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辆管理使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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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单位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单位不设专职驾驶员,车辆实行办公室管理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办法。
一、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委托何德奇负责。
二、办公出车由办公室请示站领导后统一安排,特殊情况由站领导安排派车。
三、用车人完成驾驶任务后,须按时将车辆开回单位停放。
四、单位车辆,未经站领导同意,严禁公车私用和外借。
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和费用概由驾驶人负责。
五、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车辆负责人员要按时办理年检、换证、保险、免(缴)费等工作,特殊情况可提交有关证件。
六、车辆负责人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车辆维修,除出车在异地外,由车辆负责人向领导报告,经请示站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
七、车辆外出回单位后,车辆钥匙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对车辆的油量和总里程进行登记,同时驾驶人员必须搞好车辆清洁卫生,并即时向办公室汇报车辆行驶有无异常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八、在单位车辆闲置的情况下,职工因婚、丧假、特急私事需要用车,经站领导同意,由办公室予以临时安排。
九、违章驾驶车辆、私自改变行驶路线及驾驶员公车私用过程中发生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损害按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的责任划分,由当事人承担20—50﹪的事故损失。
十、停车、行驶、超速、载客载物等违章罚款,由驾驶人自己承担,单位一律不给予报销。
第二篇:
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安全、高效、合理、有序使用车辆,确保用车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有车辆(不包括分、子公司)和驾驶员的管理。
3.职责
3.1所有车辆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
3.2总经理办公室车队负责对所有车辆的车况、维护、鉴定和驾驶人员的业务管理。
3.3下属各部门协助总经理办公室管理本部门的车辆。
安全保卫部配合总经理办公室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
4.工作内容4.1车辆管理与使用
4.1.1公司所有车辆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并向总经理办公室书面报告,做到定人定车。
该车辆专职驾驶员不在岗时,其他驾驶员要相互调剂补位。
4.1.2车辆使用按先后、轻重缓急原则安排。
特别重要生产工作任务,应当优先安排。
车辆完成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单位,不得擅自停放在外。
如有意外损失要承担经济责任。
4.1.3车辆原则上在舟山市范围内使用,需要外出的,必须经公司行政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车辆外借,属公司机关的车辆,由公司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属公司下属各部门协管的车辆,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外借出岛的报公司领导批准,一般情况借车应配备公司专职驾驶员。
4.1.4车辆用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凭卡对号加油。
4.1.5车辆保险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指定保险。
4.2驾驶员管理
4.2.1驾驶员应对行车安全和车辆保管、维护、保养等切实负起责任。
4.2.2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防止人为机械事故发生。
发现车辆机械异常应主动向公司机关车队长汇报,采取相对措施,禁止车辆带病上路。
4.2.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
4.2.4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不出私车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4.3车辆维护与保养
4.3.1车辆进厂保养维护或故障检修或换置部件,每次费用超过1500元的,应事先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由公司车队派员认定后,方可进厂修理。
4.3.2因特殊情况来不及认定的,应及时说明情况,未经认定擅自进厂修理或换置部件的,其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4.3.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无特殊情况不得到非定点厂修理。
公司下属各部门指定的定点修理厂应
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4.3.4车辆发生碰刮,损坏或事故的,应立即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并及时报车辆投保公司理赔。
4.3.5车辆购置、报废必须报总经理办公室检定,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购置或报废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4.4车辆安全管理
4.4.1各驾驶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4.2总经理办公室和安全保卫部定期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
5.相关文件5.1
第三篇:
xx单位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xx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本着服从大局、缓事服从急事、小事服从大事原则,重点保证各项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的需要。
2、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用车科室在城区内用车,由办公室安排,用车科室需规范填写车辆出行报备表;城区外出车先由用车科室提出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科室负责人签字报分管主任审批,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车通知单并签字后方可出车。
司机凭出车通知单上规定时间出车,任何人不得擅自出车(如发生紧急情况,事后补办出车通知单)。
3、应充分发挥使用效率,往同方向、同单位办事的用车人员,可合并使用同一辆车子。
4、本局车辆除执行工作任务外,必须停在本局院内,有序停放,确保车道畅通。
因外出执行任务较晚或次日上午上班前需提前出车,司机向办公室报告后晚上车辆可就近停泊,但必须确保安全。
如不按规定执行,发现一次扣除驾驶人员工资20元,发生损坏和被盗,由驾驶人员赔偿全部损失。
5、本局所属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凡未经批准出车,导致车辆损坏、被盗和交通事故的由车辆驾驶者全额赔偿。
6、实行一车一卡制度,车辆用油统一实行刷卡,油卡充值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开具《加油通知单》,具体充卡由财务科集中购买、管理,每月根据出车情况通报油料使用情况。
财务科严格按标准核对公里数与油耗量。
若公里数与规定油耗量不符,由司机说明原因,否则由司机承担费用。
司机不得无卡加油,如因公出差特殊情况在途中需加油时,应提前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回单位后应及时提交办公室审核及报销。
7、节假日值班,车辆由本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四篇。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公司有小车,货车或客车等,对于这些车辆的管理有哪些相关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及其它管理制度呢。
以下为齐全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请参考。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
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
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
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
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
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
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
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
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
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
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
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篇: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q/kfd-zd211.14-xx
前言
为了规范设备部车辆管理,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要求设备管理部所有人员熟悉并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了解本管理规定。
本标准由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设备管理部。
本标准审核人:
宋占国
本标准批准人:
宋占国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陈鹏辉
本标准于xx年03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设备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q/kfd-zd211.14-xx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车辆使用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办法适用于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车辆使用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管理职责
3.1设备部安培主管是车辆使用管理的负责人,在设备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辆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2兼职司机是车辆使用、保养的负责人,负责车辆卫生清扫、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对车辆的使用管理,合理使用车辆资源、保证正常工作用车需要,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真正体现“公用”、“公私分明”的精神,保证车辆安全高效运行,节约费用,特制订该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4.2使用原则:
4.2.1下级服从上级,近地服从远地,缓事服从急事,小事服从大事原则;
4.2.2相对固定原则和统一调度原则:
车辆相对固定到使用人或驾驶员,由安培主管根据需要统一调派;
4.2.3公车用公原则:
设备部车辆原则上只用于设备部内部公务用车,确因需要私用车的报设备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使用,用后需按实际情况收回成本;
4.3车辆使用申请、调派及要求
4.3.1所有车辆都由安培主管负责统一调派使用,科学合理的安排和调度车辆。
特殊用车请主任签字。
4.3.2所有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向安培主管提出申请,用车均实行用车登记制,注明用车原因、途径地、目的地、用车时间、驾驶员姓名等,并请用车人、跟车人签字确认。
4.3.3用车专业班组,特别是重要检修项目用车应提前申请,以便保证派车有着重点,重大紧急厂内用车专业主管可直接与安培主管电话联系,厂外用车由专业主管同分管主任电话联系但事后必须补办用车申请手续。
4.3.4车辆所属班组班长、兼职司机是车辆的直接管理者,未办理用车申请,车辆所属班组班长、兼职司机、严禁出车,更不允许让其他人出车,私自出车者严重考核出车司机、车辆所属班组班长。
若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班组自负。
4.4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4.4.1兼职驾驶员要听从安排。
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4.4.2兼职驾驶人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本班组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4.4.3兼职驾驶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及时维修保养,保证车况完好,保持车内外卫生规格化。
一处不合格考核50—100元。
4.4.4兼职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超速行驶。
否则考核50—100元。
4.4.5车辆应用于处理公务事宜,兼职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驶;不准跑私车。
否则考核50—100元。
4.4.6车辆出车返回后,兼职驾驶员应及时向安培主管及本班班长报告,以便于车辆调派。
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考核50—100元。
4.4.7车辆出车返回后,领车人必须在用车申请单上标明用里数。
由司机将用车申请单及时交给安培主管。
司机出车后未能将有领车人在用车申请单上标明用里数的申请单及时交给安培主管,考核50—100元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设备部检查与考核。
5.2依据本标准和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