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工作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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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工作流程图
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工作流程图
↓↓↓
提供下列材料:
1.户口簿、《身份
证》、3张1寸免
冠照片;2.城镇
失业人员持与用
人单位终止、解
除劳动(聘用)
合同或者工作关
系的证明;3.解
除劳动教养、刑
满释放人员持相
关证明。
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工作流程图
失业人员求职登记
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工作流程图
提供材料:
持《北
京市城镇失业人
员求职证》、就业
登记申请书、《北
京市城镇失业人
员就业登记卡》
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工作流程图
提供材料:
单位营业
执照副本、办事人员
身份证、单位缴纳社
社保障金证明、招聘
花名册、求职证
失业人员档案接收工作流程图
档案材料包括:
1.失业人员
情况表;
2.档案材料时间证明;
3.参加工作时间证明;
4.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
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
5.《企业(单位)与个人缴
纳失业》保险费情况证明;
6.《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
单》;
7.《存档人员缴纳失业保
险费管理卡》或者《北京市
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
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台
账》;
8.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工作流程图
(按月领取)
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工作流程图
(一次性领取)
失业人员医疗补助工作流程图
失业人员申请退休工作流程图
正常退休上报材料:
1.人事
档案2.本人书面申请3.北京
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
4.个人帐户转移单5.身份证
复印件6.2张1寸照片
提前退休上报材料:
除正常
退休上报材料外,需要提供:
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2.提前
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3.原企
业提前退休工种明细表┅职
工劳动鉴定表
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工作流程图
提供的材料包
括:
1.办理再
就业优惠证的
书面申请2.
本人《居民身
份证》或《户
口簿》复印件
3.本人目前身份
证明
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享受社会保险费补助流程图
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个人委托存档证明材料
4.身份证及复印件
5.《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
6.《北京市失业人员保险金领取证》
复印件;
7.《自谋职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助审批表》
8.《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
上报材料包括:
1.收审的材料
2.《申请社会保险补助人员汇总情
况表》
3.《街道申请社会保险补助人员花
名册》
4.软盘
失业人员申请担保贷款、贷款贴息流程图
就业困难认定及加入公益性就业组织流程图
上报材料:
1.“4050”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托
“底”安置申请认定表
2.再就业援助个人台
账;3.社区居委会出具
的核实证实
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经费申报工作流程图
首次招用提供以下材料:
1.社区社区公
益性就业组织申请;
2.《劳动合同书》
3.“4050”“3540”就业特困户人员认定表
4.《就业困难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表》
5.《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招用就业困难
人员花名册
6.《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7.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赁证复印件,
8.申请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专项补助,附
区县劳动保障局请示、区县财政再就业资
金安排的专项补助拨款凭证复印件。
再次申请专项补助提供以下材料:
1.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申请;
2.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招用就业困难
人员花名册
3.《就业困难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
况表》
4.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赁证复印件,
5.申请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专项补助、
附区县劳动保障局请示、区县财政再就业
资金安排的专项补助拨款凭证复印件。
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向公益性组织发放专项补助经费拨付单
社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流程图
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
《户口簿》,残疾人需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提供《实现灵活就业证明》、区县职介开具的存档证明。
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流程图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流程图
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流程图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请
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收入证明。
2
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地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并进行就业服务登记。
3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明(重残人需提供重残证明)。
4家庭夫妻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
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5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6
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不
符
合
条
件
退
回
居委会
1
受理低保申请,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低保待遇申请登记表》;
2通过入户调查、召开评审小组会,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
3采取适当形式,在辖区内对申请家庭进行公布,征求群众意见
4
填写《北京市城市低保待遇审批表》提出具体意见后,将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不
符
合
条
件
退
回
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社保所
①审核上报的申请材料,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填写《北京市城市低保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区(县)民政局
②采取适当形式,对享受低保待遇家庭进行公式。
③与低保对象签订“协议书”,按月发放低保金。
④对享受低保待遇家庭进行复审,办理变更及迁移手续
⑤组织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不
符
合
条
件
退
回
区(县)民政局、低保中心
1审批、核发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停发)登记表》。
2
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要在30天内下发“通知单”
3
为低保对象出具《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迁移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
困难补助申请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请
申请人包括:
①原劳服(连社)职工
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②重残人
③原工商业者
④原地退遗属等
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按要求填写统一的《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申请书》
2
被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小集体困难企业出局的职工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职工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重残人提供重残证明合残疾证、户口簿、身份证。
4原工商业者应由当地工商联和核实填写的《原工商业者(含三小)审核表》
5
其他必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不
符
合
公示
条
件
退
回
居(村)委会
①受理申请,协助填写《北京市城镇居民生活困难补助申请书》。
②通过入户调查、召开评审小组会,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
③采取适当形式,在辖区内对申请家庭进行公布,征求群众意见;
④填写《北京市城镇居民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提出具体意见后,将材料报界到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不
符合条
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社保所
①审核上报的申请材料,何时认定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申请人的身份提出应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金额,主管领导在《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区(县)民政局
②按月发放困难补助金。
③对享受困难补助家庭进行复审,办理变更及迁移手续。
件
退
回
不
符合条
区(县)民政局、低保中心
①审批、核发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停发)登记表》。
②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要在35个工作日下发“通知单”
件
退
回
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申请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的居委会提出申请
医疗救助对象
①民政部门管理的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②劳动手口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是当年城市低保标准单低于本是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本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
③本市规定的其他特殊生活困难人员。
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民政部门发放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②本区县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的正式医疗收费收据、处方(加盖医疗救助专用章)必要时应提供医疗诊断证明。
③属于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需提供《北京市职工(失业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证明》;并提供医疗证件(医疗手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医报销(补充医疗保险或者单位承担)和其他有关正面材料。
停产、半停产等特困难企业无力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有用人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后,除具未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证明。
④在失业保险期内的城市对象同时应提供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北京市职工(失业人员)享受医疗保险等待遇证明》等。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不
符
合
条
件
退
回
不
符
合
居委会
①受理申请,验收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单据;并将证明材料和单据统一粘贴在《医疗救助报销单据复印件被备查表》中。
②指导申请人填写《北京市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③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填写《北京市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情况居委会登记表》。
④在《北京市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上填写居委会意见后,与其他深情材料一并上报办事处报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条发
件放
退医
回疗
救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民政部门、社保所
①审核上报的申请材料,填写《北京市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情况登记表》,核实单据并按“城市低保对象享受医疗救助的条件和标准”,在《北京市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中填写建议补助金额合救助意见后,汇同《关于申请审批医疗救助待遇的请示》一并上报区县民政部门。
②根据区县民政局批准给于医疗救助的对象及有关数额,编写《关于发放医疗救助资金通知》缴指定部门或自行按及发放医疗救助金。
③给已批准的救助申请人发送《医疗救助金领取通知书》。
不
符
合核
条发
件保
退障
回金
区(县)民政局、低保中心
①负责医疗救助的审批,对上报的医疗救助申请材料及提出的救助意见进行复审核实。
符合条件的,在《北京市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填写批准意见,与《关于申请审批医疗救助待遇的批复》一起发回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
②填写《北京市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备案,按季填报《北京市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