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工业集中区滨河路道路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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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工业集中区滨河路道路工程监理规划
水土工业集中区滨河路道路工程
监理规划
主编人:
罗永模
参编人:
倪常明
重庆公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0年04月
目录………………………………………………………1
前言………………………………………………………2
第一章…………………………………………………3
第二章…………………………………………………5
第三章…………………………………………………9
第四章…………………………………………………11
第五章…………………………………………………16
第六章…………………………………………………51
第七章…………………………………………………55
第八章…………………………………………………59
前言
重庆市北碚(广东)对口支援巫山移民工业基地滨河路道路工程是移民工业基地内重要的骨架型道路。
是该基地南北向的发展轴和城市景观轴。
滨河路位于园最东部,道路呈南北走向。
道路起点紧邻嘉江,江东路上,下穿绕城高速公路后从在建园区污水处理厂左侧通过,沿黑水滩河由南向北径过朱家咀、兴仁村2~4社、12~15社,下穿横一路后继续向北,终点止于大兴路延伸段,全长为4.42公里。
滨河路道路等级为城Ⅰ级,标准路幅宽度为26米,设计车速40㎞/h。
本公司能接受业主委托承担该项目的工程建设监理,感到非常荣信,感谢园区对我监理公司的信任!
根据项目监理实际,工程合同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的要求,为高标准实施本工程监理,项目监理部编制了本监理规划,敬请业主单位审阅、评议。
经业主单位批准,本监理规划将作为实施本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
按照监理规划的要求,由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编制各专业范围的《监理实施细则》,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用于指导监理人员的具体工作。
第一章建设工程概况
重庆市北碚(广东)对口支援巫山移民工业基地滨河路道路工程是移民工业基地内重要的骨架型道路。
是该基地南北向的发展轴和城市景观轴。
滨河路位于园最东部,道路呈南北走向。
道路起点紧邻嘉江,江东路上,下穿绕城高速公路后从在建园区污水处理厂左侧通过,沿黑水滩河由南向北径过朱家咀、兴仁村2~4社、12~15社,下穿横一路后继续向北,终点止于大兴路延伸段,全长为4.42公里。
滨河路道路等
级为城市Ⅰ级,标准路幅宽度为26米,设计车速40㎞/h。
本监理合同段工作内容为滨河路标段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
照明)不包括,(土建部分)工程监理,详见监理合同。
1、技术标准
1.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Ⅰ级
1.2标准路幅26米
1.3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1.4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1.5路面类型柔性路面
1.6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1.7最大纵坡3.0%(规范允许最小值为8%)
1.8最小纵坡0.3%(规范允许最小值为0.3%)
1.9最小平曲线半径250m(规范允许最小值为150)
1.10最小缓和曲线长50m(规范允许最小值为35)
1.11最小竖曲线半径2800m(规范允许最小值为700)
1.12停车工视距≥40m
1.13桥涵荷载等级公路Ⅰ级人群荷载:
3.5㎞%㎡
1.14抗震设防6度,按抗震规范构造设防
1.8最小平曲线半径R=500m
2、路面结构:
滨河道路路面采用SMA改性沥青柔性路面,行车舒适、耐磨、吸尘、绿色、环保,路面划线黑白分明,与环境协调较好,选用具有低噪声、低扬尘特点的柔性路面结构形式标段路面结构具体如下:
机动车道:
4cm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6㎝厚沥青砼AC-20C+0.6㎝稀浆封层,基层采用20㎝厚5.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为3.0Mpa,底基层釆用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挖石路段25㎝厚,挖土及填土路段30㎝厚,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为2.0Mpa。
人行道及路缘:
5㎝厚的人行道方块砖面层
1:
3水泥砂浆找平层2cm
3%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厚10cm
肓道
C30机制砼路缘石(15×35×100㎝)
C25机制砼路边石(12×20×100㎝)
C25砼植树圈(12×20×112㎝)
3、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
监理工期同施工单位施工工期,以监理合同为准。
4、各参建单位
业主单位:
重庆市同兴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质监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质量监督站
设计单位:
林同琰国际(重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重庆紫苑土地规划整治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重庆公诚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重庆花溪建筑有限公司
第二章工程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内容及依据
一、监理工作范围
工程范围:
设计文件图纸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
监理工作范围:
1、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安全、质量、进度、计量、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二、监理工作目标
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进度和费用控制满足合同要求,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监理工作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结果和施工组织(方案)设计;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监理会议;
6.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8.督促检查承包人的联系的试验室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符合性,督促施工单位到项目所在地质监站办理试验室检测有关事宜,审核其人员资质;
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1.审核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如有),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与设计、施工单位一起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发布停(复)工令;
19.对已完成工程同现场代表及施工单位代表三方一起进行准确的计量;
20.审核并签认工程月进度工程量报表;
21.发布变更令(重大、重要变更报总监、业主核准);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和年报和其它规定的监理资料(或电子版),向业主、质量监督站各提交一份,监理部自留一份;
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签发竣工报告;
2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作,对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0.签认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1.签认最终支付证书;
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其它。
监理单位要按照公认的监理职业准则、施工合同条款、《公路工程监理规范》(JTJ077-95)及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和本项目工程监理的有关要求承担驻地监理的全部监理工作。
四、监理工作原则与依据
监理公司派出的监理人员将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加大检查力度,努力做好现场监理工作,并以下列内容为监理依据:
1、监理合同;
2、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施工合同图纸及说明;
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6、国家、建设部、交通部、重庆市颁布的监理法规等;
7、本项目其他有关的工程监理规定与要求。
8、本工程在施工中主要采用以下规范和验评标准:
8.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2004)
8.2《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8.3《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8.4《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68-97)
8.5《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8.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路线设计规范》(DBJ50-064-2007)
8.7《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
8.8《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06)
8.9《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8.10《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8.11《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078-2008)
8.12《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8.1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8.1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8.1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8.1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91)
8.1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8.18《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8.1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8.20《给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8.2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8.2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
8.2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8.24《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8.25《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
2004)
8.2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8.27《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
第三章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人员配备计划
一、监理组织机构
(1)监理组织机构图
排水监理
专业工程师
检验监理
专业工程师
道路监理
专业工程师
(2)项目监理组织及人员情况
根据工程特点,为做好项目的监理工作,我公司成立工程项目监理部。
依照双方签订的监理合同全面执行工程的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负责制,设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总监工程师代表一名,代表公司全面执行监理合同。
下设道路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管道监理工程师、信息监理工程师各一名。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除负责各自范围的质量监督控制工作外,还各自负责一个施工单位的日常协调工作。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总监负责。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将项目监理班子组成一个团结、高效的集体,将监理工程师“诚信、守法、公正、科学”的行为准则贯穿于项目监理全过程,将“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监理原则,体现在日常监理工作之中。
二、监理人员作业安排与进场计划
我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派驻现场,以后根据工程进展逐步调整与增减。
测量监理
专业工程师
第四章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守则
一、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以我单位在本工程项目代表的身份,与业主、承包单位及政府监督部门和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方面问题;
(2)、主持制定监理规划和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监理细则;
(3)、对业主负责,全面熟悉合同文件,纠正设计图纸中的明显错误,必要时报业主;
(4)主持交桩和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5)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其执行情况;
(6)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7)、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8)、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审查分包工程和分包商,签认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9)、检查施工质量、进度以及施工方法,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指令,重要和重大问题应及时报业主;
(10)、审查和处理承包人的报告、报表和函件,必要时报业主;
(11)、审查一般工程变更及对重要或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
(12)、对发生的合同争端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业主;
(13)、主持驻地监理办的一切监理业务工作;
(14)、主持、督查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15)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
(16)定期和不定期向本公司报告监理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并在授权范围内代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3、道路监理工程师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道路工程监理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对施工过程中道路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审查承包人的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分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其运转情况;
(5)、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各种资料,制定控制道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
(6)、协同造价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中的道路工程部分;
(7)、组织、领导道路现场监理工作,作好监理日志。
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的道路工程监理细则;
(8)、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合同纠纷等工作;
(9)、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4、排水及照明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排水及照明工程的监理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在施工过程中对排水及照明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审查承包人的排水及照明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分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其运转情况;
(5)、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各种资料,制定控制结构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
(6)、协同造价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和道路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中的
排水及照明工程部分;
(7)、做好工程现场监理工作,作好监理日志。
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8)、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及合同纠纷等工作;
(9)、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5、检验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
检验监理工程师必须与道路监理工程师、排水及照明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
在工作上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见证试验须有试验监理人员在场;
(3)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技术规范建议驻地监理工程师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5)全面负责合同段试验监理工作,并安排有关试验监理人员按有关部门要求频率进行独立试验,建立试验档案;
(6)按时签署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
(7)检查、指导试验监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6、测量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合同工程全线的测量工作,与合同工程师、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审查或旁站承包人开工前全线部分控制桩及重要分项工程的测量放样工作,组织或参加监理复核的测量,审核批复测量报告;
(3)审查承包人测量方面人员、仪器到位情况,查询仪器的精度级别、使用状态,必要时可指令承包人进行复核仪器精度的测量;
(4)审查承包人测量人员的测量记录、工作日志。
(5)审核全线(已竣工路段)恢复定线和路线竣工验收测量工作,审批竣工测量报告,视情况组织部分路段复测;
(6)核实因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数量变动所需的测量内容;
(7)检查、督办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人员要求的其它测量工作。
7、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工程监理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对施工过程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审查承包人的安全施工计划和分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其运转情况;
(5)、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各种资料,制定控制道路安全设施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
(6)、协同造价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排水及照明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中的安全工程部分;
(7)、做好安全现场监理工作,作好监理日志。
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程监理细则;
(8)、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合同纠纷等工作;
(9)、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
2、严格遵守“守法、诚信、科学、公正”的职业道德。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依法经营,正当竞争,不转包监理业务,不转借岗位证书。
4、信守监理合同,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公正合理处理有关方的争议事件。
5、科学监理,诚信服务,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6、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服从安排,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7、不得在政府部门任职,不得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8、不得向影响公正执行监时业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酬金和礼品。
9、不得从事与监理项目有关的商品经营或业务介绍活动。
10、不得泄露与监理项目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五章工程项目监理程序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根据业主的要求,我公司将积极组织力量,迅速展开前期准备工作:
1、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业主要求及时派出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2、迅速配置监理部办公室的一切必要的设施(住宿、办公、生活、通讯等),以保证监理人员到位后能正常开展工作。
3、根据合同规定配备试验人员,以保证完成各项抽检试验。
4、完成现场调查,全面了解本工程水文、地质情况、复核测量控制网。
5、组织测量控制点的交桩工作,对设计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于发现重大错误,漏项等问题,提出详细资料报业主。
6、对可能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施工环境进行实际调查和掌握,调查重点为设计阶段尚未示明的地下结构物和管线,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不能按时交接的工作占地及有争议的工程占地,及可能危害工程安全的自然灾害及地质灾害等。
根据调查结果适时提出处理措施报业主。
7、熟悉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测试方法,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尽可能查证清楚,作出合理的处理方式与业主或承包人进行澄清。
8、审查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检查进场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检查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
与投标书所填列的符合性;检查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
9、审查承包人进场人员是否与投标书所提交的符合性、是否满足施工工序控制人员需求。
10、在各项工程开工前适当时间里,对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图进行审核,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理顺各方面关系,准备正式开工。
二、工程质量监理
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监理的核心任务,我公司监理人员将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在质量控制“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中,突出事前管理,将工程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施工中,加强现场旁站,同时在承包人按规范全频率抽检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不低于规范要求频率独立进行抽检;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实测项目进行打分,分项评分在85分以上者,允许进入下道工程,否则要求承包人进行补救或返工。
质量监理具体实施如下:
1、质量监理的依据:
1)合同条件:
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设计图纸:
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变更与修改要求;
3)技术规范: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国际或国内公认的优良品质要求;
4)质量标准:
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他材料标准。
2、质量监理程序:
监理部在开工以前,应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具体化,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
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
1)测量放样资料
2)施工队伍的资质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3)施工机械类型、数量、功能
4)原材料准备及试验资料
5)质量自检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
6)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工艺
7)承包人见证送样实验室情况
8)标准试验(标准击实试验、级配、配合比试验)情况
9)施工安全措施
10)环境保护措施
(2)、工程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3)、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
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项、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计量证书: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发《中间计量证书》。
完工项目的竣工资料不全或结束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附:
质量检查程序
质量检查程序
审查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