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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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如何进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第一节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原则与内容
一、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原则
水资源是十分重要、又很特殊的自然资源,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在水的自然循环和社会循环中,水质水量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常常发生变化。
为了促进城市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如何经济合理地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如何选择用最低的基建技资和最少的经营管理费用,满足各用户用水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是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任务。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考虑到城市发展、人口变化、工业布局、交通运输、供电等因素,城市给水工程设施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根据国家法规文件编制
(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保证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
①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究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
②开发水资源必须进行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研究。
在水源不足地区应当限制城市规模和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的发展。
③给水工程的建设必须建立在水源可靠的基础上,尽量利用就近水源。
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净水工艺和水厂平面布置,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田、少拆民房。
新建水厂应配套建设,除备用能力和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场地及施工复杂部位留有发展余地外,不宜在工艺设计参数上再留有挖潜余地。
管网的输配水能力应与水厂建设规模相适应。
④城市供水工程规划应依靠科学进步,推广先进的处理工艺,提高供水水质,提高供水的安全可靠性,尽量降低能耗,降低药耗,减少水量漏失。
⑤城市供水应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方针,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
制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
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资源,严格控制污染,保护水资源的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
①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人口规模、居民生活水平、经济发展目标等确定城市供水规模。
②根据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用水要求、功能分区,确定水源数目及取水规模。
③根据用户对水量、水压要求和城市功能分区,建筑分区以及城市地形条件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水厂位置,确定集中、分区供水方式,确定增压泵站、高位水池〈水塔)位置。
④根据水源水质和用户类型,确定自来水厂的预处理、常规处理及深度处理方案。
⑤根据总体规划中有关水利、航运、防洪排涝、污水排放等规划,及河流河床变迁情况,选择取水位置及取水构筑物形式。
⑥根据城市道路规划确定输水管走向,同时协调供电、通讯、排水管线之间关系。
(4)给水工程应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合理超前建设
①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一般按照近期5年、远期20年编制,按近期规划实施,或按总体规划分期实施。
②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保证城市供水能力与生产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并且要合理超前建设。
不要因水量年年增加,自来水厂年年扩建。
③城市给水工程近期规划时,应首先考虑设备挖潜改造、技术革新、更换设备、扩大供水能力、提高水质,然后再考虑新建工程。
④对于一时难以确定规划规模和年限的城镇及工业企业,城市给水工程设施规划时,应对于取水、处理构筑物、管网、泵房留有发展余地。
⑤城市取水构筑物、净水厂、输配管网等给水基础设施超前建设部分,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实施要考虑城市给水投资体制与价格体制等经济因素的影响。
注意投资的经济效益分析。
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内容与深度
给水工程设施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编制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有时另行编制专业规划。
在此基础上,再编制详细规划。
各阶段规划的内容与深度可按下列要求编写:
1.城市给水工程总体规划的内容与深度
(1)确定用水量标准,估算城市用水总量;
(2)根据水源水质j水量情况,选择水源,确定取水位量及取水方式;、
(3)根据城市发展布局及用地规划、城市地形,选择自来水厂、加压泵站、高位水池(水塔)位置和用地,输配水干管走向,估算干管管径;
(4)根据水源水质变化情况,确定自来水水质目标,选择水处理工艺形式;
(5)确定水源地卫生防护措施;
(6)确定城市节约用水目标和计划用
水方案图纸要表达的内容有:
水源及水源井、泵房、水厂、贮水池的位置,给水分区和规划供水量,输配水干管走向、管径、主要加压站、高位水池位置。
2.城市给水工程分区规划的内容与深度
(1)估算分区用水量;
(2)根据区域内用水水压要求,进一步确定分区供水设施,确定主要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3)确定输配水管渠的走向、位置、管径及服务范围;
(4)确定飞分区内计划用水措施及节约用水目标。
主要图纸的表达内容与总体规划基本相同。
3.城市给芬工程详细规划的内容与深度
城市给水工程详细规划是在城市给水工程总体规划与分区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编制的规划,并做出较为详细规定,作为给水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对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作出评价,其主要内容为:
(1)计算用水总量,确定规划区供水规模;
(2)确定供水水质目标,选定自来水厂大致位置;
(3)确定集中供水、分区供水方式,确定加压泵站、高位水池(水塔)位置、标高、容量;
(4)确定输配水管走向、管径,进行必 要的管网平差;
(5)选择输水管网管材及敷设方法;
(6)对详细规划进行工程估算,预测投资效益;
(7)对近期规划部分进行规划设计、工程估算、效益分析。
主要图纸的表达内容为:
输配管网的走向管径、埋深,给水泵站的位置,必要时标明阀门井的位置。
第二节 城市给水水源工程规划
一、城市给水水源工程规划
为了确定城市水环境保护重点,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特提出城市水资源工程规划作为城市给水水源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1.城市水源评价
(1)水资源与城市水源关于水资源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基本上可以归纳为:
广义概念:
一切可以被利用的各种形态的天然水体都可以称为水资源。
包括海洋、冰川、湖泊、河流、地下水、大气水等在内的各种水体。
狭义概念:
水资源仅指可供国民经济利用的淡水资源。
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其数量为扣除水期蒸发的总降水量。
工程概念:
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利用的具有稳定径流量的淡水以及少量用于冷却的海水。
城市水源一般指可被利用的淡水资源,包括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
有时把海水利用、废水回用作为城市水源的补充。
(2)地下水源评价
地下水分为潜水、层间水、泉水等。
潜水主要靠降水和河流飞湖泊等地表水渗流补给。
其水质与补给源水质有关。
地下水源、评价主要考虑对某一地区某一城市地下水储量、允许开采量、地下水水质进行评价,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①调查了解或勘察钻探,确定区域内地质条件;
②根据调查、勘察结果,描述区域内水文地质条件;
③根据区域内地下水源开采现状,分析地下水动态特征;
④确定地下水含水层渗透系数和补给来源;
⑤地下水开采量计算;
⑥地下水水质评价;
⑦地下水评价计算可靠性分析;
⑧地下水开发利用方案和管理要求;
⑨评价结论和建议。
(3)地面水源评价作为城市水源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地面水源主要从水质、水量方面进行分析,在选择取水位置时,还应对取水口河段、河势、河床稳定性,湖泊、水库、堤防、工程地质等进行深入评价,主要包括如下方面内容:
①地面水源水质评价
a.水源水质评价应对取水水域分为平水期、丰水期、枯水期三期水质检测。
b.水质评价取样应设在取水区域上、下游不少3于个断面上。
c.水样一般从水面以下0.5m至水底以上1m范围内采集。
d.检验项目及方法按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规定的指标和方法进行。
e.评价标准按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执行。
②地面水源环境影响评价
地面水源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是水源水质保护和变化趋势分析,其主要内容为:
a.对水源水质、底泥、大气进行现状监测评价;
b.对排入水源水体的污染源调查、分析;
c.水上交通对水源水质影响的分析;
d.预测水源水质变化趋势,富营养化的可能性等;
e.提出区域内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范围,总量控制的措施;
f.提出水环境管理监测计划。
③河床河势变化及水文、工程地质评价主要是对取水河流、湖泊、水库水文地质,河床变迁的影响进行评价,包括下面内容:
a.工程河段基本情况,包括径流量、潮沙变化、泥沙特点;
b.河床演变分析,包括历史上变迁,近期变迁及河床演变趋势预测;
c.工程水域利用可能性分析;
d.取水工程对河道水流、湖泊、水库水系影响等
2.城市水源功能区域划分
(1)城市水源功能划分的基本原则
保护城市水源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饮用水源,应放在首位,以求使在最小投资条件下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
水源功能划分时,应注意以下原则:
①以城市可持续发展为前提,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布局、饮用水源选择、水环境质量要求,划分。
②突出重点,优先保护生活饮用水源。
③从城市水源、现状出发,制订不同功能的(地方)水质目标,但不得低于现状水质要求。
④根据水环境容量,制订具体的污水排放标准或分期的执行标准及水源保护措施。
⑤城市水源功能划分应具有一定时效,其水质目标应越来越严格,最终达到天然水体要求。
⑥城市水源功能并非是单一的功能,可以是多种功能的迭加,但其水质目标必须按照最严格的使用功能要求来确定。
(2)城市水源水体功能划分
城市水源的有效利用与城市发展有关。
受其所在位置和用途限制而具有不同的水质要求。
城市水源规划时主要考虑以下用途开发利用:
①生活饮用水水源;
②水生生物环境水源;
③工业用水水源;
④渔业养殖用水水源;
⑤游泳场、浴场水源;
⑥畜禽用水水源;
⑦水上运动用水水源;
⑧景观用水水源;
⑨农业灌溉水源;
⑩航运水源。
按照不同用途不同水质标准,根据我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城市水源功能可分如下五类:
I类:
国家自然保护区,包括风景区,直接饮用水水源区,食品、饮料、酿酒工业原料用水区体。
Ⅱ类:
主要生活饮用水源的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及鱼虾产卵区水体。
Ⅲ类:
主要生活饮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水体。
Ⅳ类:
一般工业工艺用水,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水上运动用水水体。
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影响用水区水体。
其中农业用水,尚应注意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草地牧场灌溉用水与生吃瓜果蔬菜灌溉用水的水质有所不同。
二、城市水源开发利用与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指出: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究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
"城市水源规划就是根据《水法》,制订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管理措施,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城市水源开发利用根据我国城市发展及水资源现状,不同地区可采用以下不同的开发水源方法:
(1)利用现有河流、水库,扩大地面水拦蓄量;
(2)设法收集、储存降水;
(3)增加地下水回灌水量,扩大地下含水层调蓄作用;
(4)远距离跨流域引水;
(5)矿坑水处理回用;
(6)城市污染水再生回用;
(7)科学利用海水、苦咸水等。
2.城市水源管理
前已述及,水资源是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在城市规划时,必须强调城市水源管理。
目前,大多数城市均设有水源管理的协调机构,开展了保护水源、节约用水、水质预测等工作。
从城市水源规划考虑,建议水源管理协调机构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1)制订城市水环境集成规划
在城市水源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供水量分析、需水量分析、排污负荷分析、水体自净能力分析后,得出水环境承载能力结论,采取必要措施,如水量调控、水影响用水质调控等。
在分析水环境承载能力时应建立水量变化数学模型。
将所有流入流出本地区的水量参数输入模型,随时可知本地区可资用水量。
把有关水中的DO、BOD5、藻类、NH3-N、NO2——N、NO3——N、有机磷等参数输入水质变化模型,预测本地区水质变化情况。
(2)建设节约用水型城市
对城市内不同工业制定节约用水目标。
对农业用水,开辟灌溉水源,推广节水型灌溉技术。
(3)制定水价政策,建立合理水价体系
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水价应反映水资源和水环境的真正价值,反映制水工业的实际成本,避免"水厂供水越多,亏损越多"的不良循环现象。
3.城市水源保护
(1)城市水源保护一般措施
①合理规划。
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建有污染的企业、度假村、游乐园、疗养院及居住小区等。
②加强水源保护区流域内水土保护工作。
可在流域区种植水源涵养林,防止河流上游滥伐森林。
③在水源保护区流域内建设生态县、镇、村,加强水源地区所在地的城镇生态环境综合环境规划,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持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④有季节性变化的河流,修筑拦水坝始大拦蓄及地下水渗透。
(2)城市水源防止污染措施
①加强水源水质调查研究,建立水体污染监测网,对排入水体的污水成分、影响范围、污染程度、危害情况、发展趋势进行、严密监测,加强控制。
对地下水源建立地下水动态网点,进行水质变化观测。
对滨海地区注意威水入侵引起的水质变化观测。
②限制水源保护区域人口发展,在居住区完善农家厕所,修建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
③引水渠或河流沿线不得堆放垃圾,倾倒污水及粪便。
④控制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化肥,发展生物治理工程,采用长效、高效、低毒型农药。
⑤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内采矿、冶炼及其他有污染的企业。
(3)城市水源卫生保护地面水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取水点周围半径不小于100m的水域内,不得停靠船只、游泳、捕捞和从事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并应设有明显的范围标志。
②河流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设置有害化学物品的仓库或堆钱,不得设立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沿岸农田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使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并不得从事放牧。
供生活饮用的专用水库和湖泊,应视具体情况将整个水库、湖泊及其沿岸列入此范围,并按上述要求执行。
此外,受潮沙影响的河流取水点上下游的防护范围,湖泊、水库取水点两侧的范围,沿岸防护范围的宽度,均应由供水单位会同当地卫生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③在水厂生产区域或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东小于10m的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充分绿化。
地下水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的形式和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进行确定。
其防护措施应按地面水水厂生产区要求执行。
②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有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抗、堆放废渣或铺设水渠道,并不得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如取水层在水井影响半径内不露出地面或取水层与地面水没有相互补充关系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较小的防护范围。
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影响半径的范围以及岩溶地区地下水的水源卫生防护,应由供水主管部门会同水文地质和当地卫生等部门研究确定。
③在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内,应按地面水水广生产区的要求执行。
对于分散式给水水源卫生防护地带的范围和防护措施,当以地面水为水源时,取水点附近的卫生防护应参照上述的要求执行;以地下水为水源时,水井周围20~30m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抗、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并应建立必要的卫生制度。
④在水源取水点上游1000m以外,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符合现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6)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一79)的要求;医疗卫生、科研和畜牧兽医等机构含病源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清毒处理,彻底消灭病源体后方准排放。
为保护地下水源,对于人工回灌的水质,应以不使当地地下水水质变坏或超过饮用水质标准为限。
有害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排入渗坑或渗井。
(4)城市河流、湖泊水还清对策
我国大多数城市河流、湖泊不同程度地受到污染,很难再继续作为饮用水水源。
由此,有的采用了长距离引水,有的则加强净化处理工艺。
作为一座城市景观、运动、娱乐场地,城市河流、湖泊水体应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凹-V类水质标准是必须的。
城市河流、湖泊还清可采取以下对策:
①完善污水排放系统,减少排放污水水量;
②搬迁河道上的垃圾储运码头,严禁向河道湖泊倾倒垃圾、废物;
③补充河流、湖泊新鲜水量,增加水体自净能力;
④清除污染底泥,疏泼死水河段;
⑤增加水中溶解氧量,分段处理河流、湖泊污染水体;
⑥修建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专用退水渠道,实行清污分流;
⑦改建城市雨水、污水排放系统,实行雨水、污水分流;
⑧加强排入河流、湖泊的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站的污泥处置、处理措施,严禁污水处理厂污泥排人,尽量减少自来水厂污泥排入等。
第三节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一、城市取水工程规划
1.地下水取水工程设施规划
(1)地下水取水构筑物位置选择
①在保证水质水量的前提下,地下水取水构筑物应尽量靠近集中用水区,减少输水管投资。
②地下水取水构筑物应建设在不受洪水威胁的地方。
否则,应考虑防洪措施。
③地下水取水构筑物尽量设置在交通方便、靠近电源的地方,以利于施工、管理和降低输电线路造价。
④当地下水铁、猛含量较高,需要建造除铁除锺构筑物时,可以在每个取水构筑物旁安装小型除铁锤设备,也可集中设置除铁锤设施。
一般情况下,集中建造除铁除镜构筑物便于管理,但需建造清水池、送水泵房,相对造价较高。
(2)地下水取水构筑物分类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种类和设计要求见表4-3-1。
表4-3-1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种类、适用条件和设计要求
种类
适用条件
设计要求
尺寸和深度
设计水量
管井
1.含水层厚度大于5m,其底
板埋藏深度大于15m
2.只要深井泵性能允许,不受
地下水埋深限制,均可使用管井
3.适用于任何砂层、卵石层、砾石层、构造裂隙、岩溶裂隙等含水层,应用最为广泛
1.常用的管井直径为150~600mm,井深小于300m
2.尽量加大出水量,以减少井数
单井出水量一般为500~6000m3/d(直径)
大口井
1.一般含水层厚度在5~15m,地下水埋深在1Om以内时
2.适用于任何砂、卵石、砾石层 3.渗透系数最好大于20m/d
(直径)
4.中小城镇、铁路、农村给水
采用大口井较多
5.大口井贯穿整个含水层的完整井只从井壁进水,因进水孔易于堵塞,采用较少。
非完整井未贯穿整个含水层,由井壁和井底同时进水,多数大口井都采用这种形式
6.在大口井内径向设置穿孔辐射管,称为辐射井,宜于开采水量丰富、含水层较薄的地下水和河床渗透水。
一般常用于中砂、粗砂地层
常用井径为4~8m,井深为6~15m
1.大口井单井出水量一般为
500~10000m3/d(直径)
2.辐射井单井出水量一般为500010000m3/d(直径)
续表
种类
适用条件
设计要求
尺寸和深度
设计水量
渗渠
1. 含水层厚度较薄,一般小于5m,地下水埋深较浅,一般小于2m时
2.渗渠渠底埋深小于6m时
3.适用于中砂、粗砂、砾石或卵石层
4.适用于开采河床渗透水
5.地下水取水构筑物中,单位取水量的造价最高6.长期使用中,会因河床细颗粒泥砂淤积而减少水量
水平铺设在含水层
中的集水管(渠),
常用管径为0.6~
1.Om,通常埋
深为
4~6m
出水量一般为
10~30m34(直
径)
2.地面水取水工程设施规划
(1)地面水取水构筑物位置选择
①一般原则
a.位于水量充沛、水质较好的河段。
供应生活饮用水时,取水口位置应选择在靠近城镇和工业用水区的上游清洁河段。
b.应靠近江河的主流,水深满足要求,即在取水构筑物处一般不小于2.5-3.0m的水深,小型取水口可降低到1.5-2.0m,河岸和岸坡稳定,工程地质条件良好。
c.尽可能减少泥砂飞漂浮物、冰凌飞冰絮、水草、支流和咸潮的影响。
d.取水构筑物应不妨碍航运和排洪,并且符合城市、河道、湖泊飞水库整治等规划要求,确保取水构筑物安全可靠,运行管理方便,施工简单。
e.取水构筑物的设计最高水位应按100年一遇频率确定。
城市供水水源的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一般可采用90%-97%o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一般可采用90%-99%。
②位置选择
a.在河流弯道外,因凹岸受到冲刷形成主流深槽,近岸水流较深,而凸岸则有泥砂淤积,取水口尽量设在弯曲河段的凹岸,以减少泥砂和漂浮物。
从凹岸取水的特点是,冬季有利于冰和水的分层,减少冰凌对取水口的影响。
取水位置可选在顶冲点的上游或稍下游(15-20m)的主流深槽处,以减少泥砂和漂浮物。
顶冲点上游的护岸工程量少,施工方便。
顶冲点下游的水流较深,今后如河滩下移时对取水口的影响较小。
b.一般不宜在凸岸、岸边缓流区和回流区取水,因该处泥砂淤积较多,漂浮物多,水质较差。
因主流运离涧岸,为了保谊取水深度,势必增加取水管的长度。
但如靠近河岸有较好取水条件,也可考虑在凸岸的起端或终端取水。
c.一般较多的是在直河段上设置取水构筑物,这时取水口应选在主流靠岸、河床稳定、水深流急的窄河段处,以减少漂浮物,如树枝、杂草、水草等影响。
d.取水口应选在含砂量少的河段。
含砂量在水流断面上的分布是不均匀的,并且随不同季节发生变化。
一般靠近河底的含砂量大,泥砂粒径也大,靠近水面含砂量越小,粒径也小。
从平面来看,因主流区的流速水,挟带的泥砂量较多,靠近河岸因流速减小,含砂量较少。
e.江河汇流入海洋的河口地段,由于异重流作用,往往形成浅滩和沙洲,还因潮沙的影响,在个别季节使水有咸昧,因此取水构筑物不宜放在河口附近。
f.在江河支流向主流的汇入口处,易于沉积泥砂,因此取水口应离开支流汇入口,或位于对岸一侧,或在汇入口的上游。
对于山区河流的汇入口,选择取水口的位置是更应注意,因山区河流的流量和水位变化大,含砂量也大,如选址不当,会增加取水和净水构筑物管理的麻烦。
g.在分汉河道上选择取水口时,应选在稳定的汉道上,不应选在衰退的汉道上,以免因淤积而无法取水。
h.尽量避免垂直于河道水流方向开挖明渠引水,或局部加深河床用渠道引水,以免泥砂淤积,或藻类聚集而影响取水。
i.为防止冰凌影响,取水口应选在水内冰较少和不受冰块碰撞的地点,不宜选在急流、冰穴、冰洞河段和支流汇入口的下游。
尽量避免设在流冰容易堆积的浅滩、沙洲、回流区和桥孔的上游附近。
水内冰较多的河段,取水口应设在冰水分离而不是冰水混杂的河段,以便从冰层下取水。
j.取水构筑物应建造在地质条件好、承载力大的地基上。
应避开断层、滑坡、冲积层、流砂、风化严重和岩溶发育地段。
在地震区的取水构筑物,不应设在陡坡下或开阔的河漫滩上。
应考虑施工时的交通运输和足够的施工场地。
管道少穿铁路、公路和堤岸,以减少土石方和水下工程量。
k.潮沙河道的取水口应避免海水倒灌的影响;水库的取水口应在水库淤积范围以外,靠近大坝;湖泊取水口应选在近湖泊出口处,离开支流汇入口,且须避开藻类集中滋生区。
(2)地面水取水构筑物及设要求
地面水取水构筑物分类及设计要求见
表4-3-2。
表4-3-2地面水取水构筑物分类及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