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路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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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路基
海珠区环岛新型有轨电车系统(试验段)
正线轨道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路基)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新型有轨电车正线轨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1总则
1.0.1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说明:
1.0.1 根据统一布置,现行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中的“土方工程”列入本规范中。
因此,本规范包括了“土方工程”的内容。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说明:
1.0.2 铁路、公路、航运、水利和矿井巷道工程,对地基基础工程均有特殊要求,本规范偏重于建筑工程,对这些有特殊要求的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应按专业规范执行。
1.0.3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
1.0.3 本规范部分条文是强制性的,设计文件或合同条款可以有高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要求,但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
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说明:
1.0.4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对各个规范的编制起了指导性的作用,在具体执行本规范时,应同GB50300标准结合起来使用。
1.0.5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说明:
1.0.5 地基基础工程内容涉及到砌体、混凝土、钢结构、地下防水工程以及桩基检测等有关内容,验收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与本规范相关的规范有:
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1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1
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1
5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2
6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8《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2术 语
2.0.1土工合成材料地基
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砂土料)构成建筑物的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多层。
一般为浅层地基。
2.0.2高压喷射注浆地基 利用钻机把带有喷嘴的注浆管钻至土层的预定位置或先钻孔后将注浆管放至预定位置,以高压使浆液或水从喷嘴中射出,边旋转边喷射的浆液,使土体与浆液搅拌混合形成一固结体。
施工采用单独喷出水泥浆的工艺,称为单管法;施工采用同时喷出高压空气与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二管法;施工采用同时喷出高压水、高压空气及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三管法。
2.0.3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利用水泥作为固体剂,通过搅拌机械将其与地基土强制搅拌,硬化后构成的地基。
3基本规定
3.0.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施工勘察要点详见附录A。
说明:
3.0.1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均与地下土层接触,地质资料极为重要。
基础工程的施工又影响临近房屋和其他公共设施,对这些设施的结构善的掌握,有利于基础工程施工的安全与质量,同时又可使这些设施得到保护。
近几年由于地质资料不详或对临近建筑物和设施没有充分重视而造成的基础工程质量事故或临近建筑物、公共设施的破坏事故,屡有发生。
施工前掌握必要的资料,做到心中有数是有必要的。
3.0.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
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说明:
3.0.2 国家基础建设的发,促成了大批施工企业应运而生,但这些企业良莠不齐,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
尤其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性较强,没有足够的施工经验,应付不了复杂的地质情况,多变的环境条件,较高的专业标准。
为此,必须强调施工企业的资质。
对重要的、复杂的地基基础工程应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资质指企业的信誉,人员的素质,设备的性能及施工实绩。
3.0.3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说明:
3.0.3基础工程为隐蔽工程,工程检测与质量见证试验的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必须有权威性。
只有具有一定资质水平的单位才能保证其结果的可靠与准确。
3.0.4地基基础工程是分部工程,如有必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可再划分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说明:
3.0.4 有些地基与基础工程规模较大,内容较多,既有桩基又有地基处理,甚至基坑开挖等,可按工程管理的需要,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所划分的范围,确定子分部工程。
3.0.5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说明:
3.0.5 地基基础工程大量都是地下工程,虽有勘探资料,但常有与地质资料不符或没有掌握到的情况发生,致使工程不能顺利进行。
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大事故或损失,遇到施工异常情况出现应停止施工,待妥善解决后再恢复施工。
4地 基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物地基的施工应具备下述资料:
2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3临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类型、分布及结构质量情况。
4.1.2砂、石子、水泥、钢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1.3地基施工结束,宜在一个间歇期后,进行质量验收,间歇期由设计确定。
说明:
4.1.3 地基施工考虑间歇期是因为地基土的密实,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水泥或化学浆液的固结等均无原则有一个期限,施工结束即进行验收有不符实际的可能。
至于间歇多长时间在各类地基规范中有所考虑,但是参数数字。
具体可由设计人员根据要求确定。
有些大工程施工周期较长,一部分已到间歇要求,另一部分仍有施工,就不一定待全部工程施工结束后再进行取样检查,可先在已完工程部位进行,但是否有代表性就应由设计方确定。
4.1.4地基加固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验施工,论证设定的施工参数及加固效果。
为验证加固效果所进行的载荷试验,其施加载荷应不低于设计载荷的2倍。
说明:
4.1.4 试验工程目的在于取得数据,以指导施工。
对无经验可查的工程更应强调,这样做的目的,能使施工质量更容易满足要求,即不造成浪费也不会造成大面积返工。
对试验荷载考虑稍大一些,有利于分析比较,以取得可靠的施工参数。
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抽检数量为每200m2不少于1个孔,且总数不得少于10孔,每个独立柱基下不得少于1孔,基槽每20延米不得少于1孔;对于换填地基还必须分层进行压实系数检测,可选择《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中的环刀法、灌砂法或其他方法进行检测,抽检数量:
对大基坑每50~100m2不少于1点,对基槽每10~20m不少于1点,每个独立柱基下不得少于1点。
说明:
4.1.5 本条所列的地基均不是复合地基,由于各地各设计单位的习惯、经验等,对地基处理后的质量检验指标均不一样,有的用标贯、静力触探,有的用十字板剪切强度等,有的就用承载力检验。
对此,本条用何指标不予规定,按设计要求而定。
地基处理的质量好坏,最终体现在这些指标中。
为此,将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各种指标的检验方法可按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的规定执行。
4.1.6对水泥土搅拌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为1.5%-1%,但不应少于3根,地基处理面积超过20000m2或工程桩总数超过2000根的大型单位工程,超过部分的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相应规定检测数量的50%。
说明:
4.1.6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地基为复合地基,桩是主要施工对象,首先应检验桩的质量,检查方法可按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的规定执行。
4.1.7除本规范第4.1.5、4.1.6条指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可随意抽查,但复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振冲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及夯实水泥土桩至少应抽查20%。
说明:
4.1.7 本规范第4.1.5、4.1.6条规定的各类地基的主控项目及数量是至少应达到的,其他主控项目及数量是至少应达到的,其他主控项目及检验数量由设计确定,一般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抽查,做好记录。
复合地基中的桩的施工是主要的,应保证20%的抽查量。
4.2砂和砂石地基
4.2.1砂、石等原材料质量、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砂、石应搅拌均匀。
说明:
4.2.1 原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砾砂、碎石(卵石)、石屑。
细砂应同时掺入25%-35%碎石或卵石。
4.2.2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施工时搭接部分的压实情况、加水量、压实遍数、压实系数。
说明:
4.2.2 砂和砂石地基每层铺筑厚度及最优含水量可参考表2所示数值。
序
压实方法
每层铺筑厚度(mm)
施工时的最优含水量(%)
施工说明
备 注
1
平振法
200-250
15-20
用平板式振捣器往复振捣
不宜使用干细砂或含泥量较大的砂所铺筑的砂地基
2
插振法
振捣器插入深度
饱和
(1)用插入式振捣器
(2)插入点间距可根据机械振幅大小决定
(3)不应插至下卧粘性土层
(4)插入振捣完毕后,所留的孔洞,应用砂填实
不宜使用细砂或含泥量较大的砂所铺筑的砂地基
3
水撼法
250
饱和
(1)注水高度应超过每次铺筑面层
(2)用钢叉摇撼捣实插入点间距为100mm
(3)钢叉分四齿,齿的间距80mm,长300mm,木柄长90mm
4
夯实法
150-200
饱和
(1)用木夯或机械夯
(2)木夯重40kg,落距400-500mm
(3)一夯压半夯全面夯实
5
碾压法
250-350
8-12
6-12t压路机往复碾压
适用于大面积施工的砂和砂石地基
注:
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地基其最下层的铺筑厚度可比上表增加50mm。
4.2.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砂石地基的承载力。
4.2.4砂和砂石地基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表4.2.4 砂及砂石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
控
项
目
1
地基承载力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2
配合比
设计要求
检查拌和时的体积比或重量比
3
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
现场实测
一
般
项
目
1
砂石料有机质含量
%
≤5
焙烧法
2
砂石料含泥量
%
≤5
水洗法
3
石料粒径
mm
≤100
筛分法
4
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比较)
m%
±2
烘干法
5
分层厚度(与设计要求比较)
mm
±50
水准仪6
4.3高压喷射注浆地基
4.3.1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外掺剂等的质量,桩位,压力表、流量表的精度或灵敏度,高压喷射设备的性能等。
说明:
4.3.1 高压喷射注浆工艺宜用普遍硅酸盐工艺,强度等级不得低于32.5,水泥用量,压力宜通过试验确定,如无条件可参考下表:
表4 1m桩长喷射桩水泥用量表
桩径(mm)
桩长(m)
强度为32.5普硅水泥单位用量
喷射施工方法
单管
二重管
三管
Φ600
1
kg/m
200-250
200-250
-
Φ800
1
kg/m
300-350
300-350
-
Φ900
1
kg/m
350-400(新)
350-400
-
Φ1000
1
kg/m
400-450(新)
400-450(新)
700-800
Φ1200
1
kg/m
-
500-600(新)
800-900
Φ1400
1
kg/m
-
700-800(新)
900-1000
注:
“新”系指采用高压水泥浆泵,压力为36-40MPa,流量80-110L/min的新单管法和二重管法。
水压比为0.7-1.0较妥,为确保施工质量,施工机具必须配置准确的计量仪表。
4.3.2施工中应检查施工参数(压力、水泥浆量、提升速度、旋转速度等)及施工程序。
说明:
4.3.2 由于喷射压力较大,容易发生窜浆,影响邻孔的质量,应采用间隔跳打法施工,一般二孔间距大于1.5m.
4.3.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平均直径、桩身中心位置、桩体质量及承载力等。
桩体质量及承载力应在施工结束后28d进行。
说明:
4.3.3 如不做承载力或强度检验,则间歇期可适当缩短。
4.3.4高压喷射注浆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
控
项
目
1
水泥及外掺剂质量
符合出厂要求
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
2
水泥用量
设计要求
查看流量表及水泥浆水灰比
3
桩体强度或完整性检验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4
地基承载力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一
般
项
目
1
钻孔位置
mm
≤50
用钢尺量
2
钻孔垂直度
%
≤1.5
经纬仪测钻杆或实测
3
孔深
mm
±
用钢尺量
4
注浆压力
按设定参数指标
查看压力表
5
桩体搭接
mm
>200
用钢尺量
6
桩体直径
mm
≤50
开挖后用钢尺量
7
桩身中心允许偏差
≤0.2D
开挖后桩顶下500mm处用钢尺量,D为桩径
4.4水泥土搅桩地基
4.4.1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及各种计量设备完好程度(主要是水泥浆流量计及其他计量装置)。
说明:
4.4.1 水泥土搅拌桩对水泥压力量要求较高,必须在施工机械上配置流量控制仪表,以保证一定的水泥用量。
4.4.2施工中应检查机头提升速度、水泥浆或水泥注入量、搅拌桩的长度及标高。
说明:
4.4.2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搅拌充分,桩体质量均匀,搅拌机头提速不宜过快,否则会使搅拌桩体局部水泥量不足或水泥不能均匀地拌和在土中,导致桩体强度不一,因此规定了机头提升速度。
4.4.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桩体直径及地基承载力。
4.4.4进行强度检验时,对承重水泥土搅拌桩应取90d后的试件;对支护水泥土搅拌桩应取28d后的试件。
说明:
4.4.4 强度检验取90d的试样是根据水泥土的特性而定,如工程需要(如作为围护结构用的水泥搅拌桩施工的影响因素较多,故检查数量略多于一般桩基。
4.4.5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4.5的规定。
表4.4.5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
控
项
目
1
水泥及外掺剂质量
设计要求
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
2
水泥用量
参数指标
查看流量计
3
桩体强度
设计要求
按规定办法
4
地基承载力
设计要求
按规定办法
一
般
项
目
1
机头提升速度
m/min
≤0.5
量机头上升距离及时间
2
桩底标高
mm
+200
测机头深度
3
桩顶标高
mm
+100
-50
水准仪(最上部500mm不计入)
4
桩位偏差
mm
<50
用钢尺量
5
桩径
<0.04D
用钢尺量,D为桩径
6
垂直度
%
≤1.5
经纬仪
7
搭接
mm
>200
用钢尺量
说明:
4.4.5 本规范表4.4.5中桩体强度的检查方法,各地有其他成熟的方法,只要可靠都行。
如用轻便触探器检查均匀程度、用对比法判断桩身强度等,可参照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5土方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说明:
5.1.1 土方的平衡与调配是土方工程施工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般先由设计单位提出基本平衡数据,然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平衡计算。
如工程量较大,在施工过程中还应进行多次平衡调整,在平衡计算中,应综合考虑土的松散性,压缩性、沉陷量等影响土方量变化的各种因素。
为了配合城乡建设的发展,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当地市、镇规划和农由水利等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5.1.2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说明:
5.1.2 基底土隆起往往伴随着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尤其当周边有地下管线,建(构)筑物、永久性道路时应密切注意。
5.1.3在挖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说明:
5.1.3 有不少施工现场由于缺乏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而对施工产生影响,土方施工应尽快完成,以避免造成集水、坑底隆起及对环境影响增大。
5.1.4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少于2‰。
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
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说明:
5.1.4 平整场地表面坡度应由设计规定,但鉴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均无此规定,故条文中规定,如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应向排水沟方面做成不少于2‰的坡度。
5.1.5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坡。
说明:
5.1.5 在土方工程施工测量中,除开工前的复测放线外,还应配合施工对平面位置(包括控制边界线、分界线、边坡的上口线和底口线等),边坡坡度(包括放坡线、变坡等)和标高(包括各个地段的标高)等经常进行测量,校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上述施工测量的基准-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也应定期进行复测和检查。
5.1.6对雨季和冬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说明:
5.1.6 雨季和冬季施工可参照相应地方标准执行。
5.2土方开挖
5.2.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5.2.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说明:
5.2.2 土方工程在施工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水系统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回填土方还应检查回填土料、含水量、分层厚度、压实度,对分层挖方,也应检查开挖深度等。
5.2.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5.2.3 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土的类别
边坡值(高:
宽)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
1.25-1:
1.50
一般性粘土
硬
1:
0.75-1:
1.00
硬、塑
1:
1.00-1:
1.25
软
1:
1.50或更缓
碎石类土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1:
0.50-1:
1.00
充填砂地土
1:
1.00-1:
1.50
注:
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
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cm,对硬土不应超过8cm.
5.2.4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8.2.4的规定。
表5.2.4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50
+300 -100
+500 -150
+100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注:
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说明:
5.2.4 本规范表5.2.4所列数值适用于附近无重要建筑物或重要公共设施,且基坑暴露时间不长的条件。
5.3土方回填
5.3.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
如在耕植上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5.3.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5.3.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
分层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
平碾
250-300
6-8
振动压实机
250-350
3-4
柴油打夯机
200-250
3-4
人工打夯
<200
3-4
说明:
5.3.3 填方工程的施工参数如每层填筑厚度、压实遍数及压实系数对重要工程均应做现场试验后确定,或由设计提供。
5.3.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分层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一般项目
1
回填土料
设计要求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2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设计要求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3
表面平整度
20
20
3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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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靠尺或水准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