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2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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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23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下列法院对于诉讼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的处理,做法正确的是:
()
A、刘某与韩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刘某新发现回避事项,临时申请回避,法院裁定对本案诉讼中止
B、甲因与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乙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法院作出生效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但随后,甲的房屋因邻居丙的装修导致漏水,乙再次起诉,法院依法受理
C、陈某(男)和吕某(女)婚后性格不合,陈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诉讼过程中,吕某不幸车祸身亡,法院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
D、老李向小明追索赡养费,在诉讼过程中小明心脏病突发死亡,法院判决驳回老李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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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
【答案】:
B
【解析】:
考查诉讼中各种情况的处理。
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此时应当延期审理;B项考查一事不再理的例外。
根据《民诉解释》第248条的规定,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此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3项的规定,C项属于诉讼终结的条件;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D项属于诉讼中止的条件。
2.为了给女儿办周岁生日,于某向苗某借了两幅名家油画装饰房间,李某来于某家参加生日聚会时看上了这两幅油画,提出希望高价购买,于某便以50万元的价格将两幅画卖给了李某。
在李某依约支付油画的价款后,于某迟迟未能交付油画,李某遂将于某诉至T市A区法院,要求其依约交付两幅油画,T市A区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于某未上诉。
判决生效后,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苗某才得知上述情况。
此时苗某可以采取下列哪一个途径来救济自身的合法权益?
A、苗某可以向T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B、苗某可以案外人身份提出执行异议
C、苗某可以向T市中级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D、苗某可以案外人身份向A区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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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B
【解析】:
①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的前提为向法院申请过再审,不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苗某作为案外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不得执行两幅油画。
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苗某作为未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为作出原生效裁判的法院,本案中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为T市A区法院,故应当向T市A区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而非T市中院。
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苗某为被遗漏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无
3.甲欠乙20万元,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依法向甲发出了支付令。
如果甲在收到支付令后向法院提出暂无清偿能力,请求延缓债务清偿期限的书面异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当对双方进行调解,促进纠纷的解决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法院应当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乙不同意的除外
D、异议期间届满,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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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8章>第3节>支付令异议的提出
【答案】:
D
【解析】:
考查支付令异议的审查。
根据《民诉解释》第143条的规定,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不得调解,A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43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此本题中甲的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B、C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3款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D项正确。
4.在张某和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张某对于仲裁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该仲裁员应依法回避,仲裁委遂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
B、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C、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当然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
D、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时,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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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6章>第4节>仲裁员的回避与更换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中的回避。
根据《仲裁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故A项正确。
5.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
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
(2014年卷三43题,单选)
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B、租赁合同无效
C、自己无支付能力
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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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4节>反诉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反诉。
本题中,原告提出支付房租的诉讼请求,A选项是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虽然是一种权利主张,但它必须依附于原告的请求权才能存在,因此,不可能构成反诉。
A选项不当选。
B选项被告主张合同无效,是一项独立的确认之诉的主张,属于反诉,因此,B选项当选。
C选项被告主张没有支付能力,D选项被告主张租金已经支付,都是从事实上否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构成反诉,因此,C、D选项不当选。
6.甲市仲裁委员会对赵某和王某之间的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作出裁决。
裁决作出后,赵某对该仲裁裁决不服,欲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赵某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仲裁委员会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B、赵某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
C、赵某应当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律规定的撤销事由
D、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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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7章>第2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撤销。
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A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58条、第59条、第60条的规定,BCD项正确。
7.面对当事人的下列做法,法院应当不予准许的是:
()
A、李某起诉谢某要求对其进行赔礼道歉,开庭前李某又要求谢某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
B、王某起诉张某要求解除合同,开庭中王某要求张某再给付带来的可得利益损失10万元
C、蒋某起诉钱某按照合同交付房屋,法庭辩论终结前蒋某又要求钱某支付自身因延迟交付房屋而需支付的三个月房屋租金2万元
D、卢大因继承纠纷一案到法院起诉卢二,法庭辩论过程中,双方言词激烈,卢大心有不服,转而要求卢二赔偿一个月前其将自己打伤人院所支出的医疗费和误工费共计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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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诉讼标的
【答案】:
D
【解析】:
考查诉的变更、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的区分。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法院裁判的对象。
而诉讼标的物则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
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标的不允许随意变更,因为变更诉讼标的实际上要求法院对新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裁判,对被告的防御和法院的审理带来困难。
《民诉解释》第232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本题中ABC选项的情形均为诉讼请求的增加与变更
8.唐某和麦克是生意伙伴,两人常年经营澳洲海鲜贸易,因为债务纠纷,作为美国人的麦克将中国人唐某诉至M市中院,该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关于该案上诉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
A、依据民事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唐某和麦克上诉期限均为15日
B、由于为涉外诉讼,诉讼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人,所以另一方当事人唐某的上诉期也为30日
C、唐某现在在澳洲居住,美国人麦克居住在M市,虽然属于涉外诉讼,但唐某和麦克的上诉期均为15日
D、如唐某不能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起上诉,可以向M市法院申请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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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2章>第3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
【答案】:
D
【解析】:
考查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上诉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9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
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
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9.以下有关起诉与受理的说法中,哪一个符合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
A、赵强与尹丽之间的借款纠纷,赵强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B、桑某诉谭某名誉侵权纠纷一案,法院以事实理由不具体为由裁定不予受理,之后桑某完善了事实理由并再次起诉,若该次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应当受理
C、判决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D、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准许撤回起诉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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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
【答案】:
B
【解析】:
①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因为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胜诉权,而非程序上的起诉权,选项A的说法错误。
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因为桑某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此时法院并未对案件进行实体处理,若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选项B的说法正确,当选。
③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选项C须同时满足没有新的情况或理由,否则不受禁诉期的限制。
④当事人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
10.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36题,单选)
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
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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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3章>第2节>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因此,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和生效裁决书都具有执行力。
A选项是错误的
11.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三40题,单选)
A、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
B、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
C、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
D、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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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开庭审理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阶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之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因此,A选项说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和宣布案由是错误的。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可见,法院依申请调
12.老张育有一子小张,大学毕业后小张去沿海城市创业,发家后从未回老家探望过父亲。
愤怒之下,老张将小张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每月1500元。
法院受理起诉后向小张送达应诉通知书,但发现小张在一周前因酒精中毒而意外死亡。
法院对本案的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裁定驳回起诉
B、判决驳回老张的诉讼请求
C、裁定诉讼中止
D、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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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
【答案】:
A
【解析】:
①本案中被告小张在原告起诉前就已经死亡,故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案件受理条件,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原告老张的起诉,但法院已经受理了本案,案件受理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13.下列哪种情况下甲可以向基层法院申请启动督促程序:
()
A、甲已支付货款,但乙公司拒绝交付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
B、乙拖欠甲20万元借款逾期未还,乙在国内但下落不明
C、乙拖欠甲金额为200万元的汇票一张
D、甲和乙之间的双务合同义务均未履行,甲请求乙支付50万元货款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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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8章>第1节>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
【答案】:
C
【解析】:
考查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1款的规定,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本题中的A项不属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因此A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429条第1款第4项规定,债务人应当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B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429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债权人不应当有对待给付义务,D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429条第4款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所以C项符合题意。
14.张某诉新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新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中,新立公司与张某达成协议,双方同意撤回起诉和上诉。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45题,单选)
A、起诉应在一审中撤回,二审中撤回起诉的,法院不应准许
B、因双方达成合意撤回起诉和上诉的,法院可准许张某二审中撤回起诉
C、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审时准许张某撤回起诉
D、二审法院可裁定新立公司撤回上诉,而不许张某撤回起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3节>上诉的撤回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中撤回起诉。
《民诉解释》第337条规定:
“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
”《民诉解释》第338条规定: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ACD选项说法错误。
15.赵永兴将自己的某项发明专利转让给A公司,后因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经过当地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
A公司在15日内付清专利转让费用400万元,该项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归G公司所有。
为了确保调解协议的有效履行,双方约定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双方当事人应当向专利注册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B、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C、本案调解协议的内容涉及知识产权确权,法院不予受理
D、若协议签订后赵永兴就因公派出国而长期不在国内,A公司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后的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7节>确定调解协议案件的申请与受理
【答案】:
B
【解析】:
①申请司法确认应当向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民诉法解释》第355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当事人口头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本案为知识产权转让案件,而非知识产权确认案件,知识产权确权案件不能申请司法确认。
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申请司法确认必须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不能当事人单方申请。
因此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16.在民事诉讼中,关于判决与裁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判决对人民法院、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而裁定仅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B、判决在一审和二审中都可以作出,而裁定只能在一审中作出
C、判决针对实体事项作出,裁定针对程序事项作出
D、判决通常在诉讼的最后阶段作出,而裁定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可能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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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0章>第4节>民事决定的概念
【答案】:
D
【解析】:
考查判决与裁定的异同。
裁定作出后,对法院也具有拘束力,而不仅仅对当事人有效,因此A项错误:
B项错误,判决和裁定都既可以在一审中作出也可以在二审中作出;C项错误,判决是针对实体事项作出,裁定主要针对程序事项作出,但也可能针对实体事项作出,如保全和先予执行。
17.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A、6;3
B、6;6
C、3;3
D、3;2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开庭审理
【答案】:
B
【解析】:
考查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18.某村民小组在购买鱼饲料的过程中与卖方发生合同纠纷,并希望通过诉讼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针对本案,以下有关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若该村民小组有独立财产,则其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B、村民小组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应当由设立该村民小组的村民委员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C、村民小组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但在提起诉讼时,应当与设立该村民小组的村民委员会作为共同原告
D、村民小组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但经村民委员会书面授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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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
【答案】:
A
【解析】:
①《民诉解释》第68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
②由此可见,村民小组是否具备当事人主体资格,取决于其是否有独立财产,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能够成为民事诉讼主体,在诉讼中既可以作为原告,也可以作为被告。
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19.住所在A市B区的两江公司与住所在M市N区的百向公司,在两江公司的分公司所在地H市J县签订了一份产品购销合同,并约定如发生合同纠纷可向设在W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W市有两个仲裁委员会)。
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两江公司向W市的一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百向公司拟向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无效。
百向公司应向下列哪一法院提出申请?
(2017年卷三50题,单选)
A、可向W市中级法院申请
B、只能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
C、只能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
D、可向H市中级法院申请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5章>第4节>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机构及程序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案件的管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7]22号)第2条: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
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
”《仲裁法解释》第12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
20.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
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44题,单选)
A、甲是上诉人,乙、丙、丁是被上诉人
B、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
C、甲、乙、丙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D、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上诉的提起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70条之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本案中的甲、乙、丙三人为必要共同诉讼原告。
《民诉解释》第319条规定: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
21.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
A、甲起诉请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乙下落不明
B、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裁定发回重审,案情简单
C、甲因房屋所有权纠纷起诉乙获败诉判决,第三人戊起诉请求改变该判决
D、丙在某区法院起诉丁,双方在开庭前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1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答案】:
D
【解析】:
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根据《民诉解释》第257条的规定:
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6)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A、B、C选项不当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2款的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D选项当选。
22.甲乙两个工厂均向丙的农田排放工业污水,造成丙的农田里的种植物大量死亡,丙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则关于甲和乙在本案中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只列甲为被告
B、甲和乙为本案的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均应当列为被告
C、倘若丙只起诉甲