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第一殡仪馆改扩建项目设计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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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第一殡仪馆改扩建项目设计doc
余杭区第一殡仪馆改扩建项目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余建设计18034-1
招标人:
杭州市余杭区第一殡仪馆(盖章)
招标代理: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6月
备案单位:
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余杭区第一殡仪馆改扩建项目设计
2
建设地点
余杭区塘栖镇
3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
杭州市余杭区第一殡仪馆
地址:
余杭区塘栖镇超山村
联系人:
胡荣庆
电话:
86379178
4
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望梅路386号枉山商务楼6楼
联系人:
戚建中
电话:
86158803
传真:
86158803
5
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程的要求
6
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等设计工作以及配合工作(施工图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
设计周期要求
详见第三章设计范围、设计进度要求
8
资金来源
财政100%
9
投标人资质等级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
1、具有独立法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
2、投标单位经济、技术实力强,重合同守信誉,未有不良诚信记录档案;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单位和分支机构投标。
10
招标方式
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12
投标担保金额
1、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截止时间:
2018年7月16日)
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
33001617435053015062
银行地址:
余杭区临平镇东湖中路232号收费窗口
2、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
网银/电汇,一笔保证金对应一个投标项目,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明示用途和投标项目,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凭网银/电汇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银行窗口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预留联系人电话。
该递交函将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重要凭证。
逾期未办理视为无效投标。
区内企业可按《关于建设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建[2013]23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3
踏勘现场
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14
投标预备会及答疑
不举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请于2018年7月日10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
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地点:
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时间:
2018年7月17日10时30分
1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7月17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17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第七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18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及依据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三天。
19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
20
其他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经济补偿,进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返还。
第一章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余杭区第一殡仪馆改扩建项目设计
1.2建设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第一殡仪馆
1.3招标代理: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项目选址:
位于余杭区塘栖镇超山龟山
1.5资金来源:
财政
1.6工程投资总额:
工程估算总投资额约为9000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约为9000万元)。
1.7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图设计配合工作(施工图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设计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3招标人提供资料;
2.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行业等标准及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前附表要求。
4.日程安排
4.1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熟悉区域内的地形、道路及周围的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的资料。
凡有影响投标的因素,均应考虑在投标标书中,一经中标,不能以不完全了解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要求。
在现场考察中,非招标人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招标人均不负责。
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2标前答疑:
详见前附表
4.3投标截止期:
详见前附表
4.4开标和验标:
详见前附表
4.5决标
招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部分,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录其信用档案。
5.投标
5.1投标文件的编制采用明标形式。
5.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送至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详见前附表。
6.2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6.3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承诺履约的。
7.开标
7.1在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及未提交上述证件原件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相关原件资料。
7.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1)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7.2款规定;
(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7.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先开技术标,待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商务资信标。
7.5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7.6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7.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投标保证金未能按要求和规定的期限之前递交。
7.8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和密封的;
(5)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6)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7)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报名时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8)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9)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8.评标
8.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
8.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向招标人推荐1名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人将按照评标专家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8.3评标方式为综合评估法。
9.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9.1中标人提供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
9.2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设计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项目说明书(设计任务书)
1.项目名称
余杭区第一殡仪馆改扩建项目设计
2.项目建设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第一殡仪馆
3.项目建设地址
位于余杭区塘栖镇超山龟山
4.项目背景
余杭区第一殡仪馆于1979年建成1978年以来,经过多次改造。
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全国丧事事业的不断发展,现有余杭区第一殡仪馆的功能布局以及现有丧葬设施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丧葬服务的需求,殡仪馆的改扩建以及先进设备、技术的引用迫在眉睫。
项目的建设将大大提高余杭区第一殡仪馆的丧葬服务能力,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对丧葬服务的需求,推动余杭区丧葬事业的发展。
5.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余杭区塘栖镇超山龟山,项目总用地面积13696平方米(约20.544亩)。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新增、改建火化间2900平方米,拟新增10台火化炉;拟新增小告别厅240平方米;新增家属休息室1400平方米;新增骨灰寄存楼300平方米;改扩建综合楼(办公区)600平方米;服务用房及其它3160平方米;保留部分原有建筑用房。
6.建设投资及控制要求
工程估算总投资额为9000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约为9000万元)。
工程造价概算应依据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造价文件和项目有关资料,如项目批文、方案设计图纸、市场价格信息和类似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等。
投标人应保证概算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初步设计的概算不允许超过该项目方案投资估算。
7、相应的规范及标准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4)
4.其它有关建筑设计、消防、环保等国家强制性规定
……等国家、省、市现行施工规范和标准等。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承包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
8、设计总体原则及要求
1.项目总体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规范要求,并兼顾超山风景区实际情况。
2.各道路工程建设根据其规划定位,保证其交通功能,还应具有合理、经济、美观等特性。
道路及管线在规划基础上,与已建道路无缝衔接。
3.道路附属配套设施功能齐全,满足殡仪馆运营需求。
4.景观设计既能体现殡仪馆生态风貌,又能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并能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考虑群众的需求。
9、设计深度
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概算的需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第三章
设计范围、设计进度要求
1.方案调整及初步设计
1.1中标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概算书)编制工作。
1.2初步设计(包括概算书),工程概算的编制须符合招标人的要求,编制概算审减率控制在10%以内,总概算原则上不能超过工程总投资(可研阶段投资估算)。
1.3初步设计在获有关部门批准前,有关部门要求进行的设计修改或完善,均不属于甲方的设计变更,乙方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四章投标报价要求
设计费报价说明:
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45%(含),设置最低限价为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35%(含),凡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计划工作量及各阶段的评审费用,自行测算设计费用,今后不作调整。
3、最终结算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费(实际包含的设计内容)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按中标时的下浮率同比例下浮。
第五章投标有效期
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内容
1.1商务资信标部分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1)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投标函(见附件3)
(4)投标承诺书(见附件4)
(5)投标保证金递交函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
(7)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见附件6)
(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7);
(9)各专业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7);
(10)投标人类似项目情况表(见附件8)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
文字及格式:
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按招标文件,没有的可自行编制。
1.2技术标部分
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
2.投标文件的编制
2.1商务资信标纸张大小统一为A4纸。
技术标的纸张大小统一为A3纸(部分不宜缩小的图幅应折叠成A3规格)。
2.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3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2.5投标文件如因页数过多导致无法装订,可采用分册装订。
分册后,目录仍按现格式要求编制,目录内容与分册内容相对应即可。
2.6投标文件若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其非实质性内容(如格式、包装要求等)的偏离不作为废标理由。
2.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标记和签署
2.1投标人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商务资信标和技术标各正本壹份、副本四份,投标人应将商务资信标正副本、技术标正副本分两个密封袋分别密封(商务资信标、技术标放在各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分别清楚地标明“商务资信标”、“技术标”。
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⑴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⑵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
b、工程名称;
c、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以上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5、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6、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招标人、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不予接受。
8、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无效投标:
8.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未同时提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8.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或低于最低限价的;
8.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8.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7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除外);
8.8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9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10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1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附有不能被招标人接受的条件;
8.13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一、评标程序
1、评标会议由招标人代表主持
2、招标人代表宣布评标会议注意事项。
3、采用推举方式或由招标人确定评标组长。
4、招标人代表对项目概况、建设规模、设计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方式等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5、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先评技术成果部分,在技术成果部分评审完成后再评商务资信部分(得分均不予公布)。
如在上一阶段评审时,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环节的评审。
二、评标方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成果部分占80分,商务资信部分占20分。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推荐中标候选人。
2、开启技术成果部分副本和展示图板的密封袋后,由代理公司摆放展示图板并把技术成果副本文本依次发放给各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技术成果部分进行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成果部分副本中投标设计方案的经济、技术、功能和造型等进行比选、评价,确定是否有符合招标文件(含设计任务书)要求。
经初步评审后,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技术成果部分的设计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含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本次招标工作结束。
经初步评审后,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有二家及以上投标人技术成果部分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整个评标活动将继续进行下去。
3、技术成果部分详细评审(80分):
3.1、根据技术成果部分副本内容,依据以下的评比内容及分值由评标委员会各个成员进行独立打分,技术成果部分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比内容
分值范围(0-58分)
1
服务指导
施工期间跟踪服务与技术指导
0-6
2
措施和手段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质量、进度以及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手段
0-6
3
经济技术指标
要求改扩建总建筑面积等技术经济指标准确。
工程估算内容全面、较准确。
各项费用控制合理,估算符合实际情况
0-6
4
总平面布局
改扩建布局合理性、经济性、协调性
0-3
合理利用空间
0-3
与原有建筑环境协调美化程度
0-3
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性
0-3
满足消防、环保、卫生设计要求性
0-3
5
主要空间室内效果
特色鲜明、色彩协调、建筑创意、整体效果性
0-6
6
结构设计
结构与建筑符合性
0-5
较为先进的系统性
0-5
在实用的前提下,是否具有较为经济的造价
0-3
7
效果图制作
效果图制作全面性
0-6
3.2、取所有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各投标人设计技术成果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成果部分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开启技术成果部分正本和商务资信部分的密封袋,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成果部分正本和商务资信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后,对商务资信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商务资信得分,商务资信部分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比内容(商务资信部分)
分值范围(0-22分)
1
投标人资质
1、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得1分,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得1分;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的得1分。
(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得分的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
计单个资质得分,不得重复累计。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分。
0-2分
2
设计班组人员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
0-2分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还具有注册资格人员(含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专业)专业齐全的得5分,少1个专业扣1分;注册资格人员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人加0.5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多得6分。
(设计班组各人员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
0-6分
3
投标人成功案例
1.投标人近三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有投资额3000万(含)以上政府投资类公共建筑的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2分,最多得6分;
2.投标人有类似殡仪馆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特征、总投资、建筑面积等评审要素,否则不得分。
)
0-10分
4
企业
荣誉
投标人近三年(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殡仪馆设计项目类荣誉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否则不得分。
)
0-2分
5
商务报价
0-20分
6
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45%(含),设置最低限价为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35%(含),凡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对所有经宣读的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计算方式为:
算术平均值=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总和÷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个数(保留到元,四舍五入)。
3、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
4、评标基准价确定后,无论投标人数量如何变化,评标基准价将保持不变。
5、商务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2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以此求出各商务报价的得分。
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本商务报价最低得分为0分。
计算公式:
当商务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20-(商务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100
当商务报价低于评标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