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办公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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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办公制度

一、办公制度

(一)所实行所长负责制和个人分工负责制。

所长主持全面工作。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集体领导,分管某方面工作,对所长负责。

所长长期外出期间,可委托一名所领导主持全面工作。

(二)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

科长负责本科室的全面工作,对所长、分管所长负责。

副科长分管科室某方面工作,对科长负责。

(三)各科室要顾全大局,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对涉及两个以上科室职责范围的工作,主办科室要主动与协办科室协调,协办科室要积极配合。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落实所各项工作部署,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坚守工作岗位,加强组织纪律,认真学习,积极工作。

工作时间不处理个人私事。

(六)工作要有计划性、预见性、主动性和时效性,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七)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接待来访或办公要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八)外出监督检查时,须留人值守,处理日常事务。

(九)干部职工均应随时保持通信联络通畅。

二、会议制度

一、所长办公会

(一)所长办公会为我所行政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所长主持,所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记录,与会议议题相关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在与其有关的议题讨论完毕后退席。

(二)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或指示,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2、汇报交流各自分管工作情况,安排近期重点工作;

3、审议向上级报送的请示、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

4、审议我所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5、制(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6、研究重大业务工作;

7、研究以我所名义召开的会议;

8、审定重要文稿材料;

9、研究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10、研究经费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方面的有关问题;

11、研究重大投资项目、建设项目与大宗设备、物资的购置、分配与使用;

12、研究中层干部任免,职工调配、聘用、解聘和奖惩,应届毕业生需求和分配,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

13、需由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所长办公会议题的提交程序

1、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主办科室要在会前作好充分准备,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或建议;重大政策性问题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提出两个以上方案;

2、每个议题都应事先准备好汇报材料;填写所长办公会议题申报单,送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提出审核意见,经分管所长审查,报所长审定后,列入会议议程;

3、有关科室要将提交会议审议的材料印送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

重要和复杂的议题要提前印发相关人员;

4、严格选定列席会议的人员,避免无关人员陪会;

5、汇报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观点明确,分清需知悉事项和需决定事项。

发言要紧扣主题,言简意赅,态度鲜明,不含糊其辞,不重复与别人相同的意见;

6、每个议题结束时,由会议主持人综合大家的意见,形成会议决议;

7、涉及重大事项的所长办公会,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整理会议纪要,报分管所长、所长审定后,印发所领导及有关科室。

(五)所长办公会决定的执行、督办与反馈

1、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坚决执行。

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下次会议再议,也可以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决议。

2、党政办公室负责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

有关科室应将决议执行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给党政办公室;未落实的事项,有关科室应向分管所长报告原因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告知党政办公室。

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办理情况,党政办公室主任应定期向分管所长汇报。

二、所务会

每月召开一次,由所长主持召开,所领导、科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内容由所长办公会确定。

三、科务会:

每周召开一次,由科长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传达所务会议精神,研究讨论科内工作。

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等。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

主要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保证完成各项工作等任务方面的问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讨论决定发展党员,选拔干部以及党员的奖惩问题;讨论决定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问题。

五、专题会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由所领导召集,也可委托党政办公室主任或法制稽查科科长召集,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研究协调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

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的,必须报分管所长批准。

召开会议的科室要做好会议准备,会后要写出会议纪要或总结,报党政办公室存档。

科室采取"以会养会"形式举办的面向下级或服务对象的各种培训班须报经所长同意,由相关科室会同法制稽查办公室和党政办公室共同主办,并严格按照所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六、全体职工大会

全体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

由所领导主持,全体职工参加。

职工大会主要传达国家重要方针、政策;部署、总结全所工作;讨论决定单位重大事项;部署临时性突击任务。

七、外出参加会议

外出参加各种会议须经分管所长同意,参加需付费的会议报经所长批准。

参加会议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回所后及时汇报并负责传达、落实会议精神;会议材料交办公室存档。

需科室留存的会议材料,要登记造册,妥善保存,以备查询。

八、各种会议议事规则和纪律

(一)议事规则

1、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参加会议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2、决议和决定表决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允许保留意见,一旦形成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3、对一时不能作出决定的议题,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讨论和决定;

4、议事的内容,形成的决议、决定以及个人发表的意见等在未向外公布前,与会人员不得泄露,对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不得外传。

(二)会议纪律

1、严格会议考勤,有事不能到会的要按规定程序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

2、会议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特殊情况不能关机的,应将其设置在振动状态;

3、开会时严禁吸烟;

4、与会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

三、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一)工作计划

1、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计划由各科室提出,由党政办公室综合,经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并下发执行。

科室年度工作计划,要将任务责任到岗,落实到人。

2、由科室负责起草的全区专业性工作计划提交党政办公室把关,经分管所长审核后,由所长签发。

3、科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月度工作要点,每月5号前报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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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总结

1、所、科和个人要进行半年及年终工作总结。

2、科室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小结,每半年及年终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并按时报党政办公室汇总。

各专项业务工作要及时总结。

3、全所工作总结由所长办公会讨论修改,经所长批准后上报、下发。

4、各科要设工作记录本,对科内的重要工作、会议、专项检查、群众投诉等情况进行详细记载。

四、公文办理制度

(一)党政办公室主管公文办理工作。

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

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包括拟稿、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所有来文应经党政办公室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后,送所领导批示,交有关科室处理。

所有发文应由拟办科室拟稿,科室负责人核稿后,经党政办公室审核,送所领导签发。

(二)外来公文、信函,除署名科室和个人签收者外,均由办公室办理登记。

有关科室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来文、来电及交办事项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党政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由党政办公室按程序报请所领导批阅后,按所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急件和会议通知要随收随发。

承办科室对所领导批办的公文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

处理完毕,承办人要写明落实情况,向所领导汇报后交办公室存档。

办公室对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三)所领导审批公文,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应签署明确意见、姓名和日期。

对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知"。

(四)一般性传阅文件按所领导次序依次传阅,某一位所领导不在所时可先送下一位所领导阅,待其回所后再补送。

文件由所领导阅完直接送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文件的运转,避免文件横传。

一般文件应在当天阅批,紧急公文应随时阅批。

在送阅紧急公文时,党政办公室要给所领导以提示。

(五)行文应当坚持精简、高效、规范的原则。

要确有必要,注重实效,严格控制公文规格和发文数量。

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不发例行公事的文件、照抄照搬的文件、前后重复的文件。

(六)凡体现我所履行职能的文件或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使用"张卫监党字"、"张卫监字"文件,其它临时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用"张卫监函",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编号。

(七)草拟公文应做到: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决定精神。

2、情况真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3、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时间应写具体的年、月、日。

4、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

(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

(1)"。

应避免采用过多的层次结构。

5、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以及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余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6、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前,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7、草拟文件应制作文件拟稿单。

(八)公文文稿涉及其他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主办科室应主动与有关科室协商会签,协办科室应积极配合,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科室可列明各方理据,提请分管所长,由分管所长或所长裁定。

(九)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公文运转的各个环节都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

1、镇防保站或区管被监督单位需要请示我所的事项,一般事项应在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特殊情况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其它审批事项按照法定时限或我所承诺办理。

2、科室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主办科室可同时送达有关科室,有关科室不应要求主办科室轮签。

除主办科室另有时限要求的以外,协办科室一般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协办科室应当提前主动与主办科室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意见的,可以视其为无不同意见。

(十)公文签发权限:

1、以我所名义向上级部门、单位的请示、报告或汇报材料,全所半年工作总结,年度计划、总结,涉及重大方针政策的事项,由所长签发。

所长外出期间,由受所长委托主持工作的所领导签发。

2、以我所名义下发的文件(便函),根据文件(便函)的内容,可由所长或分管所长签发。

内容涉及其他所领导分管范围的,需请其他所领导会签;涉及面广或有意见分歧的,应报请所长签发。

3、已经所长办公会议定的事项和属于例行批准手续的事项,需要以本所名义行文的,可由分管所长签发。

(十一)公文正式印制前,由起草科室负责校对,再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复核。

复核的重点是:

会签、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各种手续完备后方可付印。

重要文件盖章分发前,由办公室负责再次核查。

(十二)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及时交办公室整理立卷归档。

未经批准,文件不得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

没有保留利用价值的公文,在办理结束后,经办公室挑选、复核登记,呈分管所长审查批准,指定人员监督销毁。

五、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学习形式

政治、业务学习采取全所统一安排,大会集中辅导,科室组织集体学习和职工自学等形式。

集中组织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研讨与考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二、政治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等;

2、党规党纪,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

3、时事政治和党员电教片;

4、职业道德,廉政建设;

5、他思想政治学习内容。

三、业务学习内容

1、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

2、预防医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理论;

3、卫生监督的新知识、新技术;

4、卫生行政处罚案例研讨;

5、其他业务学习的内容。

四、学习时间

每周五下午为全所政治、业务学习日,以科室为单位组织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职工平时自学时间每周不少于4小时。

除此之外,根据上级安排和工作需要,临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

五、具体要求

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全面完成学习计划;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实践能力,以适应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

3、要遵守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

集体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须经分管所长批准;

4、政治、业务学习要指定专人记录,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科室和职工的学习笔记,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5、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及时补课;

6、做好学习笔记,提高学习效果。

未经所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学习时间;学习时间不得阅读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书刊等。

六、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张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章由党政办公室保管使用。

(二)以所名义印发的行政公文、信函须经所长、分管所长签发或同意方可用印。

(三)以所党支部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或出示的证明信、介绍信,须经所党支书记签批或同意方可用印。

(四)以所名义出具的各种介绍信、证明信须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所长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

非本单位职工一律不准以本所名义私自盖章用印。

(五)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文、报表、信函不得用印。

(六)需要加盖行政印章、党务印章的科室,应持《印章批签表》,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到党政办公室填写《印章使用登记簿》,将使用印章时间、事由、使用科室、经办人、批准人等填写清楚后,由印章管理人员加盖公章。

特殊紧急工作需要加盖印章,暂时无法找领导批鉴的情况下,由相关科室向有关领导汇报,同党政办公室主任说明,做好登记后,可加盖印章,但事后必须找相关领导补签《印章批鉴表》,并及时送党政办公室。

主要领导签发的文件,可视为领导批鉴,有关科室可持签发件直接登记、盖章。

(七)因公出差或联系公务,需开具介绍信的,必须注明具体事由,原则上不能携带盖有公章的空白信笺或介绍信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所领导或党政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做好登记编号。

事后向办公室讲清使用情况,多余的应退回党政办公室注销。

(八)原则上不准携带印章外出,确实需要的,经所长或党支书记批准后由印章保管人员随同外出,并做好使用登记。

(九)张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财务专用章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七、接待工作管理规定

(一)接待工作坚持有利于执行公务、廉洁勤政、高效服务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规范接待程序,做到热情、文明、周到、节俭。

(二)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接待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接待规格。

所有接待按标准分类,外地客人前来参观、学习、考察,上级领导前来检查指导工作,或因其它事宜前来联系工作的,视来人级别、数量安排相应的接待餐,驾驶员一般安排工作餐。

所工作人员加班、基层单位人员到所联系工作的,视情况安排工作餐。

(三)接待餐一般安排在定点餐馆,标准原则为:

中晚餐30元/人,早餐10元/人。

因其它情况不能到定点餐馆用餐的,经分管领导批准,视情况可到其它地点用餐,原则上不超过接待标准。

接待餐一般只安排1次,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工作餐根据情况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就近安排,原则5元/人,不得进豪华餐馆,不得安排烟、酒和饮料。

所有来客接待均不能报销夜宵、舞票、桑拿浴等高档消费费用。

一切接待、加班均应从严控制,不得擅自安排或超过标准,违反规定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接待审批程序:

接待科室需安排接待餐时,应尽量提前通知党政办公室,按规定填写《接待申请登记簿》,注明来客单位、人数、事由和陪餐领导、人员,经分管领导批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就餐地点、就餐标准。

遇有来客人数较多或较重要的大型接待活动时,接待科室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重要来客由领导和接待科室负责人陪同就餐,除领导外,科室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一般性客人原则上不派人陪同。

加班科室需安排工作餐时,应提前通知党政办公室,填写《加班用餐申请登记簿》,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节假日期间加班需要用餐的,应在假前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接待、加班用餐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通知的,可向党政办公室说明情况,先行安排,事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在外就餐应开具与《接待申请登记簿》批准金额相符的正式税务发票,经接待科室和陪同人员签字、注明事由,1周内分别找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签字报销,非正式税务发票和白纸条不得报销。

定点单位只能由指定负责人签单,非有权签单人员安排用餐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签单时必须注明签单人姓名和接待事由。

(六)严格控制烟、酒(特别是高档烟、酒)、饮料、水果、副食等物品的招待。

(七)来客住宿费原则上客人自理,特殊情况需要安排住宿时,经主要领导批准,原则上按照普通标准间安排。

八、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空岗和值班期间外出。

原则上不允许调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调班必须到办公室办理调班手续,不准酒后接班上岗或接班后外出、买饭、就餐等。

(二)值班人员接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紧急事项的报告以及省卫生监督所、市卫生局、区卫生局等交办的紧急事项或通知后,应详细询问报告者单位、姓名及职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程度以及需我所办理的事宜,完整、准确地做好值班记录。

若事件仍在发展,应要求有关单位随时报告情况。

(三)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紧急事项的报告或通知后应立即向听班所领导报告,并按照所领导的意见认真办理。

全所工作人员不论值班与否,接到行政值班员的调度指令后,必须服从指挥,及时执行任务。

(四)值班人员对重大紧急事项的办理情况应认真、准确地做好记录。

需连续办理的事项,应向接班人详细交接。

在交接时,除交接事件情况外,还应交接已经办理的情况和需继续办理的内容。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做好本所的保卫和保密工作,查看空调、水管、灯具关闭情况。

遇有水、电、暖等设备故障时,通知有关科室组织人员进行抢修,防止事故发生。

遇有紧急情况应迅速向领导汇报和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警。

谢绝非值班人员在值班室从事其它活动。

(六)严格交接班手续。

上一班的值班人员应把值班钥匙交给下一班的值班人员,接班人员未到,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七)值班人员要注意搞好值班室的卫生。

(八)党政办公室负责所值班安排,并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九)凡玩忽职守,违章违纪,造成工作延误、损失和大的影响者,按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卫生管理制度

(一)全所工作人员都应自觉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乱扔果皮、烟蒂、废纸等,自觉清理、维护和保持室内外卫生。

卫生管理采取经常与定期清扫相结合的方式,注重保持日常卫生整洁。

(二)室内卫生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前,按单位统一要求,开展卫生突击活动。

室内卫生每日整理清扫,保持墙壁、地面、天花板卫生,做到无蜘蛛网、灰尘、墨迹,桌、椅、文件橱、花卉等摆放整齐;门窗、灯具等清洁明亮。

(三)实行"卫生流动红旗"制度,每两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检查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牵头,对各科进行综合评分,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对科室工作的考核内容。

十、安全保卫制度

(一)保管现金、有价证券的科室,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夜间、节假日存留的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并要放入保险柜。

现金支票与财务专用章、名章、密码等应分别保管。

(二)到银行提、送现金要两人,2000元以上要派乘机动车,途中不得捎办其他事项。

(三)对微机、摄像机、照相机等高档物品的管理,要定人、定责,并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四)办公室内不得存放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和有价证券。

下班前关好门窗及非工作耗电设备,防火防盗。

(五)车辆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停车落锁。

十一、保密制度

(一)严格遵守《保密法》和卫生部颁布的《卫生工作中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1、法定传染病的疫情及未经发表的有关烈性传染病的业务技术资料;

2、食物中毒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机密要项和数字;

3、科技档案的技术资料;

4、上级机要电报,公文及本单位的主要会议记录;

5、群众举报及来信来访的有关材料和情况;

6、其他应保密的事宜。

(二)涉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对工作高度负责,不得失职。

对涉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应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

(三)对带有密级的文件要妥善保管,防止失密,泄密及遗失。

查阅保密文件,要严格履行签批手续,查阅者要写出书面申请及借阅理由,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阅读保密文件要在党政办公室参阅,不得擅自带出和扩大保密文件的阅读范围。

对涉密文件、资料、物品未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经批准后的复制和摘抄件,要按秘密文件管理,用后速将复制件返还党政办公室。

(四)对需要销毁的文件必须送指定地点销毁,要严格执行登记和监销制度,必须按有关规定到指定地点销毁,严禁送旧物收购站及随意处理。

(五)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对所有涉密文件、资料要严格管理,发生失密、泄密情况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如有遗失,应及时追查,并向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在公共场所不议论涉密事项,电话或私人通信中不涉及秘密事项。

(七)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办案期间,不得向与办案无关人员透露案情、办案进展情况和查处决定;对涉及管理相对人的有关商业、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卫生监督执法原始材料要按保密材料管理。

第二条?

密级划分

根据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影响程度大小,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我所保密范围内的事项可划分为"机密"和"秘密"两个等级。

第三条?

保密范围

(一)机密级事项

1、未经公布的甲类传染病疫情及在较大范围暴发流行的传染病发病情况,保密期限自发生之日起至公布之日止;

2、未经公布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集体食物中毒、农药中毒以及放射源丢失、污染等有关情况的资料,保密期限自发生之日起至公布之日止;

3、党总支会、研究干部任免专题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保密期限为长期;

4、重要的文书、科技、人事、保卫、业务档案,保密期限为长期;

5、投诉举报、检举揭发及调查材料,保密期限为长期。

(二)秘密级事项

1、具有秘密内容的文件、资料、刊物、电报、图纸、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等;

2、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

3、记载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收发文登记本;

4、尚未公布的内部设置、编制和人事调动、任免、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事项;

5、未经公开的工作计划、规划和财务预算、决算及卫生监督统计报表;

6、对外保密的科学技术和发明;

7、具有涉密事项的涉外活动;

8、印章、印信、证件;

9、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四条?

保密部位

办公室档案室、人事档案室、收发、打字复印室及其他涉密科室。

第五条?

保密要求

1、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行政副所长分管保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保密工作情况,改进保密措施;

2、提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杜绝失、泄密现象的发生;

3、秘密文件的领取、传递、登记、保管、清退、归档和销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严禁私自复制、摘抄、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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