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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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
薪酬分配管理办法①
餐饮企业激励员工绩效考核奖惩制度⑤
餐饮企业激励员工绩效考核奖惩制度⑨
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及奖励制度14
技术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及奖励制度15
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20
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21
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22
员工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27
员工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30
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1.范围:
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的薪酬分配原则、薪酬结构及支付方法、日常考核管理、薪酬调整与晋升等内容。
规定了各类新入公司人员的工资评定办法,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及公司各部门二次分配的基本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2.组织机构:
行政部是公司薪酬分配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薪酬分配制度规章的草拟和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公司薪酬分配制度和规章,并且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3.参考文件:
《劳动法》及配套法规
4.内容:
4.1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4.1.1薪酬分配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逐步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4.1.2本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完善公司薪酬分配体系,逐步建立和规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薪酬分配制度。
4.1.3坚持“两低于”原则,即公司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利税的增长幅度,员工工资的增长低于公司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
4.1.4坚持员工薪酬分配与绩效挂钩浮动的原则。
4.1.5坚持工资指导线制度。
4.2薪酬形式与结构
4.2.1公司实行基本工资与奖金配套的薪酬分配形式,按市场经济和改革发展的要求,将不断增加岗位工资在薪酬中的比重,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薪酬体系,即:
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以浮动工资为有效补充的薪酬分配体系。
4.2.2薪酬结构公司薪酬由基本收入和浮动收入两部分构成。
4.2.2.1基本收入包括: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组成。
4.2.2.2浮动收入主要由奖金、岗位职务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组成。
浮动收入还包括按规定计入工资总额的质量奖、安全奖、劳动竞赛奖、承包奖及其它一次性奖励等。
4.3薪酬分配管理
4.3.1基本收入管理
4.3.1.1岗位工资员工的岗位工资随岗位的变动而变动,调入新岗位,实行三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执行原岗位工资标准;试岗结束经考核合格,从次月起执行新岗位工资标准。
4.3.1.2新入公司人员在试用期内执行初期待遇,不执行岗位工资、奖金等。
4.3.2浮动收入管理
4.3.2.1公司浮动收入实行部门任务考核,每月月底由各部门汇总当月完成的任务量至财务部,由财务部来核定计算各部门浮动收入,考核分配至员工本人。
应发给员工的薪酬收入不能用于其它活动的开支。
4.3.2.2公司内部调动人员,应根据调动通知,上半月调动的在调入部门计发浮动工资,下半月调动的在原部门计发浮动工资。
4.3.2.3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在实习期间不计发浮动工资。
4.3.2.4对退休及各类离职人员,停发浮动工资。
4.3.3.1各类假期的薪酬管理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公司按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
员工因病、工伤、事假、迟到、早退、旷工、产假期间工资按有关文件执行。
4.4各类人员薪酬确定办法
4.4.1新入公司人员基本工资确定
4.4.1.1新进入公司人员:
实习期按部门基层员工基本工资标准执行,没有浮动收入,实习期为1—3月,实习结束后通过考核合格次月起,执行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享受公司浮动收入。
4.4.1.2实习期待遇根据招聘形式按12年制订的标准执行,定级定岗后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执行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
4.4.2公司内部转岗人员基本工资确定
4.4.2.1根据工作调动通知,下达“员工岗位变动通知书”并调整其岗位工资为新岗位的试岗工资,试岗三个月后填写“试用员工转正考核表”,合格者从次月起执行新岗岗位工资标准。
4.4.2.2员工因岗位变动而发生工资关系变动的,以工作调动通知为准,次月起在新部门计发工资。
4.4.5其他人员工资管理
4.4.5.1其他离职员工:
由本人持“离职通知书”办理工资手续。
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需先支付违约赔偿金。
4.5薪酬调整按照工资指导线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并结合企业改革的实际,行政部提出工资调整意见,经董事会通过,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由行政部组织实施。
4.6薪酬支付
4.6.1工资以法定货币支付。
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工资
4.6.3.2员工在休息日工作,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员工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4.6.3.3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按员工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4.7下列项目由公司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4.7.1个人所得税;
4.7.2员工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4.7.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7.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
4.8特别支付员工死亡或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结算员工工资,并结清经济补偿金或违约赔偿金。
4.9监督检查
4.9.1行政部将会同财务部等相关职能处室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工资性收入核查,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4.9.2各部门工资性收入发放表必须有领用人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4.10薪酬计发程序
4.10.1各部门每月于3日前将员工考勤交行政部。
4.10.2各部门领导每月5日前把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及员工个人业绩制表报财务部
4.10.3行政部每月5日前负责各类考核指标及嘉奖、扣发浮动工资的汇总统计,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
4.10.5财务部于每月9日前上月个人收入报总经理审核发放。
二、绩效考核激励制度
1.目的 绩效考核是评价、量化每个员工工作业绩、工作效率和效益的基本办法,是计发员工劳动报酬、奖励晋升的基本依据。
2.范围 本办法明确了绩效考核的原则、方法和程序,适应于公司每个部门和所有在岗员工。
3.定义 绩效考核指标:
是考核部门和员工绩效的基本要素,是考核期内衡量部门和员工所承担的与公司总体目标相一致的一个或多个重要任务完成情况的量化表现。
4.内容
4.1基本原则
4.1.1绩效考核必须与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相一致,为实现经营目标服务。
4.1.2收入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原则。
各部门确定的绩效考核指标与该单位的收入直接挂钩,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奖优罚劣,逐步建立收入能增能减的分配机制。
4.1.3员工绩效的评价与部门指标的分解应按照尽可能量化的原则进行,减少主观因素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影响。
4.1.4绩效考核程序化与制度化相统一的原则。
以员工所在部门的考核为基础,量化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最后由行政部收集,财务部评定,绩效考核应持之以恒地进行,考核周期可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4.1.5绩效考核的反馈原则。
各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应及时准确的反馈给被考核部门和员工本人。
4.2组织领导
4.2.1公司由行政部领导公司开展全员绩效考核与员工绩效考核仲裁工作。
主要负责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修订,督促、检查绩效考核的实施,负责员工绩效考核信息反馈,员工个人申诉。
处理绩效考核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及绩效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
4.2.2行政部负责本公司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本公司生产(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绩效考核细则,报总经理审核,每月对部门实施绩效考核。
4.3部门绩效考核
4.3.1为实现公司全年生产经营目标,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按照与时俱进的精神,由行政部提出对绩效考核指标的修改,绩效考核指标应尽可能量化。
4.3.2选取的绩效考核指标及指标考核值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3各项绩效考核指标的考核办法由行政部制定并实施考核。
4.4员工绩效考核
4.4.1各部门要结合生产工作实际,健全考核机构,量化考核标准,制定本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报行政部备案。
4.4.2各部门在实施绩效考核时,可按照不同岗位分别制定不同的量化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实行每季度考核一次。
4.5绩效考核程序
4.5.1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于次月5日前报行政部。
4.5.2行政部对上报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拟定初步奖惩意见,报总经理准后予以兑现。
4.5.3按照逐级考核的原则,各部门领导分别由总经理考核,
4.5.4行政部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在各部门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员工的最终考核结果,并于季度末的次月10日前上报总经理。
4.5.5年度绩效考核应在季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于当年12月15日前报行政部及总经理。
4.6激励制度
4.6.1公司每月初会给各部门下月考核任务,次月行政部和财务部会对各部门的业绩进行考核。
4.6.2销售门的业绩直接和自身经济挂钩,公司所售车型都有固定提成,安每月部门完成任务量来考核,月考任务提成按以下方式计算:
月提成额=月完成量/月标准任务X100%/月标准提成额。
如未完成任务量,部门所得提成相对降低。
4.6.3超任务奖金只有在完成任务额的情况下才能获得。
4.6.4超任务奖金在次月体现。
超任务奖金金额的确定:
月提成额=月完成量/月标准任务X100%/月标准提成额X1.5
4.6.5售后部门的业绩直接和自身经济挂钩,公司下发年度任务,服务总监划分月任务至业务部门;按每月部门、个人完成任务量来考核,月考任务提成按以下方式计算:
月提成额=月完成量/月标准任务X月完成量X1%。
如未完成任务量,部门所得提成相对降低。
4.6.6超任务奖金只有在完成任务额的情况下才能获得。
4.6.7超任务奖金在次月工资体现。
超任务奖金金额的确定:
月提成额=月完成量/月标准任务X月完成量X1%X1.2
4.7实习员工在转为正式员工之后,均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
4.7.1如员工为公司运营作出杰出的贡献,公司为其配备轿车。
4.7.2为了奖励工作成绩突出、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公司设立以下特殊奖励。
每年评定一次,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颁奖。
综合业绩奖:
对每年年度考核总得分排在前三名的销售业务员,颁发“综合业绩奖”,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在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专题报道。
金牌销售奖:
对每年销售额排在前三名且年度考核总得分不低于80分的销售业务员,授予“凉山x金牌销售”的称号,每人奖励人民币2仟元,并在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专题报道。
优秀建议奖:
为鼓励销售业务员集思广益、主动为公司经营出谋划策,通过合理化建议推动苏州x迅速腾飞,特设立优秀建议奖。
每年由市场管理部根据销售业务员的合理化建议采纳次数和实施效果评选出三名,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
市场研究奖:
每年由市场部和公司总经理或总监评选出三篇优秀的市场研究报告,为其作者颁发市场研究奖,每篇奖励人民币壹仟元。
餐饮企业激励员工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
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
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
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
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奖罚程序与权限: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
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
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
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
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
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
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
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
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
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
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处罚制度细则:
(一)1、其它处罚:
1)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取。
4)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
(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年汇总出勤率:
有旷工记录;年累计病、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
9)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二)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事假2分/天;
3)旷工20分/天;
4)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10分/天;
5)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10分/人;
6)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7)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8)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9)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10)当值区摆台标准不合格;
11)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2)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4)工作时间吃东西;
15)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6)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7)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8)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9)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20)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1)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2)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3)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30分处罚:
1)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上班睡觉;
4)损坏制服;
5)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经济损失者;
14)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四)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50分处罚:
1)未经领导允许在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2)上班前饮酒,当班饮酒或管理人员无应酬当班饮酒;
3)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4)将店内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5)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6)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7)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其他报酬;
8)盘点时未及时清理、检查快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失者;
9)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10)店长违反工作制度或对下属督导不严,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1)未严格执行检查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
12)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13)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4)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15)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16)擅自越权打折、签字;
17)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轻事故;
18)保安人员擅离职守、造成损失;
19)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7)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餐饮企业激励员工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