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兴隆办事处重点水毁修复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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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兴隆办事处重点水毁修复工程

岫岩县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XY

采购人:

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

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

2018年5月14日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岫岩县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岫岩县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

岫岩县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

2.2预算控制价:

97.61万元;

2.3项目地点:

岫岩县兴隆办事处三道河村于堡、平阶村姜家堡组、平阶村费家堡组、平阶村佟堡组、平阶村刘堡组、五道河村;

2.4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谈判范围:

岫岩县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工程量详见谈判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挂靠施工企业参加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6日,每日上午8:

30时至11:

00时,下午13:

30时至16:

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③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

售后不退。

5.谈判保证金

5.1谈判保证金:

1.95万元。

5.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缴纳谈判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应附于谈判响应文件中。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

地点:

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王长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文化馆北侧(二高中附近)

邮编:

114300

联系人:

马强

联系电话:

传真:

2018年5月14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工程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1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

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

地点:

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王长明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文化馆北侧(二高中附近)

联系人:

马强

电话:

3

项目名称

岫岩县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

4

项目概况

岫岩县兴隆办事处2017年重点水毁修复工程。

5

建设地点

岫岩县兴隆办事处三道河村于堡、平阶村姜家堡组、平阶村费家堡组、平阶村佟堡组、平阶村刘堡组、五道河村。

6

报价范围

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7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8

质量要求

合格。

9

预算控制价

97.61万元。

10

供应商资格要求

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11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谈判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书与材料均需原件(供资格后审时备查)。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3

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8年05月17日13时00分。

14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澄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

15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6

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金额:

1.95万元。

谈判保证金须在2018年5月17日下午16时前完成。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出示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2、保证金缴纳形式: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

谈判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谈判文件指定的谈判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

4、收取人:

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支行

6、账号:

00055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5月17日16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电话:

0412--7601333

注:

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17

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

18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9

响应文件电子版

内容:

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份数:

1份;

格式:

PDF、DOC或XLS;

介质:

U盘或光盘;

递交:

电子版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密封在一起,与谈判文件同时递交。

2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21

响应文件装订

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装订成册(须含供应商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否则其报价无效。

22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套,副本二套。

23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2018年05月17日09时30分起至10时00分止

截止时间:

2018年05月17日10时00分

地点: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24

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构成:

三人,其中采购人代表一人,专家两人。

25

报价轮次

本次谈判共两轮报价(含首轮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唱价,第二轮报价公开唱价)

26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27

成交供应商确定

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后支付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返还。

29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30

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制定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执行;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1.2当事人

,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1.3谈判依据及原则

1.4合格的供应商

,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报价;

1.5保密

参与谈判活动的当事人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应附有中文注释;

,货币单位:

元。

1.7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1.8答疑

,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2018年05月17日13时00分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疑问或者询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谈判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视为认同谈判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1.9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

1.10其他条款

,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谈判文件

2.1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总则;

(2)谈判文件;

(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谈判保证金;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6)唱价、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7)纪律和监督;

(8)质疑与投诉;

2.1.3评审办法;

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1.5工程量清单;

2.1.6图纸(本项目不提供图纸);

2.1.7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2.1.8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后,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

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谈判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供应商有义务对谈判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谈判文件所有条款。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谈判文件规定范围内对谈判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

若澄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谈判或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2.3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

,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日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采购人应重新组织谈判或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唱价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唱价时间的,至少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三日前,以书面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

2.4谈判文件的盖章要求

谈判文件必须加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为不合格谈判文件。

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谈判保证金

3.1报价

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质检(自检)、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保险费、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维护、缺陷修复、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各项费用。

,否则其报价无效。

,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否则报价无效。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效。

,否则其报价无效。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

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其报价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每家单独唱价,若有多个报价或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无效。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响应文件中有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

3.2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均须本人用黑色中性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其报价无效。

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报价无效。

3.3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报价无效。

3.4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3.5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其报价无效。

,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必须胶装成册;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三套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正本一套和副本二套,每套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报价无效。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承诺函;

(6)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7)首轮报价一览表

(8)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表;

(9)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全费用综合单价)

(10)实施方案;

(11)资格审查资料

(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2)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文件格式须为PDF、DOC或XLS。

(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4)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3.7谈判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

(1)保证金金额:

1.95万元。

(2)保证金提交形式: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

(3)递交方式:

谈判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谈判文件指定的谈判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

(4)收取人:

岫岩满族自治县嘉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支行

(6)账号:

00055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5月17日16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电话:

注:

保证金交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缴纳的,其报价无效。

(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3)未按规定退还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时,应退还所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

(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谈判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提交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需要提供

1

营业执照

原件□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

原件□复印件

3

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原件□复印件

4

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或是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是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的,届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其报价无效。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报价无效。

4.2相关规定

,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报价无效。

,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证明材料清单所列顺序一并装袋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逾期无效。

,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报价无效。

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谈判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6.谈判

6.1谈判小组

(1)谈判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审专家的抽取

①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谈判小组成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②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谈判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4)谈判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5)谈判小组具有依据谈判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

谈判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对谈判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

谈判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谈判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6)谈判小组的职责:

①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

②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其响应文件;

③编写评审报告,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④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7)谈判小组的义务:

①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②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③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④发现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⑤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⑥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

⑦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⑧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⑨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8)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②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③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④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9)评审程序

①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②推荐谈判小组组长;

③资格性审查;

④符合性审查;

⑤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⑥澄清有关问题;

⑦谈判;

⑧确定成交供应商;

⑨编写评审报告。

(10)评审

(10.1)初步评审

(10.1.1)第一阶段:

资格性审查

(10.,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部分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10.1.2)第二阶段:

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报价裁定。

(10.1.3)第三阶段:

响应性审查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文件的合理性等,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采购小组应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

(10.2)澄清

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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