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流程培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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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流程培训,凌源市中心医院,医生对患者的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评估,决定是否需要输血及输何种血液成分。
1.患者的临床诊断,引起失血或贫血的病因。
2.通过对病因治疗,是否可以避免或尽可能减少输血。
3.急性失血引起的血容量减低,扩容治疗是否遵循先晶后胶的原则4.输血具有传播疾病和其他输血不良反应的风险。
5.患者是否具有支持输血的临床指征或实验室指标。
输血前评估,输血目的:
一、提高血液携氧能力二、纠正凝血功能障碍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及附件四“内科输血指南”的要求,输血指征,红细胞:
1.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注。
2.血红蛋白100109/L,可以不输注。
2.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注。
3.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4.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外科患者输血标准,血浆:
1.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2.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3.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4.紧急对抗华法林的抗凝血作用。
外科患者输血标准,红细胞:
1.血红蛋白50109/L,一般不需输注。
2.血小板10-50109/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
3.血小板5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
内科患者输血标准,1.失血量20-30%(1000-1500ml),应给予输血。
急性失血早期因为红细胞和血浆等比例丢失,Hb和HCT不能准确反应失血程度,应根据失血速度和患者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关键在于及时扩容。
急性失血,在手术备血、预约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直系家属或监护人告知以下内容:
1.患者需要输血治疗的原因及必要性,需要输注血液种类及数量。
2.输血可能有输血反应发生。
3.输血存在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
4.对于符合自体输血的患者,经治医生应告知自体输血的好处,适合患者自体输血的方式。
5.其他需要进行告知的情况。
输血前告知和输血治疗同意书签署,输血前对患者进行血常规、血型、凝血功能、相关传染病(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的检查。
对于来不及做输血传播疾病检查而又急需输血的急诊患者,应在输血前抽取血样送检验科。
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已抽血送检、结果待回报”字样,在检验结果出来后应及时填写完整。
输血申请单格式规范、逐项填写完整,逐级审核签字。
对于急诊输血应明显标识。
输血前检测及输血申请单填写,输血申请的分级管理,以上规定不适用于急救输血。
引用医疗机构临床用学管理办法,输血检查(首次):
ABO红细胞定型(微柱法)Rh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选试验(微柱法)输血检查(再次):
ABO红细胞定型(微柱法)Rh血型鉴定三日后再输血开输血检查(首次)交叉配血费(卡式配血法)*袋数,收费,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病历号、床号、血型等患者信息。
准确无误后,采集血样。
如果患者意识清醒,医护人员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确认其身份;如果患者意识不清,询问患者亲属或其他人员确认患者身份。
严禁同时采集2名患者的标本,避免产生错误。
再次核对输血申请单、血标本、患者姓名,将条码签贴于血样管上并在申请单上签字(采血者、采血时间)。
血标本采集,严格遵守两次采集血标本的规定。
即患者第一次采血检验科做血常规和血型初检,输血前必须再次抽血做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
如果发现血型与检验科或输血申请单上的不一致时,输血科应及时通知病房重新采血。
如遇紧急输血(不能两次采集标本)时应由临床医护人员在血标本上和申请单双签名确认。
血标本、输血申请单由医护人员送达输血科。
两次采集血标本的规定,输血科与送检的医护人员核对标本、输血申请单等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拒收血标本:
1.血标本无标签或无患者姓名等信息。
2.血标本信息与申请单不符。
3.血标本量过少或被稀释或溶血(溶血疾病除外)4.血标本在运送过程中,容器破裂及标本外溢者。
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的接收,按输血申请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叉配血。
通知临床医护人员取血。
医护人员凭取血单用取血箱取血(实习生或病人家属不能取血)。
互相核对患者信息、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标签信息、血型、血液质量、外包装、有效期等。
无误后双方确认签名、具体时间。
血液发出后一律不得退回。
血液发出后,供、受血者血样2-6冰箱保存至少7天。
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交叉配血及血液发放,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血液到达临床后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病历及患者信息、交叉配血结果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血液外观、血液有效期等。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核对患者资料,呼唤患者姓名以确认受血者。
如果患者处于昏迷、意识模糊或语言障碍时,就需要与其亲属共同进行确认,或确认患者手腕上的标识。
输血前核对,三查:
血液有效期血液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
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结果、血液种类、数量。
“三查”“八对”要牢记,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生理盐水。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输尽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尤其是开始输血的前15分钟内要慢,滴速应控制在2ml/min左右,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若无输血不良反应。
再根据病情需要调整输注速度。
一旦出现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保留静脉通道,通知医师检查处置。
血液输注,输血前要测量患者生命体征和观察患者一般情况,并在输血护理记录中及时记录;每袋血开始输注30分钟内,特别是15分钟内要严密观察患者有无异常反应,测量血压、脉搏、体温。
每小时至少监测一次患者生命体征和观察患者一般情况,观察及询问患者有无不良反应,及时记录相关情况。
输血结束后至少24小时内仍要监测患者有无异常反应,测量患者的生命体征。
对于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生命体征等的检测要更频繁。
血液护理记录,红细胞:
一旦从血库发出,应在30分钟内开始输注。
特殊情况不能30分钟内输注的,应送回输血科暂存。
所有领会的红细胞悬液应在4小时内输完,超过4小时应废弃。
原则上逐袋领取,现输现取。
血小板:
取回血小板应尽快输注,不得自行储存,应以患者能耐受的最快速度输入,每袋应在20-30分钟内输完;如心功能不良,应在60分钟内输完。
血液保存和输血时间的限制,新鲜冰冻血浆:
取回的血浆应尽快输注,融化后所有的血浆应在4-6小时内输注完毕。
融化后的血浆如暂时不能及时输注,应尽快与2-6冰箱中保存,保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一般成年患者,200ml血浆应在20分钟内输完。
冷沉淀:
取回的冷沉淀应尽快输注。
不宜在室温放置过久;不宜在2-6冰箱存放(可能有沉淀物析出报废)1U应在10分钟内输完;融化后的所有冷沉淀应在4-6小时内输注完毕。
血液保存和输血时间的限制,1.在病历中应有输血治疗前告知和输血治疗同意书签署相关情况的记录2.在病历中记录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方式(自体输血、异体输血)血液种类、血型和数量。
3.记录输注过程(输血前、输血15分钟、输血过程中、输血后24小时)患者的一般情况、生命体征、有无不良反应、液体出入量等情。
输血病程记录,4.血液输注完毕,经治医生尽快于24小时内进行输血后疗效评价,并在病历中记录。
如输注无效,应记录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
5.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的,应及时记录出现时间、已输注血液种类及数量、输血不良反应表现、可能类型、处理措施及原因分析等。
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返还输血科保存。
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输血病程记录,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将血袋夹死(防止血液渗漏或被污染),及时送回输血科。
输血科回收血袋要有交接记录。
输血后血袋应于2-6冰箱中至少保存24小时。
如无输血反应发生,保存超过24小时的血袋按医疗垃圾处理,并作好记录。
输血后血袋管理,该输的血液及时输,无适应症的血液绝不输,可输可不输的血液尽量不输。
输血安全重于泰山,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