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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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则
第一章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则
(SY4200-2007)
一、基本规定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交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强制性条文):
1、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2、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预试运(包括管道系统及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及仪表调试、单机试运和联合试运等)合格。
4、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5、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6、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7、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8、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二、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工程划分
1、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工业厂房、车间或设计区段、工艺系统进行划分,并由各工程种类(或专业)共同构成一个单位工程。
当一个工程种类(或专业)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独立使用功能时,也可单独构成一个单位工程。
建设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具备独立施工条件的部分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分部(子分部)工程应按工程种类(或专业),结构部位、管道区段、线路区段、工艺系统等进行划分。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设备)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工程、工序、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或台套等进行划分。
5、分项工程可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进行划分。
6、建筑面积小于100m2建筑工程,可按一个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
7、工程具体划分应符合各专业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
1、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与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分为不合格与合格两种。
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经抽样检验,全数符合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有80%及其以上的检查点(处、件)应符合相应专业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的规定,其余检查点(处、件)也应基本接近相应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强制性条文):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预试运应合格。
6、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附录B进行。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附录C进行。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附录D进行。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申请报告、质量验收与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分别按附录E、附录F和附录G进行。
7、当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各专业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流体管道、器具、装置和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8、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强制性条文)。
四、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工程开工前,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根据本标准的规定划分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依次进行。
3、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代表)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分项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5、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检查验收。
6、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检查评定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强制性条文)
7、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参加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强制性条文)
8、当单位(子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总包单位负责。
9、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由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同协调处理。
10、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单位工程交接证书上填写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交工的依据。
(强制性条文)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表A.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开工日期:
工程名称
开工报告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
项 目
检查情况
1
质量管
理体系
质量责任制
组织机构
质量目标
质量检验计划
2
有要求的专业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
施工图(会)审查情况
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5
施工技术标准配备情况
6
计量器具的检定与校准
7
现场的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8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代表)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表B.1记录和做出验收结论。
在表B.1中,一般项目中的定量检查项目,其“检查评定记录”应填写实测值,定性检查项目采取“√”、“×”的记录方式,其中“√”代表合格点(处、件),“×”代表不合格点(处、件)。
表B.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负责人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标准号
检验批编号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
主控项目
1
2
3
4
5
一般项目
1
2
3
4
5
施工
单位
检查
评定
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
(建设)
单位
验收
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代表) 年 月 日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按表C.1做出验收结论。
表C.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专业技术负责人
序号
检验批编号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施工
单位
检查
评定
结果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
(建设)
单位
验收
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代表) 年 月 日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按表D.1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检查验收,对影响结构安全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参加;其他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可不参加。
表D.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数
施工单位
技术部门负责人
质量部门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分包单位技术
负责人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验收意见
1
2
3
4
5
6
质量控制资料
验
收
单
位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勘察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申请报告由施工单位按表E.1填写,提交建设单位。
表E.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
(建设单位名称)
下列单位(子单位)工程已完工,预试运合格。
根据国家和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下列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合格,质量控制资料符合要求。
特申请下列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及编号
自评结果
备注
施工单位
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按表F.1做出验收记录和结论。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参加工程质量验收。
表F.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数
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
开工日期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工日期
序号
项 目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1
分部工程名称
共 分部,经查 分部
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 分部
2
质量控制资料
共 项,经审查符合要求 项,
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 项
3
预试运情况
验
收
单
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
大型项目设计单位必须参加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中小型项目设计单位可不参加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按表G.1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并做出核查意见。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抽查。
表G.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项目
资料名称
份数
核查意见
核查人
1
2
3
4
5
6
1
2
3
4
5
6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