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球竞赛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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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球竞赛规则
珍珠球竞赛规则
鲅鱼圈区红旗满族镇中学
2006年12月
珍珠球竞赛规则
第一章比赛
1定义
1.1每场珍珠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上场7名队员。
1.2水区内双方各有4名队员负责进攻或防守。
进攻者可将球向任何方向传、拍、滚、
运,目的是向抄网投球并得分。
防守者阻止对方获得球及得分。
1.3每队有1名持抄网的队员在得分区内活动,用抄网试图抄中本方水区队员投射来的球(珍珠)。
1.4封锁区内有2名持球拍的防守队员,用球拍封挡、拦截由水区进攻队员向得分区投射的球,以阻止进攻队得分。
1.5比赛结束时得分多者为胜。
第二章尺寸和器材
2比赛场地
2.1球场是一个长方形的坚实平面,无障碍物。
2.2场地长28米,宽15米。
由颜色显示,但四边必须用线条标出。
场地的丈量是从颜色的边缘和界线的内沿量起。
场地的所有界线为白色,所有线宽5厘米。
2.3场地长边的界线叫边线,短边的界线叫端线。
2.4界线外至少3米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包括球队席全体人员),场地上空最低障碍物的高度至少7米。
2.5场地内设水区、限制区、封锁区、隔离区及得分区。
各场区须用颜色显示(也可使用线条)。
水区为海蓝色,限制区与隔离区为红色,封锁区与得分区为黄色。
红黄两色区域也可用其它颜色,但不论什么颜色,限制区与隔离区的颜色应一致,封锁区与得分区的颜色应一致。
颜色的边缘代表各场区的界线。
2.6各场区尺寸:
得分区0.80×15米,隔离区0.40×15米(如用线条,线条包括在该区域范围内),封锁区1.00×15米,限制区0.80×15米(如用线条,线条包括在该区域范围内),水区22×15米。
2.7场地中必须画有中圈与中线。
中圈画在球场中央,直径3.60米。
中线连接两边线的中点并与两端线平行。
2.8罚球点为直径10厘米的白色实心园点。
罚球点的中心距端线内沿7米,距边线内沿7.50米。
2.9得分区与隔离区之间两场区颜色的边缘(或线条)为得分线,隔离区与封锁区之间两场区颜色的边缘(或线条)为隔离线,封锁区与限制区之间两场区颜色的边缘(或线条)为封锁线,限制区与水区之间两场区颜色的边缘(或线条)为限制线。
2.10各场区不论用颜色、线条显示,得分线、隔离线应向两边线外各画出2米长的延长虚线,虚线每段长度及间隔均为0.20米(图1)。
3球
3.1外壳用皮革或橡胶制成,内装有球胆,表面应为珍珠(白)色。
3.2球的圆周长54—56厘米,重量300—325克。
3.3一个符合比赛标准的用球是当球充气后从1.80米(球的底部量起)的高度自由落地,反弹起的高度不能低于1.20米也不能高于1.40米(球的顶部量起)。
4球拍
4.1球拍为蛤蚌壳形状,用具有韧性的树脂材料制成,颜色最好与蛤蚌壳颜色相仿。
4.2球拍部分长35厘米,最宽部分25厘米,厚度0.3—0.5厘米。
4.3球拍边缘要用橡胶或软质材料包裹,宽度不超过0.4厘米,厚度不超过0.2厘米。
4.4拍柄为椭圆柱形。
长15厘米,最大直径4厘米。
4.5球拍总长50厘米,重量390—410克(图2)。
5抄网
5.1抄网兜口为圆形,网圈用圆形金属条制成。
圈条直径0.4—0.6厘米,兜口内径25厘米。
5.2网兜用细绳或尼龙绳织成,网深30—35厘米,网眼为3—3.5厘米。
网兜颜色应为深色。
5.3网柄为椭圆柱形,长15厘米,直径3—4厘米。
5.4抄网重量为180—300克(图2)。
6专用器材
6.1比赛计时钟和计秒表各1块,比赛计时钟为比赛时间计时,计秒表为暂停计时。
6.225秒钟装置。
具备数字倒计数型,用秒来指示时间及从停住的时间处继续计时的功能。
6.3信号。
至少要有两种信号,一种是计时员、记录员所用信号,一种是25秒钟计时员所用信号。
6.4记分牌。
能让与比赛有关的每一个人看清楚。
6.5记录表。
使用珍珠球比赛特定的记录表。
6.6队员犯规次数标志牌5块,牌上数字的最大尺寸为高20厘米,宽10厘米。
1—4数字为黑色,5为红色。
6.7全队犯规标志2个。
最小尺寸高30厘米、宽20厘米。
红色。
第三章比赛队
7球队
每个队由1名教练员、1名领队、1名工作人员和不超过14名的球员组成。
其中1名合格参赛的球员是队长。
8队员和替补队员
8.1球队成员在场上并有资格参加比赛时为队员,球队成员没在场上参加比赛或虽在场上但没有资格参加比赛时为替补队员。
当某替补队员被合法替换上场时他即成为队员,当某队员被合法替换下场时他即成为替补队员。
8.2迟到的替补队员可以参加比赛,只要他是已登记的该队球员之一。
8.3队员上场比赛必须穿着款式、颜色一致的长、短袖上衣或背心与短裤,上衣或背心也可与短裤的颜色分别一致。
所有队员(男女)必须把上衣或背心塞进短裤内。
8.4上衣或背心的前后必须有明显的号码。
号码应是3—16号。
同队队员不得使用重复的号码。
胸前号码至少高10厘米,背后号码至少高20厘米,笔划宽2厘米。
8.5禁止穿白色的比赛服。
球队必须至少有两套服装,一套浅色,一套深色。
9队长:
职责和权力
9.1队长在场上代表他的球队。
必要时他可以为获得必要的情况向裁判员提出请求。
但必须要有礼貌,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时。
9.2队长因任一正当原因离开球场时,教练员要把代理他当队长的队员号码通知裁判员。
9.3队长可以在教练员不在场时担任教练员(规则10)。
9.4在规则没有限定罚球队员的情况下,由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10教练员:
职责和权力
10.1在赛前核实确认已登记的本队队员、队长的姓名和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
同时指明开始上场的7名队名。
10.2只有教练员有权请求暂停。
暂停时教练员可在球队席区域对队员进行指导(规则16);比赛进行中教练员亦可站在球队席区域内指导本队的场上队员,但不能妨碍比赛与干扰裁判。
10.3替换队员时,教练员要让替补队员向记录员报告替换请求并必须立即做好上场比赛的准备。
10.4如果没有教练员或教练员不能继续工作,队长可以担任教练员。
如队长因任何原因不能担任教练员时,则代替他任队长的队员替代他当教练员。
10.5教练员是该队在比赛中唯一可与记录台人员联系的人。
必要时可在计时钟停止、球成死球时询问有关比分、时间、犯规次数等事宜。
但必须有礼貌,绝不能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
10.6教练员已指定了某队员在开始比赛时上场,如果该队员受伤,只要主裁判员确认受伤是真实的就可以被替换。
10.7教练员确认了开始上场的7名队员后,如果比赛开始前或比赛开始后不久发现其中一名队员不是确认的7名队员之一,该队员必须由原定开始上场的队员替换,对该队不做处罚。
第四章时间通则
11比赛时间
比赛分上、下两个半时,每半时15分钟,两半时中间休息10分钟。
12得分相等和决胜期
12.1如果下半时终了时得分相等,要延长3分钟作为决胜期继续比赛。
必要时要延长几个这样的3分钟,直到分出胜负为止。
12.2决胜期是下半时的继续。
在所有决胜期中,球队按下半时的进攻方向进攻,全队累计犯规及罚则延续到每一决胜期。
12.3第一个决胜期前,主裁判员要召集双方队长,抛币选择发球权。
以后每打一个决胜期双方互换一次发球权。
12.4下半时与第一个决胜期之间休息2分钟。
以后的每个决胜期之间只交换发球权、不休息。
由主裁判员主持在中圈发球继续比赛。
13操纵比赛计时钟
13.1活球开动比赛计时钟:
13.1.1每半时和每一决胜期开始中圈发球,当裁判员鸣哨时。
13.1.2跳球时球被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
13.1.3球投(抄)中裁判员鸣笛违例、犯规不究继续比赛及点球后不论罚中与否继续比赛,球接触水区队员时。
13.1.4掷界外球,球接触水区队员时。
13.2死球停止比赛计时钟(球被抄入网内得分时,只在下半时的最后2分钟和所有的决胜期停表)。
14球的状态
14.1球成活球:
14.1.1每半时和每一决胜期开始中圈发球,当裁判员鸣哨时。
14.1.2因任何原因造成的中圈跳球、裁判员将球抛起时。
14.1.3罚点球,裁判员鸣哨时。
14.1.4掷界外球,掷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14.1.5抄球入网得分后,持网队员将抄入网中的球就近放在封锁区内或将球传给封锁区的持拍队员,持拍队员可处理球时。
14.2球成死球:
14.2.1持网队员抄球入网得分时。
14.2.2发生违例时。
14.2.3发生犯规时。
14.2.4活球时因任何原因裁判员鸣哨时。
14.2.5每半时和每一决胜期时间终了时。
14.3例外情况:
14.3.1投球队员投球时防守队员犯规,裁判员鸣哨后,投球队员继续完成了他的投球动作,或裁判员鸣哨后投出的球已在空中,或裁判员因对投球队员的犯规鸣哨后,持拍队员又对持网队员犯规时。
14.3.2出现上述任一情况而球仍被抄入网内应判得分。
14.3.3如持网队员犯规抄球入网则得分无效(规则39)。
1525秒钟规则
15.1定义:
当一名队员在场上(中圈发球者例外)获得控制一个活球时,该队应在25秒钟内投球完成进攻。
投球完成进攻是指投出的球接触到抄网或进入抄网或被对方持拍队员封挡在封锁区内持网队员已不能再触球时。
15.2即使25秒钟信号响时投出的球在空中,球也应立即成死球,抄球入网不能得分,按进攻队违例处理,罚则是失去球权。
15.3如果对投球队员犯规裁判员鸣哨后投出的球在空中25秒钟信号响时,则被视为25秒钟信号错误的发出,比赛按裁判员鸣哨时犯规的罚则处理。
15.425秒钟遇死球停表,但只有在发生违例、犯规后,一个队才能获得一个新的25秒钟周期。
如果球出界并由原控制球队掷界外球时,该队队员在场上重新获得控制一个活球后,25秒钟应从比赛中断时连续计算。
16要登记的暂停
16.1每队每半时2次暂停,每一决胜期1次暂停。
暂停时间为完整的1分钟并须登记,某半时没用的暂停不能挪在某半时或决胜期使用。
16.2记录员要在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时或发生犯规裁判员向记录员报告犯规结束时发出暂停信号。
如果裁判员已进入中圈准备跳球、掷界外球队员和罚点球队员已可处理球时,记录员则不能再发出暂停信号。
16.3如果在死球和停止比赛计时钟前双方都提出暂停请求,记录员要给首先提出暂停请求的教练员登记暂停。
16.4一个队请求的要登记的暂停可以撤消,但只能在记录员向裁判员发出暂停信号以前提出。
16.5暂停期间允许队员离开比赛场地和坐到球队席上,即使球队在不满1分钟时既已完成了暂停,比赛也应在暂停时间结束的信号发出后重新开始。
16.6教练员在请求要登记的暂停时,要亲自到记录员处用双手做出规定的手势,明确地提出“暂停”请求。
16.7当裁判员鸣哨并做出暂停手势时暂停开始,当裁判员鸣哨并招呼球队回到场地时暂停结束。
第五章比赛通则
17比赛开始
17.1如果某队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不满7名,比赛不能开始。
17.2比赛要在中圈发球开始。
17.3当主裁判员将球递交给中圈内的发球队员并吹响比赛开始的哨声时,比赛正式开始。
每半时、每一决期都要以上述同样的程序进行。
17.4所有比赛的下半时双方要互换场区和发球权,决胜期双方只互换发球权不互换场区。
17.5至少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由主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用抛币的方法选择发球权或场区,抛币抛中的一方优先选择发球权或场区。
如他优先选择了发球权,对方则有权选择场区;如他优先选择了场区,则对方获得发球权。
18中圈发球
18.1抛币获得发球权的队由一名水区队员持球站在中圈本方场区的半圆内,主裁判员鸣哨示意比赛开始后,5秒钟内将球传给中圈外的水区队员。
球出手后,在球出中圈前或球触及其他水区队员之前不得触球。
18.2发球前,除发球队员外,双方水区队员要站在中线后的水区内。
球出中圈前双方任何队员都不得进入中圈或将身体的任何部位超越中圈线的垂直面(圆柱体),脚不能触及中线或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中线前的地面。
也不得触及中圈内的球。
18.3违反以上规则为违例。
19如何打珍珠球
19.1珍珠球是用手和器械(拍、网)综合进行比赛的运动。
19.2带球跑、故意踢球或用拳击球是违例。
踢球就是用腿或脚去拦阻球。
19.3脚或腿偶然地接触或触及球不是违例。
20控制球
20.1队员控制球,当:
队员拿着或运着一个活球或在掷界外球和罚点球的情况下,掷界外球和罚点球的队员可处理球时。
20.2球队控制球,当:
该队的队员控制球或球在同队队员之间传递时。
20.3直到下列情况之前均为该队继续控制球:
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球成死球、投球或罚点球中球不再接触投球队员的手。
21队员在做投球动作
21.1队员单手或双手持球,使用臂、手的投、射、抛、甩等各种动作将球经空中或拍网区域(规则22)的地面掷向得分区的持网队员为队员正在做投球动作。
投球动作开始于投球手臂的连续动作开始之后。
21.2如果队员在行进间腾起空中投球,投球动作开始于起跳的瞬间且投球手臂的连续动作开始之后。
但如起跳后将原本想投球的球传给了同伴,此动作则不算投球动作。
21.3队员开始投球动作通常先于球出手。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队员将球投、射、抛、甩向得分区的持网队员已经开始得分尝试时即为投球动作开始,球离开队员的手不是本质的。
手臂可能被抓住,致使该队员不能投,但他仍然可能是在做该尝试。
该投球得分尝试一直继续到球离开该队员的手。
21.4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一个被确认为对正在做投球动作的队员的犯规,必须是发生在该队员投球手臂的连续动作已经开始之后(须包括手臂和身体的动作)。
如果投球入网,即使是在鸣哨后球才离开投球队员的手,要计得分。
这个规定不适于每半时、决胜期终了和当25秒钟信号响时。
22抄(投)球入网、得分与分值及继续比赛
22.1比赛中,持网队员在得分区内按规则的规定将水区投射来的或防守队员未挡住的活球抄入网内,由裁判员认定为得分。
22.2持网队员抄采的球还必须符合下列限定:
22.2.1整个球体越过得分线的垂直面处在得分区的空间或地面上。
22.2.2整个球体在空中越过得分线及其延长虚线的垂直面、落在得分区边、端线以外地面之前。
22.2.3投射到拍网区域(封锁区、隔离区与得分区)地面上的反弹球,弹起后整个球体越过得分线的垂直面、落在得分区边、端线以外地面之前。
22.3抄(投)球入网内,必须是球入网后,球在网中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停止时间,在裁判员认定为得分后,球才可出网。
如果球虽然已经抄(投)入网内,但瞬间既被甩出或弹出则不能算得分。
22.4抄球(含点球)时,持网队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含器械)不得在球入网前、球入网的同时或球入网后触及得分线、边、端线及其以外的地面。
即使在得分区内将球抄入网中,但其后身体不能稳定在得分区内,在裁判员认定得分前身体的任何部位(含器械)触及了得分线、边、端线及其以外的地面不能得分。
22.5持网队员可在得分区内原地或运动中抄球(含点球),抄球(含点球)入网后身体必须停留在得分区内。
抄中本规则22.2.1、22.2.2限定的、或任何经拍网队员身体(含器械)挡碰的球为1分。
抄中本规则22.2.3限定的、不经拍网队员身体(含器械)挡碰的球为2分。
球可能多次接触地面或在得分区地面上滚动或停留在得分区地面上,只要符合1分或2分的限定,抄中仍以所限定的分值认定。
22.6腾空抄球(含点球)入网后身体落地的同时不得:
22.6.1身体落在场外或身体的任何部位同时接触场内场外地面。
22.6.2器械接触了得分区边、端线以外的地面。
22.6.3球从网中弹出或甩出。
22.6.4违反此款为违例,不能判给得分。
22.7抄(投)球入网得分后,持网队员将球交给对方持拍队员或持网队员将球放在就近的封锁区内,由对方持拍队员发球继续比赛。
持拍队员得球后或已可处理球后必须在5秒钟内用球拍将球抛传给水区或限制区内同队的水区队员。
22.8点球罚中后以同样的方式继续比赛(规则48.8除外)。
23争球
23.1双方各一名队员或多名队员同时紧握着球,谁也不能获得球时、双方同时使球出界时应判争球。
23.2由双方任一队员在中圈跳球继续比赛。
24跳球
24.1当宣判了争球或出现双方犯规有关的罚则时,比赛在中圈跳球继续开始。
24.2裁判员在双方各一名(见规则23、48.12、48.13)水区跳球队员之间将球抛起跳球即开始。
24.3跳球时,两名跳球队员的脚要站在本队场区的半圆内,一只脚靠近两人之间的线的中心。
球到达最高点后必须被一名或双方跳球队员合法拍击跳球才合法。
每个跳球队员可以拍击两次。
如果双方跳球队员都没有拍着球则应重新跳球。
在球被合法地拍击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得离开他的位置,也不能在球触及非跳球队员、地面前将球抓住。
24.4双方另三名水区队员可以在水区内的任何一点站位。
从跳球开始至拍击前不得移动。
不得使身体的任何部分在中圈线(圆柱体)上或超越中圈线(圆柱体)。
24.5违反以上规则为违例。
25掷界外球
25.1当球出界、违例、犯规后不罚点球或罚点球后还有球权时由获得球权的队在距违犯地点最近的边线外(点球后还有球权在距罚球点最近的边线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球在端线或得分区、封锁区的边线出界后,或违犯发生在封锁区、得分区时,掷界外球的地点要在就近的限制线终端的边线外。
25.2裁判员必须将球递交、传给掷界外球的队员或将球置于该队员可处理处。
25.3掷界外球的队员在球离手前不得从裁判员指定的地点沿边线移动超过正常的一步,但可沿垂直界线的方向后退。
25.4掷界外球的队员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25.4.1在球触及了另一队员前在场内触球。
25.4.2球离手前或离手时踏场地。
25.4.3球离手时的时间超过5秒钟。
25.4.4球离手后,在球接触场上队员前球触及界外地面和物体。
25.4.5球离手后,在球触及另一水区队员前直接投入网内。
25.5在球掷过界线前,任何其他队员都不能使身体的任何部分越过界线。
25.6当界外障碍物距界线不足3米时,掷界外球的对方队员必须退到在掷球地点界线的1米以后的场区内。
25.7违反以上规定为违例。
26替换与程序
26.1水区队员与持拍队员可以在比赛中进行互换。
此互换程序只能在对方抄(投)中得分后,持拍队员将球发至水区的时间限定内、在限制区与封锁区内完成。
26.2替补队员上场时应在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时进行替换。
26.3替补队员有权请求替换。
他要亲自到记录员处用手做出规定的手势请求“替换”,他应立即做好上场准备,在界外等待。
一旦有替换机会,记录员即发出信号,由裁判员招手示意他进场。
替换应尽快的完成。
26.4暂停期间替换,替补队员在进场前须向记录员报告。
26.5只有在暂停期间水区队员和持拍队员可以与持网队员互换。
互换前,互换队员必须向记录员报告,记录员通知裁判员后再进行互换。
互换后的持网队员必须符合规则的规定。
26.6在一个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期间,一个队员不能被换下又被换上,或一个替补队员被换上又被换下。
26.7替换罚点球的队员必须在罚中后才允许替换。
如果罚点球队员因受伤而不能进行罚球,要由替换他的队员罚点球。
27限制区规则
27.1进攻队员不得进入前场的限制区内进攻,防守队员不得进入后场的限制区内进行防守。
原地或起跳前不得触及限制线及限制区内的地面。
跳起投球或防投球落地时可以触及限制线及限制区的地面,但必须立即退到水区。
不得穿越限制区、封锁区及得分区。
27.2进攻队员可以进入后场的限制区接本方持拍队员传出的球,但必须在5秒钟内离开限制区进入水区。
27.3违反以上规则为违例。
如发生违例时进攻队员正在投球:
27.3.1进攻队员违例,不论投(抄)中与否,不判给得分,按违例的罚则处理。
27.3.2防守队员违例,如投(抄)中判得分,违例不究;如没投(抄)中,按违例的罚则处理。
28比赛中断
28.1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使比赛不能继续进行,造成比赛中断,比赛中断前消耗的时间,比分均有效。
恢复或改期比赛时,比赛应从原中断处重新开始。
28.2主裁判员应在记录表上注明比赛中断时已消耗的时间、中断时的比分及当时球的状态。
28.3因某队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而引起的比赛中断,在裁判员宣判完并通知比赛继续进行后5分钟,该队还不能恢复比赛或拒绝比赛,即视为该队罢赛,判该队弃权。
取消该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给予竞赛的纪律处分。
29弃权或因缺少队员告负
29.1比赛开始时某队拒绝比赛,或超过比赛开始时间10分钟球队未出场或能上场的队员不足7名,即判为弃权。
对方以5∶0的比分获胜。
弃权队要在名次排列中记入0分。
29.2比赛进行中某队场上队员不足4人时(其中至少有一名持拍队员、一名持网队员),即判该队以缺少队员告负。
如当时对方队得分领先,即以比赛停止时的比分作为结局。
如当时对方队得分落后,则记录对方队以2∶0的比分获胜。
因缺少队员告负的队要在名次排列中记入1分。
30半时、决胜期或一场比赛结束
30.1表示比赛时间终了的计时员的信号响起,某半时、决胜期或一场比赛结束。
30.2在比赛结束的信号发出的同时,即使投出去的球在空中,球也立即成死球,比赛(某半时或决胜期)结束。
球入网不算得分。
30.3如果在比赛结束的信号发出的同时,裁判员鸣哨宣判了犯规,球是在比赛结束的信号发出后入网,仍不算得分,但犯规必须判罚,如需罚点球则必须执行。
31抗议
31.1某队对比赛有异议时,可以在比赛结束后提出抗议。
31.2队长要在记录表上注明并签字。
该队必须在比赛结束后一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抗议材料,同时缴纳申诉费。
31.3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工作程序,对抗议情况进行调查和审理。
如胜诉、申诉费退回。
31.4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审裁决。
第六章水区队员通则
32运球
32.1水区队员在场上控制一个活球后可在水区内向任何方向运球。
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触及球为运球开始。
32.2运球过程中必须使球与地面接触,运球的手不和球接触时,运球队员走或跑的步数不受限制。
32.3用双手同时触及球或使球在一手或两手中停留的瞬间运球即完毕。
32.4运球结束后不能再运球。
除非失去了对球的控制,失去对球的控制是指:
投球、球被对方队员拍击、传球或漏接后球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触及。
32.5下列情况不算运球:
32.5.1在运球开始或结束时,队员偶然地失掉球,然后恢复控制球(漏接)。
32.5.2与附近的其他队员抢球中用挑拍以图获得控制球。
32.5.3拍击另一队员控制的球。
32.5.4拦截传球并获得该球。
32.5.5只要不出现带球走违例,允许球在触及地面前在手中抛接和停留。
32.6违反本条规则为违例(队员在场上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33带球走规则
33.1持活球的队员可以用同一只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