营。

第二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应当符合《规范》及本附录的相关要求。

第三条

总部负责设立与经营实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并对门店的经营行为和质量管理负责。

门店应当确保各岗位人员有效执行总部下发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四条

总部应当制定企业年度培训计划,统一培训内容,并按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第五条

总部建立的计算机系统应当能够对总部和门店实施统一管理。

计算机系统除符合《规范》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系统应当实现总部与门店间的信息传输、数据共享、票据管理等功能,数据应当做到双向、实时、自动传输;

(二)系统不得支持门店自行采购药品的操作;

(三)系统不得支持门店自行解除由总部做出的质量控制和药品锁定指令;

(四)系统不支持门店间信息显示和业务往来。

第六条

总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及更新。

(一)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除应当符合《规范》及其附录规定的相关要求外,还应当包括要货门店名称、门店验收人员、门店经营范围及品种等内容;

(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与对应的门店及所配送药品的合法性、有效性相关联,与门店的经营范围及品种相对应,由系统进行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

(三)门店使用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应当由总部统一进行维护。

第七条

总部负责对购进药品、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的合法资质进行审核,并统一采购药品。

第八条

门店应当通过计算机系统向总部提出要货计划,由总部统一进行配送;总部也可根据计算机系统中门店药品库存和销售情况,下达配货指令,直接向门店配送药品。

配送过程应当符合《规范》有关要求。

门店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第九条

门店接收总部配送药品时,可简化验收程序。

验收人员应当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照要货计划或配货指令与配送随货同行单,对到货药品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到货日期、到货数量的核对,并在计算机系统中确认并记录,自动生成验收记录。

要货计划或配货指令、配送凭证与实物不符的,门店应当与总部相关部门联系处理,未经确认不得收货。

第十条

总部应当制定门店间药品调剂管理制度,并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各门店具体销售情况,对各门店间的药品调剂实行管理。

(一)门店间未经总部批准,不得自行调剂药品。

(二)门店应当通过计算机系统向总部报送需调剂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以及调剂数量等数据信息,以便总部安排门店间调剂。

(三)总部应当根据门店药品调剂申请,通过计算机系统开具调剂药品的收回与配送单据。

(四)总部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门店间调剂药品的收回与配送。

(五)门店间药品调剂必须由总部质量管理部门验收人员进行质量验收,不得委托其他人员代为验收,并按照药品验收的有关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第十一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在各门店经营场所内外使用统一的企业标识,包括企业商号、商品体系标识、工作服等元素。

第十二条

总部应当制定并督促执行统一的药学服务标准,并负责统一培训和药学服务管理,各门店应当按照标准开展药学服务。

第十三条

总部应当统一门店销售凭证式样。

门店销售药品时,应当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注明各门店名称的销售票据。

第十四条

门店对发现的质量可疑药品,由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确认,确认不合格或无法确定的不得销售,并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

质量可疑药品应当放置在专门区域,与其他药品有效隔离,同时上报总部。

总部负责对不合格及质量无法确认的药品统一回收及后续处理。

第十五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在全国范围内开设门店,总部可向其门店直接配送药品,也可委托其他单位配送。

委托其他单位配送药品的,应当符合《规范》要求。

(一)委托其他单位配送药品的,总部的计算机系统应当与受托单位计算机系统有效对接,药品配送信息应当由总部传输给门店;

(二)除委托配送的药品可以直接由委托配送的受托方配送到门店外,门店不得直接与接受委托配送的企业发生经济和业务往来。

第5篇:

药品连锁零售申报材料说明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两证换证

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1、《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换证申请书》

1.1所在县(区)局对企业12个月内经营假劣药品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县(区)局公章;

1.2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均应与《药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再次认证和变更企业还应提交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1企业提交证照正副本原件,审核后原件返回给企业,留存复印件;2.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证照过期的和《GSP》未认证的,应提交市局开据的有效期延期证明;

2.3《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项目应与《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内容一致。

第1页

3、上次认证检查或追踪检查《不合格项目情况表》复印件

3.1企业如无法提供,需做出情况说明。

4、企业实施新版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4.1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上次认证以来《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情况;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描述以及上一年度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回顾分析;

4.2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岗位人员配备情况;4.3各岗位人员培训与健康管理情况;4.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概况;4.5设施与设备配备情况;4.6相关设施设备的校准情况;4.7计算机系统概况;

4.8简述药品经营质量风险管控情况;

4.9企业药品经营活动各环节工作运转及其质量控制情况;4.10.12个月内无违规经营造成的经销假劣药品的声明。

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2)药品验收管理制度(3)药品陈列管理制度(4)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第2页(5)供货单位和采购药品的审核制度(6)处方药销售的管理制度(7)药品拆零的管理制度

(8)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9)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10)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的管理制度(11)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12)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13)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制度

(14)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制度(15)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制度

(16)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制度(17)人员培训及考核的规定制度(18)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制度(19)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制度(20)质量管理文件管理制度(21)设施设备管理制度(22)冷藏、冷冻药品管理制度(23)药品追回、召回管理制度(24)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只经营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不用制定上述关于处方药内容的相关制度。

第3页

6、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6.1应注明各岗位人员姓名;

6.2企业组织机构图应包括各岗位人员之间的隶属关系;简要概况出各部门人员职能;

6.3提供职工名册:

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学历、职称等。

7、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简历表;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采购、营业人员情况表

7.1按表中内容如实填写相关人员情况;

7.2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还应提供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7.3执业药师应注册,注册证要求在有效期内,执业单位应为申请认证企业;

7.4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7.5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县城(含)以

第4页下零售药店营业员可以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7.6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7上述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药品陈列储存、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8.1企业应具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设施、设备;8.2填写清楚设施设备的型号、数量。

9、企业所属分支机构情况表

9.1企业无所属分支机构在表中填\\\”无\\\”;

9.2在填写企业所属门店中,在备注栏中写明是否为新开办门店

10、企业经营场所、仓库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10.1无房产证的,需提供房权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

11、企业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位置图11.1平面图应注明营业场所长、宽、高(仓库长、宽、高,各库房分布划分和面积情况)。

12、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2.1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做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12.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原印章。

第5页

1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13.1按提供样式填写。

备注: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应使用计算机填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并用A4纸打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审查人员审查核对后,将原件交回企业;

3.申请材料需一式份,申报一份,申请书与所附资料应装订成册;

4、企业填报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及上述相关材料,应按规定做到详实和准确。

不得隐瞒、谎报、漏报,否则将驳回认证申请、中止认证现场检查或判定其认证不合格。

第6页

零售药品GSP现场检查工作程序

(一)现场检查前的准备

1、核对检查材料是否齐全(与现场检查材料目录一一核对),材料不齐全的,要求县区局补齐;

2、认真解读现场检查方案。

若发现问题,立即与市局药品流通监管协调、沟通;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将检查材料退回县区局;

3、检查员签订“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检查及核查员廉政承诺书”;

4、根据检查方案规定,将相关资料分发给检查员。

检查员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存在疑点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列为现场检查重点。

(二)企业应向检查组成员提供的材料

1、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2、营业场所(仓库)的平面方位图;

3、营业场所(仓库)的平面布置图(经营场所须标明长、宽和使用面积;库房须标明长、宽、高、使用面积和库房的使用性质或区域);

4、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相关记录文件;

第7页

5、职工名单(应标明学历、专业、工作岗位、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从业年限等相关信息。

(三)核实企业资质

1、企业应提交的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以及变更记录原件;

(3)再次申请GSP检查的须提交《认证证书》原件;

(4)提供药监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具有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审批文件、认证证书延期证明文件);

(5)

2、对资质文件的要求,应与申报资料中的文件一致;

3、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营业执照》正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变更记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监部门批准文件。

(四)实施现场检查

1、首次会前须完成的工作:

(1)检查组应在被检查企业经营场所前拍照,以便与其注册地址核对。

要求照片中有企业的牌匾、街牌号和检查组全体成员;

(2)核实企业资质文件;

第8页(3)留存企业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

2、召开首次会议

参加人员包括:

检查组成员、企业全体从业人员首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主持。

(1)检查组组长向企业递交和宣读认证检查通知;

(2)检查组组长向企业代表介绍检查组成员;

(3)企业负责人向检查组介绍参会人员,宣读“被检单位承诺书”;

(4)检查组组长宣读检查工作纪律;

(5)企业相关人员简要汇报实施新版GSP情况;

(6)检查组将“廉政纪律”和“公示”交企业,请将粘贴在醒目位置;

(7)检查组将“廉政回执”交企业,并告知有关要求;

(8)检查组长说明检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9)首次会议会场及重要节点应留有照片;

(10)检查组组长宣布首次会议结束。

3、检查组集体检查营业场所;

(1)企业注册地址与营业场所实际相符,并留有照片;

(2)规范中明确规定的硬件须留有照片资料,如营业场所、计算机系统、阴凉柜、冷藏柜、空调、拆零售专柜及工具、灭蝇灯、温湿度计、防鼠设备;

(3)经营中药饮片的,所需的设施、设备应留有照片;

第9页(4)其他需要作为证据的,也应留有照片资料;

4、检查组集体检查结束后,检查员按照检查方案规定的分工,分头进行检查;

(1)要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评定细则逐条逐项进行询问、查看、取证、核实和确认,并将发现的问题记录;

(2)要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检查,注意现场和企业所提供资料结合,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申报资料或检查方案不一致,检查组应集体研究决定,统一思想,提出调整检查方案的意见。

(3)现场检查采用听、看、问、查的方式。

要听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对其所涉及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描述;看文件是否与其描述的一致、是否符合检查细则的要求;问与其相关的制度、职责和操作规程;查需要证明符合或不符合检查评定细则的事项。

(4)检查要覆盖所有检查项目,应落实到具体细则上,要注意各条款之间的相互关联。

(5)检查中如发现企业有造假,严重缺陷或主要缺陷的,应取证并做详细记录,要求企业负责人、当事人在现场签字,必要时可做调查笔录。

5、检查组合议

(1)检查员按照分工,如实、充分地就检查情况发表意

第10页见,逐条逐项汇报现场检查情况,并对现场检查项目逐一做出符合或不符合的结论;

(2)独立的检查项目由负责分工的检查员确认;需要综合确认的检查项目由检查组集体确认;

(3)检查组成员要对检查情况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妥善处理好内部意见分歧,必要时可与市局沟通;

6、检查组组长根据检查组合议情况拟定现场检查报告。

现场检查报告须确认检查方案中的认证范围、认证地址;本次检查总体情况;对缺陷项目进行逐项描述等。

7、检查组讨论通过现场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经检查组成员全体通过,并在报告上签字。

8、召开末次会议,参加人员与首次会议相同

(1)检查组组长代表检查组宣读现场检查报告;

(2)企业对现场检查报告没有异议的,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在现场检查报告上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有异议的,企业可向检查组作出说明或解释,检查组也可以向企业提交有关证据或证明。

双方讨论后消除异议的,企业签字盖章;如最终双方未消除异议达成一致的,应将不同意见作出记录,检查组成员、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质量负责人都要在记录上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检查组向现场检查报告没有异议的企业介绍整改报告或限期整改的有关事宜;

第11页(4)末次会议、企业负责人签字等留存照片。

(五)检查组上交现场检查资料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按现场检查材料目录要求将报告及检查照片存入U盘,同时,检查上交材料的完整性,确认无误后,将材料封存。

第12页

第6篇:

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承诺书

附件3:

药品生产企业集中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承诺书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按照国家局及省局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均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后,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局及省局药品生产监管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药品GMP,进一步加强原料来源把关、委托加工管理,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

如出现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我公司将积极配合、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依法处理。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1—

承诺日期:

药品批发企业集中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承诺书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按照国家局及省局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自

查自纠,自查自纠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均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后,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局及省局药品流通监管等各

项规定,严格执行药品GSP,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人员管理和对购销药品各方资质的审查,如出现购销假药、向无资质单位和个人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制剂、含兴奋剂制剂或“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等违法行为,我公司将积极配合、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依法处理。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承诺日期: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集中整治行动

自查自纠承诺书

我公司按照国家局及省局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均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后,我公司(药店)将严格执行国家局及省局药品流通监管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药品GSP,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人员管理和对购销药品各方资质的审查,如出现购销假药、向无资质单位和个人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制剂、含兴奋剂制剂等违法行为,我公司将积极配合、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依法处理。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承诺日期:

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承诺书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药店按照国家局及省局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查自纠表中填写的各种数据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本药店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后,我药店将严格执行国家局及省局药品流通监管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药品GSP,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人员管理和对购销药品各方资质的审查,如出现购销假药、向无资质单位和个人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制剂、含兴奋剂制剂等违法行为,我药店将积极配合、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依法处理。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承诺日期:

—5—

第7篇:

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准入标准

江苏省药品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