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网上自行申报操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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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网上自行申报操作指引
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操作指引
一、有登记的纳税个人的网上自行申报流程:
1、获取密码
纳税个人向所在企业的财务会计索取,财务会计获取员工密码的途径有两种:
1已开通使用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研发的新一代网报系统的,可以直接通过新一代网报系统中的“涉税查询”模块最下方的“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获取扣缴义务人的密码;
2若尚未使用的则前往税务前台查询领取。
说明:
有登记的,即所在企业有做全员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纳税个人
2、登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系统申报
3、申报成功后,前往主管地税机关:
缴款或退税(纳税个人)
二、没有登记的纳税个人网上自行申报流程:
1、查询主管地税机关核对信息,是否审核通过申报成功(可由身份证明号与预登记时设置的密码登陆进行查询)
2、申报成功后,前往主管地税机关:
缴款或退税(纳税个人),
三、功能模块操作简介:
1、通过新网报系统获取密码
登录访问地址:
目前在东莞市和江门市在推广使用新网报系统,开通使用新网报系统的企业可以直接通过所属地市门户网站点击链接进入,登陆查找(如下图);其他地市未开通新网报系统的企业,其纳税个人的密码获取,由企业的财务会计前往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查询领取
1.1.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
业务菜单位置:
涉税查询\其他\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
操作简介:
①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新网报系统
②点击“涉税查询”模块,点击进入“其他”中的“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
③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扣缴义务人密码的查询
【注】:
(1)、输入的收入总额范围是指在“所得期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期间的收入总额。
(2)、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可按“身份证明类型”或设定的某段时期内“收入金额”两种情况查询。
(3)、扣缴义务人使用“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模块可查询登录密码,告知纳税个人自行申报。
当纳税个人首次登记网报系统并修改密码后,扣缴义务人再次进入“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界面,系统无法查询出该纳税个人的信息。
(4)、门前申报或使用旧网报系统申报的扣缴义务人,需要派发密码给纳税个人进行网上申报的,可到主管税务分局领取密码电子文档。
2、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系统
登录访问地址:
2.1.预登记个人信息及预申报
说明:
没有在所属税务机关进行登记个人基本信息的纳税个人
①点击“我要开通”按钮进入,预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及预申报
1、首次预登记请点击此按钮进行开通
②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③上传个人身份证明扫描文件
④录入预申报数据,完成点击“提交”按钮
4、录入预申报数据,按下“提交”。
⑤申报成功,记录“申报流水号”和“登记机关”
5、申报成功,记录“申报流水号”和“登记机关”,按下“关闭”。
【注】:
(1)、预登记个人信息及预申报包括基本信息填写、身份证明扫描上传和预申报,需同时完成操作后才完成保存登记申报信息。
否则,无法保存登记和申报信息。
(2)、提交预登记个人信息及预申报后,需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登记个人信息及成功处理预申报数据后,才转为正式申报。
预登记个人信息须经税务人员审核,预申报可经税务人员审核或系统自动审核转正,预申报自动审核转正的时间为:
审核通过预登记个人信息的当天晚上十二点。
(3)、登记机关由“任职受雇投资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为“广东省”确定;当“任职受雇投资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中有两处或以上为“广东省”,依次按“任职受雇投资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先后顺序确定;若三处同时不为“广东省”时,系统不允许保存。
(4)如果申报所得项目“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时,必须填写所经营的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号)及名称。
(5)纳税人申报的“年所得额”合计数必须大于等于120000元,才能保存申报。
(6)“年所得额”合计数大于等于120000元,应补税额为“0”时,也需要申报。
(7)先补税后退税:
补缴或退税不是按照“应补(退)税额”的合计金额补缴或退税,应先按照各项“所得项目”的“应补(退)税额”的补税金额之和补缴税款,再按照各项“所得项目”的“应补(退)税额”的退税金额之和申请退税。
各项所得“应补(退)税额”之间补税金额和退税金额不允许抵销。
补税或退税均需要到税务机关前台办理。
(8)申报保存成功后,如有需要,可到所显示的登记机关办理。
(9)重复申报时需要录入全年的申报数据(纳税人的申报表也需要完整填写全年申报数据),因核心不能自动带出已申报数据,所以需要操作人员重新录入申报数据。
2.2.已登记人员申报(已获取登陆密码)
①、输入个人资料与密码,点击“登陆”进入申报系统
②、选择“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并阅读“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声明后,点击“我同意”按钮,可进入申报界面
③录入申报数据,点击“提交”按钮,核对无误后按“确定”
④申报成功,记录“申报流水号”和“登记机关”
【注】:
(1)申报后,需经税务机关在核心系统成功处理申报数据,才转为正式申报。
预申报可经税务人员审核或系统自动审核转正,预申报自动审核转正的时间为:
审核通过预登记个人信息的当天晚上十二点。
(2)已登记人员首次登录前,请先向代扣代缴单位或所属税务机关领取个人网上密码;纳税人如更改密码后忘记密码,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到登记机关办理密码重置。
(3)如果申报所得项目“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时,必须填写所经营的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号)及名称。
(4)纳税人申报的“年所得额”合计数必须大于等于120000元,才能保存申报。
(5)“年所得额”合计数大于等于120000元,应补税额为“0”时,也需要申报。
(6)先补税后退税:
补缴或退税不是按照“应补(退)税额”的合计金额补缴或退税,应先按照各项“所得项目”的“应补(退)税额”的补税金额之和补缴税款,再按照各项“所得项目”的“应补(退)税额”的退税金额之和申请退税。
各项所得“应补(退)税额”之间补税金额和退税金额不允许抵销。
补税或退税均需要到税务机关前台办理。
(7)申报保存成功后,如有需要,可到所显示的登记机关办理。
(8)重复申报时需要录入全年的申报数据(纳税人的申报表也需要完整填写全年申报数据),因核心不能自动带出已申报数据,所以需要操作人员重新录入申报数据。
2.3.已登记人员查询申报信息
业务菜单位置:
个税自行申报功能区\年所得12万以上申报查询
操作简介:
①选择“年所得12万以上申报查询”
②设置查询所属期,点击“查询”
③点击“申报表内容”图标,查询申报内容,可打印《纳税申报表》
2.4.已登记人员缴款情况查询
业务菜单位置:
个税自行申报功能区\年所得12万以上缴款查询
操作简介:
①选择“代扣代缴历史申报数据查询”
②设置查询所属期,点击“查询”
③查询结果页面
【注】:
显示查询结果,包括纳税个人被代扣代缴的历史数据和纳税个人自行申报的数据。
2.5.代扣代缴历史申报数据查询
业务菜单位置:
个税自行申报功能区\代扣代缴历史申报数据查询
操作简介:
①选择“代扣代缴历史申报数据查询”
②设置查询所属期,点击“查询”
③查询结果页面
【注】:
显示查询结果,包括纳税个人被代扣代缴的历史数据和纳税个人自行申报的数据。
3、缴款
业务菜单位置:
征收核算\税费征收\清缴\清缴税款
需要缴款的纳税个人,需携带已填写或打印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到所登记的税务分局征收大厅,以现金或POS机的方式补缴应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