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太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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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太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单位技术负责人:

明海林

 

总监理工程师:

姜英东

 

依兰县宏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0日

1、电气工程、监理主要依据

1.1、设计施工图纸。

1.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

1.3、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4、现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5、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6、现行建筑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7、建筑弱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依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授权监理公司监理的范围。

1.8、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电气施工规定等。

2、电气监理的准备阶段

2.1、全面掌握和熟悉施工图纸及工程的各项说明。

2.2、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

2.3、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4、施工合同及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2.5、对进场材料质量进行审检。

2.6、钢管是否按施工及规范进行防腐处理。

3电气工程、监控部位

3.1、动力系统:

包括低压配电箱(柜)、电动机、动力配管线工程。

3.2、照明系统:

包括照明配电箱、照明配管线、灯具、插座面板等安装工程。

3.3、消防报警系统:

包括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线、等消防设施安装工程。

3.4、弱点系统:

包括电视、电话、网络布线等工程。

3.5、防雷接地保护系统:

包括防雷装置系统和接地装置系统。

4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4.1、接地、接地体连接、上引避雷线的方法;接地体测试盒安装、绝压带、避雷针的安装方法。

4.2、跟随土建敷设的铁管及阻燃管,管径需符合设计标准。

4.3、电缆进户需铁管敷设及管径符合设导线计标准。

4.4、阻燃管在砼中埋设时,注意阻燃管不要被钢筋及其它重物压扁、压断。

4.5、确定电源箱及分户箱、计量箱的位置。

4.6、灯位、保护器、插座、开关的安装。

4.7、各种弱电设备的安装(有线电视、电话通讯、电子门等)。

4.8、导线穿线应在穿线前检查其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9、各单元配电箱及总电源箱按要求检测。

4.10、在接线盒或配电箱内导线要有适当的余量,暗敷设的管线、管口向上,做好管口封闭,防止堵塞。

4.11、导线连接要牢固,包扎严密,绝缘良好,导线接头要挂锡处理,不伤芯线。

4.12、导线穿完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测量导线间的绝缘电阻,要求导线间及对地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兆欧。

4.13、施工中发现有不符合设计要求是,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查明原因后立即改正。

4.14、要去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互检、专检,并做好管线敷设隐蔽工程记录。

4.15、配管及接线盒、开关盒、灯位盒安装工程

4.15.1、钢管暗配需采用镀锌铁管,并做好接地,

4.15.2、采用PVC阻燃管需有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管壁厚度不能小于2.5㎜。

4.15.3、暗配管线时,不能在一根管上有四个90度弯,需单排卖设施时,同时保证按配管线在抢皮内、地面内的保护层不小于15㎜。

4.15.4、暗配消防、电视、电话等管线均采用镀锌铁管,保护层不小于30㎜,明配须刷防火漆。

弱电管线需按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4.15.5、放置的管、开关盒、接线盒及箱的尺寸必须根据图纸施工,安装开关箱、分户箱和漏电保护箱时,排列整齐、美观。

4.15.6对埋设的管线需有专人负责,防止土建施工时意外出现管壁破裂、堵塞、移位等现象。

4.16、配线与穿线

4.16.1、导线在质量合格并验收后方可进行穿线,穿线是需先将钢线穿入管内后,再把导线挂在钢丝上,然后再向外抽钢线。

4.16.2、按规范要求预留导线长度,如开关导线、插座导线其预留长度10―15㎝,配电箱、计量箱、漏电保护箱预留导线长度为0.5m左右。

4.16.3、导线接头时,须先除锈(用砂纸)然后按规程要求接头,接头时挂焊锡油(不许用硫酸),挂锡后(接头要牢固)用高压胶布包扎,再用黑胶布包扎。

4.17、电气开关、插座、灯具、各种配电箱安装

4.17.1、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同时在安装前检查产品质量是否符、设计图纸要求。

4.17.2、开装安装便于操作,距门框的距离为0.15―0.2m,距地面为1.5m,高度偏差为正负10㎜,同时同一室内开关高度偏差不应大于5㎜。

4.17.3、安装插座距地面0.3m或0.5m,各种盒安装四边不应有空隙,且紧贴墙面端正。

4.17.4、程控电话、有线电视、电子门以及其它弱电工程能够按有关规程或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操作。

4.17.5、安装接线箱、控制箱必须端正,尺寸大小、安装位置均符合产品本身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4.17.6、控制箱、配电箱必须有可靠的接地。

4.18、电气开关箱、配电、计量、进户总电源箱的安装

4.18.1、所有的箱要有可靠接地,方便检修,确保人身安全,防止火灾及一切事故的发生。

4.18.2、导线引出时与电源连接,加绝缘套管保护。

4.18.3、所有电气箱安装高度符合设计要求,箱体端正,尺寸大小、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4.18.4、所有配电箱内的零线、接地线连接牢固,箱体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4.18.5、对导体线进行绝缘测试,有无短路、短路、混控现象,其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兆欧。

4.18.6、检查分户漏电保护箱,进行漏电检查,检查各种开关动作是否灵活,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18.7、总进户配电箱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用500兆欧表测量其对地、对零、对线路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做好测量记录。

4.18.8、对整个电气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查找原因并加以解决,为工程验收做好准备工作。

4.19、避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4.19.1、接地体(线)焊接牢固,

4.19.2、接地体(线)的焊接采用搭接,其焊接长度:

扁钢为长度的2倍;圆钢为圆钢直径的6倍;如圆钢与扁钢焊接其焊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19.3、扁铁与圆钢或角铁焊接时,焊点要牢固可靠,焊接时应在其接角部位两侧焊接;扁铁与圆钢焊接时,扁铁应弯成圆弧形。

4.19.4、引上或引下接地线与几处钢筋焊接时,应采取双面焊,或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4.19.5、利用各种金属构件、金属管道等作为接地线时,应保证全长良好,线路焊口畅通;金属管做接地时,应在串通部位焊接金属套接线。

4.19.6、避雷针(带)引下线之间连接应采取焊接连线,引下线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铁件,均采用镀锌铁件制品。

4.19.7、在引下线距地1.5―1.8m处设置段接卡,段接卡处应加防护措施(避雷测试箱)。

4.19.8、屋面上避雷针与避雷网(带)一定要把紧固件紧牢,防止松动(必须是镀锌制品)。

避雷网工程完工后,需在各测试点进行测试,其阻值应不大于4欧姆。

5、消防系统安装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5.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5.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⑴、设计变更资料

⑵、施工纪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⑶、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⑷、竣工报告⑸、竣工图

5.2、布线

5.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5.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对导线的种类、耐压等级进行检查。

5.2.3、在馆内或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现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5.2.4、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5.2.5、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牛节。

导线的接头应在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5.2.6、敷设再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5.2.7、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设接线盒;

⑴、管子的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⑵、管子的长度每超过30m,有1个弯曲时

⑶、管子的长度每超过20m,由2个弯曲时

⑷、管子的长度每超过12m,有3个弯曲时

5.2.8、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5.2.9、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或支撑物固定。

5.2.10、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⑴、线槽接头处

⑵、距线盒0.2m处

⑶、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5.2.11、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

5.2.12、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段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5.2.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个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5.3、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5.3.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里规定;

探测器至墙边、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探测器周围0.5m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

5.3.2、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5.3.3、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

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至。

5.3.4、探测器的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5.3.5、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5.3.6、探测器的确认灯迎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5.3.7、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5.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5.4.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面高1.5m处。

5.4.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

5.4.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5.5、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5.5.1、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据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5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面0.1―0.2m。

5.5.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5.5.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靠。

⑵、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至,字迹清晰不易退色。

⑶、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⑷、电缆芯和导线的端部应留有不小于20㎝的余量。

⑸、导线应绑扎成束。

⑹、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口处应封堵。

5.5.4、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5.6.1、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或金属软管。

5.6.2。

、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6、系统调试

6.1、一般规定

6.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6.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6.1.3、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进行。

6.2、调试前的准备

6.2.1、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

6.2.2、对属于施工出现的问题,应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作文字记录。

6.2.3、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进行处理。

6.3、调试

6.3.1、活在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几种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6.3.2、活在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⑴、火灾报警自建功能⑵、消音、复位功能。

⑶、故障报警功能。

⑷、火灾优先功能。

⑸、报警记忆功能

⑹、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重点功能。

⑺、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6.3.3、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能自动转换。

6.3.4、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险恶气逐个进行实验,其动作准确无误。

6.3.4、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6.3.4、活在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小时无故障后,填写调试报告。

7、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项目

7.1、电线、电缆导管及穿管和线槽敷设工程

适用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动力及照明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支链要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金属导管、金属线槽的接地或接零

第14、1、1条

2、金属导管的连接

第14、1、2条

3、防爆导管的连接

第14、1、3条

4、绝缘导管在砌体剔槽的埋设

第14、1、4条

5、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中

第15、1、1条

6、电线穿管

第15、1、2条

7、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线和电缆选用及穿管

第15、1、3条

一般项目

1、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

第14、2、3条

2、金属导管的防腐

第14、2、4条

3、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高度

第14、2、5条

4、暗配导管的埋设深度、明配导管的固定

第14、2、6条

5、线槽固定及外观检查

第14、2、7条

6、防爆导管的连接、接地、固定、防腐

第14、2、8条

7、绝缘导管的连接和保护

第14、2、9条

8、柔性导管的长度、连接和接地

第14、2、10条

9、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处的处理

第14、2、11条

10、电线、电缆管内清扫和管口处理

第15、1、3条

11、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电线绝缘层颜色的选择

第15、2、2条

12、线槽敷设

第15、2、3条

7.2、成套配电柜、主控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工程

适用于10KV以下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一般型式的控制器、主控制器、磁力起动器(包括按钮)、自动开关、刀开关、熔断器、变阻器及电磁铁等安装工程,质量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规定。

项目

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

1

金属框架的接地或接零

第6、1、1条

2

手动抽出式柜的推拉和动、静触头检查

第6、1、3条

3

成套配电柜的交接试验

第6、1、4条

4

柜间线路绝缘电阻测试

第6、1、6条

5

二次回路耐压试验

第6、1、7条

6

电击保护和保护导体的截面积

第6、1、2条

7

直流屏试验

第6、1、8条

8

箱(盘)内接线及开关动作等

第6、1、9条

一般项目

1

柜间或基础性刚的连接

第6、2、2条

2

柜间安装相互间接缝、成列盘面偏差检查

第6、2、3条

3

柜内部检查试验

第6、2、4条

4

柜间配线

第6、2、6条

5

柜与其面板间可移动部分的配线

第6、2、7条

6

低压电器组合

第6、2、5条

7

基础型钢安装允许偏差

垂直度(㎜∕m)

≤1

水平度(㎜∕全长)

≤5

平行度(㎜∕全长)

≤5

8

柜、盘等垂直允许偏差

≤1.5%

7.3、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机执行机构检查接线适用于机械设备配套的直流电动机、感应电动机及其同步电动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可接近的裸露导体的接地或接零

第7、1、1条

2

绝缘电阻值测试

第7、1、2条

3

100KV以上的电动机主电流电阻测试

第7、1、3条

4

一般项目

1

设备安装及防水、防潮处理检查情况

第7、2、1条

2

电动机抽芯检查前的条件确认

3

电动机的抽芯检查

4

接线盒内裸露导线的距离、绝缘保护措施

7.4、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

现行国家标准《不间断电源设备》GB7260中明确,其功能单元由整流装置、逆变装置、静态开关盒蓄电池组四个功能单元组成。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

项目

1

核对规格、型号和接线检查

第9、1、1条

2

电气交接检试验及调整

第9、1、2条

3

装置间的连线绝缘电阻值测试

第9、1、3条

4

输出端中性线的重复接地

第9、1、4条

一般项目

1

主回路和控制电线、电缆敷设及连接

第9、2、2条

2

可接近裸露导线的接地或接零

第9、2、3条

3

运行时噪音检查

第9、2、4条

4

机架组装、紧固极水平度、垂直度偏差

≤1.5%

7.5、电器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风扇的安装工程

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一般形式的灯具、开关、插座、风扇等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灯具的安装

第19、1、1条

2

花灯钓钩选用、固定及悬吊装置的过载试验

第19、1、2条

3

钢管吊灯灯杆检查

第19、1、3条

4

灯具的绝缘材料耐火试验

第19、1、4条

5

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

第19、1、5条

6

距地高度小于2.4m的灯接近裸露导体的接地或接零

第19、1、6条

7

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在同一场所的插座应有区别

第22、1、1条

8

插座的接线

第22、1、2条

9

特殊情况下的插座安装

第22、1、3条

10

照明开关的选用、开关的位置

第22、1、4条

11

吊扇的安装高度、挂钩选用和吊扇的组装机试运转

第22、1、5条

12

壁扇、底座和防护罩得的固定及试运转

第22、1、6条

一般项目

1

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面积

第19、2、1条

2

灯具的外型、灯头器及其接线检查

第19、2、2条

3

变电室内灯具安装的位置

第19、2、3条

4

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的检查

第19、2、4条

5

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安全措施

第19、2、5条

6

投光灯的固定检查

第19、2、6条

7

室外壁灯的防水检查

第19、2、7条

8

插座安装和外观检查

第22、2、1条

9

照明开关的安装位置、控制顺序和外观检查

第22、2、2条

10

吊扇的吊杆、开关和表面检查

第22、2、3条

11

壁扇安装的高度及表面检查

第22、2、4条

7.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

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

项目

1

电缆敷设和终端的检测

第9、2、1条

2

电缆、光缆的架空管道、直埋敷设的检测

第9、2、2条

3

机柜、计价、配线架安装的检测

第9、2、3条

4

信息插座的安装

第9、2、4条

5

系统监测

第9、3、4条

一般

项目

1

缆线的终接

第9、2、5条

2

跳线的终接

第9、2、6条

3

极轨、机架、配线架的安装

第9、2、7条

4

信息插座的安装

第9、2、8条

5

光缆芯线终端标志

第9、2、9条

6

综合布线系统的计算机管理和维修+

第9、3、5条

7.7、通信网络系统工程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

项目

1

通信系统检测要求

第4、2、6条

2

通信系统的接入

第4、2、7条

3

通信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系统检测

第4、2、8条

4

有线电视系统的检测

第4、2、9条

5

公共广播与紧急广播系统检测

第4、2、10条

7.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系统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

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系统的检测

第7、2、1条

2

系统的独立性

第7、2、2条

第7、2、12条

3

系统与其它系统联动

第7、2、3条

4

电磁兼容性防护功能

第7、2、4条

5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中文显示

第7、2、5条

6

火灾报警信息的传播、显示及设备响应和运行

第7、2、6条

7

子系统的接口和通信功能

第7、2、7条

8

火灾报警器的设置

第7、2、8条

9

新型消防设施的设置及功能检测

第7、2、9条

10

安全防范系统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运行功能的检测

第7、2、11条

7.9、电源与接地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智能化系统电源、防累及接地系统的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

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智能化系统的电源引接

第11、2、1条

2

稳流、稳压、不间断电源装置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2条

3

应急发电机组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3条

4

蓄电池组及充电设备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4条

5

主机房及各楼层电源的设置与检测

第11、2、5条

6

主机房电源线路的安装质量检测

第11、2、6条

7

防雷接地系统的引接

第11、3、1条

8

单独接地装置的检测

第11、3、2条

9

防过流、过压元件,防电磁干扰屏蔽,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设置和检测

第11、3、3条

10

与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的检测

第11、3、4条

一般项目

1

稳流稳压、不间断电源装置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7条

2

应急发电机组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8条

3

主机房及各楼层电源的设置与检测

第11、2、9条

4

主机房电源线路的安装质量检测

第11、2、10条

5

单独接地装置,防过流、过压元件,防电磁干扰屏蔽,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设置和检测

第11、3、5条

6

与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的检测

第11、3、6条

8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监理预控措施

决定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三大因素为设计、施工及材料和设备制造。

智能建筑工程主要在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方面提出要点和要求。

8.1、电气工程

8.1.1、设计文件复核及优化

电器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应该熟悉电气安装工程实际图纸及说明书,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全面了解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

1、设计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⑵、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设备和主要材料是否与施工图纸相符,施工图相互之间是否一致。

⑶、室内外设备的布置和线路路线是否符合规范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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