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管理体系与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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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管理体系与职责
施工技术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依据和原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建设方针、政策,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做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实现技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建立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职责。
第二条施工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保证施工生产正常有序进行,实现优质、安全、快速、高效地完成建设任务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决定企业生存发展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施工技术管理的依据是:
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企业管理体系文件;设计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第四条施工技术管理的原则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科技路线、技术政策、技术标准。
2、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实现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形成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强调技术的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相结合。
建立畅通、迅速的信息渠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统一有效的施工技术管理网络。
4、施工技术工作要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并满足可追溯性要求。
第二节管理体系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施工技术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体系,即集团公司、事业部和控参股公司、项目经理部。
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按照管理的性质、方式、深度的不同分别履行决策—指导—监控管理、直接管理和实务管理职责。
如下图所示:
第六条管理权限的设置
1、成立集团公司直属的项目经理部时,直属项目经理部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接受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部门的领导;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参加施工的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接受集团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和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施工技术管理部门的双重领导。
2.当由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单独组建项目经理部时,项目经理部接受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施工技术管理部门的领导,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第七条建立总工程师负责制
1、施工技术管理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
每个管理层均设总工程师统一领导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设施工技术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日常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2、为了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技术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总工程师设置专人专职,不得由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和兼任下属施工项目的管理职务。
3、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和项目部总工程师在选聘时,在审批任命流程的设置上需通过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的审核。
第二章体系与职责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八条按管理体系建立集团公司、事业部和控参股公司、项目经理部三级技术责任制,各级设总工程师负责全面技术工作,实行技术业务的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
第九条各级总工程师是同级管理层中负责技术工作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行使技术领导职权,并承担技术责任。
技术业务方面受上一级总工程师领导,领导本级技术业务部门并负责指导其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最终的决定权。
对本级施工技术管理和科研开发有建议权,对所属技术人员的使用、晋升、调配、奖惩等有首要建议权。
对技术人员的变动任用,主要领导应征求总工程师意见,作好统筹调配工作,以利技术工作开展。
第十条各级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在同级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施工技术管理日常工作。
第二节集团公司技术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技术总监技术工作职责
依据集团公司高管分工的要求履行技术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工程技术部技术工作职责
1、根据集发【2013】79号文件的要求规定工程技术部负责施工技术、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试验管理;负责施工生产管理;负责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冬季施工方案的评审;关注路桥施工行业技术发展动态及本行业技术应用情况,掌握本公司的技术应用现状,客观评价本公司的技术水平,识别本公司技术引进、改进的需求,向高管层提出技术引进或改进的建议;负责有关技术性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控制;监督检查、指导、考核下级技术管理工作;识别公司技术培训需求,负责本专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
2、工程技术部作为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监控技术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施工调查、施工组织、工程测量、过程控制、竣工验收、工程技术总结、工程保修等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3、作为重大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全集团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策划与论证、审核与审批及跟踪指导工作,负责主持拟定、修订和发布专项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第三节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技术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总工程师技术工作职责
1、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总工程师是领导班子中负责技术工作的最高负责人,负责技术管理和科技工作,行使技术领导职权,承担技术责任。
业务上受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技术总监)领导,直接领导事业部、控参股公司相关技术业务部门,并负责指导其工作,指导所属各项目总工程师有效行使职权。
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在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上级的有关技术文件;做好施工技术管理方面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3、负责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施工技术管理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致力于技术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致力于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范围内工程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提高和技术素质的培育,致力于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并负责推进相关工作信息化管理。
4、按照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建立和细化以下制度,对事业部、控参股公司的技术工作实施有效管理。
(1)建立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施工技术管理体系,明确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2)建立完善各种技术管理制度;
(3)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通过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提高管理水平。
(4)主持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工程系列技术人员的评优工作。
对技术人员的使用、晋升、调配、奖惩有首要建议权。
对于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所属各项目技术人员的变动任用,应积极与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和建议,作好统筹调配工作,以利于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开展。
(5)主持召开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技术工作会议,调查研究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现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6)对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工作进行规划、安排,并督促落实。
(7)组织或参与施工技术调查,组织编制、修订事业部、控参股公司重难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报集团公司评审、审批;组织审定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所属各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序施工技术方案。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主持研究、审定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或施工方案,并及时做出决策。
(8)组织工程技术总结编写、工法开发和标准化工作,领导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试验和科技档案工作。
(9)参与编制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年度施工组织安排,组织编制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创优规划以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等。
(10)参加安全、质量检查,主持或参加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施工技术管理部门技术工作职责
1、受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总工程师直接领导、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指导。
负责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施工技术管理日常工作,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做好施工技术管理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
对所属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技术系统检查评比。
2、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在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上级的有关技术规定和指令;负责组织制定、审查技术标准并实施控制;监管、指导各项目经理部的标准、规范学习、应用和管理工作,并检查、督促其所需标准规范的及时更新、补充。
3、协助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总工程师建立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和细化各项技术管理制度,明确本部门职责,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
4、及时掌握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技术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提报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参与培训授课,对技术人员的调配和考核提出建议和意见。
5、组织、参加、协助主持重要的技术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关注国内、外施工技术的发展情况,研究、消化、吸收新技术、新工艺,做好技术储备工作。
6、对事业部、控参股公司在建项目的施工调查、施工过程控制和进度控制等实行监督、检查和监控管理,对项目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控、检查、指导。
7、参加工程质量、安全、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会议,提出改进措施。
8、参加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上级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会,向项目经理部进行技术管理交底。
9、在总工程师组织下主持编制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所属大型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技术组织措施,按程序上报审批后监督实施。
组织审定所属项目经理部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序施工技术方案,并检查指导、督促实施。
10、指导监督所属项目经理部接收、购置、分发使用工程所需设计文件、规范、规程、规则等技术标准以及有关标准图、通用图、定型图,掌握其有效性。
11、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指导施工,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保障所属工程项目顺利施工。
定期组织并参与对技术系统进行检查评比,召开技术交流会议,研究分析并布置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
12、指导、督促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竣工文件,参加或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参与督促项目经理部处理初验提出的整改问题及正式验交后的遗留问题,协助办理竣工交接签认手续。
13、负责工程技术总结工作。
按时提出工程技术总结编写计划,组织大型工程技术总结的审核、修订、成稿工作。
14、负责工程交付、回访和保修工作,组织制订工程保修技术方案。
第三章事业部、控参股公司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选聘条件
第十四条事业部、控参股公司总工程师选聘条件
1、个性特征: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热爱工程技术工作,善于与人沟通,有耐心和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严谨、诚实守信;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毅力,能承受工作压力;未有任何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学历职称要求:
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职称(目前职称达不到要求的给予三年的过渡期)。
3、能力要求:
(1)决策能力:
对施工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评价、选择、选定的能力。
(2)业务能力:
有很强的沟通、协调各项目开展工作的能力;有一定攻关能力;能及时处理工程上出现的技术难题和突发事件;对下属培训指导的能力,审定工程计划的能力。
(3)组织协调能力:
具有协调组织内部及与其他专业之间关系的能力。
(4)语言文字能力:
具有编写各项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工程专项方案、技术总结等能力。
4、工作经历
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并至少曾担任过一个项目的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五条项目部总工程师选聘条件
1、个性特征: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热爱工程技术工作,善于与人沟通,有耐心和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严谨、诚实守信;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毅力,能承受工作压力;未有任何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学历职称要求:
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的文化程度,工程师职称(特大型工程—5亿元以上、集团公司难点工程、直属项目部项目总工程师必须是高级工程师职称)。
3、能力要求:
(1)业务能力:
做好技术管理方面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熟悉项目总工的基本职责和工作要求;熟悉项目各项管理流程,处理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对下属培训指导的能力,审定工程计划的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具有协调组织内部及与其他专业之间关系的能力,善于处理与业主、监理方合作关系。
(3)语言文字能力:
具有编写项目部技术管理办法、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项目技术总结等能力。
4、工作经历
从事现场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至少曾担任过一个项目副总工程师或施工科长、质检科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